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納吉·阿都拉薩
納吉·阿都拉薩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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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阿都拉薩屬於維基百科人物主題政治家及領導人類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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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阿都拉薩曾於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新聞動態」欄位。 |
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東方日報於2011-10-20所發表的《網民篡改首相中文版維基專頁》,出自東方日報。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此條目為第十五次動員令南營國家類的作品之一,是一篇達標條目。 此條目亦有完成第十五次動員令之改善工程,提升了條目的質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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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評選
編輯- 投票期:2017年9月16日 (六) 17:42 (UTC) 至 2017年9月23日 (六) 17:42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馬來西亞首相,一個好壞參半的國家領導人,條目有篇幅,認為不錯。— angys 討留獎 2017年9月16日 (六) 17:42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條目雖然有篇幅,值得肯定,但來源覆蓋不足。另外爭議一段寫得跟台灣政治人物的口水一樣(參照蔡英文),根本不該存在這樣的段落,重要的爭議應該併入個人生平,不重要的應該刪去。還有一些格式問題,比如中文不應該使用斜體。--星巴克女王 咖啡廳 2017年9月17日 (日) 03:06 (UTC)
- (:)回應:身為改善條目的我表示確實部分篇幅需要改進,外交部分方面需要更新,但我需要抽出一些時間。Shensihao(留言) 2017年9月19日 (二) 05:20 (UTC)
- (=)中立:感覺有些語句還是可以修飾看看 囧rz……--Z7504(留言) 2017年9月17日 (日) 07:56 (UTC)
- (=)中立:內容譯自英文版,語言問題不大,且內容有所擴充,相當不錯,但和英文版本一樣缺少來源以供查證。 Wamg☎ 2017年9月18日 (一) 02:20 (UTC)
- 1支持,1反對:未達標準--Z7504(留言) 2017年9月23日 (六) 20:55 (UTC)
建議改名:「納吉·阿都拉薩」→「莫哈末·納吉·阿都拉薩」
編輯「納吉·阿都拉薩」 → 「莫哈末·納吉·阿都拉薩」:根據Wikipedia:命名常規#使用全稱規定請求更換成全稱--AlienKing(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6:40 (UTC)
- 我覺得還是納吉·拉薩較佳。莫哈末的名字過於普遍,一般日常生活對話稱呼不行,連日常報導也不用,只有極度正式的文件才會用上。不過如果是以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的使用全稱來移動。那我建議就好像國王貴族們的稱號一樣,全稱YAB Dato' Sri Haji Mohammad Najib bin Tun Haji Abdul Razak,並把他家族世襲的官職Orang Kaya Indera Shahbandar也一起音譯,因馬來姓名,官職是傳統上極為最重要的部分甚至可以蓋掉名字。條目應該改稱最尊敬的拿督斯里莫哈末納吉·敦哈芝阿都拉薩,彭亨第十一世烏蘭加雅英德拉沙班達(至少我沒有用馬來紀年的敘述慣例,把他列祖列宗的名字附上)。納吉是公認的縮簡人名,通常最多就是加上拉薩,加上阿都的阿都拉薩已經是極為瑣屑。所以我建議全稱用此:最尊敬的拿督斯里莫哈末納吉·敦哈芝阿都拉薩,彭亨第十一世烏蘭加雅英德拉沙班達(還有其它官銜爵位,恕我不一一列出)。最尊敬的乃是按法律自動附加的稱號前置詞。Cherjau(留言) 2018年2月1日 (四) 08:37 (UTC)
建議改名:「莫哈末·納吉·阿都拉薩」→「納吉·阿都拉薩」
編輯「莫哈末·納吉·阿都拉薩」 → 「納吉·阿都拉薩」: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8年3月#莫哈末·納吉·阿都拉薩還是納吉·阿都拉薩,同時也請回復移動之前的版本-- angys 祝農曆新年(春節)快樂 TLJ 2018年2月21日 (三) 14:47 (UTC)
注意!
編輯請留意LTA:LC99在納吉·阿都拉薩的編輯(以IPv6身份出現)。--60.248.225.142(留言) 2021年3月2日 (二) 12:48 (UTC)
條目不中立
編輯這個條目不中立,而且還拖得太長。如果爭議不大,可以刪掉或是進行合併。我認為沒必要將其一言一行都記錄在案,重大失言才需特別留意。至於介紹生平的部分則不夠系統化,建議可以翻譯英文版維基的內容,並將標題分成大中小三段式。User:Chris2031 (留言) 2022年2月22日(二)17:57 (UTC)
已給出的兩個證據佐證,馬來報章,民間、大學等重要機關認定為的馬來西亞轉型之父。
編輯所以說的港人呢還是多關注一下自己的政事稍好些,況且馬來語都看不懂了, 身在非英語國家,同被英國佔領過,東南亞國家如菲律賓,新加坡,馬來西亞英語溝通能力可跟你們一樣不遑多讓。最後自己疏忽大意了,也給你們出示證據的情況下,自己又沒給人家做出任何致歉的態度。https://www.chinapress.com.my/20231109/%e7%a0%94%e7%a9%b6%ef%bc%9a%e5%a4%a7%e9%a9%ac%e8%8b%b1%e8%af%ad%e6%b0%b4%e5%b9%b3-%e4%ba%9a%e6%b4%b2%e7%ac%ac3/ --2001:F40:988:90C:21E4:7D44:53F2:82D5(留言) 2024年4月26日 (五) 09: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