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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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文维基百科还是大中华地区特色维基百科?
随意浏览中文维基的一些条目,比如说诸神的黄昏,就会发现有大量几乎毫无联系,只是名字相同的“流行文化”内容。这种现象甚至在日文版也没有发生。难道社群不需要制定一些相关的方针指引应对这一乱象?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5:31 (UTC)
- 不如您给个范本,然后依据此进行讨论--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6:08 (UTC)
- 建議除非有一些第三方來源介紹流行文化與條目的關聯性,否則就刪除。因為像是诸神的黄昏這一類知名度極高的神話常在其它虛構作品中被引用,不應該因為其它作品只是稍微提及诸神的黄昏就將它收錄在條目中。--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2:17 (UTC)
- 是用中文寫的世界維基百科。--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6日 (六) 06:25 (UTC)
- 同意M940504。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8:42 (UTC)
- 是用中文寫的世界維基百科。--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6日 (六) 06:25 (UTC)
- 可以直接清理。—Chiefwei(查 - 论 - 编 - 历) 2014年7月26日 (六) 09:43 (UTC)
- (-)反对直接清光光--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4:57 (UTC)
- (:)回應,那么应该怎样?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18:48 (UTC)
- (:)回應真的太長的話立列表吧,不然這些"流行文化”當作該事物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的趣味知識也不錯啊--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5:05 (UTC)
- (:)回應,那么应该怎样?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18:48 (UTC)
- 现在另立一个列表等于是在逃避问题。分立条目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还有关注度不足之虞。这些列表里面完全依照诸神的黄昏设定而来的可以保留,其他只是有个名字恰好一样的应该一律删除。—Chiefwei(查 - 论 - 编 - 历) 今天, 11:22 AM (UTC+8)
- (-)反对直接清光光--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4:57 (UTC)
- 建議除非有一些第三方來源介紹流行文化與條目的關聯性,否則就刪除。因為像是诸神的黄昏這一類知名度極高的神話常在其它虛構作品中被引用,不應該因為其它作品只是稍微提及诸神的黄昏就將它收錄在條目中。--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2:17 (UTC)
很同意Gz deleted的发言,维基百科理应专业。其实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动漫条目,就算是一些中国皇帝条目也有类似问题。以目前我国引用清朝皇帝作为电视剧主题的速度,我相信若干年后在类似条目中提及“XX电视剧,XXX饰演雍正”的类似内容必然比正文要长,这是一个滑稽的结局,且并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正常发展。对此,我给出一个建议,不知道Gz deleted会不会同意:将类似这样的问题另见一个列表,如“曾出现XXX的影视作品列表”,然后在相同位置做一个链接。--A. S 2014年7月26日 (六) 09:19 (UTC)
- 地域中心!--Techyan(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3:42 (UTC)
- 同意AS君,我想就算要認真去了解一個皇帝的生平,絕對也不會有興趣知道誰扮演過那個皇帝,想知道的就去別的地方看,不要打擾真正研究的讀者。--113.52.126.151(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20:55 (UTC)
前几天还见人说是飓风和我为喜剧狂百科来着。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7月29日 (二) 12:57 (UTC)
建議參考英文維基
en:Wikipedia:"In popular culture" content如何?--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5:31 (UTC)
建议简化
不好意思我开个小标题,现在英文那个规则是不是太复杂了,我建议还是我那个做法会简单一些。先前我创建的东西被提删了,我得先跟提删者讨论一下。--A. S 2014年7月29日 (二) 12:40 (UTC)
我的建議如下:
為處理對應古代存在物(如神話,人物等)衍生的作品,如果維基百科有相應條目存在的,可以建立一子頁面,將其對應的有條目存在的衍生作品以消歧義的形式獨立列出。
這個怎樣?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可以把這建立為一個不需要加入方針指引的共識加以執行。--A. S 2014年7月31日 (四) 17:26 (UTC)
- (+)支持这一折中方案。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17:50 (UTC)
- 消歧义的说法不太妥当吧,感觉更像是列表。—Chiefwei(查 - 论 - 编 - 历) 2014年8月1日 (五) 03:04 (UTC)
- 分类写消歧义,但事实上是列表,只是为了避免将来有人对条目作出提删......(消歧义被删几率较低)--A. S 2014年8月1日 (五) 11:03 (UTC)
優良條目展示制度改良芻議
這件事已經提了老久了,不過一直沒有付諸實行而已。好吧,就由我來重新開始了。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特色條目,從優良條目提升過來的不勝其數。2013年後,劉嘉積極編修颶風啊、外國影視啊、美國法律啊……之類的條目,當中部分條目先後當選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由於成為特色條目的條目較少,所以新當選的特色條目很快就可以展示出來了。但是這樣一來,優良條目展示的排隊行列拉長很多了,因為成為優良條目的條目更多。目前,優良條目的存檔已經排到9月18日左右了。按照以往的規則,每個優良條目當選後,要給它最少一次展示機會。所以,即使某條目先後當選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從優良條目存檔中刪去該條目的資料,也是不恰當。
為甚麼要改良這個制度呢?因為在此制度之下,不計算新條目推薦,從優良條目提升過來的特色條目可以在首頁展示兩次。但是沒有成為特色條目的優良條目只能展示一次。這樣「炒冷飯」,可能會令我們的讀者覺得很悶。(劉君,抱歉,要您躺槍了)而令這個問題更加突出的是,上述很多颶風條目、外國影視條目從優良到特色,可以展示兩次。來來去去都是這些條目,其他類型的條目上首頁的頻率少了。甚至資深編輯蘇州君也曾經說過那些颶風才不應該寫到首頁(不知道有沒有說錯)。
我的建議不外乎是把當選特色條目的前優良條目拉出優良條目欄目。我們並應該制定規定的實行時間,在該時間以前當選特色條目的前優良條目繼續登上優良條目欄目,以後當選的就不登上。
上次關於優良條目展示制度的討論,好像是無甚成果(Liangent君所言)。所以請容在下在此重啟討論,並與諸君共商此事。--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4年7月5日 (六) 05:14 (UTC)
- 只是随便说说没有仔细调查和考虑:我觉得是不是可以把优良/特色条目评选/撤销全部合并,叫做“条目评审”之类的,在评审完成后根据社群意见标记“普通条目(相当于除名)/优良条目/特色条目”。这样一来会避免“部分條目先後當選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满足特色条目的就直接成特色了),二来解决特色条目除名后是否/如何恢复优良条目状态的问题(现在是怎么处理的?)。Liangent(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9:06 (UTC)
- 這樣似乎變得跟維基百科:條目質量評級專題有點像了...那這樣是不是順便加入甲級條目...--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7月5日 (六) 15:19 (UTC)
- 現在特色條目被撤銷,要恢復優良條目資格,要送回去優良條目評選。而特色條目、優良條目標準不同,編輯投票通常都沒有詳盡的評語,容易掉入人情票的窠臼,這個以前提過了。所以Liangent君的建議可行與否,我認為有待商榷。不過我們離題了。--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4年7月5日 (六) 20:37 (UTC)
- 這樣似乎變得跟維基百科:條目質量評級專題有點像了...那這樣是不是順便加入甲級條目...--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7月5日 (六) 15:19 (UTC)
針對當前問題,是否可考慮設立WP:最近優良條目(簡稱「RGA」),GA根據當選日期排列,如已升為FA則移除,同時改寫Template:Good,讓它根據RGA上的資料顯示適當的GA。--Gakmo(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9:38 (UTC)
- @春卷柯南、Liangent、Liaon98:製作了測試初稿以取代WP:優良條目/存檔,而GA在首頁展示的情況則在User:Gakmo/測試4,歡迎發表意見。--Gakmo(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0:12 (UTC)
- @Gakmo:不錯。不過,優良條目當選特色條目,直接把那一筆資料刪掉不就行了嗎?為何還要另外申報?--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4年7月16日 (三) 05:21 (UTC)
- 因為建議中的「優良條目展示日期列表」會因被首頁應用而受連鎖保護,只有管理員才可編輯;這也許是此草案的硬傷。--Gakmo(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17:26 (UTC)
- 那麼,某優良條目當選特色條目,之後由管理員剔除那一筆記錄,不也是可以嗎?--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4年7月18日 (五) 14:47 (UTC)
- 可以的,一般用戶可以用{{editprotected}}在討論頁提出,要求管理員剔除。--Gakmo(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15:39 (UTC)
- 不過,由於被保護,所以任何更新,包括加入條目,也要由管理員處理。--Gakmo(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09:47 (UTC)
- 可以的,一般用戶可以用{{editprotected}}在討論頁提出,要求管理員剔除。--Gakmo(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15:39 (UTC)
- 那麼,某優良條目當選特色條目,之後由管理員剔除那一筆記錄,不也是可以嗎?--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4年7月18日 (五) 14:47 (UTC)
- 因為建議中的「優良條目展示日期列表」會因被首頁應用而受連鎖保護,只有管理員才可編輯;這也許是此草案的硬傷。--Gakmo(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17:26 (UTC)
- @Gakmo:不錯。不過,優良條目當選特色條目,直接把那一筆資料刪掉不就行了嗎?為何還要另外申報?--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4年7月16日 (三) 05:21 (UTC)
我們大略空談了幾個禮拜。首先,上面的提議,從技術上是可行的;不過要留意的是,現時當某條目當選優良條目,一般用戶很多時可以自行增加存檔,而不需要管理員代勞。而且一般讀者不會即時看到優良條目存檔,所以該等模板被破壞的風險不大,令保護這些存檔的必要減少。這是一大硬傷。而且,這可不是兩個人說了算。大不了可以投票。--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4年8月4日 (一) 01:53 (UTC)
建议{{blpunsourced}}挂上两周或三周后自动提删。
建议将该模板改成类似{{notmandarin}}的形式。在一段时间没有人为其添加参考资料后,由该模板自动提删。以保障生者传记的条目质量以及准确性。 --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3:40 (UTC)
- (+)支持 --Nigel 2014年7月25日 (五) 13:45 (UTC)
- (+)支持虽然WP:GNG仅仅要求可靠来源存在,但是WP:BLP对来源有更严格的要求。以enWP为例,"All biographies of living people created after March 18, 2010, must have references."建议像{{notmandarin}}一样改成“速删”而非“提删”(相当于起到en:Template:Prod blp的功能)@Azunyan:--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3:49 (UTC)
- 請勿更改他人留言。--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5日 (五) 14:04 (UTC)
- (:)回應IP君,提删是会让其他人能够注意到这个条目,并参与进去,以改善条目、确认条目准确度和添加参考资料。感谢您的建议。另,Ping的话就Ping Yxyang93,Azunyan只是我的签名+傀儡账号。--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5:53 (UTC)
- (~)補充不过如果像关注度一样能有一个专门的WP页来处理这个BLP无参考资料的话,也可以改成速删。--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6:21 (UTC)
- (+)支持不能刪的話,對維護組壓力很大。--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4:47 (UTC)
- (-)反对:WP:BLP允許可不經討論而直接刪除的內容是「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若人物條目沒有爭議內容,即使無來源也不應刪除。--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2:08 (UTC)
- (:)回應如一篇BLP没有参考资料、没有其他语言版本,如何保证其准确性;以及如果以后被恶作剧了,如何查明哪个版本是准确无误的,又或者都是错的?--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9:07 (UTC)
- (:)回應這個問題在其它類型的條目也有,掛上模板提醒讀者就行了。除非整個條目都是爭議內容,這種情況下才需提刪。--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9:51 (UTC)
- (:)回應但是这是BLP啊,生者传记啊。英文维基的生者传记如果是没有任何参考资料两周后就会CSD的,en:WP:BLPPROD。--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1:47 (UTC)
- (:)回應如果一個BLP只是簡單寫著此人生日、出生地、目前職業與學歷之類的內容,即是這些內容沒來源,我也看不出有必要非刪不可的原因。雖然英文維基的品質比中文維基高很多,但也沒必要事事都模仿,否則中國都可以刪了。--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1:54 (UTC)
- (:)回應但是这是BLP啊,生者传记啊。英文维基的生者传记如果是没有任何参考资料两周后就会CSD的,en:WP:BLPPROD。--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1:47 (UTC)
- (:)回應這個問題在其它類型的條目也有,掛上模板提醒讀者就行了。除非整個條目都是爭議內容,這種情況下才需提刪。--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9:51 (UTC)
- (:)回應如一篇BLP没有参考资料、没有其他语言版本,如何保证其准确性;以及如果以后被恶作剧了,如何查明哪个版本是准确无误的,又或者都是错的?--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9:07 (UTC)
- (-)反对:同M940504--A. S 2014年7月26日 (六) 09:48 (UTC)
- 先把SD A4恢复先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26日 (六) 12:59 (UTC)
- (-)反对:同M940504--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0:45 (UTC)
- 一開始掛個notability模板不就解決問題了嗎?--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28日 (一) 01:59 (UTC)
- 但是notability管不了大量无来源的配音员。(总会有人以WP:BIO为由保留)记得有一阵子出现过大量虚假信息的配音员。--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2:28 (UTC)
- 我會先google一下,如果尋找不到有效介紹,便會直接掛notability模板。當然,你可以同時掛個unreference模板,但我多數懶得這樣做。--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28日 (一) 03:04 (UTC)
- (-)反对,过于严苛。如果执行,[[Category:所有无来源的生者传记条目]]至少一半都会被删掉。--Zetifree(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9:56 (UTC)
- (-)反对,同上-- Peter Yeung 對此讚好。 2014年8月6日 (三) 09:23 (UTC)
提議設立全域權限的方針
參考Wikipedia:Global rights policy。--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無論什麼時候也要保持樂觀的Good afternoon! 2014年8月11日 (一) 05:28 (UTC)
- 这算得上方针吗?首先大部分列出的全域权限这里没用的上(如职员,后台管理员,界面编辑员,调查员之类),用得上本身自身也要遵守全域规定的要求和听当地管理员(和本地类似权限使用规则一致)。而且本方针只是对全域权限使用的要求,并没有限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1日 (一) 06:21 (UTC)
(-)反对:全局方针应该设立于元维基而非这里。--南瓜(留言 | 贡献) 2014年8月11日 (一) 13:03 (UTC)
請求發起罷免@Yhz1221:管理員職務的投票
此管理員濫權,刻意對在下進行迫害,不進行善意推定,兩次不合理封禁在下,且交流無果,拒絕認錯[1]。
- 第一次將在下回退破壞的行爲當成是破壞。
- 第二次不進行善意推定,硬扯是3RR,而且一封就是72小時。並且對對在下進行惡毒攻擊的MtBell只是給予警告,有雙重標準的嫌疑。
幸好兩次都有管理員站出來解除封禁。故在下希望解除此管理員之職務。有關鏈接:[2][3]
- 以上:--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9日 (二) 07:03 (UTC)@Kou Dou: @Qazwsaedx:
- (~)補充有關方針摘錄:
此管理員已違反兩條。--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9日 (二) 07:08 (UTC)
反對,給一次機會他吧--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07:11 (UTC)
- @Qazwsaedx:已經是第二次了。--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9日 (二) 07:28 (UTC)
- @范:--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07:30 (UTC)
- 貌似兩次的情況都是:Yhz1221君對Panzer VI-II君進行了封禁,之後Panzer又得到了其它管理員的解封。封禁和解封看起來是相互矛盾的,確實需要一個解釋。--Kou Dou 2014年7月29日 (二) 07:49 (UTC)
- 请不要乱使用提及功能。--广雅 范★ 2014年7月29日 (二) 09:26 (UTC)
...我唯一不知道的就是编辑争议[4]提报VIP是合理的?--ZLC.lclc 2014年7月29日 (二) 09:21 (UTC)
- (!)意見:罢免动议不是这么搞的,你这么弄只会啼笑皆非。--A. S 2014年7月29日 (二) 12:42 (UTC)
- 病句:啼笑皆非缺主語。--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9日 (二) 13:33 (UTC)
(!)意見:我把Panzer VI-II耿耿于怀的“恶毒攻击”贴在这里:
既然你并不掌握基本事实,你又怎么有能力评价别人写的是否客观呢?我建议你,如果有时间,先看一看周恩来的报告,对中共一方对这个运动的基本态度有所了解,再读一下《瞭望与思考》这本专著(WP:维基百科图书馆可以为你提供文献服务),在掌握了历史事实之后再来碰这个条目。如果你没有时间,这对一个高三学生来说也是正常的,那么你就不应该再在维基上消耗时间做这些超出你理解力的事情,尤其不应该搞编辑战。这些编辑争议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只会影响你的现实和未来,好好去做你作为高三学生该做的事情吧。——Special:Diff/32003955 |
如果管理员认为“恶毒攻击”确实成立,我愿意接受处罚;如果管理员并不认可Panzer的指控,请关闭这个可笑的讨论。--Gilgalad 2014年7月29日 (二) 15:33 (UTC)
- 呵呵繼續避重就輕。--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9日 (二) 15:42 (UTC)
- 谢谢Gilgalad的回应。--A. S 2014年7月29日 (二) 23:50 (UTC)
- (!)意見:Panzer哪能噶拎伐清额,曾是好秋伐色。唉,侬切苦了偶斗。么宁会的哎侬额,侬斯噶浪静浪静。祝您生活愉快!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30日 (三) 02:05 (UTC)
- 求翻译--CHEM.is.TRY 2014年7月31日 (四) 18:35 (UTC)
- Panzer为什么这样拎不清,甚是不识好歹。唉,你吃苦在后头。没有人会理你的,你自个儿冷静冷静。@jsjsjs1111:--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1日 (五) 13:14 (UTC)
- 求翻译--CHEM.is.TRY 2014年7月31日 (四) 18:35 (UTC)
- (!)意見:不要使用方言--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05:58 (UTC)
(!)意見
请提出解任的维基人仔细阅读后再准备。——ZLC.lclc 2014年7月30日 (三) 03:55 (UTC)
- 静观发起人集齐七龙珠。--A. S 2014年7月31日 (四) 12:53 (UTC)
- 七龙珠…… ——Nigel 2014年7月31日 (四) 14:34 (UTC)
- 目前貌似还没有第二颗。--CHEM.is.TRY 2014年7月31日 (四) 18:51 (UTC)
- 不是要等到互助客栈有共识后再联署的吗?--Byfserag(留言) 2014年8月1日 (五) 02:38 (UTC)
- (!)意見:这位管理员不是第一次这样,楼主还是算了吧。--175.156.242.240(留言) 2014年8月6日 (三) 09:46 (UTC)
- 7日内无人参与联署支持,关闭讨论,不浪费维基资源。相信坦克君的郁闷应该也消了。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2日 (二) 07:29 (UTC)
CRD在哪些情况下不适用?
近日,Carrotkit君提交了一个修订版本删除,删除这个版本。虽然确实是“纯粹的扰乱性内容”,但是这个提交令我反思修订版本删除的意义所在。
我以为,修订版本删除(简称CRD)建立时的原意是为了“将一般删除转而使用剔除修订版本的形式”,所以其删除标准是为一般删除标准所涵盖的。然而实际操作中RD的效果和一般删除很不一样。修订版本删除有时会破坏历史的连续性,从而抬高查阅页面历史的成本。同时,未经很好安排的删除还会引起版权问题,这些都是RD在获得比一般删除更高的灵活性的同时产生的副作用。因此需要对于RD的标准略作变更,变更的方向则应是削减不甚必要的使用。
我举的例子中的扰乱性行为,在我看来,回退掉足矣,并没有特别的理由进行删除。我认为,这种并没有侵犯版权,同时并没有人身攻击,同时没有有害代码的内容,留在页面历史中让后来者看一眼就能明白,要比留下一个令人神往的灰色历史字条要好一些[1]。
另外我的记忆中依稀有一点印象哪个方针还是指引还是论述说过,遇到简单的破坏回退就是了,不用特意去提包。但是我忘了方针/指引/论述叫什么了。
[1]:现在的方针不允许在用户名和编辑摘要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删除它们,所以几乎一定会留下灰色字条的。Bluedeck 2014年8月12日 (二) 06:15 (UTC)
- “RevisionDelete was introduced for administrators in 2010. The community's endorsement of the tool included a very strong consensus that its potential to be abused should be strictly barred, prevented by the community, and written into the policy. Especially, RevisionDelete does not exist to remove "ordinary" offensive comments and incivility, or unwise choices of wording between users, nor to redact block log entries. Material must be grossly offensive, with little likelihood of significant dissent about its removal. Otherwise it should not be removed. Administrators should consult as usual if uncertain that a revision would be appropriate to redact.”
- 另外你说的是Wikipedia:回退、封禁、不理会?--HNAKXR(814) 2014年8月12日 (二) 07:18 (UTC)
- @Bluedeck:聽說過如果只回退不刪除,Google和百度有可能會找到已回退的內容,所以才提報的,如造成不便,實在抱歉。--紀念香港重光 2014年8月12日 (二) 07:21 (UTC)
- 突然想到今天刚回退了一个类似的编辑……历史版本的内容真的能被爬虫爬到嘛?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8月12日 (二) 13:22 (UTC)
@HNAKXR君找到的材料也道出了我的部分心声。
@Carrotkit我知道中文维基RD现在没有相应工具,所以RRD这里提交者比管理员辛苦,谈不上不便。讨论只是为了改善方针。
另外,我虽然不懂技术,但是从个人经验来看,没见过蜘蛛引擎抓取历史版本的情况,如果抓了那可能是非维基百科网站出现了专门连到这个历史版本的链接了。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也是一个议题。我觉得可以走VFD通过后用RD5删除。Bluedeck 2014年8月12日 (二) 15:53 (UTC)
- 感謝閣下諒解。我只是不希望有人搜尋那所學校的條目,看見維基條目的摘要內有粗言,便以為維基百科質素那麼低……--紀念香港重光 2014年8月12日 (二) 16:01 (UTC)
問:关于设立专门模版标示百度百科的抄袭行为
今天有人在互助客栈投诉条目遭到百度百科抄袭,其实百度抄袭维基的“传统”由来已久,首页条目(尤其是新闻动态类条目)是抄袭的重灾区。本人曾了解到,此前中文维基百科曾就此事采取过行动,但只是部分人的想法,并未达成共识,相关的页面也就因此荒废了。目前维基百科对百度百科的抄袭行为,不闻不问,明显是放纵的态度。这一问题必须引起维基人的重视。本人提议专门设立模版表示百度百科的抄袭行为,将百度的抄袭条目作存档,以便日后再次采取行动。 --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 2014年8月11日 (一) 15:32 (UTC)
- 我記得以前好像有看過類似的模板?!老林黑店⇒Jason⇒Lin⇒ 2014年8月11日 (一) 23:16 (UTC)
- 不清楚是否有这种模板,倒不如把WP:BD盘活,试试用机器人做定期检查吧。等到时把大陆分会建立后再计划算账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2日 (二) 00:34 (UTC)
- 我倒是建議大家別浪費時間在這種沒營養的糟糕網站上,把時間留著充實維基百科的內容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4年8月12日 (二) 02:30 (UTC)
- 其實也沒有甚麼行動可言,百度百科這東西,要人手去監察絕對是浪費人手,如果能用機器人檢查還好,但人有餘力還是去改善中文維基的內容吧。積壓工作一大堆問題條目看了就頭痛,檢查一下書籍論文補一兩個來源比檢百度剽竊有益。--Eartheater(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03:01 (UTC)
- 大陸維基分會?或許等十年CPC倒臺的時候就有了。。。話說已經習慣了。如果被抄側面說明他們自己寫不出來,只好抄了。 囧rz...--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12日 (二) 06:18 (UTC)
- 问题是已经有越来越多人认为是维基在抄袭百度百科,他们不愿查证就乱扣帽子,再加之舆论的围剿(诸如人民网环球网新闻曰维基百科在没落),维基百科在大陆恐怕要越来越边缘化。这不是危言耸听,也不要问我来源请求,我所观察到的情况就是如此。-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12日 (二) 06:29 (UTC)
- 大陸維基分會?或許等十年CPC倒臺的時候就有了。。。話說已經習慣了。如果被抄側面說明他們自己寫不出來,只好抄了。 囧rz...--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12日 (二) 06:18 (UTC)
- 我觉得百战天虫的意思是要有一个在条目讨论页里写着此条目被百度抄袭的模板?(不知有没有理解错?)如果是这样的话,个人反倒不建议,有种君子被小人欺负后,每跟别人聊天就要说自己被小人欺负的感觉。-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12日 (二) 06:44 (UTC)
- 若阁下认为此举不妥,我的观点是,现有侵权页面已跟不上对手的发展,有些条目百度抄袭后为了掩盖痕迹,会做出改动,如果不存档的话,是无法拿出证据跟他们较量的。--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 2014年8月12日 (二) 06:53 (UTC)
- 大陸維基分會?或許等光復大陸就有了。。。--Qazwsaedx(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10:39 (UTC)
- 這個我也相信,不了解上面情況如我也聽過不少「維基百科算甚麼,才那少得可憐的幾十萬條,我國百度百科都要上千萬了。」只是我會覺得,他們習慣了百度的抄襲和堆砌資訊情況,覺得這才有益,好像說某物品介紹全抄維基,之後再加點廣告似的銷售渠道,一堆好看的疑似侵權圖片,你給他們說這部分是維基來的,他信了,或許還認為維基的比較靠譜, 但還是會用百度,因為一口氣拿到的資訊多, 因為習慣, 因為.....總之就用。加上習慣了的預設搜尋器(我認識的好一些大陸人來了香港也堅持一定用百度搜尋,雖然在用的那電腦預設了google),人民網那些就罷了。現在情況下,搶市佔其實的確很難,維基在大陸發展滯後也不是新聞,故也不只是在和百度打侵權戰能解決。所以對此建議(=)中立,好處還是在能吐口烏氣,給有心人看下;壞處就也無濟於事,中文維基人力資源仍然少,大陸分會也可能只有一直在等中共下台,現時亦無可作為。用心維持大陸民眾對維基靠譜的印象,可能更佳。--Eartheater(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16:24 (UTC)
- 嘛,話說姓氏條目基本個個侵權 要是被發現了WP的聲譽就完了,必須要趕快處理了。可見條目探討的討論。。。--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13日 (三) 07:40 (UTC)
- 這個我也相信,不了解上面情況如我也聽過不少「維基百科算甚麼,才那少得可憐的幾十萬條,我國百度百科都要上千萬了。」只是我會覺得,他們習慣了百度的抄襲和堆砌資訊情況,覺得這才有益,好像說某物品介紹全抄維基,之後再加點廣告似的銷售渠道,一堆好看的疑似侵權圖片,你給他們說這部分是維基來的,他信了,或許還認為維基的比較靠譜, 但還是會用百度,因為一口氣拿到的資訊多, 因為習慣, 因為.....總之就用。加上習慣了的預設搜尋器(我認識的好一些大陸人來了香港也堅持一定用百度搜尋,雖然在用的那電腦預設了google),人民網那些就罷了。現在情況下,搶市佔其實的確很難,維基在大陸發展滯後也不是新聞,故也不只是在和百度打侵權戰能解決。所以對此建議(=)中立,好處還是在能吐口烏氣,給有心人看下;壞處就也無濟於事,中文維基人力資源仍然少,大陸分會也可能只有一直在等中共下台,現時亦無可作為。用心維持大陸民眾對維基靠譜的印象,可能更佳。--Eartheater(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16:24 (UTC)
这是合理使用图片,为什么会用于两篇条目里?这算不算侵权?--175.156.99.200(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12:50 (UTC)
- 都合理,一个用于描述图片所展示的作品,一个用于描述其引发的事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4日 (四) 01:35 (UTC)
关于学术性条目维基化要求的意见
- 一般而言:传统纸质版百科全书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其具有一定的学术科学性,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代相关领域的前沿水平。维基百科作为电子版百科全书不应当例外!
- 因此,对于学术性条目的第一要求应当是学术科学性。学术性条目应当维基化形式化,但不应当过分强调其范畴内容的形式化通俗化,也不应当过分强调其一般较低的关注度。
- 否则,过于形式化通俗化的条目虽然符合维基化要求,但也往往会失去其学术规范性甚至会失去其学术科学性,从而真正影响学术性条目的普及提高,甚至不利于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
- 所以建议:维基人对于学术性条目应当非常关注!而适度宽容!关注学术性条目的社会价值与意义,宽容学术性条目不同程度的非维基化与一般较低的大众关注度。
- 进而希望:包括管理者与督查者在内的全体维基人,应当促使学术性条目逐步而非快速地实现维基化、逐步而非快速地实现其关注度的提高,促进其理论与实践的逐步发展。--居简(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09:09 (UTC)
- (:)回應:首先你該先對維基百科認識,而不是一進來就先入為主給予學術的印象去加以要求,因為這是你的問題,不是維基百科的問題,不會因為你個人問題就能左右的,只能說你提出來這些意見都太過於理想化了,維基百科不是完全屬於學術,形式化、通俗化也未必如你所言般如此地負面或缺點,反事都有一體兩面的,不會像你所想如此理想,既然你建議要適度寬容,相對你也要先要求自己有沒有對維基百科用寬容之心給予平心而論地看待維基百科?--114.38.185.21(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10:35 (UTC)
- (~)補充:假如你有認識維基百科,自然就不會如此理想化要求,甚至看起來你的要求過於極端,真若是照你所說去進行,不要說最終目的有沒有達到,光是進行就已經違反維基百科的中立原則,不可能會全部偏向學術,如果你執意想要追求你的理想,建議你自己開創屬於你自己的百科吧!這當然需要資本額才有辦法與百度、維基這全球二大網路百科競爭。--114.38.185.21(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10:40 (UTC)
- 理想与现实从来就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维基百科的理想与维基百科的现实应当不会例外!
- 中立从来就是相对而言,并且相对中立而言的后面往往是利益与实力的博弈与均衡。维基百科的利益实力与维基人的利益实力的关系也应当不会例外!
- 社会永远会行走于终极价值与现有价值、核心价值与边际价值的中间地带,相互宽容与和谐共进方为人类社会之正道!--居简(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02:10 (UTC)
- (:)回應:我完全看不懂你在說什麼,如果你說的話與你這個話題有關,就麻煩請用白話方式討論,用這樣子對人進行思想教育的調子來說,反而會造成反效果,好像說我不是正道的人似地。--114.38.176.103(留言) 2014年8月17日 (日) 15:48 (UTC)
- 专业性这一点有什么办法呢?我也想提升很多条目的专业性,不过只能想想而已。我大学还没开始念,可称得上是任何领域的非专业人士了= =#。维基百科的尚未步入大学的青少年编辑们啊,让我们结成帮派,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就读各大学的各种专业吧!学成以后别忘了回来提升自己所学专业的条目的专业性啊。我要学CE专业,有没有一起的/>.>\ Bluedeck 2014年8月12日 (二) 16:22 (UTC)
- 走藝術設計的……有人要陪咱一起餓肚子嗎OAO--KOKUYO(留言) 2014年8月14日 (四) 05:21 (UTC)
资料来源:应当过滤但不是滤而不过
- 可靠来源——适当运用;可疑来源——谨慎使用;无来源资料——杜绝使用。
- 可靠来源可以但不应当必须原原本本直接照搬使用。第一,适用而符合上下文语境的可靠来源内容可以直接运用;第二,适用而不符合上下文语境的内容适当进行文字调整后运用或作为备注;第三,适用但不符合母语语言逻辑或语言规则的内容首先应当进行语言学方向转化,将有关范畴或表述转化为适合本条目母语语言逻辑的适当形式。
- 观点或看法非常重要的可疑来源可以考虑作为备注使用但必须非常谨慎,以维护维基条目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 条目关键或重要之处,无来源之表述内容应当格删勿论!--凤白(留言) 2014年8月18日 (一) 09:57 (UTC)
中文维基百科是不是应该有这种东西?--175.156.242.240(留言) 2014年8月6日 (三) 09:14 (UTC)
- 能翻译下吗?--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 2014年8月14日 (四) 04:12 (UTC)
- 值得有。某些被封禁用戶其實對維基有較大的貢獻的。--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8月17日 (日) 03:16 (UTC)
- @Good afternoon: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很大的贡献,更关键的是,有的封禁是明确违反封禁方针和社群共识的,但是只要有数名管理员想好了要联合封杀,社群是无力回天的。另外,求该英语方针的翻译,翻译后,若为有益的论述,再征求共识通过升级的方针或指引。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21日 (四) 02:15 (UTC)
- 好。--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09:34 (UTC)
- 英語維基只是一篇論述,甚至說明了"this is not a policy or guideline", 論述再有益也好,不等同有成為方針的可行性。--162.252.85.172(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10:22 (UTC)
- @Good afternoon: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很大的贡献,更关键的是,有的封禁是明确违反封禁方针和社群共识的,但是只要有数名管理员想好了要联合封杀,社群是无力回天的。另外,求该英语方针的翻译,翻译后,若为有益的论述,再征求共识通过升级的方针或指引。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21日 (四) 02:15 (UTC)
- 值得有。某些被封禁用戶其實對維基有較大的貢獻的。--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8月17日 (日) 03:16 (UTC)
關於「公眾人物隱私權」
- 請教Wikipedia如何界定之?
- 參考案
-
- 要保護隱私還是利用隱私—— 談演藝人員隱私權保障的正當性 - nthu.edu.tw
- 由八卦新聞談公眾人物的隱私 - 教育文化組研究助理 瞿文芳 -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by 浮游@Keelung --118.165.89.3(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12:51 (UTC)
- 见WP:BLP方针--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14:06 (UTC)
- 「WP:BLP」生者傳記中,似乎沒有明確述說,其個人基本資料,倘若屬於已公開資料,但是,當事人不願條目顯示,當事人或其他人(包含親屬、好友或粉絲),想要刪除或隱蔽,該如何處理?! by 浮游@Keelung --118.165.89.3(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15:49 (UTC)
- 如果這些資料本來已經是正當的公開的話,除非能夠證明在條目裡出現是不當的,否則那照道理他們無權要求刪除。--113.52.126.160(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11: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