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KC最近一段时间大量出现的匿名用户提交的选举类条目评审是什么情况?

奧斯卡獎典範條目在首頁顯示的缺失

特色內容評選模板bug

NP爆炸問題

Wikipedia:关注度/提报近日已超出系統解析上限,導致findsources失效。請問各位認為應如何處理?

我個人想到的方向有幾個:
  • 技術改進:如輕量化findsources
  • 拆分頁面:如按月分拆 (需TW/bot配合1)
  • 批量N特殊處理:要求批量提交關注度時,提交去公告版/VP之類的地方,集中處理

愚人節玩笑系列

Wikipedia:典范条目评选#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

GFW在测试新功能???

2019年討論頁諮詢第一階段總結報告中文版本出爐

各位參與者您好,本次諮詢總結報告的中文版已經出爐,現正在翻譯成英文上報基金會。如有任何意見歡迎在此留言,如有重大變更,會及時予以更新。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9年4月6日 (六) 04:25 (UTC)

Template:Dyk

WP:NP不会自动移除35天前的讨论了

或許中文維基社區應該有更明確的自律守則,比如叫“莫管他人瓦上霜”之類的

查,此提案屬於IP擾亂,相關IP段已經被管理員封了2年。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2日 (五) 09:12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的問題:部分普通用戶喜歡干涉他人

問題背景:觀察中文維基社區,我發現一個現象,總是有那麽一群維基人,或許自認資格老,雖然不具備管理員的身份,然而卻喜歡干涉他人乃至騷擾,尤其是針對維基新人,這些不友善的行爲,大幅減弱他人參與貢獻維基的意願。以下是我這幾天觀察到的例子:

  • 例子1:A、B兩人有編輯爭議,於是A於B之個人頁面上進行協商討論,然而C(普通用戶)作爲一個從不在討論中發表意見的局外人,突然直接把A之留言刪除,理由是“人身攻擊”。
  • 例子2:C(普通用戶)自己主觀認爲B之討論頁有被他人“騷擾”的情況,於是向社區申請保護B之討論頁面。
  • 例子3:A向維基管理員B的討論頁留言申訴,C(普通用戶)看到了竟然去惡意舉報說A騷擾B,於是A又再次被封禁。
  • 例子4:A由於有多次被C(普通用戶)舉報的經驗,於是向C了解原因,希望解開矛盾誤會,結果C對於A之善意溝通一律不回應還直接刪除,最後不忘再次舉報A“騷擾”他。
  • 例子5:不具備管理員身份的維基人D,無意間看到了A在個人討論頁上對C不歡迎之聲明,竟然以“恐嚇”爲由擅自把A的聲明“和諧”掉。
  • 例子6:不具備管理員身份的維基人E,喜歡把“快刪”植入他人的使用者界面,甚至是連他們的沙盒測試頁也不放過。

我的觀點

  • 對於例子1,別人討論上千字的留言,你只以簡單四字“人身攻擊”就把一切遮蓋掉,顯得不合理,尤其是一個突然介入他人爭議的行爲是非常不禮貌的。
  • 對於例子2,C不應該多管閒事去為B申請頁面保護,尤其是B和他人討論正在進行中,這種過分“熱心”的行爲無異於搗蛋。
  • 對於例子3,管理員B是否有覺得自己被騷擾,我不知道,然而我認爲每個維基人都有權力向管理員詢問不清楚之事,而C則是莫名其妙管太多,別人只是問了一次,就被你認爲是“騷擾”,真是吃太飽沒事做。
  • 對於例子4,拒絕溝通比濫權破壞的行爲更嚴重可惡,這應該是大家的共識吧。
  • 對於例子5,如果你不具備管理員的身份,又不想通過正規的舉報流程,那你要指控他人“恐嚇”前,最好先瞭解其定義且具有明確證據,否則直接篡改他人討論頁的留言是很粗魯不禮貌的行爲。事實上,在自己頁面上向他人或團體發表不歡迎的聲明,這在中文維基社區也非罕見,而這類聲明是否違反維基方針,并不是個人可以私下主觀判斷的。
  • 對於例子6,如果你發現自己的頁面被他人植入一個無法去除的“快刪”,請問有什麽感想?個人使用者界面的自我介紹是否屬於廣告宣傳,這見仁見智,然而連他人的沙盒測試頁都被植入“快刪”,這就太過分了。若真有讀心術,恐怕每個人都要犯上思想罪了。

我的解決方案: 希望維基中文社區能修訂用戶之間的文明相處守則,在“假定善意”的基礎上再加上一條“自律”(或稱“不要雞婆”)的原則,不要隨意介入他人之間的爭議,或篡改他人個人頁面的内容,也不要太閒去管那些和你沒直接關係的事,除非你具有管理員的身份,否則希望大家都文明些,有什麽不對的地方盡量以正規的流程來舉報,不要個人主觀判斷他人對錯,避免造成不愉快影響社區和諧。

第一次發言,如果發文格式有錯,抱歉 --198.52.38.3留言2019年4月11日 (四) 06:33 (UTC)


  • 我是觉得中文维基百科的文明一塌糊涂,想要改善可不容易。您所说的“自律”,用我习惯的语言就是“不要做便宜正义人士”,不要不了解前因后果,不试图解决争议,却积极站队,积极恶意推定,积极打击特定人。规范别人行为是非常困难的,我倒觉得你说的这些如果都属实,应该对当时人给出以下建议:
    1. 去投诉,针对例子1
    2. 在互助客栈对管理员的操作进行讨论,因为管理员的操作有问题,针对例子3
    3. 在互助客栈对具体的不当行为进行讨论,针对例子4、5、6
  • 至于莫管他人瓦上霜这种说法显然是矫枉过正了。该投诉投诉就好,这个你自己也说了。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1日 (四) 07:41 (UTC)

  • 我覺得很貼切,如果別人瓦上積雪,你認爲有礙市容,那應該去舉報投訴由相關人員來處理,而不是自己闖入別人家中幫忙清掃。而唯一例外的情況是別人家院子失火,你闖進去救火是合情合理的。

198.52.38.3留言2019年4月11日 (四) 15:33 (UTC)

  • (※)注意:先说明,这个表述是在WQL和我对一名VOA用户的疑似破坏行为和骚扰行为作出回退/移除和修订版本删除请求上作出的。非常有可能是报复性行动。那么,本人声明如下:1.人身攻击行为若属实,不必管理员移除,只需要自动确认用户用{{deltalk}}移除即可;2.申请保护亦需要管理员复核,即使出于无理请求,也是不会影响正常留言(而实际的破坏,管理员才会判断并保护);3.对方清除留言,你再回退/贴新的质疑对方留言,第三者不举报是不可能的;4.封禁由管理员判断,就是恶意举报,要么驳回,要么就是“提报人已由管理员xxx封禁xx时间。”不会影响正常的编辑;5.(此处D是我)以“恐吓”原因deltalk,如同1,若有疑问,可以报至管理员,同时,该笔留言确实只是因为2级警告就张贴出“不欢迎”WQL,同时还威胁说若再留言,就会以“骚扰”为由,举报用户(原讨论页见此);6.{{d}}本就是给不具备管理员资格的人使用的模板,用以提醒管理员该页面应当被删除,管理员会判断是否应当删除,而具备管理员资格的用户则可直接以CSD或RD理由删掉页面(或是修订版本),沙盒也不例外(也是放在维基媒体服务器上的,只是部分理由不适用,如CSD A1、G1等)。综上,这是一次以报复为目的的无理请求(讨论),相关人员亦被提报到WP:VIP.--DWT·C·S^TWNPRC 2019年4月11日 (四) 16:16 (UTC)
  • (:)回應:柿子挑軟的吃,某些人知道新人被封禁後無法申訴留言,又不具備自動確認用戶資格無法檢舉被欺負,所以就一連串的惡意舉報,以騷擾為名來封別人之口。198.52.38.3留言2019年4月11日 (四) 16:30 (UTC)
  • (:)回應:那你對管理員User_talk:MCC214在自己討論頁上貼“不歡迎包括WQL等WMC成員留言”這事怎麽看?你敢以“恐嚇”或“歧視”之罪名去“和諧”掉他的聲明嗎?198.52.38.3留言2019年4月11日 (四) 16:34 (UTC)
    •   警告:你不要看谁都是管理员!MCC只是IPBE用户外加自动确认。而他也没说要“举报”。任何用户都可以在自己的讨论页加{{unban}}以申诉封禁,不要对维基社群一知半解就开始无端猜疑。--DWT·C·S^sinx∈[-1, 1]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请关注WT:关于#編輯請求 2019-04-06

107學年下學期慈中編譯實務定期聚新手活動報備

107學年下學期慈中編譯實務定期聚於今日晚間19:00至21:20(UTC+8),屆時將有大量新手編輯,特此報備。--Tces98059留言2019年4月14日 (日) 11:51 (UTC)

GA数量庆祝活动

每天的每日图片应该展览什么

请求KOKUYO解释

維基百科:特色圖片評選/除名/青蛙垃圾箱

警告模板

chart模板讨论

AR大積壓

如題-- Sunny00217 - 2019年4月27日 (六) 06:46 (UTC)

關於GAN/FAC topic列表的問題

列表會將提名時嵌入的簽名也計入發言數中,導致發言數較實際數量多1。這個問題可以透過將發言數固定減1的方式解決。@Kanashimi。——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4月29日 (一) 07:41 (UTC)

  已修复 --Kanashimi留言2019年4月29日 (一) 09:34 (UTC)

关于“或許中文維基社區應該有更明確的自律守則,比如叫“莫管他人瓦上霜”之類的”话题

我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个IP用户以为MCC214是管理员。我觉得这件事上不应该轻率地指责IP用户误解MCC214是管理员。说真的,我以前也以为MCC214是管理员,因为他会看似代表社群共识,主动和其他维基人做基于对社群共识错误理解和对事件错误理解的警告和斥责。不明就里的人以为他是管理员,并且被激怒是很正常的事情。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3日 (六) 02:19 (UTC)

  • 另:我认为DW_YoungDLS在上方的话题中以及在那个IP地址的讨论页中都做了明显的恶意推定。既然那个IP用户表达了想要把事情说清楚的意愿并且有行动(虽然不充分),就没有理由急着不解决问题而解决人。另外,显然那个人并不了解维基百科的工作方式,被封禁了焦急是很正常的,不应当仗着自己知道就觉得别人应当知道,然后把别人的正常心理反应说成恶意。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3日 (六) 02:23 (UTC)
  • 这件事我全程都关注了,该IP用户的操作是从骚扰Unravel、MCC214开始的。在被举报之后,注册账号,对举报者进行编辑跟踪、人身攻击并以多种方式泄漏他人隐私、用沙盒页面存放威胁将维基人诉诸警察的内容,显然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IP用户,更像是一个老手。被封后,再之后注册不符合用户名方针之账户,讽刺举报者的真实姓名,继续跟踪扰乱,又被封。在管理员将对应IP段硬封后,又开始用代理绕过封禁。在此期间,持续对试图回退扰乱的DW_YoungDLS进行人身攻击和嘲讽。试问,他用违反使用条款第四章的恶意方式,是打算解决什么问题?对这种用户善意推定,怕不是昏了头。我自以为有点说话的权利,因为我也被他拿不存在的方针(什么代理方针)攻击过,但我无所谓。--悔晚齋臆語2019年4月13日 (六) 05:28 (UTC)
    • 对方有什么问题,指出什么问题就是了。但您不应当以自己的推测当证据去批判人。“像是一个老手”并不能证明对方是一个老手。你如果因为别人看起来“像是一个老手”,就觉得对方懂得维基百科的很多站务规则,就显然是犯了……我都不知道什么谬误。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6日 (二) 03:47 (UTC)
      • 极为熟练掌握了撤销编辑、注册傀儡账户时绕过自动封禁等技能,所以我称之为老手,请参见Wikipedia:老手IP用戶。另外,整件事情和这个用户是否是老手无关,纯粹是在骚扰前两个用户不成功、第三者进行阻止结果第三者惨遭人肉搜索、人身攻击、法律威胁三道打击。我衷心佩服这个第三者的勇气。--悔晚齋臆語2019年4月16日 (二) 14:32 (UTC)
        • 还是那话,有什么问题,指出什么问题就行了。既然是出于善意做事,就更应该谨慎负责。即使是一个“那种意义上的老手”,也非常有可能不了解很多中文维基百科站务方面的知识,比如了解管理员到底有哪些人,有哪些人积极参与站务并且宣告站务处理结果,但不是管理员。请您稍微停下来想一想,作为一个写条目的用户(不论条目质量好不好),掌握所谓的撤销编辑和注册傀儡账户这种技能,难道不是极其简单的吗?有这种技能怎么就成了“老手”了?不要因为一个人做了不对的事情,就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做恶意推定。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7日 (三) 02:08 (UTC)
          • 问题我已经指出来了。我从未拿自己的推测当证据去批判,我只是在形容。注册傀儡账户不是什么技能,“注册傀儡账户时候绕过自动封禁”才是,一般来说只有对系统有充分熟悉的老手才会做到(所以我用了像是一词,因为概率较大),请不要断章取义。问题出在用户的骚扰、滥用傀儡和泄露隐私的行为应该被处以不限期封禁上,请不要绕开这个问题视而不见。另外,依然不认同DW在进行恶意推定,行为特征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我认为使用一望而知作为理据并没有什么大不了。--悔晚齋臆語2019年4月18日 (四) 04:37 (UTC)
            • 我理解你的这个说法。如果用户进行“骚扰、滥用傀儡和泄露隐私”,当然应当明确告知对方做错了什么,并且处以封禁。但我从一开始说的就是,不要恶意推定。做错的事就是做错的事,但是别人没做错的事情也不要捏造出来去冤枉人。中文维基百科社群过去这类事太多了。至于“绕开问题”,我认为您有误解。我没绕开任何问题,从一开始我开这个话题,说的就是不要冤枉人,具体不要冤枉人什么我都说明了。我并不关心那个人到底有没有去骚扰、滥用傀儡、泄露隐私。不能因为一个人做错了事,就顺势把人家没做错的事也说成错事,这样做,从结果上讲就是把人抹黑搞臭,而不是试图解决问题。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8日 (四) 05:28 (UTC)
          • 但我也必须承认,阁下所言“IP用户也非常有可能不了解很多中文维基百科站务方面的知识,比如了解管理员到底有哪些人,有哪些人积极参与站务并且宣告站务处理结果,但不是管理员”,这一点我是非常同意的。日后定将恪守善意假定原则一百年不动摇。--悔晚齋臆語2019年4月18日 (四) 04:44 (UTC)
    • 管理員只有Special:用户列表/sysop這一堆是。--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4月13日 (六) 09:43 (UTC)

--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4月18日 (四) 09:10 (UTC)

            • 也不知道您是读不懂我说的是什么,还是什么原因。您过去因为我不知道您不是管理员,投诉我,您自己都忘了?那我再提醒您一句:“您到底是什么级别的管理员。”想起来了吗?然后您非要找一段不相干的内容来,真不知道您想说什么。您过去多次对我的言论断章取义,多次错误地对我进行警告,然后从未表现出反省:您反正可以给别人添麻烦,可以误导别人,这是您的自由。然而您的言论确实非常的不靠谱,我个人认为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的伤害是可观的。至于WQL那段没头没脑的话,我都不理解你拿出来举例子有什么意义。当然了,您贴那段话我倒希望更多的维基人能好好读读,看看我哪句话说错了,而WQL哪句话说得有道理。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8日 (四) 09:30 (UTC)
              • 簡單來說,您反文明和人身攻擊別人是有人證明的(除了WG之外,Cohaf和CopperSulfate也是說您的),不是「多次错误地对您进行警告」和「给您扣了个人身攻击的帽子」。--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4月18日 (四) 09:36 (UTC)
                • 您这个转进更加让我摸不到头脑了,合着中文维基百科可以拿“人证”来说事了?您如果真要搞人证,就应该把Cohaf和CopperSulfate叫来,让他们把自己的观点说清楚,然后我们尝试达成共识,而不是列出一段“别人过去反驳过你呀”当作可以证明别人是坏人的证据。请您知晓,反驳是达成共识过程中几乎必须而且非常有价值的行为,您看起来并不知道什么叫做达成共识。您多次对我进行错误的警告,在我的用户讨论页里,包括IP地址的用户讨论页,我相信您不是故意曲解的,但请您不要再扯不相关的事情。至于您给我扣人身攻击的帽子,是您自己过去的投诉内容,您也想不起来了?您过去给我发过那么多次警告(而且大都是错误的),投诉的时候断章取义地列过那么多条,您都忘了?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8日 (四) 09:43 (UTC)
                • 您现在的沟通有个明显的问题,您并不关注我说了什么,而是自顾自地试图列举无关内容,尝试通过抹黑我来让我闭嘴。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8日 (四) 09:52 (UTC)
                  • [1]我說過「請您不要再發表違反方針指引的言論,如「我在線下當然不會什麼意見都說,但至少不會像你和WG一樣,有意見不說,拐彎抹角地暗示別人以達到打擊別人的目的。」,否則您將會被本人送上這裹請求管理員封禁,請自重。」,但您其後行為毫無改善,故VIP見。--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4月18日 (四) 10:12 (UTC)
                    • 抱歉,我完全不信任您的判断力和理解力。我拒绝您的任何警告。当然了,2019年12月12日以后我会重新根据您的言行评估是否继续把您看作一个不具备参与站务能力的人。毕竟人是能够成长的。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9日 (五) 02:44 (UTC)
  • @UjuiUjuMandan:额,由于那个IP的行为确实与VIP上梅晚斋列出的傀儡/破坏者行为相似,故做出 一望而知的判断,并不是无理的恶意推定。--DWT·C·S^Nothing is impossble. Try your best to reach anything. 2019年4月13日 (六) 13:17 (UTC)
    • 第一,鸭子测试是随时可以被推翻的,并不是可信性很高的测试;第二,哪怕您心里觉得人家是破坏者,您也必须以开放的态度和人沟通,积极地寻求证据以推翻鸭子测试的结论。凡是不努力推翻鸭子测试结论的,都是流氓。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6日 (二) 03:46 (UTC)
  • (-)反对,作为一个以协作而著称的社群,出台“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方针?冲这名字就得反对。--Antigng留言2019年4月29日 (一) 04:35 (UTC)

專家及大師獎每3個月才頒發一次?

如題。——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4月18日 (四) 11:27 (UTC)

只有被重複提名才需要等待吧。--MeritTim留言 2019年4月18日 (四) 13: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