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香港立法會選舉

第1屆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

1998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在1998年5月24日正式舉行。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的首屆立法會選舉。第1屆立法會選舉選出了共60名議員,分別是由以下三種選舉方式產生出來:五個地方選區(20名),選舉委員會(10名),和28個功能界別團體(30名)。

1998年香港立法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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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席地區直選議席
10席選舉委員會議席
30席功能界別議席
香港立法會全部60席議席)
  多數黨 少數黨
 
領袖 李柱銘 李鵬飛
政黨 民主黨 自由黨
政黨聯盟 民主派 建制派
代表選區 香港島 新界東
(失去議席)
上屆結果 19席, 41.9% 10席, 1.6%
民選得票 634,635 50,355
得票率 42.87% 3.4%
得票變動 1.97% 1.8%
贏得地區直選議席 9 0
贏得總議席 13 10

  第三大黨
 
領袖 曾鈺成
政黨 民建聯
政黨聯盟 建制派
代表選區 九龍西
上屆結果 6席, 15.4%
民選得票 373,428
得票率 25.23%
得票變動 9.83%
贏得地區直選議席 5
贏得總議席 9

選舉後立法會議席分佈

選前議會控制權

建制派

選後議會控制權

建制派

本屆立法會地區選舉的投票率為53.29%(共1,489,705人),選舉委員會的投票率為98.75%(共790人),而功能界別選舉的投票率則為63.50%(共77,813人)。  

這屆立法會的任期為兩年,由1998年7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之後的都為四年(第6屆除外)。

議席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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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選舉共選出20個立法會議席,並且通過名單比例代表制普選產生(如想了解有關的詳細制度,請查看香港選舉制度)。全香港被劃為五個地方選區。

選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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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後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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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選舉中,以民主黨為首的民主派打著「重返立法會」的旗號參選,但由於選舉改為大選區及名單比例代表制,得票比例分配議席,泛民主派在地區議席過半,彷如1995年立法局選舉般贏得壓倒性多數席次,但由於還有十席還在選舉委員會選出,所以並未有壓倒性的情況出現。

其中在新界西,前綫李卓人梁耀忠以分拆名單方式參選,在混戰中得到兩席,使下屆選舉,民主黨依樣畫葫蘆,分拆三張名單參選。而鄉事派則以林偉強為首的新界聯盟的旗號參選,但未能得到議席。

民建聯終於在地區選舉中,在每區也得到一個席次,而在新界東,由於公民力量劉江華加入民建聯,使民建聯跟公民力量合作,令原議員張漢忠等人不服。這一種合作模式,在以後的選舉,民建聯也繼續與公民力量結盟,直至2012年劉江華落選為止,其後公民力量改與新民黨結盟,成員更加入新民黨。

自由黨在是次選舉在香港島、九龍西、新界西、新界東四區派員參選,未能得到議席,連黨主席李鵬飛也在新界東敗給民主派的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故李鵬飛辭去黨主席,並決定退出政壇,由田北俊接任,自由黨要到2004年才成功贏回地區直選議席。

在九龍西,參加臨時立法會民協主席馮檢基只得到差不多兩成的選票落選,而民協在新界西,也未能得到議席。

在新界東,前綫的劉慧卿以高比例的得票數,帶著何秀蘭進入立法會。

選舉議席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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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任議員名單(8人):丁午壽、何秀蘭、張永森、呂明華、陳智思、黃容根、許長青、陳國強
  • 成功連任議員名單(34人):黃宏發、馬逢國、程介南、曾鈺成、陳婉嫻、劉江華、譚耀宗、楊耀忠、陳鑑林、陳榮燦、何世柱、劉皇發、劉健儀、何承天、夏佳理、楊孝華、田北俊、梁劉柔芬、周梁淑怡、吳亮星、李家祥、梁智鴻、何鍾泰、朱幼麟、蔡素玉、劉漢銓、鄧兆棠、李啟明、范徐麗泰、吳清輝、黃宜弘、李國寶、詹培忠、霍震霆
  • 連任失敗議員名單(16人):馮檢基、廖成利、羅祥國、莫應帆、葉國謙、張漢忠、顏錦全、楊釗、倪少傑、胡經昌、王紹爾、陳財喜、簡福飴、林貝聿嘉、袁武、李鵬飛
  • 重返議會議員名單(18人):李柱銘、楊森、劉千石、涂謹申、司徒華、李華明、鄭家富、李永達、何俊仁、張文光、何敏嘉、羅致光、單仲偕、劉慧卿、梁耀忠、李卓人、陸恭蕙、吳靄儀
政治取向 議席數 議員
泛民主派 20 民主黨李柱銘楊森劉千石涂謹申司徒華李華明鄭家富李永達何俊仁張文光何敏嘉羅致光單仲偕
前綫劉慧卿何秀蘭梁耀忠李卓人
民權黨陸恭蕙
其他黃宏發吳靄儀
建制派 40 民建聯程介南曾鈺成陳婉嫻劉江華譚耀宗楊耀忠陳鑑林黃容根陳榮燦
自由黨何世柱劉皇發劉健儀何承天夏佳理楊孝華田北俊丁午壽梁劉柔芬周梁淑怡
港進聯朱幼麟蔡素玉劉漢銓鄧兆棠許長青
早餐派吳亮星陳智思李家祥梁智鴻何鍾泰
勞聯李啟明
其他范徐麗泰吳清輝黃宜弘李國寶詹培忠霍震霆陳國強馬逢國張永森呂明華
陣營 參選名單數 總得票 總得票比例 直選議席 共得議席
泛民主派
979,199
66.15%
15
20
建制派
449,968
30.38%
5
40
其他人士
48,323
3.26%
0
0

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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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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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票是指無效的選票[1],如白票、填寫不當、塗污了的選票等,算法是把總投票數字減去有效票數的數字;而廢票率則是廢票數量佔總投票數字的百分比,公式如下:

對每個選區而言:
有效票數 = ∑(各候選人票數)
廢票量 = 總票數 - 有效票數
廢票率 = 廢票量 ÷ 總票數 × 100%

廢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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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原始數據均摘自香港政府立法會選舉網站[2],依以上定義運用前述公式作簡單計算而得出下表:

1998立法會選舉分區廢票統計
選區 投票人數 有效選票 無效選票 廢票率
香港島 309,814 307,611 2,203 0.71%
九龍西 206,682 205,401 1,281 0.62%
九龍東 263,300 261,621 1,679 0.64%
新界西 377,215 375,173 2,042 0.54%
新界東 332,694 330,434 2,260 0.68%
全港 1,489,705 1,480,240 9,465 0.6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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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法律定義請參考香港法例第541D章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75(7)條、第77(7)條、第77A(4)條、第80(1)條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第541D章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PDF
  2. ^ 立法會選舉. [2012-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11-08).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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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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