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Jujiang/存檔/1

由Jujiang在話題李叔同上作出的最新留言:5 年前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バカあたい最強!留言 2012年1月28日 (六) 12:47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文學彼岸性研究》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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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創建的條目被認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麼回事。

維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領域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的內容,如果希望文字內容繼續留存在維基百科上,請: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文字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內容,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自己寫的內容重新建立條目;
  • 申訴 - 這可能只是個誤會。

謝謝您的合作。—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04:27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胡志穎作品集》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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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創建的條目被認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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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寫 - 用自己寫的內容重新建立條目;
  • 申訴 - 這可能只是個誤會。

謝謝您的合作。—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04:36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在幻象鎖鏈的彼岸——胡志穎繪畫作品1989-2009》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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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內容,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自己寫的內容重新建立條目;
  • 申訴 - 這可能只是個誤會。

謝謝您的合作。—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04:54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胡志穎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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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創建的條目被認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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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寫 - 用自己寫的內容重新建立條目;
  • 申訴 - 這可能只是個誤會。

謝謝您的合作。—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1月30日 (一) 14:22 (UTC)回覆

胡志穎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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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條目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並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5年4月29日 (三) 10:40 (UTC)回覆

胡志穎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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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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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Hang9417留言2015年4月29日 (三) 15:02 (UTC)回覆

胡志穎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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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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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Hang9417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01:28 (UTC)回覆


「胡志穎」條目是在維基百科正常顯示3年多的條目,我不明白為何屢次刪除,理由是「廣告」。裏面沒有任何廣告內容,全部採編自國際大網站,請看下面: http://www.blouinartinfo.com/features/article/35022-beyond-the-chains-of-illusions-artist-hu-zhiyings-20-year-retrospective http://www.palm-art-award.com/nominee2010-huzhiying.html http://www.artfairsinternational.com/?p=1004 http://www.worldartmedia.com/2009/11/hu-zhiying/ http://www.piziarte.net/HuZhiying2.htm

胡志穎是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國當代藝術家,維基百科應當儘快恢復這個條目,因為它是自由的百科全書。希望以學術為重。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申訴區無有效理由。
  處理人:廣雅 范 2015年5月2日 (六) 06:22 (UTC)回覆

希望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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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胡志穎」條目中哪一句是廣告?哪個概念是廣告?(具體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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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的概念——廣告(英語:advertising或advertizing),從是一種市場行銷行為,用於勸說大眾,通常以引發產品購買,以盈利為目的,即商業廣告。

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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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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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您在維基百科編寫符合以下條件的人物介紹。人物條目並非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合者亦可收錄,毋須特意刪除。 畫家、雕塑家、書法家、工程師等,必須是在所屬行業內取得特殊成就,將名入行業歷史的人物。

所以,「胡志穎」條目完全符合上述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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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胡志穎」條目屬於廣告,請問維基百科哪一條在世人物介紹不是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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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以理服人,希望儘快恢復「胡志穎」條目。並解禁本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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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穎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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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條目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並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Wcam留言2016年10月27日 (四) 02:34 (UTC)回覆


「胡志穎」詞條已經作出規範的修改,資料來源嚴謹、準確,甚至於超過維基百科許多其他詞條,不應該因為曾經刪除過,就永遠封禁。學術要積累、進步、改善,不恰當的「快速刪除」要糾正,真正體現維基百科的學術自由精神。不應該始終堅持錯誤的「快速刪除」。

存廢覆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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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停止不斷在存廢覆核請求中重覆提請相同條目,否則閣下可能遭到封禁。謝謝。—AT 2016年11月20日 (日) 17:19 (UTC)回覆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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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當您在所有討論頁或開頭是「Wikipedia:」的頁面中參與討論時,請記得在您的留言結尾加入四個波浪號標記(~~~~,可使用 按鈕)來簽名,使系統自動將您的用戶名或IP位址以及發表評論的時間加入到頁面中,請不要自行輸入或是複製他人簽名來修改。這些信息在參與討論時對其他人將很有用。謝謝您的參與。 --Xiplus#Talk 2019年1月17日 (四) 08:26 (UTC)回覆

陶博吾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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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陶博吾」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Vocal&Guitar->>留言 2019年1月19日 (六) 06:50 (UTC)回覆

請勿另外註冊其他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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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多重帳號參與存廢覆核討論是違反維基百科傀儡方針的行為,您的傀儡帳號User:Chaotiancai已經被永久封禁。所有註冊用戶應只使用一個帳號進行編輯,請勿另外註冊其他名稱的帳號,如果再犯會導致您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敬請合作。-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08:33 (UTC)回覆

@Jujiang同時也請勿「一人分飾多角」、「在非登入狀態下進行編輯以誤導他人」,無論是使用傀儡(Special:Contributions/Chaotiancai, Special:Contributions/Diyiart)或是使用IP位址(Special:Contributions/173.2.191.93),都是不符合傀儡方針的行為。註冊用戶在未登入情況下進行編輯,其IP位址會被視為另一個帳號,使用多重IP位址進行編輯而迷惑他人或違反傀儡方針所列舉的原則,也都會被視作是使用多重帳號,這些行為會導致您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希望您能敬請配合。--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14:27 (UTC)回覆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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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每個人都可以對維基百科作出建設性貢獻,不過我們仍然要提醒您,請不要人身攻擊。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而不是編輯者。請閱讀歡迎頁面來獲得更多信息。謝謝!--Wcam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13:09 (UTC)回覆

  • 謝謝Wcam留言。這是AlexLeeCN自己頁面「關於我」的介紹「這個用戶反對修煉輪子功並且對其表示質疑」,我是和文明世界一起站在人道立場譴責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並非人身攻擊。此外,章安德魯的猜測是不必要的。我是特別佩服胡志穎藝術上的個性以及反專制的勇氣,希望更多人瞭解他。是的,我是很執著,學術上不追求執著追求什麼?維基人應該就條目本身來考察品質,而不應該追究條目品質外的東西,才能真正體現「自由的百科全書」基本原則。您說對嗎?您是維基資深管理員,相信您會就條目本身的品質決定其廢存。Jujiang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15:29 (UTC)回覆

關於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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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們注意到在7年前您就已經很執著編寫人物條目胡志穎,如果您是當事人,或者和該位人士是屬於親朋好友、上司下屬、雇主客戶、師生徒弟、所屬組織團體成員,或是有任何未曾披露的關係,均應主動申報。維基媒體基金會使用條款要求編輯者揭露他們的「雇主、客戶及相關人士」與任何有償編輯相關的貢獻,請閱讀基金會法律方針WP:申報有償編輯。關於審查有償編輯的忠告,請查看WP:利益衝突。--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14:45 (UTC)回覆

  • 謝謝章安德魯。並無關係,請勿猜測。是特別佩服胡志穎藝術上的個性以及反專制的勇氣,希望更多人瞭解他。維基人應該就條目本身來考察品質,而不應該追究條目品質外的東西,才能真正體現「自由的百科全書」基本原則。您說對嗎?Jujiang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15:01 (UTC)回覆
    • 感謝回覆。您所說的與我所要傳達的事項沒有直接關係。針對未披露的有償編輯一事,維基媒體基金會已於《使用條款》載明「本使用條款禁止用戶參與欺騙性活動,包括『陳述所屬機構失實』、『冒名頂替』或『詐欺』……」等條文款項。我只是前來傳達這些規定,告知用戶如果並未確實遵守可能會導致的種種情況。至於您對於人物條目傳主的個人想法,我不會進行任何回應討論。敬請見諒。--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15:35 (UTC)回覆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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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純粹廣告/宣傳,且濫用傀儡,您已被永久封禁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禁。  Stang15 2019年1月20日 (日) 19:46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編輯的「陶博吾」和「胡志穎」均屬純粹的學術條目,沒有絲毫廣告和宣傳。不應該因為「執著」此條目就封禁我,條目若有薄弱處應該給予我幫助支援,和提高學習的機會。我希望今後還要為維基條目作貢獻,請文明善待新手,請解禁,謝謝。Jujiang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21:45 (UTC)回覆

我覺得章安德魯先生傾向於裁定解封的理由已經辨析的非常理性、詳盡、清晰了。永久封禁包含了雙重衝突:永久封禁與我編輯的「陶博吾」和「胡志穎」條目的正在進行中改善編輯的可能性,二者之間的矛盾;以及與此矛盾相連的希望維基人提高編輯水準、完善條目的價值觀與提高編輯水準、完善條目的實際上不可能(永久封禁),二者之間的內在矛盾。而且,章安德魯先生說的是事實:「現行草稿版本的宣傳色彩逐漸淡化,條目主要問題集中在資料來源和中立語氣,因此永封也變得不再那麼恰當。」我再次申訴解封,謝謝各位。

作為希望參與維基百科的新手,我只有執著於兩三個條目的成功編輯,才能獲得實際有效的維基百科的編輯經驗,今後繼續編輯、修正維基百科(如「弘一法師」條目的錯漏:《送別歌》並非弘一法師所作,而是他填詞的西方傳統曲目。而他1913年作曲作詞的多聲部《春遊》,這部標誌著中國音樂傳統與現代分水嶺的著名音樂作品沒有提及。他後期生涯使佛教律宗從絕學臻於顯學及其著作《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並因此而被尊為律宗十一祖的重要貢獻也被遺漏……)。賞罰分明是正確的,但行使權力尤其是處以極刑的權力應當極為慎重。我個人觀點認為任何「極刑」都應當廢除,一如人類刑法中的極刑「死刑」應當廢除。廢除極刑無疑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方向。人無完人,就像所有百科全書需要不斷改進更新一樣。維基百科應該真正成為自由和開放的百科全書。以上是我的自由發言,請各位維基人勿吝賜教。謝謝。Jujiang留言2019年1月21日 (一) 23:20 (UTC)回覆

該封禁的查封ID是#260377。--Jujiang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21:45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維基百科的規定是不允許你繼續「執著」在這兩個條目上。原創學術性的條目不應該創建在維基百科上,你應當自行尋找期刊或者其他容許你發表這些內容的地方發表。
  處理人:Techyan留言2019年1月21日 (一) 02:59 (UTC)回覆

我很難相信這不是宣傳(我不是管理員)。Sæn請支持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20日 (日) 23:43 (UTC)回覆

WP:封禁方針#「保護使用者或社群」#「防止破壞」雖然包括宣傳和傀儡行為,但是封禁時間並沒有建議或要求是永久封禁。而WP:封禁方針#純粹破壞該章節有指出:「以下用戶名稱或帳號因為會影響維基百科運作,有可能會在無預警的情況下被封禁(一般為永久封禁)」,包括:「根據用戶的貢獻紀錄而判定為以宣傳一些事物(包括人物、公司、產品、服務和組織)的帳號。詳細請參閱Wikipedia:利益衝突Wikipedia:廣告。」但是上面這一條本意是要用來處理公司行號員工和公關寫手的帳號狀況,尤其是WP:SPAMNAME,而不久前該用戶否認有任何利益衝突,因此該條文變得不太適用。至於宣傳行為,現行草稿版本的宣傳色彩逐漸淡化,條目主要問題集中在資料來源和中立語氣,因此永封也變得不再那麼恰當。
由於大家包括我在內都對於這個用戶的編輯行為有相當疑慮,所以還是要有一定的限制措施。我認為頒布「WP:編輯禁制」顯然比較合適,設定範圍是條目胡志穎陶博吾及直接相關條目,時間為期一年,藝術類其餘條目則不在此限。期間內,除了討論以外,該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條目提及或連結至前面提到的2個條目。
當然,我還是認同,假如此用戶再有傀儡行為或是更嚴重的宣傳行徑,封禁甚至永封依然是合理的管理措施。--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21日 (一) 10:54 (UTC)回覆
但如果他濫用了既有的權利,甚至乎還在封禁申訴拒不認錯,那再給予回他沒甚麼大作用的權力還有用嗎?這裏我認為可以使用常識Sæn請支持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21日 (一) 10:59 (UTC)回覆
@Ch.Andrew請讀他這次的封禁申訴,不知您是否還有什麼其他建議?--Techyan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06:19 (UTC)回覆

編輯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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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protected}} 請將User:Jujiang的內容改成Spm|blocked,見[1]。 --MCC214TalkContributions 2019年1月21日 (一) 09:46 (UTC)回覆

 完成 Stang15 2019年1月21日 (一) 10:08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覺得章安德魯先生傾向於裁定解封的理由已經辨析的非常理性、詳盡、清晰了。永久封禁包含了雙重衝突:永久封禁與我編輯的「陶博吾」和「胡志穎」條目的正在進行中改善編輯的可能性,二者之間的矛盾;以及與此矛盾相連的希望維基人提高編輯水準、完善條目的價值觀與提高編輯水準、完善條目的實際上不可能(永久封禁),二者之間的內在矛盾。而且,章安德魯先生說的是事實:「現行草稿版本的宣傳色彩逐漸淡化,條目主要問題集中在資料來源和中立語氣,因此永封也變得不再那麼恰當。」我再次申訴解封,謝謝各位。

作為希望參與維基百科的新手,我只有執著於兩三個條目的成功編輯,才能獲得實際有效的維基百科的編輯經驗,今後繼續編輯、修正維基百科(如「弘一法師」條目的錯漏:《送別歌》並非弘一法師所作,而是他填詞的西方傳統曲目。而他1913年作曲作詞的多聲部《春遊》,這部標誌著中國音樂傳統與現代分水嶺的著名音樂作品沒有提及。他後期生涯使佛教律宗從絕學臻於顯學及其著作《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並因此而被尊為律宗十一祖的重要貢獻也被遺漏……)。賞罰分明是正確的,但行使權力尤其是處以極刑的權力應當極為慎重。我個人觀點認為任何「極刑」都應當廢除,一如人類刑法中的極刑「死刑」應當廢除。廢除極刑無疑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方向。人無完人,就像所有百科全書需要不斷改進更新一樣。維基百科應該真正成為自由和開放的百科全書。以上是我的自由發言,請各位維基人勿吝賜教。謝謝。Jujiang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00:11 (UTC)回覆

該封禁的查封ID是#260377。--Jujiang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00:11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該用戶有提出新的編輯方向條目弘一法師,其傳主作古久矣應該沒有利益衝突的問題,可讓用戶有學習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的寫作機會。同時在此頒布編輯禁制,禁制範圍是胡志穎陶博吾禁止編輯一年,期間不得用任何形式在其他條目提及或是連結至禁制範圍的條目。若有違反可實行延長禁制或是禁止編輯維基百科
  處理人: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16:40 (UTC)回覆

李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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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安德魯User:Wcam二位好,我糾正的「弘一法師(李叔同)」的錯漏(大部分是硬傷),為何又還原那些明顯錯誤?二位可以對比一下兩個版本。令人費解,請解釋一下。不少哲學條目也存在明顯錯誤,應該糾正,以免影響維基百科的品質。謝謝。Jujiang留言2019年1月23日 (三) 01:30 (UTC)回覆

請與執行回退的用戶聯繫。--Wcam留言2019年1月23日 (三) 03:13 (UTC)回覆

@User:淺藍雪您好,我糾正的「弘一法師(李叔同)」的錯漏(大部分是硬傷),如「弘一」是僧人法號,「漱筒」是在俗人的字號,二者根本不能混淆,等等,為何又還原那些明顯錯誤?您可對比一下兩個版本。提供的參考書目《弘一法師》也被刪除了。令人費解,請解釋一下。不少哲學條目也存在明顯錯誤,應該糾正,以免影響維基百科的品質。謝謝。Jujiang留言2019年1月23日 (三) 05:15 (UTC)回覆

我大概了解情況是什麼,先跟你簡單說一下:
  1. 條目頁面上面有個「檢視歷史」點擊進入,然後在右側的編輯摘要,你可以看到淺藍雪有寫說:「請勿使用[]格式正文外鏈,請勿引用百度百科」,意思是條目的「正文」內不要使用外部連結(左右各一個半形中括號[],語法效果:[2]或是WP:首頁),只允許用內部連結(左右各兩個半形中括號[[]],語法效果:WP:首頁),這方面的格式可閱讀WP:格式手冊/連結#通常不應該連結的對象WP:外部連結#正常情況下應避免的連結
  2. 至於為什麼不能引用百度,是因為百度百科在定義上並不屬於可靠來源:「……一般而言,最可靠的來源包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絕大多數個人出版之書籍、業務通訊、個人網站、開放性wiki、部落格、論壇貼文及類似來源均不得被認可為可靠來源」。對於其他百科與維基有哪些不同,可以閱讀這篇WP:致其他百科用戶
  3. 使用資料來源時要「改寫」原內容,避免逐字照搬,最好是先在腦海中消化吸收,再用自己的話語以中立的觀點重新說出來。想要寫作人物條目就需要下點功夫,這裡列出幾個人物優秀的傳記撰寫範例給你揣摩看看:金聖歎戴逵張岱 (明朝)許敬雅下村陽子。以上資訊提供給你參考。--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23日 (三) 11:28 (UTC)回覆

@章安德魯User:淺藍雪謝謝二位告訴方法,我再編輯,刪除外部連結等。說明一下,我所修正和增加的內容全部來自:《弘一法師——弘一法師誕生一百周年紀念》,中國佛教文物圖書館編,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此書本身已經成為佛學經典和文物。文物出版社與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三聯書店、上海古籍出版社等屬於中國大陸名列前茅的重要的學術出版社。文字是我自己所寫。謝謝。Jujiang留言2019年1月23日 (三) 16:39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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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我都已經指出,並非是對您內容真實的質疑。淺藍雪 2019年1月23日 (三) 11:0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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