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0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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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欄模板應盡可能改用摺疊形式
參看中國共產黨條目,裏面用了三個側欄模板{{中國政治}} {{Communism}} {{共產黨}},造成內容版式混亂,多個編輯文字按鈕錯位,正文中放置圖像的位置出錯。我個人希望這一類的模板採用象{{Cold War}}這樣的位於正文下方的摺疊模板為好。— fdcn talk 2007年7月30日06:14 (UTC+8 7月30日14:14)
- ( ✓ )同意--的確版式混亂,雖然修改了下使之稍微緊湊點,不過還是覺得側模板是在是太長了—Renious 2007年7月30日 (一) 19:32 (UTC)
何謂無故刪除條目內容?
移至Wikipedia talk:封禁方针--Gakmo (Talk) 2007年8月3日 (五) 03:26 (UTC)
已移至Wikipedia talk:更改用戶名/使用已註冊名字--Gakmo (Talk) 2007年8月13日 (一) 19:22 (UTC)
討論下一個模板
這個,上段的前後繼任模板要拿掉麼?拿不準啊,主要是不能肯定是否有可以精簡模板這一條?—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31日 (二) 16:48 (UTC)
- 拿掉吧,有了下面那個上面的純屬多餘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8月2日 (四) 02:05 (UTC)
建議更新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撤銷標準
2007年7月1日實行新標準後:
- 特色條目的入選標準:至少8票支持(包括提名者),且反對票數少於或等於總票數的三分之一
- 優良條目的入選標準:至少6票支持(包括提名者),且反對票數少於支持票數6票(含6票)
實行新標準前,撤銷標準與入選標準是一致的,但實行新標準後撤銷標準沒有相應修改,建議更新。—Markus 2007年8月2日 (四) 06:13 (UTC)
- 入選票數提升代表特色條目門檻提高,撤銷的所需票數應該下降才合理。—Quarty 2007年8月2日 (四) 09:01 (UTC)
啟動用戶查核制度:方針
在開始討論之前,我先把meta:CheckUser policy/zh弄了一份到Wikipedia:用戶查核方針。現在想請各位看看有沒有什麼遺漏的,並討論看看有什麼地方需要針對zhwiki做特別規範。
所有討論請到Wikipedia talk:用戶查核方針裏頭進行,因為這邊其他討論已經一大串了,再增加下去也不是辦法。流程的部份我之後也會在那邊放上來給大家討論,我頂多先把我目前的進度弄上來。(9號我暑修要考期末所以會被輒到…XD)--Alex S.H. Lin 2007年8月7日 (二) 20:01 (UTC)
在英文維基百科,en:wikipedia:important(重要性)因已被廢除以重定向至en:wikipedia:notability(知名度)。因wikipedia:重要性在此仍未是方針,本人建議跟隨英文維基的做法,清空wikipedia:重要性且重定向至wikipedia:知名度。—J.Wong 2007年8月10日 (五) 09:18 (UTC)
2007港姐 受不了User:Chanch0716
編輯戰斷斷續續打了一個月了,說也說過了,編輯註釋也寫了不止一次,都選完了,還有什麼2007港姐競選參賽者的分類,明明應該分類到港姐裏面嘛(那分類本身就是錯誤的吧)。也說過,港姐競選只是個活動,而香港小姐冠軍才是正式名稱。沒人會說,某人是某年港姐競選的冠軍,而只會說某人是某年的港姐冠軍吧。另外就是周美欣的星座問題,這個也說了N次了,TVB官方資料鏈着呢,莫非這編輯戰只能繼續打下去?半保護沒用,對方是wiki人,徹底保護連我自己也不能編輯了,也不能什麼編輯更新都麻煩管理員動手吧,勸也勸了 說也說了,真的是一點辦法都沒有麼?—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8月10日 (五) 05:45 (UTC)
- 個人認爲應該將該用戶/IP位址封禁,以除後患。--DoraConan 按此入稟本人的對話頁起訴本人 2007年8月12日 (日) 01:44 (UTC)
歐洲君主加注括號的問題
想借這個主題討論一個相關的問題,希望能夠更多人參與。不少維基人在編寫歐洲君主條目時,習慣在名號後面加括號註明他所屬國家(領地)。
有的維基人認為,在不存在重複名號的前提下,沒有必要加注括號。
- 理由1:括號起到的是消歧義的作用,如果不存在重名的情況就不應當使用括號;
- 理由2:維基搜索功能不完善,加括號可能導致直接搜索名號找不到本想找的條目。
有的維基人則認為,有必要加注括號。
- 理由1:這種情況下的加括號並不是為了消歧義,而是條目人物名的一部分,比如路德維希·格奧爾格·西姆佩特 (巴登-巴登),他的名字是「Ludwig Georg Simpert von Baden-Baden」,「巴登-巴登」是他名字的一部分,所以即使不存在重名,也有保留的必要。
- 理由2:名號和所屬國家(領地)往往是分不開的,比如神聖羅馬帝國的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他在神聖羅馬帝國時期稱「弗朗茨二世」,而在稱奧地利皇帝后則為「弗朗茨一世」,所以「弗朗茨二世」這個名號得和「神聖羅馬帝國」一起使用(即弗朗茨二世 (神聖羅馬帝國)和弗朗茨一世 (奧地利))。又如魯道夫二世 (神聖羅馬帝國),他同時又是匈牙利的「魯道夫」、波希米亞的「魯道夫二世」和奧地利的「魯道夫五世」。
建議的解決方法:
- 從習慣考慮,允許歐洲君主條目名使用括號;
- 從實用性考慮,如果存在重名,建立消歧義頁;如果不存在重名,建立從不帶括號到帶括號的重定向,解決搜索的問題。
請大家討論,提更多參考意見。—Markus 2007年8月14日 (二) 05:43 (UTC)
- 我覺得以上的解決方法很好。如:路易二世有很多位,將路易二世設為消歧義頁,指向路易二世 (西法蘭克)、路易二世 (匈牙利)等帶括號條目;像路德維希·格奧爾格·西姆佩特和伊利沙伯二世的情況,則重定向至路德維希·格奧爾格·西姆佩特 (巴登-巴登)、伊利沙伯二世,建立從不帶括號到帶括號的重定向。—Erzherzog Otto Eduard von Zöuschburg 2007年8月14日 (二) 06:03 (UTC)
- 如果是一位君主非常著名,其他的同名君主名氣較小,則參考伊利沙伯一世 (英格蘭)的情況:伊利沙伯一世重定向至此,此外伊利沙伯一世亦可指俄羅斯帝國女皇伊利沙伯一世 (俄國)或波希米亞王后伊利沙伯一世 (波希米亞)。
- 請注意。漢語裏不使用「伊利沙伯一世 (俄國)」的說法,這屬於原創研究。只有西歐才詳細地排列世系,俄語的人名通常是用本名+父名來區別。而且俄羅斯只有一個伊利沙伯。另外,王后不排世系。--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8月16日 (四) 02:27 (UTC)
- 搜索的問題可以用這個網站解決:http://www.google.com/coop/cse?cx=009212467671870524522%3Amw9ug06rtl4—Erzherzog Otto Eduard von Zöuschburg 2007年8月14日 (二) 06:15 (UTC)
- 如果是一位君主非常著名,其他的同名君主名氣較小,則參考伊利沙伯一世 (英格蘭)的情況:伊利沙伯一世重定向至此,此外伊利沙伯一世亦可指俄羅斯帝國女皇伊利沙伯一世 (俄國)或波希米亞王后伊利沙伯一世 (波希米亞)。
- 我想其他語言版本之君主條目在名稱上加注地理名稱,必然是有其用處,全然並非無中生有。以伊利沙伯二世為例,英文版條目為「Elizabeth II of the United Kingdom」,而本身「Elizabeth II」在沒有同名的情況下,也被重定向到「Elizabeth II of the United Kingdom」。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Elizabeth II」是聯合王國的叫法,但是在蘇格蘭地區,正式上並不會以「Elizabeth II」稱呼之,因此,西方君主條目名稱有必要標示國名或地名。但當然,是否用括號的形式加註,存在討論空間。—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8月14日 (二) 13:43 (UTC)
- 作多一點補充:其實加上括號一類的規範基本上可使條目更統一外,也不會影響搜尋。以現時的情況看,條目名加不加括號,根本都需要在重定向的工作上下一樣的功夫。以路德維希·格奧爾格·西姆佩特 (巴登-巴登)為例,維基百科的使用者在輸入搜查時,當然不會鍵入「路德維希·格奧爾格·西姆佩特 (巴登-巴登)」,但也不會鍵入「路德維希·格奧爾格·西姆佩特」。一般使用者不可能完全鍵入與條目名一樣的譯名,很多人也不懂得鍵入半形的「·」。因此,重定向的功夫由始至終也要做妥,亦所以問題重點並不在於條目可否加上括號。—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8月15日 (三) 12:26 (UTC)
- 我想其他語言版本之君主條目在名稱上加注地理名稱,必然是有其用處,全然並非無中生有。以伊利沙伯二世為例,英文版條目為「Elizabeth II of the United Kingdom」,而本身「Elizabeth II」在沒有同名的情況下,也被重定向到「Elizabeth II of the United Kingdom」。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Elizabeth II」是聯合王國的叫法,但是在蘇格蘭地區,正式上並不會以「Elizabeth II」稱呼之,因此,西方君主條目名稱有必要標示國名或地名。但當然,是否用括號的形式加註,存在討論空間。—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8月14日 (二) 13:43 (UTC)
- 對完全沒有重名的歐洲君主是否加注括號的問題,我保持中立,我所堅持的是,如果要建立一個帶括號的條目,則必須存在不帶括號的消歧義頁或重定向頁。—鳥甲 2007年8月15日 (三) 02:06 (UTC)
- 請以上參與者注意,如果該括號是名稱的一部分而不是用於消歧義,在中文維基里不應當用半角括號,括號前也不應有空格。— fdcn talk — 2007年8月15日 (三) 15:35 (UTC+8) — 2007年8月15日 (三) 07:35 (UTC)
- 我基本上是反對這個提案,尤其是不能把它推廣到歐洲以外的君主里去。我有相當充分的理由。但我白天實在是沒有時間,麻煩等我到晚上再來參加這裏的討論,在此之前,請各位不要把這個提案上升到共識或方針的程度。--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8月16日 (四) 02:40 (UTC)
- 先為白天的發言抱歉。我最近實在是很忙,而且所用的代理出了些問題(估計是GFW發揮了應有功能了,哼),所以發言都十分生硬短促,沒有禮貌。請以上諸位原諒。--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8月16日 (四) 09:55 (UTC)
- 是時候替中維建立外國領袖的命名常規。英語維基的命名常規的連接 Cybercavalier 2007年8月17日 (五) 22:01 (UTC)
編輯首段
問:現在條目右邊已經有編輯首段的按鈕,是不是可以把頁面上邊的0標籤取消了呢?—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12日 (日) 01:28 (UTC)
- 沒有必要吧,有些維基人(像我)已經習慣在編輯首段時點擊0標簽了,如果移除了,那既不是更麻煩?建議兩者都保留。--DoraConan 按此入稟本人的對話頁起訴本人 2007年8月12日 (日) 01:49 (UTC)
- 這個0標籤的意思未必每個人都明白,不如編輯首段直觀。—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12日 (日) 06:03 (UTC)
- 那就得看社群的意見了。--DoraConan 按此入稟本人的對話頁起訴本人 2007年8月12日 (日) 06:18 (UTC)
- 這個0標籤的意思未必每個人都明白,不如編輯首段直觀。—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12日 (日) 06:03 (UTC)
希望其它維基人都在表達一下意見。我認為應當只保留一個方式,因為是通過js來實現的,每一個頁面都要有這樣的負荷。最好在功能實現的前提下,儘可能減少客戶端負載。
- 我個人還有很多人比較喜歡0按鈕,這是「習慣」的強大力量。
- 但很多的維基人不能明了0按鈕的用途。用「編輯首段」的連結可以解決這一問題。
兩個都保留我個人認為不是很好。— fdcn talk — 2007年8月12日 (日) 14:30 (UTC+8) — 2007年8月12日 (日) 06:30 (UTC)
- 需不需要來個投票?--DoraConan 按此入稟本人的對話頁起訴本人 2007年8月12日 (日) 07:01 (UTC)
- 這個不要着急,兩者都維持一段時間,讓所有人可以在一個可熟悉期限下做對比,會更理性與合理。人的看法會變的,這個又不是緊急要處理的。— fdcn talk — 2007年8月12日 (日) 15:15 (UTC+8) — 2007年8月12日 (日) 07:15 (UTC)
0改為首段會更好。—Jasonzhuocn 2007年8月12日 (日) 09:50 (UTC)
- 這個涉及標籤的長度,目前頂部標籤已過於長了。改為首段不太協調,與「+」標籤也不對應。— fdcn talk — 2007年8月17日 (五) 13:51 (UTC+8) — 2007年8月17日 (五) 05:51 (UTC)
看來需要同時更新Help:用戶樣式的內容:
- 對MediaWiki:Common.js的每一個功能增加一些開關,如JSConfig.toggleAdjustLan
- 在Help:用戶樣式或相應的頁面給出設置提示
- 公共版本只保留部分大家都認可的功能
—Isnow 2007年8月12日 (日) 16:41 (UTC)
這個「過渡期」兩者並存並無不可,但希望一個月後能夠只保留其中較受歡迎的一個,畢竟兩者功能一樣。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3日 (一) 06:15 (UTC)
- 需不需要來一段「試用期」,已確定是否兩個都需要保留?--DoraConan 按此入稟本人的對話頁起訴本人 2007年8月14日 (二) 09:37 (UTC)
- 支持取消「0」。--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07年8月17日 (五) 05:01 (UTC)
請保留本討論到9月15日,屆時將做決定。— fdcn talk — 2007年8月17日 (五) 13:51 (UTC+8) — 2007年8月17日 (五) 05:51 (UTC)
- 同意,此討論須費時。--DoraConan 按此入稟本人的對話頁起訴本人 2007年8月17日 (五) 08:09 (UTC)
- 主要還是因為維基官方也在討論這個問題,因為後台增加這個連結技術上沒有任何難度,主要是位置的爭議。希望到時維基官方就能出台首段編輯。— fdcn talk — 2007年8月17日 (五) 16:44 (UTC+8) — 2007年8月17日 (五) 08:44 (UTC)
- 你所說的「維基官方」是指元維基麽?--DoraConan 按此入稟本人的對話頁起訴本人 2007年8月17日 (五) 09:06 (UTC)
- 主要還是因為維基官方也在討論這個問題,因為後台增加這個連結技術上沒有任何難度,主要是位置的爭議。希望到時維基官方就能出台首段編輯。— fdcn talk — 2007年8月17日 (五) 16:44 (UTC+8) — 2007年8月17日 (五) 08:44 (UTC)
是指MediaWiki的官方網站,元惟基是協調各計劃的地方。--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7年8月17日 (五) 17:30 (UTC)
國旗模板
仍然是國家模板類問題,昨天看斯諾克了,于是之後順便上來查了下相關註明選手的條目。看到條目上國籍一欄寫的是 蘇格蘭 威爾斯 北愛爾蘭一類的。(國際足聯的情況我知道,英格蘭 蘇格蘭等都是分開的)雖然斯諾克的確是說蘇格蘭選手 威爾斯選手 應該是不錯的。可中文wiki上之前的分類是國籍...嚴格說國籍是 英國才對,這個要不要改一下?大家怎麼認為?—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8月13日 (一) 04:13 (UTC)
這個嘛,要尊重桌球士碌架運動的習慣。—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13日 (一) 09:23 (UTC)
提議:可供查證成為維基百科正式方針
移动到Wikipedia talk:可供查證,请前往该页参与讨论。
模板中的國籍(動議)
- 建議任何在模板中有國籍一項的模板,國籍= 一律修改為國籍/地區籍貫= 這樣臺灣的問題可以解決?因為臺灣目前國際認知屬於地區一類。同時類似英格蘭蘇格蘭的問題,除了斯諾克,國際足聯那邊也是。只能說英格蘭隊是個地區代表隊。而不能說英格蘭是個國家(至於蘇格蘭到底會不會重新獨立 也就是1800年之前的狀況吧 等發生之後再說吧)
- 另外,最近不斷有香港wiki人,在國籍一欄中寫入 國籍"HKG"or HK,我想香港的地位似乎不用討論吧(無論過去 現在 幾時以"國家"出現?就算香港民主派 估計也不敢這麼說)。請予以制止。宣萱 康華 歐陽震華條目都有類似情況發生,其他條目未知,已經發生了小規模編輯戰。—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8月14日 (二) 04:34 (UTC)
- 在國籍填寫「香港」是不少香港人的習慣,並不代表他們認為香港是一個主權國家。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4日 (二) 04:39 (UTC)
- (+)支持國家/地區籍貫。--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SVG向量圖?找我就對了 2007年8月14日 (二) 04:56 (UTC)
- 在國籍填寫「香港」是不少香港人的習慣,並不代表他們認為香港是一個主權國家。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4日 (二) 04:39 (UTC)
組織裏是會籍,我們在地球上,就叫『球籍』好了,省得囉嗦。67.103.245.50 2007年8月14日 (二) 05:09 (UTC)
- 或者還來個「種族」,裏面填「人類」(笑)。--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SVG向量圖?找我就對了 2007年8月14日 (二) 05:46 (UTC)
假如是香港的話,國藉可以寫「中國香港」,但只寫「香港」就不太好。—某生 2007年8月14日 (二) 14:40 (UTC)
國籍就是國籍應該正確填寫,許多港人習慣寫香港並不等於填香港就是正確的。—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14日 (二) 21:47 (UTC)
- 最好是更改信息框為「國家/地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7日 (五) 05:59 (UTC)
- 回歸前香港出生的華人不是一生都是中國人,所以比較複雜。國籍不是國家那麼簡單。70年代香港人是普通英國公民,後來80年代變成英國屬土公民,90年代再變英國公民海外。美國也分公民和國民(雖然護照一樣),君不見大量波多黎各人(美國公民權已80多年了)在英文維基也被標成「好像不是美國國籍」。標非主權國「國籍」幫助了解人物的背景,反方向做只會模糊資訊。HkCaGu 2007年8月17日 (五) 11:59 (UTC)
- 所以我也在想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現在HK已經回歸10年,已經不再是英國屬土,哪些人還是英國屬土公民/英國公民海外?現在香港700萬人口 大部分都是97之前出生的...美國的事情,有所聞,這從美國的選舉權有時候也可以從側面證明一些。我查了wiki國籍條目,但裏面只是提到按基本法相關規定處理 手邊又沒有基本法,所以具體怎麼規定的也不是很清楚。目前的處理只是按照常規情況來處理,如果有充分依據能夠形成共識自然最好。我現在傾向是坐下來仔細認真討論下該怎麼辦,然後形成共識 畢竟還有今後。國籍是典型的涉及政治的問題。政治方面多半是雷區 一不小心就踩到敏感的地雷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8月18日 (六) 14: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