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

第1屆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

199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在1998年5月24日正式举行。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的首届立法会选举。第1届立法会选举选出了共60名议员,分别是由以下三种选举方式产生出来:五个地方选区(20名),选举委员会(10名),和28个功能界别团体(30名)。

199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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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席地区直选议席
10席选举委员会议席
30席功能界别议席
香港立法会全部60席议席)
  多数党 少数党
 
领袖 李柱铭 李鹏飞
政党 民主党 自由党
政党联盟 民主派 建制派
代表选区 香港岛 新界东
(失去议席)
上届结果 19席, 41.9% 10席, 1.6%
民选得票 634,635 50,355
得票率 42.87% 3.4%
得票变动 1.97% 1.8%
赢得地区直选议席 9 0
赢得总议席 13 10

  第三大党
 
领袖 曾钰成
政党 民建联
政党联盟 建制派
代表选区 九龙西
上届结果 6席, 15.4%
民选得票 373,428
得票率 25.23%
得票变动 9.83%
赢得地区直选议席 5
赢得总议席 9

选举后立法会议席分布

选前议会控制权

建制派

选后议会控制权

建制派

本届立法会地区选举的投票率为53.29%(共1,489,705人),选举委员会的投票率为98.75%(共790人),而功能界别选举的投票率则为63.50%(共77,813人)。  

这届立法会的任期为两年,由1998年7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之后的都为四年(第6届除外)。

议席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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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选举共选出20个立法会议席,并且通过名单比例代表制普选产生(如想了解有关的详细制度,请查看香港选举制度)。全香港被划为五个地方选区。

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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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后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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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选举中,以民主党为首的民主派打着“重返立法会”的旗号参选,但由于选举改为大选区及名单比例代表制,得票比例分配议席,泛民主派在地区议席过半,彷如1995年立法局选举般赢得压倒性多数席次,但由于还有十席还在选举委员会选出,所以并未有压倒性的情况出现。

其中在新界西,前线李卓人梁耀忠以分拆名单方式参选,在混战中得到两席,使下届选举,民主党依样画葫芦,分拆三张名单参选。而乡事派则以林伟强为首的新界联盟的旗号参选,但未能得到议席。

民建联终于在地区选举中,在每区也得到一个席次,而在新界东,由于公民力量刘江华加入民建联,使民建联跟公民力量合作,令原议员张汉忠等人不服。这一种合作模式,在以后的选举,民建联也继续与公民力量结盟,直至2012年刘江华落选为止,其后公民力量改与新民党结盟,成员更加入新民党。

自由党在是次选举在香港岛、九龙西、新界西、新界东四区派员参选,未能得到议席,连党主席李鹏飞也在新界东败给民主派的前立法局主席黄宏发。故李鹏飞辞去党主席,并决定退出政坛,由田北俊接任,自由党要到2004年才成功赢回地区直选议席。

在九龙西,参加临时立法会民协主席冯检基只得到差不多两成的选票落选,而民协在新界西,也未能得到议席。

在新界东,前线的刘慧卿以高比例的得票数,带着何秀兰进入立法会。

选举议席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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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任议员名单(8人):丁午寿、何秀兰、张永森、吕明华、陈智思、黄容根、许长青、陈国强
  • 成功连任议员名单(34人):黄宏发、马逢国、程介南、曾钰成、陈婉娴、刘江华、谭耀宗、杨耀忠、陈鉴林、陈荣灿、何世柱、刘皇发、刘健仪、何承天、夏佳理、杨孝华、田北俊、梁刘柔芬、周梁淑怡、吴亮星、李家祥、梁智鸿、何锺泰、朱幼麟、蔡素玉、刘汉铨、邓兆棠、李启明、范徐丽泰、吴清辉、黄宜弘、李国宝、詹培忠、霍震霆
  • 连任失败议员名单(16人):冯检基、廖成利、罗祥国、莫应帆、叶国谦、张汉忠、颜锦全、杨钊、倪少杰、胡经昌、王绍尔、陈财喜、简福饴、林贝聿嘉、袁武、李鹏飞
  • 重返议会议员名单(18人):李柱铭、杨森、刘千石、涂谨申、司徒华、李华明、郑家富、李永达、何俊仁、张文光、何敏嘉、罗致光、单仲偕、刘慧卿、梁耀忠、李卓人、陆恭蕙、吴霭仪
政治取向 议席数 议员
泛民主派 20 民主党李柱铭杨森刘千石涂谨申司徒华李华明郑家富李永达何俊仁张文光何敏嘉罗致光单仲偕
前线刘慧卿何秀兰梁耀忠李卓人
民权党陆恭蕙
其他黄宏发吴霭仪
建制派 40 民建联程介南曾钰成陈婉娴刘江华谭耀宗杨耀忠陈鉴林黄容根陈荣灿
自由党何世柱刘皇发刘健仪何承天夏佳理杨孝华田北俊丁午寿梁刘柔芬周梁淑怡
港进联朱幼麟蔡素玉刘汉铨邓兆棠许长青
早餐派吴亮星陈智思李家祥梁智鸿何锺泰
劳联李启明
其他范徐丽泰吴清辉黄宜弘李国宝詹培忠霍震霆陈国强马逢国张永森吕明华
阵营 参选名单数 总得票 总得票比例 直选议席 共得议席
泛民主派
979,199
66.15%
15
20
建制派
449,968
30.38%
5
40
其他人士
48,323
3.26%
0
0

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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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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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票是指无效的选票[1],如白票、填写不当、涂污了的选票等,算法是把总投票数字减去有效票数的数字;而废票率则是废票数量占总投票数字的百分比,公式如下:

对每个选区而言:
有效票数 = ∑(各候选人票数)
废票量 = 总票数 - 有效票数
废票率 = 废票量 ÷ 总票数 × 100%

废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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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原始数据均摘自香港政府立法会选举网站[2],依以上定义运用前述公式作简单计算而得出下表:

1998立法会选举分区废票统计
选区 投票人数 有效选票 无效选票 废票率
香港岛 309,814 307,611 2,203 0.71%
九龙西 206,682 205,401 1,281 0.62%
九龙东 263,300 261,621 1,679 0.64%
新界西 377,215 375,173 2,042 0.54%
新界东 332,694 330,434 2,260 0.68%
全港 1,489,705 1,480,240 9,465 0.6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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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法律定义请参考香港法例第541D章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第75(7)条、第77(7)条、第77A(4)条、第80(1)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541D章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PDF
  2. ^ 立法會選舉. [2012-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1-08).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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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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