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4年8月

由113.52.126.160在話題關於「公眾人物隱私權」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0 年前

是中文維基百科還是大中華地區特色維基百科?

隨意瀏覽中文維基的一些條目,比如說諸神的黃昏,就會發現有大量幾乎毫無聯繫,只是名字相同的「流行文化」內容。這種現象甚至在日文版也沒有發生。難道社群不需要制定一些相關的方針指引應對這一亂象?Gz deleted留言2014年7月25日 (五) 15:31 (UTC)

不如您給個範本,然後依據此進行討論--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6:08 (UTC)
建議除非有一些第三方來源介紹流行文化與條目的關聯性,否則就刪除。因為像是諸神的黃昏這一類知名度極高的神話常在其它虛構作品中被引用,不應該因為其它作品只是稍微提及諸神的黃昏就將它收錄在條目中。--M940504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02:17 (UTC)
是用中文寫的世界維基百科。--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6日 (六) 06:25 (UTC)
同意M940504。Gz deleted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08:42 (UTC)
可以直接清理。—Chiefwei - - - 2014年7月26日 (六) 09:43 (UTC)
(-)反對直接清光光--Temp3600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4:57 (UTC)
(:)回應,那麼應該怎樣?Gz deleted留言2014年7月27日 (日) 18:48 (UTC)
(:)回應真的太長的話立列表吧,不然這些"流行文化」當作該事物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的趣味知識也不錯啊--Temp3600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15:05 (UTC)
現在另立一個列表等於是在逃避問題。分立條目不僅無助於問題解決,還有關注度不足之虞。這些列表裡面完全依照諸神的黃昏設定而來的可以保留,其他只是有個名字恰好一樣的應該一律刪除。—Chiefwei - - - ) 今天, 11:22 AM (UTC+8)

很同意Gz deleted的發言,維基百科理應專業。其實這個問題不僅存在於動漫條目,就算是一些中國皇帝條目也有類似問題。以目前我國引用清朝皇帝作為電視劇主題的速度,我相信若干年後在類似條目中提及「XX電視劇,XXX飾演雍正」的類似內容必然比正文要長,這是一個滑稽的結局,且並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正常發展。對此,我給出一個建議,不知道Gz deleted會不會同意:將類似這樣的問題另見一個列表,如「曾出現XXX的影視作品列表」,然後在相同位置做一個鏈接。--A. S 2014年7月26日 (六) 09:19 (UTC)

地域中心!--Techyan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3:42 (UTC)
同意AS君,我想就算要認真去了解一個皇帝的生平,絕對也不會有興趣知道誰扮演過那個皇帝,想知道的就去別的地方看,不要打擾真正研究的讀者。--113.52.126.151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20:55 (UTC)

前幾天還見人說是颶風和我為喜劇狂百科來着。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7月29日 (二) 12:57 (UTC)

建議參考英文維基

en:Wikipedia:"In popular culture" content如何?--Temp3600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15:31 (UTC)

建議簡化

不好意思我開個小標題,現在英文那個規則是不是太複雜了,我建議還是我那個做法會簡單一些。先前我創建的東西被提刪了,我得先跟提刪者討論一下。--A. S 2014年7月29日 (二) 12:40 (UTC)

個人覺得英文版的規則是可以借鑑的,即便另立列表,也必須考慮收錄的標準。—Chiefwei - - - 2014年7月30日 (三) 06:40 (UTC)

我的建議如下:

為處理對應古代存在物(如神話,人物等)衍生的作品,如果維基百科有相應條目存在的,可以建立一子頁面,將其對應的有條目存在的衍生作品以消歧義的形式獨立列出。

這個怎樣?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可以把這建立為一個不需要加入方針指引的共識加以執行。--A. S 2014年7月31日 (四) 17:26 (UTC)

分類寫消歧義,但事實上是列表,只是為了避免將來有人對條目作出提刪......(消歧義被刪幾率較低)--A. S 2014年8月1日 (五) 11:03 (UTC)

優良條目展示制度改良芻議

這件事已經提了老久了,不過一直沒有付諸實行而已。好吧,就由我來重新開始了。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特色條目,從優良條目提升過來的不勝其數。2013年後,劉嘉積極編修颶風啊、外國影視啊、美國法律啊……之類的條目,當中部分條目先後當選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由於成為特色條目的條目較少,所以新當選的特色條目很快就可以展示出來了。但是這樣一來,優良條目展示的排隊行列拉長很多了,因為成為優良條目的條目更多。目前,優良條目的存檔已經排到9月18日左右了。按照以往的規則,每個優良條目當選後,要給它最少一次展示機會。所以,即使某條目先後當選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從優良條目存檔中刪去該條目的資料,也是不恰當。

為甚麼要改良這個制度呢?因為在此制度之下,不計算新條目推薦,從優良條目提升過來的特色條目可以在首頁展示兩次。但是沒有成為特色條目的優良條目只能展示一次。這樣「炒冷飯」,可能會令我們的讀者覺得很悶。(劉君,抱歉,要您躺槍了)而令這個問題更加突出的是,上述很多颶風條目、外國影視條目從優良到特色,可以展示兩次。來來去去都是這些條目,其他類型的條目上首頁的頻率少了。甚至資深編輯蘇州君也曾經說過那些颶風才不應該寫到首頁(不知道有沒有說錯)。

我的建議不外乎是把當選特色條目的前優良條目拉出優良條目欄目。我們並應該制定規定的實行時間,在該時間以前當選特色條目的前優良條目繼續登上優良條目欄目,以後當選的就不登上。

上次關於優良條目展示制度的討論,好像是無甚成果(Liangent君所言)。所以請容在下在此重啟討論,並與諸君共商此事。--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7月5日 (六) 05:14 (UTC)

只是隨便說說沒有仔細調查和考慮:我覺得是不是可以把優良/特色條目評選/撤銷全部合併,叫做「條目評審」之類的,在評審完成後根據社群意見標記「普通條目(相當於除名)/優良條目/特色條目」。這樣一來會避免「部分條目先後當選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滿足特色條目的就直接成特色了),二來解決特色條目除名後是否/如何恢復優良條目狀態的問題(現在是怎麼處理的?)。Liangent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9:06 (UTC)
這樣似乎變得跟維基百科:條目質量評級專題有點像了...那這樣是不是順便加入甲級條目...--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7月5日 (六) 15:19 (UTC)
現在特色條目被撤銷,要恢復優良條目資格,要送回去優良條目評選。而特色條目、優良條目標準不同,編輯投票通常都沒有詳盡的評語,容易掉入人情票的窠臼,這個以前提過了。所以Liangent君的建議可行與否,我認為有待商榷。不過我們離題了。--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7月5日 (六) 20:37 (UTC)

針對當前問題,是否可考慮設立WP:最近優良條目(簡稱「RGA」),GA根據當選日期排列,如已升為FA則移除,同時改寫Template:Good,讓它根據RGA上的資料顯示適當的GA。--Gakmo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09:38 (UTC)

@春卷柯南LiangentLiaon98:製作了測試初稿以取代WP:優良條目/存檔,而GA在首頁展示的情況則在User:Gakmo/測試4,歡迎發表意見。--Gakmo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10:12 (UTC)
@Gakmo:不錯。不過,優良條目當選特色條目,直接把那一筆資料刪掉不就行了嗎?為何還要另外申報?--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7月16日 (三) 05:21 (UTC)
因為建議中的「優良條目展示日期列表」會因被首頁應用而受連鎖保護,只有管理員才可編輯;這也許是此草案的硬傷。--Gakmo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17:26 (UTC)
那麼,某優良條目當選特色條目,之後由管理員剔除那一筆記錄,不也是可以嗎?--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7月18日 (五) 14:47 (UTC)
可以的,一般用戶可以用{{editprotected}}在討論頁提出,要求管理員剔除。--Gakmo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15:39 (UTC)
不過,由於被保護,所以任何更新,包括加入條目,也要由管理員處理。--Gakmo留言2014年7月25日 (五) 09:47 (UTC)

我們大略空談了幾個禮拜。首先,上面的提議,從技術上是可行的;不過要留意的是,現時當某條目當選優良條目,一般用戶很多時可以自行增加存檔,而不需要管理員代勞。而且一般讀者不會即時看到優良條目存檔,所以該等模板被破壞的風險不大,令保護這些存檔的必要減少。這是一大硬傷。而且,這可不是兩個人說了算。大不了可以投票。--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8月4日 (一) 01:53 (UTC)

建議{{blpunsourced}}掛上兩周或三周後自動提刪。

建議將該模板改成類似{{notmandarin}}的形式。在一段時間沒有人為其添加參考資料後,由該模板自動提刪。以保障生者傳記的條目質量以及準確性。 --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3:40 (UTC)

(+)支持 --Nigel 2014年7月25日 (五) 13:45 (UTC)
(+)支持雖然WP:GNG僅僅要求可靠來源存在,但是WP:BLP對來源有更嚴格的要求。以enWP為例,"All biographies of living people created after March 18, 2010, must have references."建議像{{notmandarin}}一樣改成「速刪」而非「提刪」(相當於起到en:Template:Prod blp的功能)@Azunyan:--180.172.239.231留言2014年7月25日 (五) 13:49 (UTC)
請勿更改他人留言。--打擊破壞者2014年7月25日 (五) 14:04 (UTC)
(:)回應IP君,提刪是會讓其他人能夠注意到這個條目,並參與進去,以改善條目、確認條目準確度和添加參考資料。感謝您的建議。另,Ping的話就Ping Yxyang93,Azunyan只是我的簽名+傀儡賬號。--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5:53 (UTC)
(~)補充不過如果像關注度一樣能有一個專門的WP頁來處理這個BLP無參考資料的話,也可以改成速刪。--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6:21 (UTC)
(+)支持不能刪的話,對維護組壓力很大。--Temp3600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4:47 (UTC)
(-)反對WP:BLP允許可不經討論而直接刪除的內容是「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若人物條目沒有爭議內容,即使無來源也不應刪除。--M940504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02:08 (UTC)
(:)回應如一篇BLP沒有參考資料、沒有其他語言版本,如何保證其準確性;以及如果以後被惡作劇了,如何查明哪個版本是準確無誤的,又或者都是錯的?--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9:07 (UTC)
(:)回應這個問題在其它類型的條目也有,掛上模板提醒讀者就行了。除非整個條目都是爭議內容,這種情況下才需提刪。--M940504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09:51 (UTC)
(:)回應但是這是BLP啊,生者傳記啊。英文維基的生者傳記如果是沒有任何參考資料兩周後就會CSD的,en:WP:BLPPROD。--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1:47 (UTC)
(:)回應如果一個BLP只是簡單寫著此人生日、出生地、目前職業與學歷之類的內容,即是這些內容沒來源,我也看不出有必要非刪不可的原因。雖然英文維基的品質比中文維基高很多,但也沒必要事事都模仿,否則中國都可以刪了。--M940504留言2014年7月27日 (日) 01:54 (UTC)
(-)反對:同M940504--A. S 2014年7月26日 (六) 09:48 (UTC)
先把SD A4恢復先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26日 (六) 12:59 (UTC)
(-)反對:同M940504--綜合徵與一萬年留言2014年7月27日 (日) 00:45 (UTC)
(-)反對,過於嚴苛。如果執行,[[Category:所有无来源的生者传记条目]]至少一半都會被刪掉。--Zetifree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09:56 (UTC)
(-)反對,同上--  Peter Yeung 對此讚好 2014年8月6日 (三) 09:23 (UTC)

提議設立全域權限的方針

參考Wikipedia:Global rights policy。--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無論什麼時候也要保持樂觀的Good afternoon! 2014年8月11日 (一) 05:28 (UTC)

這算得上方針嗎?首先大部分列出的全域權限這裡沒用的上(如職員,後台管理員,界面編輯員,調查員之類),用得上本身自身也要遵守全域規定的要求和聽當地管理員(和本地類似權限使用規則一致)。而且本方針只是對全域權限使用的要求,並沒有限制。——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1日 (一) 06:21 (UTC)

(-)反對:全局方針應該設立於元維基而非這裡。--南瓜留言 | 貢獻2014年8月11日 (一) 13:03 (UTC)

請求發起罷免@Yhz1221:管理員職務的投票

此管理員濫權,刻意對在下進行迫害,不進行善意推定,兩次不合理封禁在下,且交流無果,拒絕認錯[1]

  1. 第一次將在下回退破壞的行爲當成是破壞。
  2. 第二次不進行善意推定,硬扯是3RR,而且一封就是72小時。並且對對在下進行惡毒攻擊的MtBell只是給予警告,有雙重標準的嫌疑。

幸好兩次都有管理員站出來解除封禁。故在下希望解除此管理員之職務。有關鏈接:[2][3]

濫提、不符合善意推定、違反維基方針、禮儀、討論程序之解任提請,皆可經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取消或中止...解任要求:...不合理的封禁用戶或者以封禁相威脅...

此管理員已違反兩條。--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9日 (二) 07:08 (UTC)

反對,給一次機會他吧--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07:11 (UTC)

請不要亂使用提及功能。--廣雅 范 2014年7月29日 (二) 09:26 (UTC)

...我唯一不知道的就是編輯爭議[4]提報VIP是合理的?--ZLC.lclc 2014年7月29日 (二) 09:21 (UTC)

(!)意見:罷免動議不是這麼搞的,你這麼弄只會啼笑皆非。--A. S 2014年7月29日 (二) 12:42 (UTC)

(!)意見:我把Panzer VI-II耿耿於懷的「惡毒攻擊」貼在這裡:

既然你並不掌握基本事實,你又怎麼有能力評價別人寫的是否客觀呢?我建議你,如果有時間,先看一看周恩來的報告,對中共一方對這個運動的基本態度有所了解,再讀一下《瞭望與思考》這本專著(WP:維基百科圖書館可以為你提供文獻服務),在掌握了歷史事實之後再來碰這個條目。如果你沒有時間,這對一個高三學生來說也是正常的,那麼你就不應該再在維基上消耗時間做這些超出你理解力的事情,尤其不應該搞編輯戰。這些編輯爭議對你沒有任何幫助,只會影響你的現實和未來,好好去做你作為高三學生該做的事情吧。——Special:Diff/32003955

如果管理員認為「惡毒攻擊」確實成立,我願意接受處罰;如果管理員並不認可Panzer的指控,請關閉這個可笑的討論。--Gilgalad 2014年7月29日 (二) 15:33 (UTC)

謝謝Gilgalad的回應。--A. S 2014年7月29日 (二) 23:50 (UTC)

(!)意見

聯署:7日內,必須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用戶可以在互助客棧提出解任的意向,並徵求聯署人。滿7人聯署後解任案方為成功提出。一旦收集到7名聯署人,則立即進入下一階段。7日後仍未有足夠聯署者,被提解任人無須答辯,解任案自動失效。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

請提出解任的維基人仔細閱讀後再準備。——ZLC.lclc 2014年7月30日 (三) 03:55 (UTC)

靜觀發起人集齊七龍珠。--A. S 2014年7月31日 (四) 12:53 (UTC)
七龍珠…… ——Nigel 2014年7月31日 (四) 14:34 (UTC)
目前貌似還沒有第二顆。--CHEM.is.TRY 2014年7月31日 (四) 18:51 (UTC)
不是要等到互助客棧有共識後再聯署的嗎?--Byfserag留言2014年8月1日 (五) 02:38 (UTC)

CRD在哪些情況下不適用?

近日,Carrotkit君提交了一個修訂版本刪除,刪除這個版本。雖然確實是「純粹的擾亂性內容」,但是這個提交令我反思修訂版本刪除的意義所在。

我以為,修訂版本刪除(簡稱CRD)建立時的原意是為了「將一般刪除轉而使用剔除修訂版本的形式」,所以其刪除標準是為一般刪除標準所涵蓋的。然而實際操作中RD的效果和一般刪除很不一樣。修訂版本刪除有時會破壞歷史的連續性,從而抬高查閱頁面歷史的成本。同時,未經很好安排的刪除還會引起版權問題,這些都是RD在獲得比一般刪除更高的靈活性的同時產生的副作用。因此需要對於RD的標準略作變更,變更的方向則應是削減不甚必要的使用。

我舉的例子中的擾亂性行為,在我看來,回退掉足矣,並沒有特別的理由進行刪除。我認為,這種並沒有侵犯版權,同時並沒有人身攻擊,同時沒有有害代碼的內容,留在頁面歷史中讓後來者看一眼就能明白,要比留下一個令人神往的灰色歷史字條要好一些[1]。

另外我的記憶中依稀有一點印象哪個方針還是指引還是論述說過,遇到簡單的破壞回退就是了,不用特意去提包。但是我忘了方針/指引/論述叫什麼了。

[1]:現在的方針不允許在用戶名和編輯摘要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刪除它們,所以幾乎一定會留下灰色字條的。Bluedeck 2014年8月12日 (二) 06:15 (UTC)

RevisionDelete was introduced for administrators in 2010. The community's endorsement of the tool included a very strong consensus that its potential to be abused should be strictly barred, prevented by the community, and written into the policy. Especially, RevisionDelete does not exist to remove "ordinary" offensive comments and incivility, or unwise choices of wording between users, nor to redact block log entries. Material must be grossly offensive, with little likelihood of significant dissent about its removal. Otherwise it should not be removed. Administrators should consult as usual if uncertain that a revision would be appropriate to redact.
另外你說的是Wikipedia:回退、封禁、不理會?--HNAKXR8142014年8月12日 (二) 07:18 (UTC)
@Bluedeck:聽說過如果只回退不刪除,Google和百度有可能會找到已回退的內容,所以才提報的,如造成不便,實在抱歉。--紀念香港重光 2014年8月12日 (二) 07:21 (UTC)
突然想到今天剛回退了一個類似的編輯……歷史版本的內容真的能被爬蟲爬到嘛?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4年8月12日 (二) 13:22 (UTC)

@HNAKXR君找到的材料也道出了我的部分心聲。

@Carrotkit我知道中文維基RD現在沒有相應工具,所以RRD這裡提交者比管理員辛苦,談不上不便。討論只是為了改善方針。

另外,我雖然不懂技術,但是從個人經驗來看,沒見過蜘蛛引擎抓取歷史版本的情況,如果抓了那可能是非維基百科網站出現了專門連到這個歷史版本的鏈接了。如果真出現這種情況該怎麼辦也是一個議題。我覺得可以走VFD通過後用RD5刪除。Bluedeck 2014年8月12日 (二) 15:53 (UTC)

感謝閣下諒解。我只是不希望有人搜尋那所學校的條目,看見維基條目的摘要內有粗言,便以為維基百科質素那麼低……--紀念香港重光 2014年8月12日 (二) 16:01 (UTC)

問:關於設立專門模版標示百度百科的抄襲行為

今天有人在互助客棧投訴條目遭到百度百科抄襲,其實百度抄襲維基的「傳統」由來已久,首頁條目(尤其是新聞動態類條目)是抄襲的重災區。本人曾了解到,此前中文維基百科曾就此事採取過行動,但只是部分人的想法,並未達成共識,相關的頁面也就因此荒廢了。目前維基百科對百度百科的抄襲行為,不聞不問,明顯是放縱的態度。這一問題必須引起維基人的重視。本人提議專門設立模版表示百度百科的抄襲行為,將百度的抄襲條目作存檔,以便日後再次採取行動。 --百戰天蟲支持維基一萬年 2014年8月11日 (一) 15:32 (UTC)

我記得以前好像有看過類似的模板?!老林黑店JasonLin2014年8月11日 (一) 23:16 (UTC)
不清楚是否有這種模板,倒不如把WP:BD盤活,試試用機器人做定期檢查吧。等到時把大陸分會建立後再計劃算賬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2日 (二) 00:34 (UTC)
我倒是建議大家別浪費時間在這種沒營養的糟糕網站上,把時間留著充實維基百科的內容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8月12日 (二) 02:30 (UTC)
其實也沒有甚麼行動可言,百度百科這東西,要人手去監察絕對是浪費人手,如果能用機器人檢查還好,但人有餘力還是去改善中文維基的內容吧。積壓工作一大堆問題條目看了就頭痛,檢查一下書籍論文補一兩個來源比檢百度剽竊有益。--Eartheater留言2014年8月12日 (二) 03:01 (UTC)
大陸維基分會?或許等十年CPC倒臺的時候就有了。。。話說已經習慣了。如果被抄側面說明他們自己寫不出來,只好抄了。  囧rz...--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12日 (二) 06:18 (UTC)
問題是已經有越來越多人認為是維基在抄襲百度百科,他們不願查證就亂扣帽子,再加之輿論的圍剿(諸如人民網環球網新聞曰維基百科在沒落),維基百科在大陸恐怕要越來越邊緣化。這不是危言聳聽,也不要問我來源請求,我所觀察到的情況就是如此。-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12日 (二) 06:29 (UTC)


我覺得百戰天蟲的意思是要有一個在條目討論頁里寫着此條目被百度抄襲的模板?(不知有沒有理解錯?)如果是這樣的話,個人反倒不建議,有種君子被小人欺負後,每跟別人聊天就要說自己被小人欺負的感覺。-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12日 (二) 06:44 (UTC)
若閣下認為此舉不妥,我的觀點是,現有侵權頁面已跟不上對手的發展,有些條目百度抄襲後為了掩蓋痕跡,會做出改動,如果不存檔的話,是無法拿出證據跟他們較量的。--百戰天蟲支持維基一萬年 2014年8月12日 (二) 06:53 (UTC)
如何存檔?-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12日 (二) 09:59 (UTC)
建立網頁快照。--百戰天蟲支持維基一萬年 2014年8月12日 (二) 11:46 (UTC)
大陸維基分會?或許等光復大陸就有了。。。--Qazwsaedx留言2014年8月12日 (二) 10:39 (UTC)
這個我也相信,不了解上面情況如我也聽過不少「維基百科算甚麼,才那少得可憐的幾十萬條,我國百度百科都要上千萬了。」只是我會覺得,他們習慣了百度的抄襲和堆砌資訊情況,覺得這才有益,好像說某物品介紹全抄維基,之後再加點廣告似的銷售渠道,一堆好看的疑似侵權圖片,你給他們說這部分是維基來的,他信了,或許還認為維基的比較靠譜, 但還是會用百度,因為一口氣拿到的資訊多, 因為習慣, 因為.....總之就用。加上習慣了的預設搜尋器(我認識的好一些大陸人來了香港也堅持一定用百度搜尋,雖然在用的那電腦預設了google),人民網那些就罷了。現在情況下,搶市佔其實的確很難,維基在大陸發展滯後也不是新聞,故也不只是在和百度打侵權戰能解決。所以對此建議(=)中立,好處還是在能吐口烏氣,給有心人看下;壞處就也無濟於事,中文維基人力資源仍然少,大陸分會也可能只有一直在等中共下台,現時亦無可作為。用心維持大陸民眾對維基靠譜的印象,可能更佳。--Eartheater留言2014年8月12日 (二) 16:24 (UTC)
嘛,話說姓氏條目基本個個侵權 要是被發現了WP的聲譽就完了,必須要趕快處理了。可見條目探討的討論。。。--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13日 (三) 07:40 (UTC)

文件:Virgin Killer.jpg

這是合理使用圖片,為什麼會用於兩篇條目里?這算不算侵權?--175.156.99.200留言2014年8月13日 (三) 12:50 (UTC)

都合理,一個用於描述圖片所展示的作品,一個用於描述其引發的事件。——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14日 (四) 01:35 (UTC)

關於學術性條目維基化要求的意見

  • 一般而言:傳統紙質版百科全書的重要特徵之一就是其具有一定的學術科學性,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代相關領域的前沿水平。維基百科作為電子版百科全書不應當例外!
  • 因此,對於學術性條目的第一要求應當是學術科學性。學術性條目應當維基化形式化,但不應當過分強調其範疇內容的形式化通俗化,也不應當過分強調其一般較低的關注度。
  • 否則,過於形式化通俗化的條目雖然符合維基化要求,但也往往會失去其學術規範性甚至會失去其學術科學性,從而真正影響學術性條目的普及提高,甚至不利於相關領域的學術研究。
  • 所以建議:維基人對於學術性條目應當非常關注!而適度寬容!關注學術性條目的社會價值與意義,寬容學術性條目不同程度的非維基化與一般較低的大眾關注度。
  • 進而希望:包括管理者與督查者在內的全體維基人,應當促使學術性條目逐步而非快速地實現維基化、逐步而非快速地實現其關注度的提高,促進其理論與實踐的逐步發展。--居簡留言2014年8月10日 (日) 09:09 (UTC)
    • (:)回應:首先你該先對維基百科認識,而不是一進來就先入為主給予學術的印象去加以要求,因為這是你的問題,不是維基百科的問題,不會因為你個人問題就能左右的,只能說你提出來這些意見都太過於理想化了,維基百科不是完全屬於學術,形式化、通俗化也未必如你所言般如此地負面或缺點,反事都有一體兩面的,不會像你所想如此理想,既然你建議要適度寬容,相對你也要先要求自己有沒有對維基百科用寬容之心給予平心而論地看待維基百科?--114.38.185.21留言2014年8月10日 (日) 10:35 (UTC)
    • (~)補充:假如你有認識維基百科,自然就不會如此理想化要求,甚至看起來你的要求過於極端,真若是照你所說去進行,不要說最終目的有沒有達到,光是進行就已經違反維基百科的中立原則,不可能會全部偏向學術,如果你執意想要追求你的理想,建議你自己開創屬於你自己的百科吧!這當然需要資本額才有辦法與百度、維基這全球二大網路百科競爭。--114.38.185.21留言2014年8月10日 (日) 10:40 (UTC)
  • 理想與現實從來就是相輔相成的辯證統一關係!維基百科的理想與維基百科的現實應當不會例外!
  • 中立從來就是相對而言,並且相對中立而言的後面往往是利益與實力的博弈與均衡。維基百科的利益實力與維基人的利益實力的關係也應當不會例外!
  • 社會永遠會行走於終極價值與現有價值、核心價值與邊際價值的中間地帶,相互寬容與和諧共進方為人類社會之正道!--居簡留言2014年8月12日 (二) 02:10 (UTC)
    • (:)回應完全看不懂你在說什麼,如果你說的話與你這個話題有關,就麻煩請用白話方式討論,用這樣子對人進行思想教育的調子來說,反而會造成反效果,好像說我不是正道的人似地。--114.38.176.103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15:48 (UTC)
專業性這一點有什麼辦法呢?我也想提升很多條目的專業性,不過只能想想而已。我大學還沒開始念,可稱得上是任何領域的非專業人士了= =#。維基百科的尚未步入大學的青少年編輯們啊,讓我們結成幫派,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就讀各大學的各種專業吧!學成以後別忘了回來提升自己所學專業的條目的專業性啊。我要學CE專業,有沒有一起的/>.>\ Bluedeck 2014年8月12日 (二) 16:22 (UTC)
走藝術設計的……有人要陪咱一起餓肚子嗎OAO--KOKUYO留言2014年8月14日 (四) 05:21 (UTC)

資料來源:應當過濾但不是濾而不過

  • 可靠來源——適當運用;可疑來源——謹慎使用;無來源資料——杜絕使用。
  • 可靠來源可以但不應當必須原原本本直接照搬使用。第一,適用而符合上下文語境的可靠來源內容可以直接運用;第二,適用而不符合上下文語境的內容適當進行文字調整後運用或作為備註;第三,適用但不符合母語語言邏輯或語言規則的內容首先應當進行語言學方向轉化,將有關範疇或表述轉化為適合本條目母語語言邏輯的適當形式。
  • 觀點或看法非常重要的可疑來源可以考慮作為備註使用但必須非常謹慎,以維護維基條目的科學性與準確性。
  • 條目關鍵或重要之處,無來源之表述內容應當格刪勿論!--鳳白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9:57 (UTC)

en:Wikipedia:Standard offer

中文維基百科是不是應該有這種東西?--175.156.242.240留言2014年8月6日 (三) 09:14 (UTC)

能翻譯下嗎?--百戰天蟲支持維基一萬年 2014年8月14日 (四) 04:12 (UTC)
值得有。某些被封禁用戶其實對維基有較大的貢獻的。--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8月17日 (日) 03:16 (UTC)
@Good afternoon:不僅僅是因為他們有很大的貢獻,更關鍵的是,有的封禁是明確違反封禁方針和社群共識的,但是只要有數名管理員想好了要聯合封殺,社群是無力回天的。另外,求該英語方針的翻譯,翻譯後,若為有益的論述,再徵求共識通過升級的方針或指引。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21日 (四) 02:15 (UTC)
好。--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09:34 (UTC)
英語維基只是一篇論述,甚至說明了"this is not a policy or guideline", 論述再有益也好,不等同有成為方針的可行性。--162.252.85.172留言2014年8月25日 (一) 10:22 (UTC)

關於「公眾人物隱私權」

  • 請教Wikipedia如何界定之?
參考案
  1. 要保護隱私還是利用隱私—— 談演藝人員隱私權保障的正當性 - nthu.edu.tw
  2. 由八卦新聞談公眾人物的隱私 - 教育文化組研究助理 瞿文芳 -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by 浮游@Keelung --118.165.89.3留言2014年8月20日 (三) 12:5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