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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启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编辑

原标题为: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回复


翻译:

大家好!我是Joe Sutherland,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信任与安全团队。过去,我们了解到贵社群对使用SecurePoll进行选举有一定兴趣——或许你们已经通过votewiki进行了相关选举。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如何使这一功能能在本地社区中启用,以允许社群自行举办选举。这将需要在贵项目上启用“electionadmin”权限,该权限允许访问一些敏感信息。

因此,贵社群可能需要进行一次请求评论(或类似流程)来确定是否有共识启用此功能。为帮助此类讨论,我们在一个元维基页面上提供了更多关于启用该权限对贵社群意味着什么的资讯。

如果贵社群经过讨论并决定推进此事,信任与安全团队愿意提供支持——请在达成共识后通过电子邮件( ca@wikimedia.org )告知我们。谢谢!

译者: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25 (UTC)回复


electionadmin是干嘛的?元维基中的介绍,供参考:

electionadmin is a right that allows users to set up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However, crucially, it allows these users to view voter data, which includes CheckUser-level IP and user agent information for all voters. This is to allow detection of duplicate votes. Its sensitive nature means it should be handed out with extreme caution and only to trusted users (for instance, those who already possess the CheckUser right).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31 (UTC)回复

TLDR:electionadmin可以看到所有投票者的IP及UA信息,应高度谨慎授权,并建议赋权给本地CU权限持有者。--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4:31 (UTC)回复

已更改标题以准确描述。--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39 (UTC)回复

目前是OS和Steward监票,他们在votewiki的权限是不是和electionadmin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36 (UTC)回复
Yes,不过本地OS在该站是临时权限。未来若打算维持是CU和OS负责监票,就可以直接把监票权限直接给CU和OS。--西 2024年10月18日 (五) 06:33 (UTC)回复
现状 本地启用后
准备工作 - 本地请求监管员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
创建投票 T&S在votewiki创建 electionadmin在本站创建
生成名单 没有变化
投票 没有变化
监票 T&S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划去应作废的票 "electionadmin"划去应作废的票
宣布结果 没有变化
以上是我个人对“本地举办安全投票的理解”,其中electionadmin可以在选举开始前在m:SRP上临时授予给相关人士,避免高级权限带来的隐私问题。在我看来,本地举办可以让界面变成中文;创建投票不再强依赖于T&S,不会有什么“等圣诞假期”这种过去遇到的问题;不再需要在phabricator创建任务,社群参与度更高;界面上有什么词写错了可以更快的修复:目前还没想到明显的缺点,可能是会有人质疑投票存在被本地干预的风险(相较于votewiki)? Stang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回复
votewiki:Special:UserGroupRights:votewiki上electionadmin仅有“偷看选民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和“破坏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两个权限,“创建投票”权限(securepoll-create-poll)只有electcommstaffsupport拥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9 (UTC)回复
小课堂时间,咱来解释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
我们这里有四个概念,scrutineer(监票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选举管理员)、electionadmin、electcomm
  • 监票员是在一场选举之中对所有选票进行检查的人,他会负责查看投出选票的人是否是符合标准的,这张选票是不是重复的(比如多个分身账号、傀儡投票什么的);
  • 选举管理员是创建并设置投票的人,目前T&S的那两位就是“选举管理员”;
  • electionadmin是一个用户权限组,我们的监票员们需要这个权限组来查看那些PII,来判断某张选票是否符合标准;
  • electcomm则是另一个权限组,这个权限组是给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准备的,T&S的人说这个权限组设计之初是为了方便理事会选举的一些事项。它在实际中跟“electionadmin”这个组没什么区别。
source,希望有帮助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19 (UTC)回复
感谢,但是晕晕。所以监票员(scrutineer)和选举管理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在技术上不存在?electionadmin 的 user group right 包括 securepoll-create-poll 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57 (UTC)回复
可以这么理解;在votewiki上不,但是根据这里的描述,本地是会有的。换个方法解释一下:在votewiki上,electcomm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并给一些人electionadmin的权限,后者会去做监票的工作;本地如果启用,electionadmin会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以及负责监票。这么说的话,我建议把这个新的权限组翻译成“选举管理员”。@魔琴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15 (UTC)回复
明白。感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29 (UTC)回复
若本地启用安全投票,即可废去现行被迫定期集中举行申请之制度,回撤销先之自由提名制,或得促进社群成员申请管理人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5 (UTC)回复
或许也可参考英维搞自由提名与集中申请制度并行。--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4 (UTC)回复
长期授予监督员监票权限会不会有问题?是否需要重提取回CU权限?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8:04 (UTC)回复
也没说一定要长期授予啊,如果社群对长期授予有疑虑完全可以改为临时权限。--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18 (UTC)回复

随便先列了几条文字以推动讨论。

现行条文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提议条文
监选员(electionadmin,暂译)权限应仅授予用户查核员监督员、监管员。
若本地有至少两名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本地用户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用户查核员优先于监督员。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用户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投票开始前,应请求监管员授予本地负责用户监选员权限。
投票结束后应及时除去权限。
监选员拥有以下权限:
  • 编辑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
  • 访问投票者的个人可识别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

既然是长期的制度性存在的用户组我就将CU考虑进来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8 (UTC)回复

“选举管理员”有可能是动宾短语,个人认为应该避免,所以拟了一个“监选员”译名,也许有更好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35 (UTC)回复
其实权限不需要用一次去一次吧?如果是担心CU隐私的话,electionadmin只能看到投票人在本次securepoll的信息,并不能用该权限直接去CU别人。另建议用脚注注释下“个人可识别信息”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7 (UTC)回复
既为任务编组权限,如机器用户般,则一般不应长期持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所以意思是每有选举就要再申请/授予权限?--J.Wong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03 (UTC)回复
@Wong128hk或者规定签署隐私协议之行政员、监督员等可当然持有此权限,协助铺张选举,我觉得也符合本地未来可能情况。毕竟以后就不用强迫定期集体申请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08 (UTC)回复
反正本地有SecurePoll后,用户可以随时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每次都授予/解除权限也太麻烦,electionadmin完全可以让OS或CU长期持有。倒是如仲委会选举未来该设eleccomm,就是每次选举再每次授权了。--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29 (UTC)回复
建议译为“选举监察员”,符合汉语用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距上条留言已过三日,姑且总结一下讨论。目前讨论用户基本就引入electionadmin用户组达成共识,在是否允许签署隐私协议的行政员和监督员长期成为electionadmin也基本得出结论,然对于electionadmin的译名尚未有定论。当下讨论用户一共给出了三种方案,分别为Stang君提议的“选举管理员”、魔琴君提议的“监选员”以及EricLiu君提议的“选举监察员”。不知三位用户可否进一步阐明一下选择该译名的理由。当然如果有用户认为自己有更好的译名方案也欢迎提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9 (UTC)回复

@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StangHamish通知下曾参与讨论的用户--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3 (UTC)回复

上一条其实ping到了。然后我个人倾向于“选举管理员”这个名字,监选员和选举监察员总觉得怪怪的。而且本身electionadmin这个权限本身就可以管理选举的创建,我觉得更符合其实际用途。--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7 (UTC)回复
因为“选举”能作名词能作动词,所以“选举某某员”一词有歧义。这种歧义能在语境中消解,但是我认为比较有碍沟通,特别是对不知道有此术语的用户来说。我也在想其它用词,但可能比较文,也不易于理解,譬如因有管理之义而叫“知选”“知选员”,因(去声)有官员之义而叫“选监”……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28 (UTC)回复
我不理解。“监督员”、“(用户)查核员”甚至“管理员”也全部是这种名词,亦几未见误解。仍建议叫“选举监察员”,行文时则可非正式简称为“监察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31日 (四) 17:45 (UTC)回复
员不能成词啊,不可能理解为监督出一个“员”来。(量词可以成词。)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2:09 (UTC)回复
@魔琴:“选举”不能作名词,除非您认同沈老的“名动包含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日 (五) 04:35 (UTC)回复
现汉上的全忘了,意思理解就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6:10 (UTC)回复
(-)不支持“监选员”这一翻译。该词字面上来看十分奇怪。个人无法理解为何要用一个看起来像是“简称”的名词来作为一个权限的正式译名;其次,该译名也无法直观地体现该权限的作用。--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9日 (六) 11:39 (UTC)回复
那您认为“选举管理员”和“选举监察员”哪个名称更好?--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9日 (六) 12:38 (UTC)回复
按照惯例,感觉“选举管理员”或许更加符合使用习惯。包括此前的一些讨论,在称呼此权限时似乎也倾向于使用这一名称。--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0日 (日) 14:23 (UTC)回复
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可以把“创建并管理投票”和“唱票及查看IP信息”的这两个权限分开。前者可以长期保留以确保灵活,后者则应用时申请不用时取消。其他的看起来不错。——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0 (UTC)回复
或者更大胆,所有延确用户都能访问计票统计,但监督行政员可以看到IP 复核投票更方便,也能减轻压力。——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2 (UTC)回复
那咱觉得倒不如把securepoll-create-poll直接给管理员,只把敏感的view-voter-pii受给监选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6日 (三) 14:33 (UTC)回复
有道理……我去留言问下是否可行——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6日 (三) 16:34 (UTC)回复
如果可以分开给的话,其实直接把securepoll-create-poll给管理员,然后view-voter-pii给监督员。--Hamish T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1 (UTC)回复
邮件已获回复,摘抄:
Thank you for reaching out. I'll escalate this internally. It looks like some of this work may already have been done by SD0001: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77531
——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6日 (六) 19:21 (UTC)回复
“选举监察员”及“选举管理员”均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29 (UTC)回复

小结 (安全投票)

编辑

以上关于本地进行安全投票的讨论看起来并没有收到反对意见,个人觉得可以进行公示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了。简单总结一下达成的共识:

  1. 本站认为在本站内部自行举办安全投票可行;
  2. 本站将向管理员用户组添加若干权限,以允许管理员创建并配置安全投票;
  3. 本站继续沿用先前约定,使用“两名或以上监督员”进行监票,新增一个(名称待定的)用户组并(临时/永久待定的)授予当前的监督员。

在完成技术上的修改后,可以考虑在本地举办下一场安全投票,也可以考虑先进行一场测试来保证功能正常符合预期。以上@人间百态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Hamish自由雨日Yining Chen Stang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8 (UTC)回复

( ✓ )同意1与2。3,想请问社群是否同意,如技术上可行的话,直接授予监督员securepoll-create-pollsecurepoll-view-voter-pii权限,还是一定要将二权限授予(名称待定的)用户组,再将该用户组(临时/永久待定的)授予当前的监督员。希望进行一场测试,但不知道能不能。--Hamish T 2024年11月20日 (三) 10:11 (UTC)回复
个人感觉这样不是太妥当,有失某个权限组的纯粹性,咱还是建议新增独立权限组的。比如“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甚至可能本站之前让OSer去监票也有点望文生义的意思( Stang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51 (UTC)回复
可以目前暂定让OS去监票,因为本站目前只有他们是签署NDA的funct。如本站以后要引入CU时再让CU来监票其实更妥当。--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47 (UTC)回复
不太确定第二条中所述的管理员创建投票,其余(+)支持——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20日 (三) 16:09 (UTC)回复
全部(+)支持——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14 (UTC)回复
 
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会议纪录
碰巧看到考察资料,我收回此前意见;“监选员”确实是汉语用词,且较简洁,故应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0日 (三) 15:18 (UTC)回复
仍然保持此前的观点,即平日交流中可用“监选员”做简称(像是WP:AFD可简称“提删”),但在正式确定其名称时仍应着重考虑完整、全面、严谨且易于理解的译名。--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5 (UTC)回复
“选举监察员”,简称“监选员”,何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05 (UTC)回复
(+)倾向支持。 --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3日 (六) 13:37 (UTC)回复
可。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1日 (日) 09:14 (UTC)回复
  公示以上取得共识部分:1、2,及新增(名称待定的)用户组,为期7日,2024年12月8日 (日) 01:50 (UTC)结束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50 (UTC)回复
公示结束,正在准备部署,目前需要一名管理员来协助进行测试(创建安全投票) Stang 2024年12月8日 (日) 08:52 (UTC)回复
个人可协助测试。--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09:34 (UTC)回复
  处理中…… 计划于世界协调时12月23日下午部署。——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0日 (五) 14:31 (UTC)回复
 未完成 @Stang 有人对更改提出了包括数据库和权限管理在内的问题,鉴于“这是年底最后一次部署,我们不应该冒险”,于是推迟到明年一月份。——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8 (UTC)回复
@Stang: patch进程如何?--0xDeadbeef (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2:18 (UTC)回复
@0xDeadbeef没人review,窝也很郁闷…… Stang 2025年1月17日 (五) 12:22 (UTC)回复
@Stang 那是不是可以找个地方ping一个reviewer?--0xDeadbeef (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2:41 (UTC)回复
@0xDeadbeef我问了一下,目前进度是卡在了phab:T378287#10341850上,正在询问目前进展如何,以及是否相关。 Stang 2025年1月17日 (五) 13:01 (UTC)回复

小结2 (安全投票)

编辑

以下部分仍然欠缺讨论:

  1. 用户组译名(选举监察员/选举管理员/监选员)
  2. 是否延续监督员监票,或使新用户组独立于监督员
  3. 是否允许延确用户看到票数
  4. 引入本地安全投票后,可否放宽提名时限,(在举行固定时间选举的基础上)允许管理员等申请随时提出。

论。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2:04 (UTC)回复

对于2,个人建议独立于监督员,理由前文已述,“有失权限组的纯粹性,“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对于3,(“票数”我理解成“谁进行了投票”)在本站相关的即时通讯群组内有用户反对,认为这有害于“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隐私”,同时技术上似乎只能是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票数 vs. 只有选举管理员可以看到票数;对于4,支持,本来就应该是想什么时候选就什么时候选。 Stang 2024年12月1日 (日) 02:43 (UTC)回复
@Stang:不知你对于我们下面所说的,针对2,暂定监督员监票有没有意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4 (UTC)回复
没意见,我的意思是不修改目前监督员的权限,差不多和你说的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是一回事。 Stang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0 (UTC)回复
@0xDeadbeef补ping Stang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2 (UTC)回复
倾向维持支持半年选举方案。
一)临时管理员任期问题。当选临时管理员用户需半年后重选,每半年集中提名选举的方式有助社群在半年内集中时间考察相关用户表现是否应授予长期权限。随时提名选举的情况下可能每隔数月便要举行临时管理员延长权限投票,社群难以集中一并查看用户表现。
二)有利节省社群精力。在举行投票均需有开启人事讨论、答问两周等环节,都近乎一个月以上,颇费用户时间及精力,集中选举每年办两场,于该月份前后则可解决近半年的管理员选举,较节省社群用户时间精力。
三)减少频密进行管理员投票情况。就本年度管理人员选举,四月及十月有十三项提名。若年度提名的话,差不多是每月有管理人员提名,目前站务情况似乎可以容许维持半年度提名的程序,避免每月都进行管理人员投票的人力消耗。
自施行新管理人员制度以来,半年一选似乎已行之稳定。似暂无需修改。我倾向维持目前制度。-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回复
我不认同你的观点。为什么社群应该“集中考察”或“一并查看”用户表现呢?我个人认为如果临时管理员的任期不在同一时间段下,反而减少社群投票的压力(不用一次投票时要决定很多个候选人),而且也能够减少可能出现的比较候选人造成反对的情况(也许这是在说我自己,但是情况大概存在?)。
对于社群精力来说,单独管理员申请不需要开启预讨论,而答问环节也属于申请的正常流程,若用户不愿意参与此环节,也可以不去参与,因为人事选举并不强迫他人参与。并且,我个人认为在中维管理员人手一直不够这个前提下,社群应当去花更多的时间来使管理员申请更容易,以便这个项目能够吸引到更多人来当管理员。也就是说,管理员选举不是说一个需要“解决”的事情,而对此抱有更加积极的态度也许会更好。另外,如提问环节过于耗费用户时间与精力,是否说明平时集中选举时的提问并非与候选人相关,而是直接利用“方便”来给所有人提问?(那不集中选举的时候直接继续用自己之前问过的问题不也行?)
根据以上,若中文真能每月有管理人员提名,难道不是一个好事情?英维都不能做到每月都有提名,英维还在天天说那里人手不够,那是说我们中维不需要新管理员了吗?
我也没说需要修改半年集中选举,两个程序完全可以同时运行。集中选举来说能使社群注意力更分散,应当保留,我也能理解有候选人更倾向参与集中选举。你所说的“似乎稳定”,不清楚是什么理据?程序基本成熟所以就不能继续改善了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0 (UTC)回复
(?)疑问,提名和安全投票需要时间准备,从确认被提名人、到提问环节开始、加上投票就超过一个月去,这样看来下一位重叠到的几率很高,还没点到票又要提名管理员了,若是这样的运作,我不认为这是容易选出管理员的方式。—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9:06 (UTC)回复
一般来说随时申请不需要行政员确认,只要在发起之前回答三个问题就行。如有无效的情况由行政员关闭就行了。集中选举需要行政员确认是因为有流程步骤。另外或许可以征求更多实际参加过选举之类站务的人的意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49 (UTC)回复
我对于译名的选择问题来说,个人支持Eric上方所提出的“选举监察员”,因为能够直截了当地说明职务(监票)。--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4 (UTC)回复
本人认为可以惯例由监督员监票,每次申请时授予相应权限即可。此外,若技术门槛不高,本人亦认为可以重新允许随时发起管理员申请,同时保留集体申请制度,俾便有志者自由选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6 (UTC)回复
我以上也说过,由监督员监票可作为(暂定)方案,直到本站对于取回本地CU权限能有比较清楚的路径。在本站还没有本地CU的时候,由本站的OS(唯一本地funct)来监票无疑是省了很多麻烦的方案(不然又要成为独立一体的NDA用户组),如果本站之后可以引入本地CU,那么个人认为监票员可由CU成员选出。这个的进一步讨论最好是与取回CU的讨论一起进行,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就好。--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08:15 (UTC)回复
不认同减少比较做法。社群本来就能比较候选人是否胜任。没有必要削足适履,为了增加管理员数量而修改制度去减少反对票。所谓反对票,支持票也是社群对用户的信任体现。
过多人事投票会导致社群疲劳。之前已说过,倘以本年度提名为例,则基本上社群每月有选举,答辩及投票也需耗时月余。这显然会造成社群疲劳。此外获提名不一定代表站务会获得顺利解决。
早在以前未实施安全投票时,已有用户表达社群不应过多人事投票。在目前集中选举下,我认为是恰当的,俾使社群毋须每月也有选举。纯属个人意见。-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4:36 (UTC)回复
既然社群成员能够比较管理人员是否可以胜任,那么分散集中选举才是给社群更少压力,一次性投多个候选人和时不时投一个候选人性质就不一样,你要不要看看英维搞集中选举的时候投票有多麻烦。
另外,我的主要观点是“社群压力”是一个非常没意义的观点。诚然,多选出一个管理员不一定能减少站务积压,但是少选出一个管理员肯定是更解决不了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18 (UTC)回复

安全投票小结3

编辑

以下为以上共识内容:

  1. electionadmin用户组本地译名为“选举监察员”。
  2. 选举监察员目前暂定由每次选举需要时赋予监督员,由本站监督员负责监票事务。此暂定方案可由本地取回CU权限后再一同再次决议。
  3. 在保留集中申请管理员等权限机制的情况下,获取随时发起本地选举的技术能力后,重新允许社群成员随时发起管理员等权限申请。

讨论已过七日并意见已有得到合理反驳,取得共识,故  公示7日,2024年12月26日 (四) 13:42 (UTC)结束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3:42 (UTC)回复

更正:目前这个新的用户组的名字是"scrutineer",这一点参考了enwiki方面的想法,希望可以叫法上统一。对本地译名没什么看法,挺好的,twn上已经更新了@0xDeadbeef Stang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41 (UTC)回复
好的,感谢提醒--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47 (UTC)回复
通过。--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04:51 (UTC)回复
我在这里先写了一个草稿,欢迎各位社群成员来修改改善。技术层面上可行后即可写入实际界面。--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05:29 (UTC)回复
为何删除几个“行政员”?除此之外,尚有一些行文卡顿,不过大体无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28日 (六) 06:46 (UTC)回复
@Ericliu1912:主要是自由提名的时候不需要行政员来确认。一般流程是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可以由社群成员关闭的。不过可以说由管理员来确认?因为要他们来创建选举。--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14:55 (UTC)回复
  我稍微改了下点票一章的措辞。——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9日 (日) 01:36 (UTC)回复
就0xDeadbeef版方案  公示7日,2025年1月17日 (五) 13:04 (UTC)结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1月10日 (五) 13:04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不认为Ericliu1912在8月28日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符合方针指引等社群共识

编辑

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操作: 双向互动禁制
执行者Ericliu1912 (讨论 · 贡献 · 日志

首先说在前面:“管理操作复核请求用于复核管理人员或其他进阶权限持有人用权时是否符合方针与指引的规范。……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旨在就具体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达成共识,而非追究责任。”所以,这笔管理操作复核既非封禁/禁制申诉(禁制期早已过),也非追究管理员Ericliu1912的责任(否则就是RFDA了),仅是用于讨论该操作是否适当。

  • 2024年8月26日,我在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由于被诽谤而提报了用户Chinuan12623。在阿南之人、Patrickov、Tisscherry、ASid、薏仁将、Wolfch、Heihaheihaha、WilliamSkyWalk等近10人参与提报区讨论之后,8月28日,管理员Ericliu1912作出了对Chinuan1262和我的互动禁制决定(另也对Chinuan1262和Tisscherry作了互动禁制)。首先,对当时提报区的讨论做一个总结
  • 我完全不认为Ericliu1912的这笔管理操作适当,接下来分析不合理原因:
    • WP:禁制方针#禁制的意义》明文有言:“当用户造成极端顽固问题扰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编辑战、持续与他人产生争执,或为阐述其观点在特定页面或主题触犯其他方针指引),而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则可采用禁制作为最后制裁措施”接下来就针对该文本考虑几个问题:
      • “极端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的起因是什么,是哪一方?既然是双向互动禁制而非单向,那也就是对双方来说平等的处置。我和Chinuan12623,双方是否均都进行了极端的扰乱行为?Ericliu声称“双方已陷入‘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的向下螺旋,这一表述字面义成立,双方确实都“认为自身没错”;然而,究竟双方“哪一方有错”,这显然是一个可以判断的命题(根据方针指引,根据提报区的讨论)。在这一问题上,管理员Ericliu1912却直接放弃了判断。
      • 我和Chinuan12623是否满足“持续于他人产生争执”这一禁制中的举例?在该提报区下,我同其的争执是否严重?这个提报最先提报的是Chinuan12623对我的诽谤行为,这属于双方的“争执”吗?在该提报区下,Chinuan12623因不愿遵守《讨论页指引》而与其他用户连续争议,这些能算是“争执”吗?
      • 这个提报的诉求,究竟是要阻止什么行为?近十人编者参与讨论,究竟是要阻止Chinuan12623的诽谤行为、不合讨论页指引的编辑行为,还是要阻止谁和谁的争执行为?很显然,管理员Ericliu1912在此完全判断错误,将该提报的目的判断成了要阻止编者间的争议。
      • 即便在其判断错误的前提下,是否没有其他措施可以阻止,是否必须动用“禁制”这一最后手段?
    • WP:管理员》方针第二段明文有言:“管理员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什么是“共识”?显然,五大支柱、社群常年累月通过大量讨论得出的各类方针指引,以及,在不当行为提报区下编者讨论呈现的共识,这些都属于共识。不当行为最初的提报是针对被提报用户的诽谤行为,随后多位编者又指出其乱排留言的行为,这些行为显然违反《WP:讨论页指引》,而“持续违反指引应受封禁”明文写于《封禁方针》。数十位编者在提报区下的讨论,均有共识表示Chinuan12623行为不当,几乎无人表示我行为不当。管理员的最终处理,这一处理的性质是“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但根据违反方针指引的情况和相应的封禁方针,根据不当行为提报区的讨论,管理员Ericliu1912却得出了“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应是双向互动禁制”这样的判断。
  • 在这笔案子了结以后,2024年9月,Chinuan12623再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ATannedBurger处理声称先前沟通不足,未做处理,“均不见涉事双方或其他管理员有提及此论述或就争论的解决展开讨论”侧面反映Ericliu1912完全未关注其违反指引的行为并向其沟通;2024年10月,Chinuan12623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并由Shizhao封禁编辑所有讨论页1个月;封禁期结束后,随即在2024年11月,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 π )题外话:目前仍无人处理)。很显然,从结果论上看,管理员Ericliu1912在8月26日对我提报其违反《讨论页指引》所作出的“双向互动禁制”,完全、丝毫没有解决该用户的不当编辑扰乱行为。

以上,我认为管理员Ericliu1912在2024年8月26日该案中所作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是完全错误的,该处理完全违背社群共识,且没有对制止被提报用户的不当行为起到任何作用。最后强调,这是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仅用于讨论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而非追究责任、更非解任议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3日 (三) 18:28 (UTC)回复

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存档里,有自由雨君之前提过的䨱核请求,也有部分当时的回应,供作大家参考。--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23:47 (UTC)回复
@Wolfch:当时那个复核请求和这个应该关联不大?那是对“不处理违反交互禁制行为”的复核,不是对这一操作本身的讨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34 (UTC)回复
已划删除线--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8 (UTC)回复
附知@Ericliu1912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9 (UTC)回复
我已经第一时间在讨论页通知他了( ,这也是《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要求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2 (UTC)回复
该复核请求的简短  总结
  • 管理操作:8月26日,用户Chinuan12623因诽谤被提报,经过多位用户讨论后,Ericliu1912决定对Chinuan12623与提报者(Tisscherry以及自由雨日)之间实施双向禁制。
  • 提报区讨论情况:提报区的讨论显示,社群认为Chinuan12623的行为存在多次违反讨论页指引的情况,而提报者的操作被其他用户认可。
  • 请求管理操作复核理据:Ericliu1912未能合理判断双方的责任,错误地将争执视为双向问题,未能有效制止Chinuan12623的不当行为。此外,管理方针明确指出,禁制应作为最后手段,而在此案例中并未充分考虑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
注:以上文字使用LLM辅助整理以避免太长不读,仅供参考,更详细准确的意见及理据请见提请人的原留言。--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2 (UTC)回复
认同以上描述,(+)支持管理操作复核请求。--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5 (UTC)回复
(+)支持复核该操作,该禁制明显不当。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51 (UTC)回复
(+)支持复核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0 (UTC)回复
根据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管理员Eric Liu 回复处理的第(三)点,双向互动禁制是为了避免当时双方“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变本加厉反击”的螺旋,为了让双方冷静而采取的作法。请大家再评估此作法的合理性。--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6 (UTC)回复
首先,我认为,“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是从回退明显破坏—回退违反方针指引(但非明显破坏)的编辑—可简单判断和讨论得出共识的争议—难以得出共识的长期编辑战这一“光谱”上的任何行为都会存在的现象,只有依照方针、指引和其他编者讨论等均无法判断哪方行为不当(即单纯因观点不同而引发的激烈编辑战或长期编辑战等)时,才可能适用互动禁制;但Ericliu没有作任何判断,而是直接强行互动禁制(显然当时不属于我说的这种适用情况,而是根据方针指引和提报区讨论都已很明显得出了哪一方行为不当)。其次,“为了让双方冷静”并不是禁制的合理理由,(就像WP:封禁也不能用于为了让人冷静一样,)WP:禁制方针明言禁制用于“造成极端或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且“仅应在容许有关用户继续编辑已足以构成严重扰乱及问题编辑的风险时采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22 (UTC)回复
(+)支持复核此管理操作。--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6 (UTC)回复
@Tisscherry 请问你有意愿对你的禁制申请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吗?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15 (UTC)回复
我当时是以为,因为自由雨日和我有互相宣称,如果其中一人被封禁,那请连带处理,类似这样的发言(我没去找diff,晚点想到再找)我想Ericliu管理员是看到了,故我当时欣然接受没有其他意见。以此逻辑,自由雨日申请操作复核,我会跟随( ✓ )同意(+)支持。基本上我尊重管理员判断,但我希望他若要做出说明,请尽量使用浅显易懂的文字,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不要刻意画线拉距离。--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0 (UTC)回复
我从未“刻意画线拉距离”,“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方针说的也完全不是这个意思。我不认为我说的内容比精密模板代码更难理解。--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09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这个“他”似乎不是阁下?--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3 (UTC)回复
哦哦,好像确实可能不是……如果我理解错了的话表示抱歉  囧rz……(因为前几天他也说我写的文字“太长不读”)不过就算是指Ericliu1912,他也没有“刻意画线拉距离”,跟“官僚”也没啥关系,只是他的语言习惯喜欢文白夹杂。当然我也希望尽量少用文言用法,多使用平实的现代汉语。--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7 (UTC)回复
谢谢银色雪莉君,我是指E管无误。管理员形象方面就不再离题。--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4:55 (UTC)回复
自由雨日与Tisscherry,就两人提出的控诉,应各自独立查看其复核的理据。参考Talk:王必胜的编修历史,管理员Shizhao在8月26日认定自由雨日、Chinuan12623进行编辑战,禁止编辑该页面31小时,管理员或会因应近期双方在讨论页发生过编辑战而进一步采取互动禁制,单是这点,自由雨日与Tisscherry的复核背景已不一样。在现实中,管理员Ericliu1912仅能审视8月27日及之前的情况,所以Chinuan12623在10月6日被Shizhao编辑禁制一个月在此是不用考虑的,8月27日之后的事态及提出的结论,均不在Ericliu1912于8月27日当天作出判断的可考虑范围内,简言之不能说某个用户在今天被永久封禁,就可以推定管理员在以往对相关或对立用户在处理上有明显的过错。--Starcopter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8:43 (UTC)回复
支持Tisscherry若要复核应另开一笔复核请求,以避免讨论混乱。不过我们这里并没有请求复核Shizhao对我的封禁,在talk:王必胜进行的编辑战,Shizhao作出封禁并制止,这和ANM的提报(诽谤,以及后来衍伸出的缩排、留言位置等)只针对违反《WP:讨论页指引》的行为是完全独立的。至于Chinuan12623在10月的封禁(以及我提到的9月、11月),确实不能作为主要的考虑依据(我也仅是在最后提及),但绝非“不用考虑”,因为那些提报及封禁的理由仍然是违反《WP:讨论页指引》,和我的提报指向同一件事。这些之后的提报用于管理员并没有依据《WP:封禁方针#防止扰乱》等有效起到制止他人持续违反指引扰乱的情况,自然意味着管理员的处理不妥。假设现在有一个违反格式手册到处乱加粗体的用户,管理员作出的是将其和回退其编辑的编者互动禁制的决定,结果其之后继续于页面乱加粗体,那么显然可以佐证管理员的决定不当,因为丝毫未起到制止其违反指引行为的作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19 (UTC)回复
(+)支持复核,是次处理还导致自由雨日阁下失去仲裁员候选资格,个人认为是不太合理的。—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1月26日 (二) 02:56 (UTC)回复
那倒不只是这次处理,还有另外一次封禁()而且“失去仲裁员候选资格”这件事完全不能成为处理本身不合理的理由😂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6日 (二) 03:00 (UTC)回复
共识挺明确了,看看哪个管理员能帮忙翻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23 (UTC)回复
@Manchiu @Shizhao @Tigerzeng 此案已经拖了2个多月了,可以看到共识非常明显,而且期间还被EricLiu多次不当地存档此请求,请求尽快翻案并结束此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13日 (一) 07:50 (UTC)回复

@Ericliu1912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还未关闭,为何存档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03:09 (UTC)回复
@Ericliu1912 请解释这一笔编辑的目的。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8日 (日) 03:21 (UTC)回复
存档即是自然关闭。另外本人不评价上述任何“马后炮”式批评处置的看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8日 (日) 04:49 (UTC)回复
@Ericliu1912:然而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必须“有共识”(并“总结讨论中达成的共识、明确说明相关操作的正当性是否被是社群认可”)或“显然无共识”后才能关闭,且不能由当事管理员关闭(见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05:03 (UTC)回复
@Ericliu1912怎么又存档了(special:diff/85629543)?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0日 (五) 17:04 (UTC)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直到复核请求完成。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

编辑

已解决
Manchiu已解除有关禁制。至于是否修正方针,则另当别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根据Wikipedia:禁制纪录Wpcpey讨论 | 贡献)和Longway22讨论 | 贡献) 被 Mys_721tx讨论 | 贡献) 全站范围禁制,

然而,
维基百科:禁制方针

全站范围禁制褫夺在中文维基百科的一切编辑权利,被禁制人士不论使用任何账号或IP地址均禁止在任何情况下编辑中文维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诉规范在其用户讨论页提出的申诉为唯一例外。全站范围禁制可用于以下情况:

  • 屡次绕过封禁:全站范围禁制在用户主账号被不限期封禁,且用户查核最少三次确认滥用多重账号的情况自动生效。
  • 全域锁定:全站范围禁制在用户账号于中文维基百科被不限期封禁,且因跨维基破坏或滥用多重账号而被全域锁定的情况自动生效;因账号被盗而被全域锁定者不在此限。

这不符合规范,请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08:16 (UTC)回复

既然实用,可以增列适用情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5日 (四) 10:08 (UTC)回复
Eric,这种判断完全不能接受,我需要澄清封锁和全站封禁之间的区别,而你指出的是“先前的判断是正确的”。然而,在改变政策的共识达成之前声称某事是正确的,并利用这种预先声明来实施某种制裁,这确实违背了当前项目的章程。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请关注这个问题。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2 (UTC)回复
是的,我们当然可以添加这样的补充,但是在添加之前他们已经受到了制裁,所以这两者之间仍然需要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4 (UTC)回复
我需要澄清这两种封禁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6 (UTC)回复
所以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4:31 (UTC)回复
不要听风就是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6日 (五) 04:44 (UTC)+1 回复
谢谢。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6 (UTC)回复
你的说法让我无比难过,但愿主与你同在,这也不是你的错。
当年因为我反对解任Mys_721tx而被WMLO屡次进行死亡威胁和邮件骚扰,我顶着压力和社群调查此案。如今你说出这样的话,毫无逻辑也十分异常,我真的很痛心。
这不是你的错,请原谅我,我累了。告辞。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3 (UTC)回复
诚实地,我不能知道两件事间有何链接。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30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我完全可以认为你这句话有违善意推定,甚至客观上起到造谣诽谤的效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4 (UTC)回复
您觉得这句话有违那我收回了,反正与己无关。--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2:08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既然有实际用途,可以按情况添进方针。我也知道应予澄清,此或可移往方针区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8 (UTC)回复
请移动 -Lemonaka 2024年12月8日 (日) 09:13 (UTC)回复
本人认为,有关禁制当属广域页面禁制,而非真正的“全站范围禁制”,仅是用词类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7日 (六) 21:20 (UTC)回复
Mys_721tx存在恶意推定、曲解方针等问题,因此其做出的封禁容易被质疑,也是其被解任的原因。--Lanwi1Talk 2024年12月7日 (六) 11:07 (UTC)回复
我从未见过称“永久封禁”禁制的,亦未见合法。我也并不要求解封,只想澄清一下。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11:18 (UTC)回复
你说的没错,即使Mys_721tx的封禁有问题,还是要按方针解封。我认为Mys_721tx过严,压力过大也会容易做出问题行为。--Lanwi1Talk 2024年12月8日 (日) 07:55 (UTC)回复
这和 @Mys 721tx没有关系,Shizhao这么做我也会起疑。 -Lemonaka 2024年12月9日 (一) 09:51 (UTC)回复
不限期全站封禁相当于永久封禁,确实需要慎重决定,全站封禁只应对长期破坏同持续使用傀儡的用户,或者需要设立复核机制,避免完全由单一管理员作出这类操作。Wpcpey及Longway22的个案,按机制需要两人提出申诉才能解封,不过一般维基人因争议事件而需要离开一段时间后,也未必有心情回来。--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5:27 (UTC)回复
此事关键,没有有效的回应,不应关闭。 -Lemonaka 2024年12月12日 (四) 22:44 (UTC)回复
@Lemonaka您要求有效的回应,您是想Mys_721tx在此亲自解释吗?至于受到直接影响的Wpcpey及Longway22,他们两位目前并不可能在此发言;或者,您有没有指定的对象,要求他们在此澄清;您亦可提出对全站封禁的处理方案,例如建议增修相关的方针指引;一般用户不太可能代替Mys_721tx澄清这两次操作,如果他不解释,又没有够分量的人员协助厘清,您又不提出跟进的方案,这个章节长期开放不存档,也不太可能获得有用的结论。--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9:18 (UTC)回复
是的。两种方法
  1. Mys_721tx在此亲自解释
  2. 全站封禁增修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4 (UTC)回复

全站封禁条文增补

编辑

提议

全站范围禁制褫夺在中文维基百科的一切编辑权利,被禁制人士不论使用任何账号或IP地址均禁止在任何情况下编辑中文维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诉规范在其用户讨论页提出的申诉为唯一例外。全站范围禁制可用于以下情况:

  • 屡次绕过封禁:全站范围禁制在用户主账号被不限期封禁,且用户查核最少三次确认滥用多重账号的情况自动生效。
  • 全域锁定:全站范围禁制在用户账号于中文维基百科被不限期封禁,且因跨维基破坏或滥用多重账号而被全域锁定的情况自动生效;因账号被盗而被全域锁定者不在此限。

全站范围禁制褫夺在中文维基百科的一切编辑权利,被禁制人士不论使用任何账号或IP地址均禁止在任何情况下编辑中文维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诉规范在其用户讨论页提出的申诉为唯一例外。全站范围禁制可用于以下情况:

  • 屡次绕过封禁:全站范围禁制在用户主账号被不限期封禁,且用户查核最少三次确认滥用多重账号的情况自动生效。
  • 全域锁定:全站范围禁制在用户账号于中文维基百科被不限期封禁,且因跨维基破坏或滥用多重账号而被全域锁定的情况自动生效;因账号被盗而被全域锁定者不在此限。
  • 广域页面禁制:同时在主空间和讨论空间持续扰乱,全站范围禁制自动生效。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8 (UTC)回复
我有一个反建议:既然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那就没有理由维持相关全站范围禁制,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应予解除。Uranus1781上面说的话很有道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34 (UTC)回复
这不矛盾,但有人说“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回复
话不能这样说,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的问题你不提出来大家也没留意,我的意见仅仅针对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的事情。也就是说,即使你是在Mys_721tx没下台的情况提出这个问题,我这里的意见也不会有任何的变化,虽然这种情况下我很有可能被部分自发侧翼猛烈攻击,但我对于这种攻击性言论是怎样的态度你也是清楚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7 (UTC)回复
@User:Shizhao @AT -Lemonaka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0 (UTC)回复
支持修订。事实性修订。--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9:30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编辑

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操作Wpcpey禁制Longway22禁制
执行者Mys 721tx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Mys_721tx/第2次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Lemonaka 2024年12月26日 (四) 01:07 (UTC)回复

在下附议上面的提议:既然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那就没有理由维持相关全站范围禁制,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应予解除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1) 以及 (2)。感谢Lemonaka发现和向社群通报管理操作不合现行规定的案件。--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3:33 (UTC)回复

有鉴于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有专门的程序,我在此重申自己支持解除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的意见。Sanmosa 在黑魔法的帮助下密谋推翻军政府 2024年12月22日 (日) 14:10 (UTC)回复
改为部分命名空间封禁会更好。但原则上(+)支持解除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5年1月9日 (四) 05:56 (UTC)回复
Per @Gluo88、 @Sanmosa 改为(+)支持解除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0 (UTC)回复
@Jimmy Xu@Shizhao此事复杂,请审核。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10:18 (UTC)回复
我倾向支持解除有问题的此禁制,问题管理员容易滥用规则。--Lanwi1Talk 2024年12月23日 (一) 13:13 (UTC)回复
@Lanwi1Uranus1781Sanmosa 在黑魔法的帮助下密谋推翻军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1 (UTC)回复
支持Wpcpey、Longway22个案的复核,主因是这两起全站禁制不符合禁制方针,这并不等于全面否定Mys 721tx之前对其他用户的禁制,不能说成是因为其现在已不是管理员就寻求推翻其操作;即使管理员在是非的判定正确,采取不限期封禁或禁制的行动及必要性却值得商榷。--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5:10 (UTC)回复
对两人的禁制是否属上方所提及的“有关禁制当属广域页面禁制”?--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0:38 (UTC)回复
@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5:49 (UTC)回复
@ManchiuMys 721tx对Wpcpey的禁制根据Mys 721tx他自己的说法就是“全站编辑禁制”,因此可以合理预期Mys 721tx并无执行“广域页面禁制”的主观意愿。Mys 721tx对Longway22的禁制与此问题无关,Mys 721tx在其发出予Longway22的禁制通知仅称Longway22被“不限期封禁”,这与禁制纪录的说法相悖,而如果真把这当成了“广域页面禁制”,这也违反了禁制方针“用作执行页面禁制的封禁应当于封禁理由当中注明为禁制措施”的规定。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07 (UTC)回复
就我所知Longway22及Wpcpey是因长期的一系列问题被“禁制”,若我把相关禁制解除后修改为不限期封禁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02:40 (UTC)回复
不合适,不合乎比例原则,事态的严重性完全没有到需要不限期封禁的地步。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3:53 (UTC)回复
谢谢。留意到此讨论中有申诉时限要求。Wpcpey的侵权禁制倘因为程序不当而提前解除,是否会造成:一)其他封禁例子的先例、二)用户未有就相关行为有改善迹象下获得解封。Longway22的个案显示,他会否在解封后仍然持续在命名空间的不当发言?是否(能否)以局部封禁取代,这样会否抵触一案不两审原则?但我需要评估在相关禁制撤销后用户会否仍然进行被禁制前行为的可能。@Sanmosa@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04:50 (UTC)回复
这不是单纯的“程序不当”,而是心态揣测的不当,参见Lanwi1的说法。如果禁制本身并不合理,那申诉时限要求也自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申诉时限要求不能被纳入解除禁制与否的考量因素之中。再者,现有的违规禁制本就不合乎比例原则,论施行的时间也早已逾越实际所需。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4:55 (UTC)回复
了解。但如何显示封禁存在明显“心态揣测”的不当?换句话说,其他施行的禁制或封禁是否也可据此开启复核?--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0:10 (UTC)回复
需要看具体情况。我也是看了具体情况以后才有这个结论的。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2:50 (UTC)回复
Manchiu您好,我的观点是这样的,一个不当的程序带来正确的结果,程序依旧是不当的。您可以直接reblock,改为不限期封禁,然后去掉禁制记录,那比现在的情况,事实上,是更好的,我也不反对。@Manchiu -Lemonaka 2025年1月5日 (日) 19:57 (UTC)回复
为避免意见混淆,我需要说明我的态度是不赞同重新封禁的。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6日 (一) 00:41 (UTC)回复
其实,我一点都不在乎解不解开,封禁不解开,我只想明白mys为什么这么做。但Mys一直不回应。 -Lemonaka 2025年1月8日 (三) 08:29 (UTC)回复
@Sanmosa,按不要照本宣科的精神,若这个全站编辑禁制,理解作对用户的全站封禁的一种形式以阻止长期扰乱是否恰当?--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08:45 (UTC)回复
不恰当。注意我在上方也提到“不合乎比例原则”,这与是否“照本宣科”无关。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9:21 (UTC)回复
基于一案两审原则及@Sanmosa的意见,不会重新封禁。--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0:46 (UTC)回复
其实Topic:Xt0xc95ib78094fw是将禁制纪录当中的禁制理由去掉后面的“,对Longway22实施全站范围禁制。”改写前面的“因Longway22封禁后”为“封禁后”并将其写在封禁理由上而已。
至于你说到的"您已被不限期封禁"只是模板{{Uw-block}}或{{Uw-blockindef}}的默认的效果而已,我帮你做了一个测试(见版本差异)。
你使用“{{subst:Uw-block|indef=yes|reason=封禁后([[Topic:Xftspbuvtjjy7fmc]])继续于条目中加入粗劣翻译([[抵抗軸心]]、[[阿米塔·傑拉萬德之死]]、[[中葡協定 (1554年)]])、在可流利使用标准汉语时持续于讨论中使用常人无法理解的非标准汉语(见Wikipedia命名空间贡献、[[Topic:Xnngmkobwx1jvgi2]]、[[WikiProject:創作物專案互進]]、[[Talk:华裔俄罗斯人]]、[[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即可得出相同的结果,subst:Uw-block的部分你可以自行换成subst:Uw-blockindef测试。--~~Sid~~ 2025年1月4日 (六) 14:39 (UTC)回复
然而他看到的很有可能就是如我所说的。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5:14 (UTC)回复
我质疑的是流程不对。 -Lemonaka 2025年1月4日 (六) 02:14 (UTC)回复
认同全站范围禁制的用户并无触犯禁制方针列明的两种情况;现有的禁制因建基在不存在的方针基础上,经复核程序及社群讨论,决定原有因此禁制终止。基于同一事件不两审原则,不予再封禁,以免另不合乎比例原则及禁制时长超出所需。唯此仍属第二次机会,两位用户理应明白再度违规会遭禁制或封禁处理。--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8:40 (UTC)回复
@Lemonaka@Uranus1781@ASid@Allervous@Gluo88@Sanmosa@Ericliu1912--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8:47 (UTC)回复
我认同,方针如何修订、增补则请各位进一步讨论。 -Lemonaka 2025年1月9日 (四) 08:48 (UTC)回复
那末,此事就到此为止。若有额外方针修正案,请移步客栈另行提出,感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废弃草稿

编辑

我发觉机器人似乎不再自动提删超过半年没有被编辑的草稿(ns118)了,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错觉。--Txkk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回复

如果机器人不自动提删过期草稿,草稿就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Txkk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回复

我倒是支持废除速删旧草稿,至少不要自动化速删。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4 (UTC)回复
曾经没有O7的时候有用户在AFD提删大量废弃草稿,也不是合适处理方式。--GZWDer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9 (UTC)回复
至少用户页的草稿也会有矛盾之处,比如用户沙盒不会被删除,但用户页的草稿却会被删除。对新手用户尤其影响大。--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36 (UTC)回复
同意,我觉得至少应该排除掉用户页草稿。如果社群认为真要保留O7,或许可限定草稿命名空间。然而,AFD大量提删废弃草稿的行为似乎也不足以论证O7的必要性,毕竟反过来说可以劝导乃至阻止相关用户进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删行为。-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回复
我认为应当如此:
  • 只有草稿命名空间可以因废弃草稿的原因自动提交速删;
  • 用户名字空间的不应该以“废弃草稿”的名义自动提交速删;
  • 因废弃草稿而提交速删的不应该使用机器人自动删除,而应该交由人工复查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4日 (二) 08:54 (UTC)回复
补充:如果不删除Draft空间的废弃草稿,会不会有新手不会更新?要不参考O3的模式,机器人自动以O7的名义存档废弃草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回复
话说,现在是有机器人自动挂速删废弃草稿的模板,还是挂有草稿模板的页面在一段时间后无编辑就自动显示速删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回复
大部分是后者。--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回复
另外不少新手用户把完善、增加的内容搬到主条目,但因草稿未获审批而遭不少提删。似乎要增加相关删除要求,比如条目比草稿更多内容、完善后不应一律以G18提删条目,提删者需要作检查。--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9 (UTC)回复

@PeacearthShizhao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间”,老版术语措辞“名字空间”早就被丢弃了。--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回复

  吐槽:在zh-tw模式下您的发言显示为“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間」,老版術語措辭「命名空間」早就被丟棄了。”,这个字词转换😂-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5:02 (UTC)回复
呃……我没注意到这个情况,刚刚加上隔断代码了。--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5:43 (UTC)回复

@魔琴如果废除速删旧草稿,草稿命名空间就成大型垃圾场了😒😒😒 --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回复

现在记得是半年无编辑才提交速删吧?这么长时间都不编辑,认为废弃相当合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31日 (二) 02:45 (UTC)回复
目前似乎很多新条目不符创立标准的都会移动到草稿,可能建议还是先挂维护模板/提请删除讨论优先,在存废讨论中讨论,确定有修改价值后才移到草稿,而非统统移到草稿。以免增加草稿审核人员负担。--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5:47 (UTC)回复
同意Shizhao草稿存废标准有关意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回复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编辑

十余月前,该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
— User: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回复

理念上支持。所提供通用模型随机样本的表格数据,我看了一些高风险的,感觉挺多是不该被回退的。多语言模型的样本好很多,并且预计回退数量似乎很低?如果有人及时巡检和调控该工具,可以考虑引入。--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23:54 (UTC)回复
两者个人也曾测试,无论前者和后者只要是使用“Cautious”或以上的阈值,基本上近乎是没有误判。以自动反破坏工具而言,其误判率个人认为可接受,现实上也不可能存在没有误判的工具。而默认值为最严谨的“Most Cautious”,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如果有人及时巡检和调控该工具,可以考虑引入”,个人作为管理员愿意帮忙调整。谢谢。--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4:12 (UTC)回复
有没有在本站模拟环境下的测试数据?有这些数据大家才好判断。--碟之舞📀💿 2024年12月19日 (四) 04:54 (UTC)回复
这些步骤。Google表格,文件-复制(制作副本),Test Automoderator工作表,选择zhwiki,有30组数据集(目前是今年7月的数据),每组30笔编辑,每笔审阅后可查看该工具在各警惕级别下是否会自动回退。似乎够谨慎,但也存在误判和漏判。--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5:15 (UTC)回复
基本支持。我相信足够多的trial and error能克服误判与漏判的情况。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11 (UTC)回复
感觉可推进下一步。Deploying说无需正式RFC,只需有足够多参与者感兴趣。用户名要保持原名吗,译名会更易懂(如“自动回退”?),但简繁选用等层面是否不方便。不清楚其会发送简体还是繁体版本的留言消息。所需用户页译本已准备Draft:User_AutoModerator(回退、撤销的用词可能需斟酌),后续可单独讨论和改进。--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0:34 (UTC)回复
自动版主?自动管理员?自动编辑检查?其实用Automoderator也可以()——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42 (UTC)回复
版主太生硬了。且版主常被指责滥权,会误导新手;管理员误导性,并没有封号等机制;编辑检查与现有机制(tag、滥用过滤器)重名了。维持原名确实可以,中庸之举,但好的译名会更好,不看用户页或留言也能迅速了解是被自动化程序回退了。“自动回退器”感觉偏生硬。“回退机器人”太直白和不好理解、难以联想到原名。--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4:00 (UTC)回复
自動巡查器或者自動回退器吧,用繁体就行,就一个动字简化了,简体用户应该都能看得懂。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48 (UTC)回复
前者与巡查混淆。后者我没意见。简体的、原名的账户名可能应设法占用并重定向过去。--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6 (UTC)回复
感觉称作自动巡检器会比较好。--雨朝Talk#我要退出CRYCHIC 2024年12月20日 (五) 14:35 (UTC)回复
Moderator的角色一般是维护页面,因此我会建议译为“自动维护工具”或“自动维护器”,再不然像Twinkle那样沿用英文名也可以。如果不要求忠实翻译的话,其实叫“自动法器”也成。[开玩笑的]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4:13 (UTC)回复
倾向反对按原文字面而非功能来译。以上两个译名太像一个大类。如果无共识,该考虑用户名沿用英文,以及用户页、讨论等允许怎样的中文称呼。--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3 (UTC)回复
回退破坏性编辑也算一种维护吧,我不认为我没有按功能来译,但比较微妙的是我个人确实偏好沿用英文名。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54 (UTC)回复
所以各位打算选哪个用户名。--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7日 (五) 19:01 (UTC)回复
我比较喜欢英文的,不用担心繁简转换,也能回避翻译问题。——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7日 (五) 19:44 (UTC)回复
  公示3日:使用原始英文用户名,公示结束后申请引入。--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18:16 (UTC)回复
公示通过,已更新P站——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5日 (日) 03:21 (UTC)回复
支持导入。--Hamish T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21 (UTC)回复
支持导入用以试验。-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0 (UTC)回复
en:user:ClueBot NG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02 (UTC)回复
(+)支持导入。--Martin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 2024年12月27日 (五) 18:41 (UTC)回复

配置

编辑
 
英语界面的配置选单

AutoModerator可由管理员在Special:CommunityConfiguration/AutoModerator处配置,按扩展介绍,其有以下配置:

  1. AutoModerator将会设为开启模式。
  2. 配置阈值设为?
    1. 最谨慎(默认值):很少回退编辑,准确度最高;
    2. 谨慎:较少回退编辑,准确度中等;
    3. 不太谨慎:相对回退较多编辑,准确度稍低;
    4. 最不谨慎:回退很多编辑,准确度最低。
  3.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小修改
  4.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机器人编辑?
  5. 是否向受回退的编者发送讨论页信息?
  6. Automoderator不应回退哪些用户组所作的编辑?
  7. User:AutoModerator/错误报告处报告错误。

@YFdyh000SCP-2000谨通知上方活跃讨论者和管理员。——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6日 (一) 18:29 (UTC)回复

我建议保持“最谨慎”,毕竟是测试性的引入,观察一段时间后再考虑逐步升高;不标记为小编辑;标记为机器人编辑;发送消息;不回退“回退员、管理员”的编辑。——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6日 (一) 18:31 (UTC)回复
建议:开启。最谨慎。非小修改。是否机器人 无意见,看回退量和误报率而定。发送消息。不回退延伸确认用户?或者更高,看误报率而定。--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8:41 (UTC)回复
最谨慎;是(Twinkle、SWViewer等工具均使用了小编辑,小编辑标记也符合预期的场景);否(可以考虑经过一段测试期后修改为是);是;延伸确认用户(或者可以更低,比如自动确认用户)。 Stang 2025年1月7日 (二) 12:47 (UTC)回复
最谨慎;是否要标记为小修改与机器人编辑我暂时没意见;可能要视传送的讯息而定;不回退管理员与回退员的编辑,视运作状况再决定要不要降低门槛。--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06:41 (UTC)回复
最谨慎,是,否,是,延伸确认用户。--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1月9日 (四) 07:13 (UTC)回复

@ZhaoFJxYFdyh000StangS8321414Hehua7日时间已过,目前Automoderator的配置中关于是否标记为小修改、是否标记为机器人编辑以及不应回退哪些用户组所作的编辑上没有定论。在此通知参与讨论用户就其意见做进一步说明。--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1月16日 (四) 14:42 (UTC)回复

  1. 帮助:小修改说意义改变、需检视、有担忧、可能编辑冲突的编辑都不应小修改,所以我倾向不是小修改,除非回退破坏对社群而言是高置信度(例如95%以上)而默认无需二次检视。TW工具是人工操作,且编者可自行调整是否小修改、有担忧的问题可经编辑摘要说明与凸显。
  2. 机器人与否,可能看是否冲击了最近更改巡查,但从操作性质来说,标注机器人或许降低误导和便于筛选。
  3. 是否回退延伸确认用户,暂无共识。可以先允许一阵子,看误报反馈情况,再由管理员决定?类似滥用过滤器等运作。“同一页面同一用户可回退次数”同上,先交管理员视情况决定?
--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6日 (四) 15:08 (UTC)回复
(▲)同上 要不先不回退管理员,观察一段后再逐步下放到延伸确认用户?小修改的话,隔壁英维机器人的回退操作是标记为小编辑的。——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16日 (四) 16:21 (UTC)回复
已部署Automoderator的7个wiki中,似乎有2个(bn和vi)选择非小编辑。--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6日 (四) 17:59 (UTC)回复
一个未经妥善测试的程序不应当使用机器人标记,这会让它的编辑在最近更改中被隐藏。对于豁免用户组我还是坚持使用延伸确认用户这个标准,我觉得已经足够了。 Stang 2025年1月17日 (五) 01:53 (UTC)回复
简单写了个小脚本测试了一下误报的情况怎么样,这是最近100K次编辑中,会在“最谨慎”(true>0.99)这个配置下被回退的编辑,共30笔。感觉其中还是有一些误报的,另外想知道可不可以忽略掉某些页面(比如沙盒)的编辑:
Revisions with true probability >= 0.99:
Rev ID: 85607217, True Probability: 0.998129665851593, False Probability: 0.0018703341484069824,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07217
Rev ID: 85610058, True Probability: 0.9971864819526672, False Probability: 0.0028135180473327637,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10058
Rev ID: 85618569, True Probability: 0.9910821914672852, False Probability: 0.008917808532714844,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18569
Rev ID: 85618955, True Probability: 0.9959309697151184, False Probability: 0.004069030284881592,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18955
Rev ID: 85619500, True Probability: 0.9953624606132507, False Probability: 0.004637539386749268,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19500
Rev ID: 85619952, True Probability: 0.9967047572135925, False Probability: 0.0032952427864074707,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1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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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 ID: 85681581, True Probability: 0.9914299845695496, False Probability: 0.00857001543045044,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8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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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 ID: 85686042, True Probability: 0.9914498925209045, False Probability: 0.008550107479095459,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86042
Rev ID: 85686596, True Probability: 0.9905632734298706, False Probability: 0.009436726570129395,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86596
Rev ID: 85687554, True Probability: 0.9924798011779785, False Probability: 0.007520198822021484,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87554
Rev ID: 85689212, True Probability: 0.9950689077377319, False Probability: 0.004931092262268066,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89212
Rev ID: 85693239, True Probability: 0.9985597729682922, False Probability: 0.0014402270317077637,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93239
Rev ID: 85698859, True Probability: 0.9907416105270386, False Probability: 0.009258389472961426, URL: https://zh.wiki.x.io/w/index.php?oldid=85698859
以上 Stang 2025年1月17日 (五) 02:17 (UTC)回复
顺便另一个问题,假设A对条目X进行了a, b, c, d, e 多笔编辑,这些编辑都属于破坏性质的,但是只有一个达到了AutoMod的阈值,这个时候是只回退了达到阈值的版本还是全部回退?比如安婕希页面,用户“毛王”的编辑只有 oldid=85679555 达到了 0.99 的阈值。 Stang 2025年1月17日 (五) 02:43 (UTC)回复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编辑

原标题为:编辑提示已建设完毕,现提议将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展示

公示期结束,方案获得通过,请管理员依Special:diff/85397555版本展示内容,同时比照WP:历史上的今天,将WP:提示的所有子页面设置半保护,直接被首页引用的{{Tip of the day with h3 heading}}设置连锁保护。后续如有更改,请在Wikipedia talk:每日提示维护小组提出。--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10:26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经过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回复

等等,7月还有6天,这礼拜会完成,请稍等我一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6 (UTC)回复
已经全部完成,并且再次检查过。--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00 (UTC)回复
真的不容易,该给与掌声鼓励:)--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39 (UTC)回复

可以参考这个版本展示,同时每日的内容全部参照WP:历史上的今天设置半保护。--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04:56 (UTC)回复

刚发现这个版本没有替换掉“参与维基百科”版块,这个替换掉了,以这个版本进行讨论。--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0 (UTC)回复
内容还请大家多帮忙看看,大多数内容都是机翻,读起来很不通顺,还有些是照搬英文的过期内容,现在已经无法复现。--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29 (UTC)回复
(修改了标题,因为编辑提示指的是Editnotice)--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4:51 (UTC)回复
可能1~7月的部分机翻问题要再确认,我是从7月20日左右接手,还有另一位用户@琉綺在11月和12月的部分帮了不少忙。我初步检查大部分都是符合中维现况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9:43 (UTC)回复
他是不是不太熟悉维基的术语啊,article是“条目”,怎么老是说“文章”,太不专业了。--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9:19 (UTC)回复
可能还略有疏漏,我再检查确认。--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12:46 (UTC)回复
@Tisscherry询问一下是否确认完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31日 (二) 11:57 (UTC)回复
漏回复了请见谅。目前机翻问题都已排除,地区词转换大部分都补上,往后也会再持续检查。--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2:25 (UTC)回复

请大家踊跃提出意见,若7天内无人反对,依WP:7DAYS规则通过。展示版本为Special:diff/85397555。--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8:15 (UTC)回复
谢谢推进,我这几天也会抽空再巡巡。另外对于绿连英维方针指引的部分较为无法确定,因为大多数可能短时间内不会被提出讨论或是翻译,撤下好还是维持原样?--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2:39 (UTC)回复
暂时隐藏吧。--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7:38 (UTC)回复

7天内无人反对,方案正式获得通过。请管理员依Special:diff/85397555版本展示内容,同时比照WP:历史上的今天,将WP:提示的所有子页面设置半保护,直接被首页引用的{{Tip of the day with h3 heading}}设置连锁保护。后续如有更改,请在Wikipedia talk:每日提示维护小组提出。再次向辛勤付出的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成员表示感谢!--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10:26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麻烦管理员@Ericliu1912抽空更新一下首页,thx。--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10:28 (UTC)回复
@Jeffchu2014能不能设置板块显示?因为现在这样视觉有些不平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4日 (二) 11:33 (UTC)回复
话说“参与维基百科”、“维基百科提醒您”跟“每日提示”能不能都留?不都留的话,应该留几个方得兼顾功能及视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4日 (二) 11:34 (UTC)回复
那就用Special:diff/71842219。--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15:53 (UTC)回复
技术层面只能出张嘴,若缩成小方框,置于“维基百科提醒您之下”,可行吗?但这样会不会有种类似感?--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16:02 (UTC)回复
提醒你和每日提示的作用一毛一样,都是指南,完全可以去掉,两个都留反而冲突了。--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17:39 (UTC)回复
@Ericliu1912怎样?--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5日 (三) 14:50 (UTC)回复
再稍等几日,若社群无其他意见,可照您所说版本更新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5日 (三) 15:51 (UTC)回复
没人反对,更新吧--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8日 (六) 06:24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对Wildcursive的处理

编辑

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操作[1]
执行者Ch.Andrew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ildcursive

@Wildcursive首先,这位用户对于自己讨论页上由Cindyzs写出的宣传性内容置之不理,经我移除后再次加回。引用@薏仁将的话:……虽然WP:TPG对于用户讨论区使用自由度是相对宽松的,而本案被提报人对于相对当事者用户采取宽容容忍的态度去看待那些个人主观意识的政治观点宣传,然而被提报用户是可以有多次机会对相对用户进行劝告及以相关方针教导其用户避免再度出现不适当的行为,但被提报用户选择被动、消极的方式选择不作为的冷处理,此等则会被相对用户认为不反对即表认同的错误认知而持续性的做出不适当的行为;虽然该用户暂时已被封禁一周,但是难保解封后不再出现相同的不适当行为,而身为当事者的您,难道某个角度立场来说是无任何责任?又或者这种消极宽容的态度不也是变相的纵容对方行为?

而管理员章安德鲁对于此次提报,作出以下处理: 还原。以User:Wildcursive自行决定的版本为准/态度指引WP:OWNTALK:“对于用户讨论页而言,这些方针的遵循度会比其他讨论页较为宽松”“以上方针并不限制用户在自己的讨论页移除留言”、编辑指引WP:PUT:“您可以按照您认为合适的方式将讨论串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地总结以前的讨论”等语可以清楚得知,用户对于自身账号的讨论页具有裁量权,保留或删除内容由账号所有者自行决定即可,其他非当事用户无须干涉。

然而,很明显,方针(这甚至只是指引)中注明的是“较为宽松”而非“完全无需执行”,当然无法轻率得出“保留或删除内容由账号所有者自行决定即可”的结论。同时,WP:NOT中写明:“维基百科拒绝宣传。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讨论区、宣传工具、广告场所或者展览平台。此项适用于用户名、条目、分类、文件、讨论页、模板及用户页

综上所述,管理员的此次决定是不恰当的,因此我提出操作复核。 --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0 (UTC)回复

(~)补充:被提报用户在ANM进行政治宣传,而管理员完全没有考虑这点。--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6 (UTC)回复
(+)支持复核。——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4 (UTC)回复
(+)支持复核:刚注意到这边有讨论,把我刚在那里留的意见改一下放这:
Ch.Andrew 解释他的处置理由有不少问题:不限制用户在自己的讨论页‘移除’留言并没有“不限制用户‘还原’因违反方针而被其他人移除的留言”之意,而他又以指引导出用户对于自身账号的讨论页具有裁量权,保留或删除内容由账号所有者自行决定即可,其他非当事用户无须干涉,然而他引用的WP:PUT是指引,WP:SOAP是方针,指引和方针冲突时是方针优先,遭移除的内容是违反方针,用指引当理由说可以保留违反方针的内容根本是无效的:
  1. 用这逻辑,每个用户都可以在自己讨论页放这些违反方针的内容,因为自己的讨论页自己当然有裁量权啊。
  2. 当 A 把自己讨论页上被移除之违反方针内容加回去,那就是 A 的编辑行为了,原本加的人违反方针,A 当然也违反方针。
我并质疑,这个案子原本已有其他管理员开始处理,为何不常活动的 Ch.Andrew 突然介入迅速处理掉这件案子。--LHD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7 (UTC)回复
(?)疑问:另一个矛盾的点,依照处理的管理员认定的标准,那么:我只要找政治理念相同的用户B,或者用户C不反对我个人政治观点,那么我可以将那些政治观点放置在用户B与用户C个人讨论区,而且只要相对用户不反对,那么就不构成WP:SOAP相关限制(因为B、C君用户有自己裁量自己讨论区讨论议题权利)?那么请问WP:SOAP存在的意义是?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依照处理管理员认定的方式,B君与C君不表态、不反对那么那些已发生的宣传行为就不算构成WP:SOAP条件(裁量权在对方用户身上?),那么连带的是否连WP:DE也构不上边?然后更有趣的是:如果有人删除那些政治观点,我可以仿效他作法警告那些依照理据删除的用户要他们不要“越俎代庖”(因为讯息接受者没反对,裁量权在对方用户身上)请问是这个意思吗?请问可以如此作法吗?蛮好奇这种“特殊”认定标准。--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29 (UTC)回复
可能离题请见谅,其实上次就想提出,不晓得这是否算讨论页的漏洞?我认为可能需要研讨是否需要修改,因为虽然看似不妥,但对应现行方针指引确实没有明确违规,管理员处不处理都很难。感觉上暂时实施封禁的管理员是用了共识封,不过这是中维没有的方针。若没有界定标准,往后也可能再发生,故我认为可能需要进一步另行讨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9:36 (UTC)回复
是的,标准的漏洞,看看届时发生处理的管理员怎么认定怎么解释或者类推适用,有没有惯例案例可循,的确需要填补漏洞,不然可能造成仿效效应。--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42 (UTC)回复
我认为不存在漏洞。明显已经违反WP:NOT。--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55 (UTC)回复
这样就有处理落差了,我先前确实觉得这是为不妥,但现在可以理解了这是个人讨论页要如何处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那么实为不应该封禁的,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的。
我这里指的漏洞,是要考虑这样认知差异的,而且确实不明确。--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4 (UTC)回复
但像是比较敏感性质的议题又或者如本案般主观意识政治内容的传递,那么在认定标准上这是否为宣传行为的一种?若属于宣传行为,那么其他用户是否可依据对应的方针指引予以移除?又或者必须知会讯息接受者相关内容可能有不适当之虞?倘若讯息接收者并无任何表态亦不反对,那么这些有疑虑的内容是否仍可移除?这些可能属于比较算认定上会造成的差异(或说灰色地带)也许值得讨论。--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1 (UTC)回复
也认同 这些可能属于比较算认定上会造成的差异(或说灰色地带)也许值得讨论。。 尽管我认同“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 既然社群有分歧,可以就这是个人讨论页要如何处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进行专门讨论。--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23:51 (UTC)回复
@Tisscherry 在下也认同 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那么实为不应该封禁的,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的。--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23:45 (UTC)回复
版主(:)回应:本人参与维基已约二十年,我自己的讨论版面有何文字、如何回应、取舍,向来是本人的自由,几无人越权干涉,亦属尊重版主之传统,包括许多行政管理人员皆能分清界线并协助回退对本人讨论页的真实破坏,违反本人意志乱删乱动才是无礼。我对于符合《世界人权宣言》、台湾人民自主意志与“自己的国家自己救”理念及维基百科自由民主多元开放精神的善意留言基本上皆大致不反对、不反感、不反弹。美国法律规范的维基百科可不是独裁中国、专制共产党或其百毒等工具,也绝不容遭其可怜打手操控限制。若我不觉得留言不当,属表达意见、交流新旧条目编辑方向、及我可接受的言论自由,其实轮不到远不相干之他人管太宽任意置喙。
已不常回维基的我是被动回应、被迫说明,说清楚、讲明白、畅所欲言、阐明理据是必要且正常的。既然远非明显破坏、亦属无害(有被害人吗?只有我吧!),我自然有在个人留言版对合理言论自由沉默不作为、不采取任何行动或回撤销状的权利!我有回应或不回应的自由。之前也有较清醒开明曾多少呼吸过较自由空气的中国人来我版谈上海独立自治女权、汉人杀满人等。或香港人来谈鱼蛋革命等,具善意的邻国维基人来我版面跟我谈政治,我通常会予以回复,编维基百科不可或缺的事实、史实、真理普世价值等皆属越辩越明。
每个人自己的版面多少出现与条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文字很平常。大家摸着良心自问自己或他人名下的版面其实历来有多少连个条目名称都未出现的瞎扯蛋?要倒查22年吗?我有本版言论方向尺度的管辖权与裁量权, 这历来皆属自主自治自理自决的心证自留地空间。事实上, 许多维基化留言提醒我出现哪些新条目可查阅或补充增删, 又有哪些我已知的主题议题可加强。这些留言者与其纯粹条列出那些条目要我关注, 不如写成短文表达意见, 更能吸引我的关注而参与编辑, 我看不出两种方式的关键字词有何太大差别, 但绝对更有效, 引发更多点入的好奇或编辑的欲望, 对维基也自然是好的。无谓与过度禁制对维基生产力只是有害而无益。这跟平铺直叙广告没人看、没人买单是同样的道理,Did you know的DYK问题指南“请创作可以引起读者兴趣的问题”已验证了十几年。留言者想引起我的阅读编辑兴趣,或我的回应能否引起他人的阅读编辑兴趣,从这些留言是“待协作完善清单”的角度解释,有何不可?谁曰不宜?这与真正编辑条目时需依多重可靠来源,既不违背,也能并存。“不管黑猫白猫,会捉老鼠就是好猫”,这是相同的实用主义功益考量,能促进维基发展才是硬道理。捏死窒息中维才是罪人吧。
写动漫的能在彼此讨论页边写边聊动漫,没人说不可。写日本女星的在留言板互称某某美很漂亮、喜欢某某子,是不是宣传?说今天又看了10部,打算下周增补创建其中7条,是不是宣传?写交通的小聊维基假期旅游,说想去台南高雄玩,是不是宣传?写生医的讨论疫情,写文学的聊戏剧,皆很合理。为何写法政的就不能在自版小聊法政,碍了谁吗?这种种文字在本质上有重大区别吗?
维基百科有多少比例不是“宣传”?几乎大多数的图片文字皆可被解读为具某种宣传或反宣传之意。在某些人眼中耳里,不习惯的事物都很敏感、大惊小怪,但在早已熟悉如日常生活者看来却是如呼吸般再自然平常不过。此定义模糊不明而极可能衍生超多重标准的思想与言论警察之例一开,徒费时间精力,如同让真理部老大哥朝阳群众管到每个人在私宅的言行、门口的对联、信箱的广告、墙上的壁画、邻居的私语、手机的通信,有人来串门子,还要被检查,实属荒谬。每个人的页面用户框等自由编排创作就是贴在家门口的宣言标语,用户对待其个人版面的方式亦属自介自治的一部分,两者的性质、内在逻辑与适用对待应属相近。若纵容少数人企图在他人版上搞扩大文革纠斗,将成永无宁日的浩劫。无处不在的监控只会制造更多争端,兹生更广冲突,转移消耗编者注意力,终成反噬人人而成庞大数位极权主义一九八四
如果裹小脚慈禧看到奥运女子金牌就骂人家伤风败俗成何体统、或如果有个别极端伊斯兰教徒看到餐厅在卖猪脚火腿贡丸就呼天抢地说违逆真主要斩首、要下地狱、要烧店家,显非合理,政治控制与信息封禁是没必要的,别让中国迄今仍时常发生的作法自毙请君入瓮再实现,维基百科不该日益封闭退步。
管理员千村狐兔[2])与章安德鲁[3])均已表明尊重版主的态度,这基本上也是由正规编者自理其个人讨论页的传统,除非真属破坏或已被自删、警告表明不受欢迎者。企图惩处被留言者或已表明自行判断筛选者是很奇怪的事。当事人对此个案没意见、不在意、不觉得被骚扰,那就不需要再浪费时间强入人于罪。
十多年来本版基本自在自适健康无碍,天下本无事,实不烦庸人自扰扰人。--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1:54 (UTC)回复
实际上维基百科并不保障你在讨论页的言论自由,维基百科并非论坛第五点:与维基百科无关的项目内容。请勿存放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材料,包括用户空间。请参阅WP:UPNOT了解不得包含的内容的示例。
WP:UPNOT此外,您不得在用户空间中包含可能损害项目声誉或可能引起广泛冒犯的材料(例如种族主义意识形态)。无论是严肃的还是恶意的,“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与百科全书条目一样适用于用户空间,而“维基百科不会审查内容”则适用于条目页面和图像;在其他命名空间中则存在一些限制,旨在确保与社群的相关性及不扰乱社群。您在用户空间确实比其他地方拥有更多的自由度,但不要粗心大意。任何编辑者都可以立即删除极具冒犯性的材料。,这些是具有冒犯性的,此外管理员的论点并不代表整个维基百科,宣传政治理念,诽谤民意代表,为不可接受的行为,例如诽谤马文君为叛国贼明显违反与维基百科无关的争论性言论,或攻击或诽谤编辑群体、个人或其他实体的言论。这些言论均被视为分裂性的并会被删除,而重新加入将被视为扰乱。,这些都是合理证据,因此删除该些留言为正当。--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44 (UTC)回复
个人认为甚至可能违反UCoC第3.1 侮辱:这类行为包括恶言、侮蔑、使用刻板印象、基于个人特质的攻击行为。侮辱可指感知特质,其诸如智力、外貌、民族、种族、宗教(或无宗教信仰)、文化、种姓、性取向、认同性别、生理性别、残障、年龄、国籍、政治派别或其他特质。在部分情况中,反复地嘲笑嘲弄、讽刺挖苦、或侵犯攻击会构成集体侮辱。引战:以故意扰乱话题或恶意地发布言论方式,有意图地挑衅他人。--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5 (UTC)回复
什么叫打着维基之名,不适当就是不适当,你认为你可以去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案说那些吗,当然不行,因为地方错了--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5:10 (UTC)回复
我认为我有处理我的讨论页的自由,我不想要别人插手我讨论页面的事情。实在有不合规的内容我会折叠,但我不认同别人替我删除还不让我处置。 --MilkyDefer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45 (UTC)回复
你这话就相当于在说你认为你对你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有所有权。--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2:56 (UTC)回复
我记得用户对于用户讨论页面仅有“使用权”,但阁下的说法,恐怕会变成用户对于自己的讨论页面及相关用户页面有“拥有权”,这错误的理解吧?。--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8 (UTC)回复
这个事件是一个编者在第三人的讨论页面发布宣传性内容(但是我认为那些内容可以搬到维基新闻做opinion piece),然后第四人意图移除内容后被还原,莫名其妙就要召唤管理员介入。此事之奇葩程度闻所未闻,因为那个编者没有滥用自己的讨论页。你们可以规定任何人不得反对他人在自己的讨论页面严格执法,但是我认为与其把原则法律化并且不断打补丁,不如让所有编者把自己的账号交出来交给三百多万个硬编码规则的机器人。--MilkyDefer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4 (UTC)回复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条目讨论页、在用户页、在用户空间子页面均不得放置的宣传性内容,可以转而在用户讨论页放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8 (UTC)回复
  --Dryrace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3 (UTC)回复
程序问题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有提到“在发起复核请求前,建议尝试与执行操作人(当事人)讨论,以解决问题”,请问提请复核之人等是否已和当事管理员进行过充分讨论沟通?虽说这只是“建议”,但是如果以后每个人都在未经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就径行提请社群复核管理员操作,恐致社群无谓困扰、消耗社群精力。-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9 (UTC)回复
本人已根据您的建议在有关管理员的讨论页留言。由于本人已于该留言详述意见,请恕不在此重复。--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50 (UTC)回复
若要较真需注意上述WP:NOT中所列只有用户页,并无用户讨论页。WP:TPG#别人的意见中也着重强调(而这也是使用 deltalk 中自动生成的标签所链接到的页面){{deltalk}}是用来移除非常明显的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而涉及到的留言段落明显不属于这一类。另外想提醒一些编者,并不是所有您看到的不喜欢的内容都要跑到WP:ANM中提一个新提报,特别是本讨论中涉及到的留言并非发送给提报者。您这种行为相当于在两人间对话时擅自插嘴并大叫“我不喜欢这个对话!你们必须停止!”,这样十分不礼貌。若当事人认为此对话不妥自然会自行处理,但既然当事人认为这对话并不冒犯那我认这留言也并无大碍。我知道这留言相对于某些用户来说确实感到冒犯,但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些话并不是对您说的,您可以选择无视。参与维基百科所需要适应的一点是需要接受有用户的想法及观点与您不同,且,并不是所有您不喜欢的内容都必须删除。--广雅 范 2024年12月20日 (五) 19:06 (UTC)回复
NOT中列出了讨论页,显然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此外,《WP:用户页》指引中还列出了更广泛的适用于用户空间的条款。最后一句加粗的留言则属于混淆视听,从一开始所有人提出行为不当的理据就是宣传,而不是所谓“不喜欢的内容必须删除”。--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0 (UTC)回复
宣传指的是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推广自己的观点或者产品,如在条目空间打广告,又如在用户页大肆宣扬自己的政治立场。在讨论页这种两人对话的情况下是怎么成为宣传的呢?再者,也说过了,应由接收方判断这能不能接受,而不是完全不是接收方的第三者。--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25 (UTC)回复
照这个逻辑,我放置在自己的用户页或讨论页将属于宣传的内容,我只要放在对方的讨论页,就可以避免被当作“宣传”?那以后大家做宣传只要将这些内容互相往对方讨论页放就行了,只要事先互相打好招呼,同意对方放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9 (UTC)回复
这是属于WP:GAME以及WP:POINT的行为。--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回复
是的,所以为什么目前他们二位未落入这个范畴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6 (UTC)回复
范给的前设条件是“对多数不特定的人”,而且要满足WP:GAME的话一般还需要证明相关用户是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0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什么意思?至于“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的话,从其多次被提报来看,我认为已经可以这样认为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2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我会理解为“无差别”,比如“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攻击”相当于“无差别攻击”。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7 (UTC)回复
我没看到他给这个前设条件?(我这句指的也主要是“两人互相放置宣传材料”,当然多人互相放置也适用)--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回复
#c-范-20241221062500-自由雨日-20241220230000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4 (UTC)回复
哦。我的意思是,“放置内容”本身就已经构成了无差别传播,因为它们是公开可见的(邮件则不是),尤其是用户讨论页,曝光率是很高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6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比如客栈、条目、用户页,放在那里的用意就是被大家看到;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被提报者是反对第三方直接修改讨论页内容,并没有持续性进行宣传的意图。--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回复
然而用户讨论页是仅次于用户主页的很多人会查看的页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3 (UTC)回复
另外,放置于用户子页面、访问量几乎没有的内容也是可以因宣传而删除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7 (UTC)回复
那么本案例中被删除的留言是违反了WP:TPG#别人的意见内的哪一条呢?--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1 (UTC)回复
违反了WP:SOAP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3 (UTC)回复
这是编辑他人的留言,操作需符合WP:TPG#别人的意见中的一点。--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9:36 (UTC)回复
违反了SOAP啊。“移除不允许的资料,例如……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00 (UTC)回复
违反了WP:NOTADVOCACY作任何游说、宣传或招揽,包括商业、政治、科学、宗教、国家、体育或其他性质。条目当然可以客观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须符合中立观点。如有观点或意见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请移驾至个人网志或论坛。,即为宣传政治,且本条适用所有命名空间。--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1 (UTC)回复
还有WP:NOTOPINION--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2 (UTC)回复
还有WP:NPA,攻击某些特定政治人物--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06 (UTC)回复
(!)意见:一些有趣的问题请教参与议题的诸位
  1. 用户讨论区算不算讨论区的一种型态展现?
  2. 承上,若用户讨论区属于讨论区的一种呈现样态,那么试问用户讨论区是否也受到WP:SOAP规范限制范畴内?用户讨论区讨论区定义条件,那么也请说明其认定意见。
  3. 用户A传送高敏感议题(如:政治观点,如XXXX年的选举活动理想政治人选)传递投放给与其他用户至其讨论区,请问是否构成宣传行为?
  4. 承上假设这是构成WP:SOAP行为条件定义,而传递者也依照前述遭管理员封禁,那么请问:消极、被动不表任示何立场的讯息接收用户B消极不移除那些敏感话题而任凭展示,试问是否同样构成WP:SOAP相关要件?传递者被管理员封禁,难道相对讯息接收者就无需收到任何管理员口头提醒警告,告知该等敏感内容有WP:SOAP之虞,要求对方移除?
请参与该议题的诸位好好思考一下提问内容,思考这件议案处理是否妥适,谢谢。--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0:23 (UTC)回复
用户命名空间相对起维基百科命名空间及条目命名空间来说更具有私人性质,正如一般不允许随意修改他人用户页一样,用户讨论页的内容也应该由页主自行定夺。您的第三点确实构成了宣传,但如果 A 因为宣传被封这是因为他做出了“宣传”这种不当行为,而不是单凭他发的内容。B 作为宣传材料的接收者,若觉得无需理会则不移除并没有什么问题。不像维基百科命名空间会有多人同时参与讨论与条目命名空间会被索引,用户讨论页一般是对该用户的留言区,依我看来不是“任凭展示”。--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34 (UTC)回复
感谢阁下特地拨冗协助厘清与回复,所以阁下认为:用户讨论区亦属于讨论区的样态形式,但是由于定位上属于个别用户“私人”性质,所以界定上,即便他人传递高敏感内容议题,则裁量权(删除、存档、保留)这些权益则属于个别用户的权利范围之内,而若没明显违反不文明、人身攻击,对方用户不排斥亦不反对情形下,第三方用户则毋须介入处理,请问如此解释是否正确?--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54 (UTC)回复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02 (UTC)回复
那这样子的话,基本上,照原处理管理员处理方式(还原对方用户遭他方用户介入移除的内容)是没有太多问题的,感谢阁下协助厘清。--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1 (UTC)回复
WP:NOTSOCIALWP:NOTHERE,显著违反方针的内容,移除行为无需经由任何人同意。->>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8 (UTC)回复
这里我觉得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与维基百科相关的资料”应该如何解读,因为不同的解读方式会影响Ch.Andrew的操作具备正当性与否。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1 (UTC)回复
@WiiUf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回复
顺便也ping一下@薏仁將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1 (UTC)回复
这个要看切入的点是什么,所以我才会设置那些问题问参与讨论的诸位,貌似范君与原处置的管理员看法立场是近似的,但是我仍倾向认为即便是私人的性质,则也不应当消极任凭放置具有敏感争议的宣传材料,这边可能需要诸位需进一步厘清讨论,我个人觉得可能会有用户会利用这种认知判断差异落差而作仿效,届时倘若要规范,恐怕也许会被对方说嘴。--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4 (UTC)回复
我的问题是“与维基百科相关的资料”到底是说“与维基百科此一项目本身相关的资料”还是说“与维基百科的内容相关的资料”?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2 (UTC)回复
应该是被定义成:“与协作改善维基百科条目或者商讨相关姐妹计划、本身或内容相关联性议题”不论是个人前述定义或者您提出的二个要件,传送个人政治观点给与他人这已经很明确是“宣传行为”,不用怀疑;但是那些政治观点内容放置,似乎不像是“与维基百科存在相关性的资料”,就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一则202X年XXX直辖县市长选举理想人选被放置于用户讨论区,你能说明它关条目协作改善或维基百科相关性质议题资料有什么相关性?没有啊,不就是个人主观评价的内容?好像根本与条目改善协作或者相关议题商讨无关联性吧?--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35 (UTC)回复
我提这点主要是给大家一个思考的方向,我大致理解你的意见了。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9 (UTC)回复
其实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可适用于用户页空间的,标题以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另外当用户发现其用户讨论页面有使用不当情形,则应优先发布{{subst:uw-userpage}}提醒通知。--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11:02 (UTC)回复
@薏仁將我留意到用户页指引在今年11月有过一次修订,我在VPP那边就著那个修订提了一些问题,其中就牵涉到“用户页(面)”一词的理解,这恐怕也会影响这里的结果。Sanmosa 兰絮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0 (UTC)回复
但至少“用户讨论页”无疑是属于“讨论页”的,故用户讨论页肯定是适用WP:SOAP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4 (UTC)回复
说“无疑”太绝对了,至少敝人个人是持疑的。敝人认为,“讨论页”和“用户讨论页”是不同的页面,WP:SOAP仅适用于前者。--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3 (UTC)回复
那你得拿出证据,而不是空穴来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53 (UTC)回复
法律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WP:SOAP说适用对象是“用户名、条目、分类、文件、讨论页、模板及用户页”,这些对象中关于用户的只有“用户页”,没有“用户讨论页”。--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8 (UTC)回复
WP:UP标题以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命名空间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1 (UTC)回复
我前面早已回复“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4 (UTC)回复
标题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皆须受内容方针规范,只是为了用户使用用户讨论页便利性及弹性,规定较宽松,但宽松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这点要先厘清,而前面内容皆在用户页有相同说明。--薏仁将🍀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6 (UTC)回复
了解,谢谢。--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4 (UTC)回复
您好,用户页上的衍生定义应当是不妨害影响这边的讨论结果,因为它可以帮助厘清究竟用户页的范围包括在哪?限制又在哪?还是说其实定义所指向的标的为全然不同的东西?--薏仁将🍀 2024年12月28日 (六) 21:19 (UTC)回复
于我而言,新版条文的规定无法使我有效判断两者是否为全然不同的东西,因此这个问题我无法解答,而这也是我要在VPP寻求解决方案的原因。Sanmosa 兰絮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49 (UTC)回复
我想问大家,那今天夏土贤如果是在讨论页发表的话,照以上的逻辑,是不是就可以了--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08 (UTC)回复
这样说吧,发表是一回事,移除是另一回事。用户不能任意发表不当言论或许并不意味用户可以任意移除不当言论。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36 (UTC)回复
这好像转移焦点了吧?假如目前被提报(及复核)的是移除留言的人,这条评论(评价移除操作是否恰当)才对题。但这里讨论的是将宣传性内容加回的用户的“加回”操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1:48 (UTC)回复
然而这里也涉及到一个逻辑问题,就是如果移除操作本身并不恰当,那移除操作是应该要被无效化的,那Ch.Andrew的操作就不能被认为不具备正当性。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29 (UTC)回复
哦,那就是我前面论证的我认为这一内容本身确实不应存在了(毕竟放置于几乎无人访问的用户子页面、且我认为宣传意味并不如本案高的内容,社群共识也是删除)——即我认为移除是正当合理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32 (UTC)回复
然而我这里也主张言论本身是否不当与移除是否正当合理不存在直接的关系。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09 (UTC)回复
你的意思是二个问题(行为)要分开看分开讨论,对吗?--薏仁将🍀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16 (UTC)回复
是的,你可以这样理解。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8 (UTC)回复
是说之前好像有个民众党党工因为宣传被封进了是吧,刚才翻了一下讨论页,守望者爱孟在2017年说了Wild阁下这里是维基百科的民进党总部,Jackac就是深爱台湾的请愿民众。。。哈哈哈,大概好久前就是这样了--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16 (UTC)回复
(!)意见: 从讨论中看到,对是否可以删除其他人个人讨论页上的这类留言,以及恢复自己个人讨论页被他人删除的这类留言争议不小。当对立双方的判断不一致时,往往会导致编辑删除和恢复的反复。
  1. 鉴于双方的判断具有主观性,是否可以看作是编辑争议, 是否可以通过提报到编辑争议页面,由社群讨论并形成共识后再处理?
  2. 若有人违反共识进行操作,则可再提报至“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并在此阶段请求管理员介入处理, 注重讨论建设性与公平性。
--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12 (UTC)回复
Cindyzs等用户在该讨论页所作所为显然与建设维基百科毫无关联。若Wildcursive想恢复其留言,唯一合理的理由就是这些留言与维基百科及社群相关,而不是其对讨论页的所有权,因为用户并没有对这种绝对的裁量权。至于拿着自由民主及思想自由说事的部分用户,仿佛是搞不清Wikimedia不是政府、第一修正案并不适用于此一样。看上去仿佛自己是民主斗士,实际上和拿法律条文要求维基百科自我审查的用户没什么区别,完全是无效论据。不重视社群共识,恰恰是与维基媒体运动的行事方式背道而驰的。——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37 (UTC)回复
那今天他说铲除亲中国势力者,是否会造成大陆编者或政治立场偏向大陆之编者之不快或感受到人身威胁,这明显非文明,又或是否违反UCoC第2.1我们期望所有维基媒体人都能对他人表示尊重。不论在维基媒体的线上还是线下环境,在与他人交流过程中,我们要以互相尊重的态度对待对方。,分明是不行的,明显具有重大违规事宜,那怎么能够保留,又说他人是无耻政客,亦不尊重对面政治立场的人,所以维基百科根本是不容许这些的。--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15 (UTC)回复
什么叫做“那今天他说铲除亲中国势力者”,请你不要把我没说过写过的话塞给我!如果你指的是Cindyzs说的,他留言以来,我对话页也没出现那样的文字。这已是你至少第二次胡乱把我没写的文字栽赃给我,易生误会。至于Cindyzs在我讨论页明白引用黄国昌的前一个党时代力量及其党主席王婉谕批他是“无耻政客”,这是有来源转述,我不认为他这样写有何大问题。至于为何他要特别提黄国昌,我猜是因为那其实是我于2013年创建的页面[4]无论他是奚落暗讽我、感叹我为何当年如此,我都没意见,这也算针对编辑史交换意见。我看不出有什么好屡屡删除的。--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4:01 (UTC)回复
我指的本来就不是你啊,这里是说soap的争论--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5 (UTC)回复
戒严那边--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回复
WP:OWNTALK,有提到对于用户讨论页而言,这些方针的遵循度会比其他讨论页较为宽松,虽然留言内容看起来处处和方针指引相悖,也引起了反应,但这实质都不属于违规的部分,因为用户对于自己的讨论页拥有自主权,而且发布的位置不是被严格规范的。试问,今天若是情况相反,Wildcursive用户无法移除他不想留的内容,而到布告板寻求帮助,但是大家都跟他说这没有违规所以不能删除,适当的处理状况不应该是,让用户自己决定什么留言可以留什么不留,只要他不剪贴拼接扭曲意思,要帮助的时候管理员适当地提供协助,这样才是合乎讨论页自主权的。
这边另外想建议@Wildcursive,我留意到同样内容的留言您放了几个地方,在个人讨论页是为宽松的留言,但若上了客栈或布告板就有为难的状况,我先前没表达很好,不过我想请您考虑自行减去会违反讨论页方针的内容,这样或许会对讨论的结果较为友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4 (UTC)回复
较为宽松并不代表不适用--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6 (UTC)回复
@Tisscherry 我就是在个人讨论页回应,主文也放被提报页及此客栈,我不可能期待大家都翻来翻去的看,总该让我在被公审处完整陈述吧。有人说删了还是有纪录,有心人都看得见,我也没啥好隐藏的。人有偏好与惯性,我删了这,说不定你想的是那,若直接告诉我还可商榷或讨论。父子骑驴讨好不了谁,我还是集中摆在一起,也会再抽空增修。我是被动回应、被迫说明,难得一次自辩,如同答辩书给各审不算超过,这是程序正义,称不上宣传。--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5:29 (UTC)回复
@Wildcursive君,我主要指的是最新的金牌的那段,放在客栈和布告板就不太妥当,且平心而论,这含有的身份识别较为强烈,可能不是那么公允,这让我想到之前曾经介入个体育项目的沟通,该名用户认为不懂篮球的都是女性,后来一直用“你”指称本人,一直要我去问男朋友或老公(???)。我想您应该能够明白,就点到为止了。删了的记录可以请求版本删除做隐藏,如果不会请求,直接找线上管理员也是可以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11:22 (UTC)回复
@Tisscherry 既然你/你点明,请管理员删除似乎耗些工程也未必即时、全面,本想用删除线,想想还是略修。--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0:26 (UTC)回复
这人也跟夏土贤一样整天嘴上挂着文革--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12:21 (UTC)回复
@Wildcursive君,您可以直接找Manchiu管理员,他处理很有经验的。谢谢您愿意考量,就看您的决定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1:12 (UTC)回复
(+)支持复核,本人不认为管理员此举得当,理应予以讨论页编辑禁制。--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7 (UTC)回复
我是觉得,如果有谁移除了不合适的内容,讨论页主人不应该恢复,否则应该要算到他头上。我自己对于我自己的讨论页也是很开放,胡话我不小心回退了都会撤回。但是来反破坏的移除留言我是不会加回来的。不过没收别人的星章还是不妥,我觉得W应该恢复这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59 (UTC)回复
(-)反对复核,方针或指引未明文限制用户处置其对话页的内容。--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2:57 (UTC)回复
(!)意见:在用户页开宗名义的就已经帮助:“用户页用于维基人之间的交流与协同运作。虽然您可以自由地个性化和管理您的用户空间,但它们是社群项目页面,而不是个人网站、部落格、社群网络媒体或维基百科条目。它们应该用于更好地参与社群,而不是过度用于无关目的或损害项目的声誉。”而同一个规范章节对于用户页定义是:“用户页主要用于人际讨论、通知、测试和草稿(参见沙盒),以及(如果需要)有限的自传和个人内容。标题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命名空间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是故,如果以定义去结合相关前述条件限制,消极的置放政治观点议题是不允许的,只是解释的人没有前后上下文的关联性给找出来罢了,所以纵使讯息接收用户认为政治观点属于一种言论表达的自由,但综合前述对于用户页定义与限制条件,仍不可以放置于用户讨论页面,因为视为宣传行为。这样子解释有清楚吗?--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05 (UTC)回复
(~)补充:被提报者目前已被管理员做出相关限制措施,请参照WP:ANO#WildcursiveSpecial:Diff/85443983描述案件处理,询问@WiiUf君是否考虑撤销提案?--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17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重点是复核“管理操作”本身(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被提报者后续是否有被限制,并不影响这里的复核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22 (UTC)回复
了解。--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46 (UTC)回复
(!)意见:看了以上一大串,很惊讶这会有这么大的讨论。相关惯例已行之有年,并形成指引。用户讨论页是用来让编辑之间讨论的,尊重用户编辑本身的意愿是惯例,应以用户以及跟他正在交流中的编辑为主。第三方直接进入,介入对话,强制进行删除,不符合指引,也不礼貌。指引方针为“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大量编辑其他人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除非编辑可能会有帮助。如果不确定,请询问。 ”如果第三方编辑对留言有意见,不应该直接进入删除别人的留言,因为这会影响到原本两位编辑之间的交流,扭曲留言的意思。“如果对某个用户的页面有顾虑,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讨论页引起对方的注意。如果对方同意,就让对方自己编辑。”如果认为这段对话真的有必要移除,用户不愿意主动进行,应该在社群页面发起议题讨论,经过社群达成共识之后,再根据共识,礼貌的请用户移除相关段落。以尊重惯例来进行处理,为最好方向。--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12月26日 (四) 15:08 (UTC)回复
刚刚看到他已经被部分封锁了,这个复核请求可以关闭了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6日 (四) 16:22 (UTC)回复
上面我有提过看看原提出用户是否愿意撤回提案,但自由雨日君认为,这并不影响复核程序进行。--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7 (UTC)回复
其实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可适用于用户页空间的,标题以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另外当用户发现其用户讨论页面有使用不当情形,则应优先发布{{subst:uw-userpage}}提醒通知。另并非用户讨论页面不受其拘束,而是标题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皆须受内容方针规范,只是为了用户使用用户讨论页便利性及弹性,规定较宽松,但宽松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这点要先厘清。--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2 (UTC)回复
我仍然希望能够继续此次复核请求(至少应移除该用户讨论页中的广告内容)。—WiiUf🐉 2024年12月27日 (五) 10:21 (UTC)回复
同上,我认为应该移除该用户讨论页的违反方针内容,因此(+)支持复核。还有上面某位前管理员的言论,感觉根本没有理解方针,或者说是为反驳而反驳。--Dryrace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1 (UTC)回复
(+)支持复核。我认为仅移除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政治宣传即可,用户讨论页存在过多的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会容易被认为滥用。--Lanwi1Talk 2024年12月29日 (日) 09:05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讨论以过两个星期有余,差不多可以下个定论啦。--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7:28 (UTC)回复
@Ericliu1912切勿直接存档尚未正式关闭的评论。”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8日 (六) 00:24 (UTC)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新年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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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在1月29日,是时候征集新年标志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9日 (日) 15:15 (UTC)回复

还好是农历,要不然只剩3天就2025了 ——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4 (UTC)回复
我给一个可能的方向:“乙巳”二字均状似蛇,或许可以考虑将这两个字弄成蛇的形状。Sanmosa 兰絮 2024年12月29日 (日) 23:54 (UTC)  自由雨日觉得这挺赞的。回复
可以参考这种新年邮票[5],中国邮政的“福纳百祥”恰好类似二字的图形化。--Kethyga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6:42 (UTC)回复
那我参考看看,或许我能画个草稿。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1:54 (UTC)回复
话说一百五十万条目也快了,要换标志吗--August0422讨论页 2025年1月3日 (五) 10:07 (UTC)回复
 
草稿
刚弄好草稿了搞错了一些东西,稍后再修复。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2:31 (UTC)回复
正好是25,赞。不过右边的因为不对称看着有点胖()——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1日 (三) 02:34 (UTC)回复
@ZhaoFJx那个是我画错了,现在的才是正确版本。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2:44 (UTC)回复
蛇环绕维基球如何? -Lemonaka 2024年12月31日 (二) 06:46 (UTC)回复
 
File:2013logohant.png
或者我们还有一个选择就是把十二年前@Buernia老师做的拿出来复用。——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09 (UTC)回复
不是不好看,但感觉……就真像是12年前的。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1:53 (UTC)回复
毕竟那个时候扁平化设计普及程度还不如当今,人家设计的2020和2021新春标志就是扁平化的,我一直觉得Buernia设计的标志很好看的,当年百万条目标志他有参与评选就好了(可惜人家那时可能没时间),不至于搞得那个时候单论设计稍微好看些的偏偏是那个眼镜版标志(最后因为影射而被否决),我到现在都觉得最终采用的百万条目标志过于简陋,因此我支持到时150万条目时搞个特别标志。--💊✖️2️⃣3️⃣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1:56 (UTC)回复
我提议如下,蛇环绕维基球 左侧尾部形成2,头部为5 @Sanmosa 如何? -Lemonaka 2025年1月1日 (三) 03:09 (UTC)回复
这比较复杂,我处理不来,而且我预感这样的构图就算成形也会很chaotic。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34 (UTC)回复
或许通过 ASN 或公告栏公开征集设计?本站应该不缺乏会设计的人才,问题是没有人知道。--SCP-0000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04:59 (UTC)回复
@SCP-2000公告栏有放了,但放ASN不会太过扰民了吗?--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日 (三) 08:48 (UTC)回复
如果放几日(例如一周)应该没有大问题。--SCP-0000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17:55 (UTC)回复
@魔琴刚刚想起一个问题,就是vector 2022的标志是中文字位于维基球右侧的,因此中文字位于维基球下侧的自定义标志无法于vector 2022显现,我不清楚vector 2022的标志里的中文字与维基球是否两个分别的图像,还有vector 2022的标志图像是否可以通过类似vector 2010的自定义标志的方式来替换。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38 (UTC)回复
是两个独立的文件;可以 Stang 2025年1月2日 (四) 12:43 (UTC)回复
@Stang感谢代为回应,那我现在赶工把乙巳双蛇的纯图像文件给弄上来。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48 (UTC)回复
@Stang不好意思,要再ping一次,但我也想知道如何在vector 2022实现类似User:Sanmosa/Logo test.js的效果,毕竟我自己也需要预览一下。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3:00 (UTC)回复
@SanmosaSunAfterRain提供的片段供参考:$('.skin-vector-2022 .mw-logo > .mw-logo-icon').attr('src', 'https://up.wiki.x.io/wikipedia/commons/c/cc/%E4%B9%99%E5%B7%B3_snake.png').removeAttr('height').css('height', 'auto') Stang 2025年1月2日 (四) 14:08 (UTC)回复
已更新代码。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4:21 (UTC)回复

Sanmos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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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基于草稿稍稍上了色,大家可以给些评价。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18 (UTC)回复

如果想试试提前在中文维基百科全站换上SVG样式的logo的话,在自己的JS页加这个码就好:importScript('User:Sanmosa/Logo test.js');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20 (UTC)回复
好看!很简约的徽标,不过会不会太简约了((——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2日 (四) 12:50 (UTC)回复
与我两年前说的一样,我个人偏好极简风。只要看起来是舒服的,那简不简约其实并不重要。另一方面,简约的标志一般也有利于识别,因此设计简约也是有一定的好处的。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2:58 (UTC)回复
能结合“25”就更好了。--东风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3:22 (UTC)回复
然而“巳”与“5”的字形好像是冲突的?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4:53 (UTC)回复
个人感觉,这个logo完全没有维基百科的元素。或者说,如果没有底部的文字,我完全看不出这是维基百科的logo  囧rz……历年的logo都有维基百科的特色。个人建议新年标志结合原版的维基球制作,在这一点上我比较倾向于@Lemonaka的“蛇环绕维基球”提议。
题外话,第一眼看上去,感觉蛇的形状更像是“2C”(--Nebulatria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3:38 (UTC)回复
然而2021年的农历新年特别标志除了“W”形牛角与“维”字外也没有多少“维基百科的特色”,而且两者的“维基百科的特色”并不明显。(看上去更类似的字符可能是“ƧꞆ”?)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4:29 (UTC)回复
其实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2日 (四) 18:48 (UTC)回复
但“W”与“维”也是维基百科的元素啊,目前的标志实在看不出与维基百科的关联性。--Nebulatria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0:20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这可能并不是必须具备的元素?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3日 (五) 13:59 (UTC)回复
(!)意见:左边那条蛇像“己”字多于“乙”字。(附:1989年是己巳年)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2日 (四) 15:09 (UTC)回复
大家好,还有不久的半年,中共的坦克就要开去天安门广场轧人了![开玩笑的] --Txkk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8:36 (UTC)😨1 回复
怎么说呢,“2”、“乙”与“己”的字形都是相近的,所以这有些无可避免。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3日 (五) 00:13 (UTC)回复
左边的蛇就是太没有棱角,所以最像“己”而不是“2”或者“乙”。画一条转头的蛇可能可以。--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3日 (五) 02:26 (UTC)回复

刚刚弄了个第二版。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42 (UTC)回复

看到时能不能解决“乙”“己”容易混淆的问题,还有右边的蛇加个尾鳍就可以变成鲸鱼了[开玩笑的](虽然鲸鱼的尾部没那么细,不过最好还是把头画小一些)。--💊✖️2️⃣3️⃣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2:05 (UTC)回复
我有时间再调整一下设计。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3:01 (UTC)回复
右头非常大,看起来很不对。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2 (UTC)回复
右头中间改用白色如何,这样蛇头可以形成一个园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4 (UTC)回复

What7what8版

编辑
 

试做了一个看看,感觉不是特别完善,不知道效果如何,大家可以给些评价。--User:What7what8🏠 2025年1月3日 (五) 20:32 (UTC)回复

@What7what8 对。我(+)支持这个 -Lemonaka 2025年1月4日 (六) 01:48 (UTC)回复
不得不说,看上去的效果是好的。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57 (UTC)回复
这并不混乱,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Sanmosa-20250102123400-Lemonaka-20250101030900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1 (UTC)回复
很可爱欸——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4日 (六) 01:58 (UTC)回复
是很可爱,但怎么说呢,就真的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SunAfterRain 2025年1月4日 (六) 05:36 (UTC)回复
(+)支持使用该logo,比较可爱一点。--Talimu0518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09:38 (UTC)回复
(+)支持该logo,蛮可爱的。-- 2025年1月4日 (六) 09:41 (UTC)回复
(+)支持此一版本。--维基病夫❤️边缘人小组·签到·🕯Jimmy Carter 1924~2024 2025年1月4日 (六) 10:45 (UTC)回复
(+)支持很可爱呀 支持(๑•̀ω•́๑)--Liao_509 ☄️Fighting!签名🖋 2025年1月4日 (六) 10:46 (UTC)回复
看进一步完善之后是什么效果吧,目前来说Sanmosa君的标志完成度还是比这个的高。--💊✖️2️⃣3️⃣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1:45 (UTC)回复
(+)支持。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1月4日 (六) 13:19 (UTC)回复
(+)支持但等待进一步完善 Aqurs1留言三玖天下第一 2025年1月5日 (日) 09:22 (UTC)回复
建议做工精细一些。--WiiUf🐉💫2025 2025年1月5日 (日) 10:35 (UTC)回复
黄色蛇在右边的尾巴可以向左吗?蛇和吐出的舌头,就更接近25或乙巳了。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01 (UTC)回复
(+)支持,很有美感,两只蛇蛇很可爱。 -- 菜国人 聊天 2025年1月6日 (一) 14:04 (UTC)回复
(+)支持:要是乙巳这两个字能够调整一下会更好(比如换位置字体颜色什么的,总觉得现在比较微妙)。配色或许也可以调整,但是如今黄黄红红的主色调其实不错。--The Puki desu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0:52 (UTC)回复
其实甚至没有必要在蛇身上写乙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7日 (二) 20:44 (UTC)回复
(+)支持。可爱捏。( π )题外话:乙如果考虑与己、2区分,或可以使用甲骨文字形(?)--MC晓康 2025年1月11日 (六) 13:14 (UTC)回复

做了一点细微的修改,另外也补回了包含下方文字的logo,感谢提醒!--User:What7what8🏠 2025年1月15日 (三) 19:11 (UTC)回复

喜欢新的版本,如果文字的配色和上面一样那就更好了。-- 菜国人 聊天 2025年1月16日 (四) 04:55 (UTC)回复
@What7what8:拼图的边缘可否再做平滑一些?--WiiUf🐉💫2025 2025年1月17日 (五) 07:40 (UTC)回复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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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制作人 icon logo_hans logo_hant
1 Sanmosa      
2 Sanmosa      
3 What7what8      
- 默认(对比用途)      

感谢创作者们提供的精彩作品。目前已列出了三个方案,上方表格展示的是缩放到实际显示尺寸的效果。如有需要可以可以进行投票来选出最佳方案,投票区可以在下方设置。另@What7what8,烦请一并制作一份包含下方“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文字的logo。 Stang 2025年1月14日 (二) 03:05 (UTC)回复

辛苦丝糖整理。我比较喜欢#1和#3,两位作者的成果都各有优点。——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14日 (二) 03:08 (UTC)回复
倾3,谢谢 -Lemonaka 2025年1月14日 (二) 03:25 (UTC)回复
本人粗略地制作了两幅logo,如有需改进之处,欢迎提出。--WiiUf🐉💫2025 2025年1月14日 (二) 11:22 (UTC)回复
啊,感谢,但是必须是SVG格式的…… @WiiUf Stang 2025年1月14日 (二) 11:31 (UTC)回复
那我移除了?--WiiUf🐉💫2025 2025年1月14日 (二) 11:47 (UTC)回复
咱拿inkscape复制粘贴了一个,如果没问题就用这个吧 Stang 2025年1月14日 (二) 12:51 (UTC)回复
如果字样随着维基球稍微缩放一点会不会更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14日 (二) 13:54 (UTC)回复
窝懒得弄,要不你做一个看看效果@魔琴 Stang 2025年1月14日 (二) 14:00 (UTC)回复
有空搞(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15日 (三) 12:18 (UTC)回复
2号缩小了好像有点阴间(?)1或3都还好,更倾3一点——MC晓康曰:“大邑商万岁!” 2025年1月14日 (二) 12:25 (UTC)回复
(忘了咱的意见了)偏好 #3,风格很可爱~ Stang 2025年1月14日 (二) 13:03 (UTC)回复
@What7what8 衬线字体和上方的图像似乎不是很搭( ——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14日 (二) 14:29 (UTC)回复
强烈偏向选3,因为活泼又可爱且立体,且其它两个较死板-- 菜国人 聊天 2025年1月14日 (二) 16:07 (UTC)回复
虽然我是1与2的作者,但老实说我也倾向于3。如果没有其他意见的话,那我建议比照5年前的做法直接公示方案3,而不另外举行投票。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5日 (三) 05:43 (UTC)回复
谢谢,而且上面已经投票过了-- 菜国人 聊天 2025年1月15日 (三) 08:38 (UTC)回复
按以往的做法,上面的顶多只能算意见收集,正式的投票还是要另外办的。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5日 (三) 11:03 (UTC)回复
3的最大问题是给人一种做工有些粗糙的感觉……除非做工能变得更加细致,否则我宁可选2(老实说2也有改善的空间)。--💊✖️2️⃣3️⃣留言2025年1月15日 (三) 08:52 (UTC)回复
但是我认为2比较丑,且很像鬼,而3就可爱多了。-- 菜国人 聊天 2025年1月15日 (三) 09:29 (UTC)回复
这几天能把做工弄得更细致一些就能支持,假若这些天3还是没改动,1和2也实在不行的话也是宁可不更改标志,也不是每一次农历春节都用了特别标志了的。--💊✖️2️⃣3️⃣留言2025年1月15日 (三) 10:21 (UTC)回复
他已经修改了-- 菜国人 聊天 2025年1月17日 (五) 04:55 (UTC)回复
我对比了下,没怎么改,还是一样做工粗糙……--💊✖️2️⃣3️⃣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7:22 (UTC)回复
偏3 Aqurs1留言三玖天下第一 2025年1月16日 (四) 05:09 (UTC)回复
3我觉得还可以,但希望作者可以把svg的外框设成正方形的--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7日 (五) 02: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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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冷门的ACGN条目,最近单日阅览流量居然冲到每天一万人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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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GN就是Anime、Comic、Game、Novel的合称。
我最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这个条目“最弱技能《果实大师》 ~关于能无限食用技能果实(吃了就会死)这件事~”,因为我是该条目的主要编辑者,对这条目会比较关心。
在这几天,这条目居然能冲到每天一万人观看,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有兴趣的人可以点击该条目,选择条目的编辑历史,点击上方的本月页面浏览统计,就可以看每天的条目浏览人数。
ACGN条目通常冷门,即使是当季热播条目,每天阅览人数破千人,这人数就算多了。我上面举的这条目,之前也每天维持几十人,了不起到100人的阅览人数,一直都是这个人数观看量,非常冷门。
没想到却在2025年1月1日,冲到每天10065人的观看量。不晓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应该是用程式在洗吧,使用连点程式按键精灵,持续连点该条目的页面更新之类。
只是不晓得这么作有什么意义,洗条目阅览人数,也没有任何利益可拿,即使洗到观看人数最高,也不会因此受到表扬。这条目也不是啥政治类条目,洗这条目也不会任何政治宣示的效果,这种行为真得让人费解。--Znppo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4:59 (UTC)回复

“预定播放日 2025年1月7日”是因为临近播放吧。--SCP-0000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5:09 (UTC)回复
这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是这个原因吧。--Znppo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5:13 (UTC)回复
ACG算是流行的次主流文化吧。还有User:Hat600/essay/fansite。——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1月6日 (一) 13:31 (UTC)回复
这论述怎么艺术成这样啊啊啊啊啊。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5年1月6日 (一) 13:42 (UTC)回复
这论述看起来很有道理,至少蛮符合我的情况,其他人我不知道。--Znppo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3:53 (UTC)回复
理论上当季动画条目可以冲高1万,例如孤独摇滚!(未拆解前是合并一个条目),2022年12月25日冲高1.2万。——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1月6日 (一) 13:58 (UTC)回复
这论述以前看过了。但我想说的是当季ACG作品浏览量在中日维冲前排不足为奇。见今日动态热门[6]。《我独自升级》只排在习近平后面。--S叔 2025年1月7日 (二) 10:19 (UTC)回复
冷知识,这部有先行配信(可以理解成提早播映),所以实际上应该是12/31首播,1/7是电视台首播。--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25 (UTC)回复
虽然本站是百科全书,不过某种意义上也成为反映时事趋势的网站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6日 (一) 16:35 (UTC)回复
数年前,阅览量异常高的条目中华电信MOD洗出来的。--Txkk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09:35 (UTC)回复
目前这条目,一个月内浏览量依然有5000,也不算低。--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05:54 (UTC)回复

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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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复审U:Leehsiao的巡查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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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经查阅该人的贡献,我对于此人是否在创建新条目上可以免于被巡查持保留态度,我不认为一位会在现有条目上加上宣传性内容的用户能被免于巡查,尽管此人被封禁条目空间编辑权限已久,请注意这不是一个滥权复核请求,谢谢。--~~Sid~~ 2025年1月8日 (三) 15:27 (UTC)回复

https://guc.toolforge.org/?by=date&user=Leehsiao
如果需要将这个议题全域化,可以在得出结论后在meta.wikimedia.org提出--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5:32 (UTC
管好你自己。--Leehsiao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09:41 (UTC)回复
去掉吧,沟通能力仍有问题。另外,2024年4月至10月已存在“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似可申请即时除权。--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22:20 (UTC)回复
@ASid此话题应移交权限解除布告板(或事后报备于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9日 (四) 08:13 (UTC)回复

用户查核制度再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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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在,仲裁委员会已经成立,考虑到英文维基仲裁委员会可指定用户查核员,中文维基是否也该考虑,基于傀儡调查的堆积,再次引入用户查核? -Lemonaka 2025年1月9日 (四) 02:37 (UTC)回复

还是等仲裁委员会正式运作一段时间再说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9日 (四) 03:21 (UTC)回复
赞同shizhao的观点。而且积压也还在可接受的范围。--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4:14 (UTC)回复
别急Orzzzzz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9日 (四) 08:10 (UTC)回复
不赞成。我觉得您应该知道,对于一个饿了很久的人来说,出于对他的安全考虑,不应该给他一次性喂饱。况且仲裁委能否平稳运行还要两说,何必如此着急呢。--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9日 (四) 09:08 (UTC)回复
问题是谁能担任?无视文明方针者绝不能当用户查核员,从苗医生的罢免案看出中维有部分用户不知道遵守文明方针比贡献更重要。--Lanwi1Talk 2025年1月10日 (五) 16:39 (UTC)回复
等仲裁委员会运作个一年再说吧,比较安全--August0422讨论 2025年1月11日 (六) 14:41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搬运自英文WP - 支持以色列的美国保守派基金团体被指展开人肉搜索挺巴勒斯坦的维基百科编者

编辑

搬运自英文WP互助客栈美国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被指有项目(或者已经开始)人肉搜索在维基百科上散播他们认为是反犹太主义的编者,暂时主要呼吁在以色列相关争议条目(如加沙人道危机或以色列-中东局势等)中进行过主要贡献的编者要特别小心不明来历的连接,做好反人肉的必要措施。同舟 · 2025年1月9日 (四) 03:15 (UTC)回复

令人担忧--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4:11 (UTC)回复
或许应当考虑在相关条目中加入模板以提示编者注意安全风险。--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9日 (四) 09:24 (UTC)回复
编辑提示会好一些?--WiiUf🐉💫2025 2025年1月14日 (二) 07:28 (UTC)回复
个人原则上不反对追加编辑提示,尽管专注于中文WP这边的编者面临的威胁比英文WP那边的编者相对地低,并且中文WP的以色列相关条目似乎尚未到达到需要大范围半保护的程度,英文WP那边的以色列相关条目是初创建就会立即进行预防性无限期半保护。但既然是牵扯到美国的保守派机构,同时针对中文WP编者的可能性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吧。--同舟 · 2025年1月14日 (二) 09:40 (UTC)回复
或许可将与以色列相关的条目列为高风险主题?--WiiUf🐉💫2025 2025年1月14日 (二) 09:55 (UTC)回复
唉--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0:01 (UTC)回复
是否应该考虑将其网域列入黑名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9日 (四) 20:42 (UTC)回复
虽说中维不担心这事情,但未雨绸缪也不是不可--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1:00 (UTC)回复
我先订阅那个工单吧,看看后续情况--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1:01 (UTC)回复
这工单现在点进去怎么是个“Access Denied: Restricted Task”(悲)--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08:57 (UTC)回复
我昨天还能阅览该工单,不排除因为被判定为高危和高敏感级别而限制阅览。英维有人表示不排除(将会)有具有高级别权限的管理员受贿赂而泄露特定编者的非公开信息如IP和电邮地址等,毕竟对方财大气粗而且维基媒体不乏支持或同情以色列的管理员,所以建议各位最好做好最坏的打算。--同舟 · 2025年1月10日 (五) 09:17 (UTC)回复
维基媒体基金会的信任与安全团队已将此任务的阅览权限制在授权用户和先前订阅者中。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10日 (五) 09:47 (UTC)回复
我目前能看到工单--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23:43 (UTC)回复
你先前已订阅该任务,故能够查看。--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1月15日 (三) 04:12 (UTC)回复
如果基金会觉得有风险应该会直接加进全域链接黑名单吧--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2日 (日) 12:55 (UTC)回复
?我的回复呢?被哪个小馋猫吞了?--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13:59 (UTC)回复
算了,不管了。尽管会被说ENSAID,但是enwiki那边在考虑“先发制人地封锁传统基金会的域名”——另外,昨晚明明看到U:魔琴也提出过类似提议的……--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14:07 (UTC)回复
@ericliu1912 请恢复被你错误删掉的留言。--同舟 · 2025年1月10日 (五) 15:08 (UTC)回复
sorry编辑冲突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0日 (五) 15:14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不恰当言论,已由SunAfterRain2025年1月12日 (日) 12:54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114.41.86.98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12:44 (UTC)回复
回报:维基媒体将这件事的风险从无改为高。--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20:17 (UTC)回复
最近问题怎么这么多,先有维基媒体被告,现在又是这种问题--August0422讨论 2025年1月16日 (四) 07:55 (UTC)回复

User:Rastinition可能长期滥用傀儡

编辑

傀儡调查内容:
是傀儡调查内容,不应在互助客栈发起;已在WP:傀儡调查/案件/Rastinition进行。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05:00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User:Rastinition于1月3日被User:Manchiu君实施回退编辑禁制三个月,此后其曾活跃的条目出现了一些可疑的活动:

查看以上条目的编辑历史,Rastinition几乎对这些条目进行长期监视,在其被实施禁制后,突然出现多个台湾远传电信IP进行回退操作且反应迅速,十分可疑。本以为这些可疑活动只是有心人想利用IP绕过编辑禁制,但探查之后发现Rastinition和台湾远传电信IP其实早有交集:

这些IP也活跃在屯门公路巴士转乘站九龙巴士89D线九龙巴士263线屯门公路巴士转乘站等香港交通条目,因本人从未编辑过此类条目,未能分析Rastinition的编辑习惯,在此知会曾在香港交通条目被Rastinition无理回退的User:DarkWizardCody君;另外可否烦请擅长抓傀儡的User:Outlookxp君发表看法?218.250.145.5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13:47 (UTC)回复

哇噻!这么刺激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5年1月9日 (四) 13:49 (UTC)回复
这好像应该在WP:傀儡调查发起?--自由雨日🌧️❄️ 2025年1月9日 (四) 13:56 (UTC)回复
Rastinition正如他个人页所说,应好好休息...。建议查核。--Outlookxp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14:29 (UTC)回复
1.@Outlookxp因为你提到我的用户页,也只是从用户页的日志提及一些2023年10月7日检查确认监视列表包含4070个页面 2023年5月29日调整自己活动模式,减少深伪技术的影响
2024年5月26日,注意到可能有在不特定网站形成的社群通过某种形式在zh.wiki.x.io联合活动,后续动向需要观察。严重时可能有真人傀儡议题,因为很久没更新,我仅能提及我有注意到但没有追踪后续发展
2024年5月26日,注意到可能有在不特定网站形成的社群通过某种形式在zh.wiki.x.io联合活动,后续动向需要观察。严重时可能有真人傀儡议题
2.@Outlookxp总之可以查核
( π )题外话2023年发给我的邮件撷取部分文字And I investigated this based on the possibility that the impersonator account was an LTA(this is done at my discretion), but in principle it is more appropriate to go through the local SPI, and it is okay for you to open the SPI and provide me with additional information(IP ranges or data at risk of avoidance), but I recommend going through the SPI.,基于这个的结果我优先将调查对象转向至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Stalin_kzj,因为这个系列也是我最熟悉具有攻击行为、模仿行为等样态的(不只一个组群),但既然有香港的IP在其中,又是针对节目类页面,目标稍难锁定,较难确认目标组群,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Calearm77/存档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Tommy860119/存档LTA:589ww(具攻击性)、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King091993/存档提及的Special:用户贡献/Bosco64(具攻击性),这系列非常爱好将话题链接到User talk:Pyruvate(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Pyruvate/存档/HAM继续......大致上可以单一提交我是否退出编辑或者使用多个账号,但如果要反向确认是前面提及的内部链接哪个或其他更多,那要锁定的目标会很浮夸的麻烦(傀儡/爱好者/社群化,连续文字是爱好者社群化且爱好者很多都有正在或曾经使用傀儡的习惯)--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23:08 (UTC)回复
反破坏前线的人turns out是傀儡大户,what a freak lmfao--Boring ghost留言2025年1月10日 (五) 12: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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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uanlan.zhihu.com/p/991853567 --114.41.86.98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12: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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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答下,那文章发出来没两天,编辑就都回退了。所以重点其实是需要更多像文章作者那样的人帮助维基百科纠正久未发现的错误。另外不知道上面那位“别把这里当知乎”是什么意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3日 (一) 07:38 (UTC)回复
@Ericliu1912您可以@我我会解释的不要这样。这个章节的标题如何看待XXX不就是知乎问法吗?所以我说不要把这里当知乎在问,要讨论实际内容可以拿出来谈但不是丢一个链接叫其他人“评理”,对吧?--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3日 (一) 12:13 (UTC)回复
祇要结果是能改善百科全书,我不会在意别人怎么提问。若真没人回答,那也就算了,并无大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4日 (二) 11:43 (UTC)回复

裕农路 (台南市)裕忠路裕孝路裕信路裕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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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内文任何维基人都会,真不知道Rastinition反对理由,请问有哪位维基人了解他的? —此条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25年1月12日 (日) 16:14 (UTC)之前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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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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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开启后,本应当要求非交互讨论,但目前大量用户在他人的陈述去互相回应,目前已经重新整理。提议今后设置arbcom-clerk一职,负责管理这些。--Lemonaka 2025年1月14日 (二) 07:41 (UTC)回复

暂时不需要助理,社群及委员自己就足以应付。上路初期,孳生些许混乱,乃可预见,适切处理提醒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4日 (二) 11:37 (UTC)回复
@Ericliu1912另一个问题是文字数量,有统计工具吗? -Lemonaka 2025年1月15日 (三) 14:21 (UTC)回复
https://wordcounter.net/ 这个。@Ericliu1912 -Lemonaka 2025年1月15日 (三) 14:25 (UTC)回复
站内有小工具,但我个人对这个生造(从英文搬来)的一千字限制有些疑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5日 (三) 15:54 (UTC)回复
或可择日讨论中文字数限制?我还是认为不用设立硬性标准,要求各方凭常识判断,简明扼要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如果实在冗长,再由仲裁员干预。——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16日 (四) 16:2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