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寅亮
葛寅亮(1570年2月22日—1646年),字水鉴,号屺瞻。浙江钱塘县(今属杭州市)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浙江乡试解元,次年联捷进士。崇祯年间官至通政使司左通政。弘光时,官户部侍郎。隆武朝任工部尚书。隆武政权灭亡后,绝食殉国。
葛寅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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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政使司左通政 | |
籍贯 | 浙江杭州府钱塘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水鉴,号屺瞻 |
出生 | 隆庆四年正月十九(1570年2月22日)[1] 浙江钱塘县 |
逝世 | 隆武二年(清顺治三年,1646年)十月 浙江 |
亲属 | 葛海(曾祖)、葛廷禄(祖父)、葛大成(父亲)、黄氏(嫡母)、陈氏(生母)、唐氏(正室)[1]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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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仕途
编辑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浙江乡试第一名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二甲进士。授南京礼部主事,升郎中。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引疾归里。三年后起复,先后任江西右参议[2]、按察使司副使、布政使司参政等。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任湖广提学副使[3]。因得罪权贵遭到弹劾。以丁忧去官。
再起
编辑天启二年(1622年)再起用为福建按察使司佥事,升湖广参议,转福建参议。天启六年(1626年)升南京尚宝司卿,不久又去职。崇祯四年(1631年)又起为尚宝司卿。崇祯七年(1634年)升任左通政。崇祯十二年(1639年)罢官。
南明
编辑弘光朝时,先后任太常寺卿、大理寺卿、户部侍郎。隆武朝,任工部侍郎、工部尚书。隆武二年(清顺治三年,1646年)十月,隆武政权灭亡,葛寅亮绝食殉国。
南京佛教改革
编辑葛寅亮曾主导一场南京佛教改革,起自万历三十二年(1604)十二月以清查三大寺寺租,至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其“引疾归里”为止[4],历时三年多。这场改革以南京礼部之名义推行,起初获得南京礼部堂官及各司同僚支持,为自上而下推行之改革活动。所涉及到的僧人也是当时最多。除此之外其改革措施及内容也最详细广泛,不仅针对佛教内部僧务运作、寺院经济管理、僧人焚修等进行改革,也包含国家对佛教管理体制之改革,其出发点不仅是只是清除长期累积的弊病与振兴佛教,其实还包含加强对佛教颓势的控制,使佛教更好地为统治者服务。
葛寅亮的改革,在当时规模最大,涉及南京城内外,包括附郭的上元、江宁二县各佛寺,具有一定之规模,计入《金陵梵刹志》者共计176所,“其最小不计入者”尚有百余所,所涉及之僧人也是当时最多。此次改革使南京佛教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振兴,甚至成为全国样板。但却因此得罪权宦势豪,正统士大夫也不以为然,此改革最终以葛寅亮遭辱罢官,失败收场,而南京佛教日益衰微。[5]
著作
编辑曾仿北魏《洛阳伽蓝记》,编写《金陵梵刹志》。
佚事
编辑注释
编辑- ^ 1.0 1.1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葛寅亮 贯浙江杭州府钱塘县灶籍,府学附学生,治《易经》,字水鉴,行二,年三十二,正月十九日生。曾祖海,祖廷禄 义官,父大成 县丞,嫡母黄氏,生母陈氏,重庆下,娶唐氏。浙江乡试第一名,会试第一百七十三名。
- ^ 《江西通志》:葛寅亮,钱塘人,万历二十九年进士。壬子(四十年)兵备九江。癸丑(四十一年)饥,出三府公费数百金并贷关使者千金,遣官告籴湖襄,以平价粜,民赖以活。创建阳明书院,置膳田,选诸生,肄业其中。置社学十二所,以教贫民子弟之不能延师者。开南熏东作二门,置月城,湖中筑堤建桥,设西城闸蓄水以制火患,濬老鹳塘,建置如不及。既而移疾去,行李一肩而已。
- ^ 万历四十四年三月,起原任江西参政葛寅亮为湖广提学副使。
- ^ (清)佚名. 〈葛寅亮傳〉.
- ^ 何孝荣. 〈論萬曆年間葛寅亮的南京佛教改革〉. 《成大历史学报》,第40期. 2011年: 页页74-78。.
- ^ 《子不语·卷14》:杭州陆大司马家方卜葬时,其子某听形家言,以千金买清波门外地。初下窆时,启得一棺,形制甚伟。众戚友咸劝毋动旧棺,别穿一穴。陆不可,曰:“我以重价买地,彼何人敢占我耶?”掘而弃之。
是夕,陆得病,自批其颊,口称葛老太太,云:“汝夺我安宅,以尔父为尚书耶?我儿子亦前明侍郎也。”问:“为谁?”曰:“葛寅亮。于谊为乡亲,于科名为前辈。葬汝父,抛我骨,汝父安乎?”陆大司马夫人率全家泣请延僧斋醮,烧纸钱十万,葛老太太似有允意。忽又作侍郎公语曰:“伤我母坟,不可逭也。”少顷,又作族祖梯霞先生口吻,从中说情。侍郎终不允,卒索其命去。
参考文献
编辑- 张右民,《葛司农先生传》
- 何孝荣,《葛寅亮生平、著述考述》,明代杭州研究,杭州:杭州出版社,2007
- 何孝荣,《葛寅亮与<金陵梵刹志>》,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
- 《钱塘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