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少數民族優惠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相關爭議頗多,主要集中在變相滋長各少數民族的地方民族主義,和過度打擊大漢族主義以至於對漢族逆向歧視兩方面,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序言中明確規定:「在維護民族團結的鬥爭中,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1]

少數民族司法特權

編輯

詳見:兩少一寬

少數民族生育特權

編輯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

少數民族教育特權

編輯

詳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中國高考)加分政策

少數民族行政特權

編輯

詳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地方民族主義爭議

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確定為「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區,必須實行一系列的特殊民族政策。以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為例,其州長以及下轄各個縣市的行政首腦必須由朝鮮族人擔任,政府機關中朝鮮族幹部人數比例必須保持在50以上,而在教育方面就必須建立朝鮮語學校,朝鮮族子女必須入朝鮮語學校並學習朝鮮族語言文字,教育部門中朝鮮族教職工和幹部亦要佔半數以上比例。然而實際上朝鮮族在該州的人口比例約為36%,並未達到半數。學者指出,有關決策者擔心朝鮮族人指責政府搞大漢族主義,破壞朝鮮族文化,同時指出支持民族教育的人恰恰是漢族幹部,因為他們特別不願意被指責為大漢族主義[2]

對漢族逆向歧視爭議

編輯

北京政府的民族政策給於少數民族的優惠待遇,讓評論家曾節明批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民族政策主張,並宣稱現在的漢族根本不可能有什麼「大漢族沙文主義」[3]。曾節明認為中共執政以來,漢族才是在中國各民族中受迫害最重的民族,如在文革中,破壞的文化古跡幾乎全部是漢族的文化古跡,被迫害的文化人士幾乎全部是漢族文化人士。有學者批評中國共產黨的民族政策使得漢族不能在生育、就學、就業等方面與少數民族享受平等的機會和權利。漢族若爭取與少數民族平等的生育、就學、就業機會和權利就會被扣上「大漢族主義」,如此一來,漢族只有永遠「做二等公民」[4],民間更有「一等洋人二等官,三等少民四等漢」這類諷刺性說法[5]

批評與評價

編輯

1979年9月1日,鄧小平在聽取第十四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情況滙報時稱:民族工作確有很多問題要提起注意;當前是如何加強民族團結,反對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重點反對大漢族主義;有些少數民族中也有大民族主義[6]:256-257

有學者指出在中國少數民族「很容易把中共專制的壓迫看成是異族的民族壓迫」,儘管在中共統治集團中漢人佔絕對多數,但並不意味著它對漢人有任何優待,不代表中共有實行民族歧視和大漢族主義,並引用英國思想家約翰·斯圖爾特·密爾的見解:「在有些實行專制統治的多民族國家,其專制政府『或許儘管出自其中的一個民族,但對它本身的權力比對民族感情感到有更大的興趣』」[7]

中國大陸作家及民族問題專家王力雄認為:「民族壓迫是與共產黨的意識形態相違背的。作為意識形態至上的政黨,中共事實上經常給予少數民族一些優於漢人的特殊待遇。中國多年實行的對少數民族在升學、提干、生育等各方面的優惠,至今仍能吸引那些只有二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少數民族血緣的人,把自己的民族成分報成少數民族而非漢族。漢族的普通百姓,社會地位絲毫不高於少數民族,而在受迫害方面,卻一點不因為其有主體民族的身份而有所減少。中共的迫害是針對人的,而不是針對民族。在這方面,它絕對一視同仁。所以,只能說是中共政權、而不能說是漢族人民對中國的少數民族包括西藏民族實行了迫害。」[8]

BBC刊出一篇由中國政治學者劉軍寧所撰寫的文章,指現時根據當初史達林民族劃分的制度,非旦沒有解決預期的問題,相反國的民族問題反而呈現出加速惡化的態勢。他認為在各族群之間實行差別待遇。不僅造成了族群之間的鴻溝,而且還區分出多數民族與少數民族的差異、敵意與對立,並最終從摩擦走向衝突,兩邊不討好。認為應取消民族身份的劃分,建立國族的身分概念,實行人人平等,才是長治久安的基礎。[9]

參見條目

編輯

注釋

編輯
  1.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 [2013-07-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5-17). 
  2. ^ 《中國農村敎育發展的區域差異:24縣調查》,福建教育出版社,第269-272頁
  3. ^ 仇漢―民族虛無主義態度不可取. [2016-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18). 
  4. ^ 《憑欄觀史》第34期:中國到底有沒有大漢族主義
  5. ^ 洋人来了. [2017-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1). 
  6. ^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編). 《鄧小平思想年編(一九七五——一九九七)》. 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1. 
  7.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蔡庄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8. ^ 王力雄《天葬:西藏的命運》大塊文化,1998年
  9. ^ 取消民族 多元共治. 2009-07-20 [2022-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5) (英國英語).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