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
五
五行 | |||||||||||||||||||||||||||
汉语 | 五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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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编辑五行最初是作为一种政治治理的指导原则而提出,为先王训典或上天之所降赐,要天子遵循。如《逸周书·小开武》称武王在位二年,召周公旦问治道之极致,敬听以勤天命,周公回答文王在位时所奉行的作法,其中包括顺明三极、循用五行,三极为以九星[7][8][9]维天,以九州维地,以四佐[10]维人,五行为水、火、木、金、土,君王能顺明三极,五行乃如常。
又《书·洪范》称武王在位十三年,访箕子问常理之次序,箕子回答上天赐禹治国大法有九类,其第一项即是五行,并解说五行所行之理:
“ |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曰稼穑。 |
” |
其大意为:雨水下落,和河水滋润天之下方;火焰上燃,烟随热气飘往地之上方;木匠煣烤木材,塑造弯曲或笔直之形状;锻冶匠熔炼金属矿石,从其意欲,锻造其形,或熔炼器物,更换其用途[11];土壤滋养作物,能供农夫种植其种子幼苗,成熟时收割其果实禾穗。
五行之初意,为此人民日用之五材[12][13][2],五材即五种资源或素材。在《国语·郑语》中有ㄧ段相呼应的记载:“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亦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杜预注五材:金、木、水、火、土也。天子执政,要确保人民能取用、获得大地上之五材,以生产和殖货[14][13]。令五材于民之利用,通行畅达,能发挥其各自的效用,水润下、火炎上、木曲直、金从革、土稼穑,即为五行。
五行提出后,又和其他五种事物相配对。《逸周书·小开武》配五行于五色,《书·洪范》配五行于五味,《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淮南子·墬形训》配五行于五色、五音、五味。据《荀子·劝学》:“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声,口好之五味”,《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为六畜,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则五色形容衣服,为目所视;五音/五声形容乐曲,为耳所听;五味形容食物,为口所尝。
在春秋战国时代,五行不仅和五色、五音、五味相配对,也和方位[15][16]、季节[15]、干支[16][17]、数字[18]、天象[19][15]、行星[20]、天气[19][15]、器具[19][21]、身体[15][22]、德性[19][23]等事物对应,构成一种以“五”作为基准的事物分类模式,另一方面,也产生五行之相生相克[24]以及生、旺、墓地支三合的五行结构关系[17]。五行从原本的日用之五材,配对、推演至其他事物,形成了一种对应形式。而五行生克和地支三合的结构关系(后又衍生出旺相休囚死[25]与五行十二宫[26]),也意谓著五行变成一种能用来解释万物变化和衰旺的理论。由此,五行成了一种能解释朝代兴衰(如五德终始说)、兵法致胜(如兵阴阳/军事术数)、时节作息(如《礼记·月令》、《黄帝内经》的养生思想)、生理运行(《黄帝内经》的医学思想)的学说思想源头,同时也是占断吉凶的术数之学和解释各种灾异祥瑞的理论基础之一。
战国中晚期至秦汉,五行更进一步和阴阳、气、八卦,加以联系、统整,扩充其理论学说之内容[27][28][29],如汉代的气化宇宙论,由混沌不分,到分出阴阳二气,阴阳二气分出五行之气,五行之气再化生万物[6]。气和五行之说的结合,使得气也分作五类,带有五行的体性与特征[3][30]。五行在气化宇宙论下,不但成了一种构造万物的要素,其意义也扩充为五气之流布通行[27][3]。在气化宇宙论的架构里,五行并不仅指具体的五种事物,也是对其体性的抽象概括,五行也不固守于五种事物,而是均布万有之中,交相间杂[3][30][31]。五行在汉代也和五常相配对,以为天有五行,人有五常,以木代表仁、火代表礼、土代表信、金代表义、水代表智[32][33],《七略》以五行为“五常之形气也”[34]。
次序和空间图象
编辑次序
编辑- 水火金木土,出自《左传·文公七年》、《史记·天官书》(五行相克)
- 金木水火土,出自《国语·郑语》、《白虎通·五行》、《释名·释天》(声调:平仄仄仄仄[35],少阴-金、少阳-木、大阴-水、大阳-火)
- 木火土金水,出自《春秋繁露·五行之义》(四时次序:春-木、夏-火、季夏/四时-土、秋-金、冬-水,五行相生)
- 木火金水土,出自《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孔子家语·五帝》(方位次序:东-木、南-火、西-金、北-水、中-土)
- 木金火水土,出自《鹖冠子·天权》(位置[坐北朝南]:左-木、右-金、前-火、后-水、中-土,五行相克)
空间图象
编辑五行可用两种空间图象表示,一为五芒星搭配五行生克,一为中央和四方的空间模型。
五芒星
编辑-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 五行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以“比相生、间相胜”的原则形成生克五行模式。因两两之间总会存在“相生”或“相克”的关系,故五行之间无主次之分,地位对等。五芒星外围表示相生,内里表示相克。
中央和四方
编辑五方对应五行:东方木、南方火、中央土、西方金、北方水。此模式下,中央土与四方不处于同一个层面,有控制四方之意。[36]
生成数
编辑《易传·系辞》:“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这里说了十个数,一至五,是五个生数,五个生数各与五合而得六至十,是谓五个成数。
汉代经学家对这十个数有一定的解释。如郑玄说:“《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为后。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阳无偶,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37][38]
不过有文章[18]指出,先秦文献的五行数到“九”为止,《系辞》的“天地之数”并不是指五行生成数,“土有成数十”是汉代时阴阳思想进入五行学说的结果。
应用
编辑五行与王朝更迭
编辑战国时代齐国人邹衍立阴阳家,提出王朝更迭来自五行相胜的循环。邹衍将“五行”推演为代表王朝运数的“五德”,认为五行不仅代著季节更替,更预示王朝的兴衰更迭。邹衍将黄帝到夏、商、周之间的朝代更替,以五德循环相胜解释,当新王朝兴起之时,上天必降下代表新王朝德运的瑞应征兆,预示旧王朝的衰亡和新王朝的诞生。《吕氏春秋》记载了此一学说,如殷商之金德式微,姬周之火德兴起,其预兆为:
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39]
以邹衍的五德说来论证王朝正统性的传统滥觞自秦朝。据《史记·封禅书》记载:“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龙自然是帝王的象征,而黑色则是水德之色,由是太史公云“此其水德之瑞”。由于周居火德,根据邹衍的理论推演,水克火,秦居水德恰好印证了秦将代周而得天下。据《始皇本纪》载,为了宣扬新朝的德运,秦始皇登基改元后立即宣布改服色为黑,由是“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
秦亡汉兴后,虽然新兴的汉王朝沿用了五德理论来解释其王朝正统,但朝野之中对汉朝究竟当居何德运、尚何服色一直争论不休。高祖建国之初,曾宣布汉承秦之水德、尚黑色。但以公孙臣等为代表的一派认为,宣布汉当居克秦之水德的土德。虽然此提议遭到了丞相张苍的反对,但到了武帝太初元年,汉朝终于改朔易服,宣布汉居土德、尚黄色。
而到新莽代汉之时,刘向、刘歆父子的新五德说盛行,不但推翻了邹衍建立的从远古到周的王朝德运次序,更是提出了新的王朝德运理论:新王朝的德运当由旧王朝所生,而非旧王朝的德运为新王朝所克。根据刘氏父子的说法,汉当居火德、尚红色,火生土,所以代替汉朝的王莽新朝当居土德、尚黄色。此后,中国王朝更迭大多以五德相生来推演。[40][41]
五行与传统医学
编辑五行在中医学有特殊含义。
- “金曰从革”,代表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在人体为肺(脏)和大肠(腑)。
- “水曰润下”,代表了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的性质,在人体为肾(脏)和膀胱(腑)。
- “木曰曲直”,代表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的功能,在人体为肝(脏)和胆(腑)。
- “火曰炎上”,代表了温热、向上等性质,在人体为心(脏)和小肠(腑)。
- “土曰稼穑”,代表了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在人体为脾(脏)和胃(腑)。
肝脏主宰愤怒,过分愤怒会伤肝脏; 心脏主宰喜乐,过分喜乐会伤心脏; 脾脏主宰思虑,过分思虑会伤脾脏; 肺主宰悲伤,过分悲伤会伤肺; 肾主宰恐惧,过分恐惧会伤肾。
五行与历法
编辑《礼记·礼运》记载:“播五行于四时,和而后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阙。……五行、四时、十二月,还相为本也”,后又列举“五声、六律、十二管……五味、六和、十二食……五色、六章、十二衣”,这是以历法为一组,乐曲为一组,食物为一组,衣服为一组。在〈礼运〉篇中,五行被视为与历法之时间循环变化(季节交替、月相盈亏)具有紧密关系,并且也是圣人制礼的本源、根据之一[42]。《礼记·月令》篇中,即按十二个月的时令和五行相配,记述天子于各月份的礼仪、行政事务、法令、禁令。
四时、五行与天子为政之关系,亦见于《管子》、《吕氏春秋》、《春秋繁露》、《淮南子》、《白虎通》。四时与五行的对应关系,是以春为木,夏为火,秋为金,冬为水,辅佐四时为土,其所属之时,应行其所属之政,如《春秋繁露·五行五事》指春时应行春政,若“行秋政,则草木凋;行冬政,则雪;行夏政,则杀”。古又有读〈月令〉之礼,或读四时之令,亦有读五时之令。东汉以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之前,宣读五时令,并于立春祭青帝、句芒,立夏祭赤帝、祝融,立秋前十八日祭黄帝、后土,立秋祭白帝、蓐收,立冬祭黑帝、玄冥[43]。
四时与五行的具体配置方式,列举如下:
- 七十二日为木,甲子日为首,七十二日为火,丙子日为首,七十二日为土,戊子日为首,七十二日为金,庚子日为首,七十二日为水,壬子日为首(这是把六个干支循环周期[44]用五行重新划分)[45]
- 土不对应特定一时,八节(九十六日)为春,属木,七节(八十四日)为夏,属火,八节(九十六日)为秋,属金,七节(八十四日)为冬,属水[46]
- 三月为春,属木,三月为夏,属火,土不对应特定一时,三月为秋,属金,三月为冬,属水[47][15]
- 三月为春,属木,三月为夏,孟夏、仲夏属火,季夏属土,三月为秋,属金,三月为冬,属水[48]
- 七十二日为木,立春为首,七十二日为为火,立夏为首,七十二日为金,立秋为首,七十二日为水,立冬为首,七十二日为土,四立之前一十八日[49]
另有陈久金等学者,称上古有十月太阳历,认为五行的意思是上古十月历分为五季、五时[50][51]。不过对于上古十月历说,亦有学者提出反对意见[52][53][54][55][56][57][58][59]。陶磊指出中国古代文献从未有历法只分为十月的记载,并且主张十月历说者以《管子·幼官》十二日为一节,分为三十时节,能平均分配至五行,作为有十月历之证,然银雀山汉简《三十时》也以十二日为一节,用的仍是十二月。因此,将一年分为三十时节,不代表就会超出十二月的历法架构,也无法证明有所谓十月历存在[58]。李零也指出〈幼官〉篇的三十时节,其实际所配,仍是四季,与二十四节气也大致上对应,并不属于另一种不同体系的历法[55]。
并且就《管子·幼官》本文来说,其春夏秋冬末后各有三时节,如春末有始卯、中卯、下卯,夏末有大暑至、中暑、小暑终,秋末有始卯、中卯、下卯(一说秋之“卯”皆应作“酉”),冬末有寒至、大寒之阴、大寒终,然而三十时节中没有能和土配对的末后三时节。又夏之小郢、中郢,对应冬之始寒、中寒,夏之绝气、中绝,对应冬之小榆、中榆,不存在能另行分出至土的时节。
五行分类
编辑阴阳
编辑“ | 以阴阳言之,大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水润下。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 大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礼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 |
” |
——《汉书·律历志》 |
“ | 五行之性,或上或下何?火者,阳也,尊故上;水者,阴也,卑故下;木者少阳;金者少阴,有中和之性,故可曲直从革;土者最大,苞含万物,将生者出,将归者入,不嫌清浊,为万物母。《尚书》曰:“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五行所以二阳三阴何?尊者配天,金、木、水、火,阴阳自偶。 | ” |
——《白虎通德论·五行》 |
八卦
编辑根据《京氏易传》的八宫卦,八卦与五行之对应为:震、巽为木,离为火,坤、艮为土,兑、乾为金,坎为水。
干支
编辑《淮南子·天文训》:“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水也。”其中四季即丑、辰、未、戌。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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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 | 阳 | 阴 | 阳 | 阴 | 阳 | 阴 | 阳 | 阴 | 阳 | 阴 |
天干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地支 | 寅 | 卯 | 午 | 巳 | 辰、戌 | 丑、未 | 申 | 酉 | 子 | 亥 |
生肖 | 虎 | 兔 | 马 | 蛇 | 龙、狗 | 牛、羊 | 猴 | 鸡 | 鼠 | 猪 |
- 表中有阴阳之分的是天干和地支,五行原本就被用来表示阴阳二气消长过程中的不同状态,所以五行本身不应再分阴阳。平时经常听到的“甲为阳木”、“巳为阴火”等说法,其实是把干支的阴阳和五行两种属性合在一起表示,而不是木有“阳木”、“阴木”的区别。
事物
编辑古代中国将五行与各种事物相配对,如五色、五音、五味、五星、方位、季节、干支、数字、德性等等。五行和这些事物的配对,在有些事物上较为固定而一致,只有一种说法流传,但在有些事物上则出现多种配对方式,例如五虫有三种配对方式(见五虫),董仲舒的五常五行配对与后儒有些差异[33],《鹖冠子》[60]与《吕氏春秋》、《淮南子》所配五音不同,五脏和五行的配对有今、古文家之差别(见五脏),五牲与五行的配对亦有多种说法[61]。
并且,五并不总是合适的分类数目,五行也不是完善的分类,这代表有些时候会找不到合适的对应或划分方式,例如五行和四时,导致土要不是无法配对至任何一项,就是得和火共用夏季。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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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62] | 青 | 赤 | 黄 | 白 | 黑 |
方位[62] | 东 | 南 | 中 | 西 | 北 |
季节[63][48] | 春 | 夏 | 兼具四时[63] 季夏/长夏[48] 四时之季月[64][65] 四立前十八日[49][65] |
秋 | 冬 |
五音[62] | 角 | 征 | 宫 | 商 | 羽 |
五味[62] | 酸 | 苦 | 甘 | 辛 | 咸 |
五嗅[62] | 膻[注 1] | 焦[注 2] | 香[注 3] | 腥[注 4] | 朽[注 5] |
五帝[62] | 太皞 | 炎帝 | 黄帝 | 少皞 | 颛顼 |
五神[62] | 句芒 | 祝融 | 后土 | 蓐收 | 玄冥 |
五星[66] | 岁星 | 荧惑 | 镇星 | 太白 | 辰星 |
五虫[62] | 鳞 | 羽 | 倮 | 毛 | 介 |
五兽[66][67] | 苍龙 | 朱鸟 | 黄龙(一说麒麟[67]) | 白虎 | 玄武 |
妖怪[68][69] | 毕方[注 6] (或彭侯 )[注 7] |
游光[注 8] (或毕方、宋毋忌 )[注 9] |
羵羊[注 10] | 清明[注 11] (或仓𠹔)[注 12] |
罔象[注 13] |
五色石[70][71] | 青曾 (曾青) |
赤丹 (丹砂) |
砄 (雄黄/雌黄) |
白礜 (礜石) |
玄砥 (磁石) |
五祀 [62] | 户[注 14] (窗户) |
灶 | 中霤[注 15] (屋室之内) |
门 | 行[注 16] (道路) |
祭之五脏[62] | 脾 | 肺 | 心 | 肝 | 肾 |
五脏[72] (古文经学) |
脾 | 肺 | 心 | 肝 | 肾 |
五脏[72] (今文经学) |
肝 | 心 | 脾 | 肺 | 肾 |
食物[62] | 麦与羊 | 菽与雉 | 稷与牛 | 麻与犬 | 黍与彘 |
数字[62][18] | 8 | 7 | 5 | 9 | 6 |
数字-周易[38] (郑玄) |
3、8 | 2、7 | 5、10 | 4、9 | 1、6 |
数字-天干[注 17] (熊崎姓名学) |
1、2 | 3、4 | 5、6 | 7、8 | 9、10 |
度量衡器具[66] | 规 | 衡 | 绳 | 矩 | 权 |
五常[75][32] | 仁 | 礼 | 信 | 义 | 智 |
五事[76][77] | 貌 | 视 | 思 | 言 | 听 |
正多面体 | 正八面体 | 正四面体 | 正六面体 | 正十二面体 | 正二十面体 |
八卦[78] | 震卦,巽卦 | 离卦 | 艮卦,坤卦 | 乾卦,兑卦 | 坎卦 |
中医
编辑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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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 | 酸 | 苦 | 甘 | 辛 | 咸 |
五脏 | 肝 | 心 | 脾 | 肺 | 肾 |
五腑 | 胆 | 小肠 | 胃 | 大肠 | 膀胱 |
病位 | 颈项 | 胸胁 | 脊椎 | 肩背 | 腰股 |
五体 | 筋 | 脉 | 肉 | 皮毛 | 骨 |
五声 | 呼 | 笑 | 歌 | 哭 | 呻 |
变动 | 握 | 忧[注 18] | 哕 | 咳 | 栗 |
时辰 | 平旦 (寅时) |
日中 (午时) |
日昳 (未时) |
下晡 (申时) |
夜半 (子时) |
五官 | 目 | 舌 | 口 | 鼻 | 耳 |
五觉 | 色 | 味 | 谷 | 臭 | 音 |
五志 | 怒 | 喜 | 思 | 悲 | 恐 |
五荣/五华 | 爪 | 面 | 唇 | 毛 | 发 |
五谷 | 麻 | 麦 | 稷 | 黍 | 菽 |
五果 | 李 | 杏 | 枣 | 桃 | 栗 |
五畜 | 犬 | 羊 | 牛 | 鸡 | 猪 |
五菜 | 韭 | 薤 | 葵 | 葱 | 藿 |
五恶 | 风 | 热 | 湿 | 燥 | 寒 |
五液 | 泪 | 汗 | 涎 | 涕 | 唾 |
五走/五味所禁 | 筋 | 血 | 肉 | 气 | 骨 |
五劳 | 久行伤筋 | 久视伤血 | 久坐伤肉 | 久卧伤气 | 久立伤骨 |
五藏 | 魂 | 神 | 意 | 魄 | 志 |
五脉 | 弦 | 钩 | 代 | 毛 | 石 |
五化 | 生 | 长 | 化 | 收 | 藏 |
五指 | 食指 | 中指 | 大拇指 | 无名指 | 小指 |
七曜日
编辑七曜指太阳、月亮,以及五大行星:木星、火星、金星、水星、土星,又称为七政。古代的美索不达米亚民族用七曜纪日,其“日月火水木金土”的顺序是按西洋占星学所认定每天第一个小时的主星而定[79],这种一星期七天的制度为古罗马帝国采用[80],后来又传入中亚的粟特、康居等民族以及印度,于唐代经由摩尼教、佛教传入中国[81][82][83] ,再传入韩国、日本。
古代中国记七曜日的顺序为:[81]
- 日(星期日/日曜日)
- 月(星期一/月曜日)
- 火(星期二/火曜日)
- 水(星期三/水曜日)
- 木(星期四/木曜日)
- 金(星期五/金曜日)
- 土(星期六/土曜日)
依中亚民族的语言直译为:[81]
- “密日”
- “莫日”
- “云汉日”
- “嘀日”
- “郁没斯日”
- “那颉日”
- “鸡换日”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 ^ 马、牛、羊等陆地动物散发出来的气味
- ^ 动物的肉、皮毛,以及植物的茎、叶、果实等烧焦的气味
- ^ 醇类、酯类、芳香烃类等易挥发有机分子散发出来的气味
- ^ 鱼、虾、蟹等水生动物散发出来的气味
- ^ 枯木等燥物腐败、霉变,以及肉类腐败等,所散发出来的气味
- ^ 《山海经·西山经》:“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
《太平御览》引《白泽图》:“上有山林,下有川泉,地理之间生精,名曰必方。状如鸟,长尾。此阴阳变化所生。” - ^ 《太平御览》引《白泽图》:“木之精名彭侯,状如黑狗,无尾,可烹之食之。”
- ^ 敦煌《白泽图》残卷:“夜行见火光,下有数十小儿,头戴火车,此一物两名,上为逰光,下为野童,见是者,天下多疫死,兄弟八人。”
- ^ 《太平御览》引《白泽图》:“火之精名必方,状如鸟,一足,以其名呼之即去。”
《博物志》:“水石之怪为龙、罔象,木之怪为躨、罔两,土之怪为豮羊,火之怪为宋无忌。” - ^ 《国语·鲁语》:“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土之怪曰羵羊。”
- ^ 根据“纪妖网站”所载《白泽图广注》,“金之精名清明,形如白兔,通体晶莹流光,可化为白衣美人。它现于人家,则财至。”
- ^ 《太平御览》引《白泽图》:“金之精名仓𠹔,状如豚。居人家,使人不宜妻。以其名呼之即去。”
- ^ 《法苑珠林》引《白泽图》:“又水之精名曰罔象。其状如小儿。赤目黑色大耳长爪。以索缚之则可得。烹之吉。”
- ^ 《康熙字典》:“《六书精蕰》室之口也。凡室之口曰户,堂之口曰门。内曰户,外曰门。一扉曰户,两扉曰门。”
- ^ 《康熙字典》:“《礼·月令》其祀中霤。《注》中霤,犹中室也。土主中央,而神在室,古者复穴,是以名室为霤。 又《礼·祭法》中霤。《注》中霤,主堂室居处。”
- ^ 《康熙字典》:“《增韵》路也。《礼·月令》孟冬,其祀行。《注》行,在庙门外之西,为軷壤,高二寸,广五寸,轮四尺,设主軷上。”
- ^ 五行和数字的配对,传统上是水1、6,火2、7,木3、8,金4、9,土5、5(或5、10)[73],天干和数字的配对是甲1,乙2,丙3,丁4,戊5,己6,庚7,辛8,壬9,癸10,见朱震《汉上易传》 之十日数和祝泌《皇极经世理数钤》之先天本数。之所以有木1、2,火3、4,土5、6,金7、8,水9、10的说法,是将天干数字和天干所属五行合并,而这种作法主要只见于“熊崎氏姓名学”[74]。
- ^ 《康熙字典》:“人忧则头低垂。《礼·曲礼》下于带则忧。《注》忧则低也。”
参考文献
编辑- ^ 《皇朝通典》:“天坛外仍立朝日坛于朝阳门外东郊立,夕月坛于阜城门外西郊……夕月坛以北斗七星、木火土金水五星、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共为从坛配享,于秋分日酉时致祭。”
- ^ 2.0 2.1 孔颖达《尚书正义》:“言五者性异而味别, 各为人之用。《书传》云:‘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五行即五材也。《襄二十七年·左传》云:‘天生五材,民并用之。’,言五者各有材干也。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五气流行;在地,世所行用也。”
- ^ 3.0 3.1 3.2 3.3 《释名》:“五行者,五气也,于其方各施行也。金,禁也,其气刚严能禁制也。木,冒也,华叶自覆冒也。水,准也,准平物也。火,化也,消化物也。亦言毁也,物入中皆毁坏也。土,吐也,能吐生万物也。”
- ^ 《五行大义·释名》:“五行为万物之先形,用资于造化……《春秋元命苞》曰:“木者,触也。触地而生。”许慎云:“木者,冒也,言冒地而出”……《白虎通》云:“火之为言化也。阳气用事,万物变化也。”许慎曰:“火者,炎上也”……《元命苞》云:“土之为言吐也。含吐气精,以生于物。”许慎云:“土者,吐生者也。”……许慎云:“金者,禁也。阴气始起,万物禁止也……《释名》、《广雅》、《白虎通》皆曰:“水,准也。平准万物。”《元命苞》曰:“水之为言演也。阴化淖濡,流施潜行也。”
- ^ 五行. 教育部國語辭典. [2023-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9).
- ^ 6.0 6.1 (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
(西汉)《淮南子·天文训》:“天墬未形,冯冯翼翼,洞洞灟灟,故曰太昭。道始生虚廓,虚廓生宇宙,宇宙生气。气有涯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清妙之合专易,重浊之凝竭难,故天先成而地后定。天地之袭精为阴阳,阴阳之专精为四时,四时之散精为万物。积阳之热气久者生火,火气之精者为日;积阴之寒气久者为水,水汽之精者为月;日月之淫气精者为星辰,天受日月星辰,地受水潦尘埃。”
(东汉)班固《汉书·律历志》述刘歆《三统历》:“五行与三统相错。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填星。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
(东汉)班固《白虎通·天地》:“始起先有太初,后有太始,形兆既成,名曰太素。混沌相连,视之不见,听之不闻,然后剖判。清浊既分,精曜出布,庶物施生。精者为三光,粗者为五行。五行生情性,情性生汁中(协中),汁中(协中)生神明,神明生道德,道德生文章。”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迕也。”
(隋)萧吉《五行大义》及其序文:“夫五行者,盖造化之根源,人伦之资始,万品禀其变易,百灵因其感通。本乎阴阳,散乎精像,周竟天地,布极幽明,子午卯酉为经纬,八风六律为纲纪。故天有五度(金木水火土之法度;日月五星、北斗、二十八宿等众星,在天上运行,为天之法度,《五行大义》称之为三种七政,皆配属五行。)以垂象,地有五材(金木水火土之质材)以资用,人有五常(仁义礼智信之伦常)以表德。万有森罗,以五为度,过其五者,数则变焉,实资五气(五行之气),均和四序(春夏秋冬),孕育百品,陶铸万物。……凡万物之始,莫不始于无,而后有。是故易有大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序。四序,生之所生也;有,万物滋繁,然后万物生成也。皆由阴阳二气,鼓舞陶铸,互相交感。故孤阳不能独生,单阴不能独成,必须配合以炉冶,尔乃万物化通。……夫五行皆资阴阳气而生,故云:‘濡气生水,温气生火,强气(壮盛之气,取万物发生成长之意)生木,刚气生金,和气(均和之气,取协调四时之意)生土’……《礼记·礼运篇》云:‘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 《文子》曰:“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是以禀天地五行之气而生,为万物之主,配二仪以为三材。然受气者,各有多少。受木气多者,其性劲直而怀仁;受火气多者,其性猛烈而尚礼;受土气多者,其性宽和而有信;受金气多者,其性刚断而含义;受水汽多者,其性沈隐而多智。五气凑合,共成其身。”
(北宋)周敦颐《太极图说》:“自无极而为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
(北宋)周敦颐《通书·理性命》:“二气五行,化生万物。五殊二实,二本则一。是万为一,一实万分。万一各正,小大有定。” - ^
《逸周书·成开》:“一、天有九列,别时阴阳,二、地有九州,别处五行,三、人有四佐,佐官维明。”
《逸周书·小开武》:“九纪:一辰以纪日,二宿以纪月,三日以纪德,四月以纪刑,五春以纪生,六夏以纪长,七秋以纪杀,八冬以纪藏,九岁以纪终。时候天视可监,时不失以知吉凶。”
《文选·宣德皇后令》: “九星仰止。” 李善注:“《周书》:王曰:‘余不知九星之光。’ 周公旦曰:‘九星,星、辰、日、月、四时、岁,是谓九星。’” - ^ 张衡《灵宪》:“天有九位,地有九域……众星列布,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为三十五名(北斗七星和二十八宿)。一居中央,谓之北斗,动变挺占,寔司王命。四布于方,为二十八宿。”(九位、九天、九野:星空划分为中央和八方。五列:星空划分为中央和四方。)
《大戴礼记·五帝德》:“平九州,戴九天”
《吕氏春秋·有始》:“天有九野,地有九州……何谓九野?中央曰钧天,其星角、亢、氐。东方曰苍天,其星房、心、尾。东北曰变天,其星箕、斗、牵牛。北方曰玄天,其星婺女、虚、危、营室。西北曰幽天,其星东壁、奎、娄。西方曰颢天,其星胃、昴、毕。西南曰朱天,其星觜嶲、参、东井。南方曰炎天,其星舆鬼、柳、七星。东南曰阳天,其星张、翼、轸。”
《淮南子·原道训》:“上通九天,下贯九野”
《淮南子·天文训》:“天有九野……何谓九野?中央曰钧天,其星角、亢、氐;东方曰苍天,其星房、心、尾;东北曰变天,其星箕、斗、牵牛;北方曰玄天,其星须女、虚、危、营室;西北方曰幽天,其星东壁、奎、娄;西方曰颢天,其星胃、昴、毕;西南方曰朱天,其星觜嶲、参、东井;南方曰炎天,其星舆鬼、柳、七星;东南方曰阳天,其星张、翼、轸。” - ^ 孔晁注《逸周书·小开武》:“九星,四方及五星也。”
- ^ 《尚书大传》:“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
《大戴礼记·保傅》:“笃仁而好学,多闻而道慎,天子疑则问,应而不穷者,谓之道;道者,导天子以道者也;常立于前,是周公也。诚立而敢断,辅善而相义者,谓之充;充者,充天子之志也;常立于左,是太公也。絜廉而切直,匡过而谏邪者,谓之弼;弼者,拂天子之过者也;常立于右,是召公也。博闻强记,接给而善对者,谓之承;承者,承天子之遗忘者也;常立于后,是史佚也。故成王中立而听朝,则四圣维之……”
郑玄:“四近,谓左辅右弼,前疑后承。”
孔晁注逸周书:“四佐,谓天子前疑、后丞、左辅、右弼。” 朱右曾校释:“疑,谓博闻多识,可决疑惑者;丞,谓承天子之遗忘者;直立敢断,广心辅善谓之辅;廉洁切直,匡过谏邪谓之弼。” - ^ 《朱子语类·尚书·洪范》:““金曰从革”,一从一革,互相变而体不变。且如银,打一只盏,便是从;更要别打作一件家事,便是革。依旧只是这物事,所以云体不变。”
- ^ 徐复观. 附錄二 陰陽五行及其有關文獻的研究. 中國人性論史 (先秦篇).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69: 518-523 [2024-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2).
通过左传国语,来看春秋时代的所谓五行,皆指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五种实用资材而言,决无后来所说的五行的意义。
- ^ 13.0 13.1 饶宗颐. 神道思想與理性主義 (PDF). 史语所集刊. 1978, 49 (3): 489–513 [2023-05-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09).
- ^ 《国语·鲁语》:“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肆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鲧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鲧之功,契为司徒而民辑,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谷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去民之秽。……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禁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夫物物有其官,官脩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脩,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脩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左传·文公七年》:“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
《大戴礼记·四代》:“水、火、金、木、土、谷,此谓六府,废一不可,进一不可,民并用之。” - ^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管子·四时》:“然则春夏秋冬将何行?东方曰星,其时曰春。其气曰风。风生木与骨,其德喜嬴,而发出节时,其事号令,修除神位,谨祷毙梗,宗正阳,治堤防,耕芸树艺。正津梁,修沟渎,甃屋行水,解怨赦罪,通四方。然则柔风甘雨乃至。百姓乃寿,百虫乃蕃,此谓星德,星掌发,发为风。……南方曰日,其时曰夏,其气曰阳,阳生火与气,其德施舍、修乐,其事号令,赏赐赋爵,受禄顺乡,谨修神祀,量功赏贤,以动阳气。九暑乃至,时雨乃降,五谷百果乃登,此谓日德。……中央曰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以风雨节土益力,土生皮、肌肤,其德和平用均,中正无私。实辅四时,春嬴育,夏养长,秋聚收,冬闭藏。大寒乃极,国家乃昌,四方乃服,此谓岁德。日掌赏,赏为暑;岁掌和,和为雨……西方曰辰,其时曰秋,其气曰阴,阴生金与甲,其德忧哀、静正、严顺,居不敢淫佚,其事号令,毋使民淫暴,顺旅聚收,量民资以畜聚,赏彼群干,聚彼群材,百物乃收,使民毋怠。所恶其察,所欲必得。我信则克。此谓辰德,辰掌收,收为阴。……北方曰月,其时曰冬,其气曰寒,寒生水与血,其德淳越、温怒、周密,其事号令,修禁徙民,令静止。地乃不泄。断刑致罚,无赦有罪,以符阴气。大寒乃至,甲兵乃强,五谷乃熟,国家乃昌,四方乃备,此谓月德,月掌罚,罚为寒。”
- ^ 16.0 16.1 《墨子·贵义》:“且帝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以庚辛杀白龙于西方,以壬癸杀黑龙于北方”
- ^ 17.0 17.1 王化平. 《素問·標本病傳論》中的時稱及相關問題討論 (PDF). 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第七辑).
睡虎地秦简《日书》并未明确阐述五行与地支的对应关系,不过,从《日书》乙种的《五行篇》看,地支与五行的匹配在战国晚期已经非常成熟,并有了后世所说的“三合局”。而从《臽日敫日篇》看,这种关系也应该是存在的,参看饶宗颐《秦简中的五行说与纳音说》、《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简帛学》,页70-87。刘乐贤《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页346-349。刘道超《秦简日书五行观念研究》,《周易研究》2007年第4期。
- ^ 18.0 18.1 18.2 汪显超. 《河圖》五行數與《周易》四象數之間的關係. 周易研究. 2001, (1): 79–84 [2018-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4).
- ^ 19.0 19.1 19.2 19.3 黄德宽. 清華簡« 五紀» 篇建構的天人系統 (PDF). 学术界. 2022, 285.
«五纪»开篇之后,以“后曰”引出建立天人系统的基本构架。这个构架的建立,首先是“伦历天纪”,所谓“天纪”,即指“日、月、星、辰、岁,唯天五纪”。……“风、雨、寒、暑、大音(雷)”,这些天气征候的变化是日月更替、四时运转中出现的自然现象,简文首列“天下之时”,表达出人事不违“天时”的思想。二是“天下之度”,确定“直(绳)、矩、准、称、规”为天下所共同依据的五种测度工具,简文谓“五度”可保证天下“圆正达常”。三是“天下之正”,简文将“直(绳)、矩、准、称、规”五度,与“礼、义、爱、仁、忠”五德相配,赋予“五度”相应的人伦道德内涵,这就是“天下之正”。四是“天下之章”,简文将“五德”与“青、白、墨、赤、黄”五色对应相配,以“五色”彰显“五德”,这就是“天下之章”。……简文第21-25号简阐明“畴列五纪”的目的是“文胥天则”,将“五德”与“五色”相配,分别处位于“中”“东”“南”“西”“北”等“五极”。……简文还明确描述了阴阳与“五行”的关系,如第69-70号简:“唯皇上帝,和兆天度,建设五步,春秋冬夏,天衡既正,爰有日夜。唯皇上帝,降为民式,建设五行,四时是备,帝正合矩,绌赢同刑,动事象则。”
- ^ 《开元占经》:“甘氏曰:“五星主兵,太白为主;五星主谷,岁星为主;五星主旱,茕惑为主;五星主土,填星为主;五星主水,辰星为主。五星木土以逆行为凶;火以钩巳为凶;金以出入不时为凶;水以不效为凶;五凶并见,其年必恶。”……石氏曰:“荧惑色黑,填星争青,太白色赤,辰星色黄,岁星色白者,必败(火星色黑,代表火星却有水的颜色,遭克,其余以此类推);荧惑为水灾,填星为土功、太白为兵灾,辰星为大水。””
王树金. 馬王堆漢墓帛書《五星占》研究評述 (PDF).[失效链接] - ^ 《管子·揆度》:“权也、衡也、规也、矩也、准也,此谓正名五。其在色者,青黄白黑赤也。其在声者,宫商角徵羽也。其在味者,酸辛咸苦甘也。”
- ^ 《管子·水地》:“五味者何?曰五藏。酸主脾,咸主肺,辛主肾,苦主肝,甘主心。”
《吕氏春秋·十二纪》:“(春)祭先脾……(夏)祭先肺……(中央土)祭先心……(秋)祭先肝……(冬)祭先肾。” - ^ 石小力. 清華簡《參不韋》概述. 文物. 2022, 9.
《参不韦》简文以往昔洪水泛滥、天下无刑开篇:唯昔方有洪,不用五则,不行五行,不听五音,不章五色,[不]食五味,以泆戏自萈(讙)自乱,用作无刑。(简1)……五刑则是本篇的核心思想,由三不韦代天帝授予夏启,其具体内容包括五则、五行、五音、五色、五味。五刑则,简文明确指出是由天帝所作,“帝乃自称自位,乃作五刑则,五刑则唯天之明德”(简4),这是天之明德,属于核心法则。上帝用五刑则成功治理了洪水,因此要通过三不韦把五刑则授予受天命的人君夏启。……本篇简文的“五则”与“五德”有着密切的关系,是一组可以彼此换用的概念,如“用五则唯称”(简4)又作“用五德唯称”(简98),“秉则不违”(简19)又作“秉德不违”(简100)。五则之“则”字原简多从心作,也说明与“德”有密切关系。清华简《五纪》中提到“礼、义、爱、仁、忠”“唯后之正民之德。”又有“唯德曰礼、义、爱、仁、忠,合德以为方。
《逸周书》:“(周书序)周公为太师,告成王以五则,作本典……(本典解)臣闻之文考,能求士者智也,与民利者仁也,能收民狱者义也,能督民过者德也,为民犯难者武也。”
《国语·周语下》:“上不象天,而下不仪地,中不和民,而方不顺时,不共神祇,而蔑弃五则。韦昭注:“则,法也。谓象天、仪地、和民、顺时、共神也。” - ^ 郑吉雄; 杨秀芳; 朱歧祥; 刘承慧. 先秦經典「行」字字義的原始與變遷 ──兼論「五行」 (PDF). 中国文哲研究集刊. 2009, 35: 89–127 [2023-05-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23).
“行”字本即有运动的涵义,故“五行”不宜直接解释为五种元素,应该考虑“行”字运动发展之义。冯达文、郭齐勇注意到“五行”观念很早就表达了相克和相生的变化。他们说:“一般认为,‘五行’源出于殷人对‘五’的数字崇拜。最早明确提出‘五行’是《尚书.洪范》篇。西周末年,史伯始创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思想,又以‘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为说。春秋末年,五行相克(相胜)的观念开始出现。《左传》昭公三十一年载赵简子因做梦后遇日蚀,请史墨占其吉凶,史墨预言六年后吴军将入郢,但因‘火胜金,故弗克’。哀公九年,晋赵鞅为救郑而卜,遇水适火,史墨说,姜为炎帝之后,‘水克火,伐姜则可’(《左传》哀公九年)。这说明当时大概已有五行循环相克的看法,所以《孙子兵法.虚实篇》说:‘五行无常胜’。降及战国初年,又出现了五行相生的思想。《管子.四时》、《礼记.月令》等篇不但有五行相生的之说,而且开始把它与阴阳结合起来,构筑一个阴阳五行的思想系统。”冯达文、郭齐勇编:《新编中国哲学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年),上册,页135-136 。
- ^ 《淮南子·墬形训》:“木壮,水老火生金囚土死;火壮,木老土生水囚金死;土壮,火老金生木囚水死;金壮,土老水生火囚木死。”
《白虎通·五行》:“五行所以更王何?以其转相生,故有终始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是以木王,火相,土死,金囚,水休。” - ^ 《淮南子·天文训》:“木生于亥,壮于卯,死于未,三辰皆木也。火生于寅,壮于午,死于戌,三辰皆火也。土生于午,壮于戌,死于寅,三辰皆土也。金生于巳,壮于酉,死于丑,三辰皆金也。水生于申,壮于子,死于辰,三辰皆水也。”(五行三合局,生壮死/生王葬/生旺墓)
《五行大义·论生死所》:“五行体别,生死之处不同,遍有十二月,十二辰,而出没。木,受气于申,胎于酉,养于戌,生于亥,沐浴于子,冠带于丑,临官于寅,王于卯,衰于辰,病于巳,死于午,葬于未。……”(五行十二宫) - ^ 27.0 27.1 蔡忠志; 郝保华. 中醫藏象理論起源新探─以五行名號與原始的稅收貢賦機構「六府」中心 (PDF). 中医药杂志. 2013, 24 (特刊1): 41–53 [2023-05-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14).
五行学说从“六府”所管理的日用材物借用为名号,在晚周秦汉之际,这五大材用又与宇宙发生论—“气”的理论结合,衍生为“五行性用”思想。在五行性用的解释之下,天地人神物类,都可以被五行的五种质性所统领,五行图式的世界结构才得以合理存在。……〈洪范〉“五行”虽然已经具备了以五种物质材用作为“名号”,并将之提升到抽象理论的雏型,不过要被用来旁推物类,甚而广纳万物形成五行系统,还缺了一个重要元素—“气”。以“气”来论述万物的发生与本质,是战国末年稷下学“精气学说”,以及在秦汉以后逐步发展成的“元气一元论”的学说重点;只有万物都是在一气所化生的前提下,五行的性用类推于物类才是有意义的。这是战国末年到汉初之际,将天人相应思想从哲学理路,具象到可操作性制度的过程中,相当重要的环节。
- ^ 《白虎通·五行》:“火者,阳也,尊故上;水者,阴也,卑故下;木者少阳;金者少阴……五行所以二阳三阴何?尊者配天,金、木、水、火,阴阳自偶。”
《汉书·五行志》:“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也;兑在西方,为秋、为金也;离在南方,为夏、为火也;坎在北方,为冬、为水也。……于易,巽为风、为木……于易,坤为土、为牛……于易,干为君(据《汉书·五行志》:“于易,五为天位,为君位”,君相当于天)、为马。”
《汉书·魏相丙吉传》:“天地变化,必繇阴阳,阴阳之分,以日为纪。日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万物之性成,各有常职,不得相干。东方之神太昊,乘震,执规,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离,执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兑,执矩,司秋;北方之神颛顼,乘坎,执权,司冬;中央之神黄帝,乘坤、艮,执绳,司下土。兹五帝所司,各有时也。东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兴兑治则饥,秋兴震治则华,冬兴离治则泄,夏兴坎治则雹。”
《朱子语类·易》:“见一朋友说,有八卦之金木水火土,有五行之金木水火土。如“干为金”,易卦之金也;兑之金,五行之金也。“巽为木”,是卦中取象。震为木,乃东方属木,五行之木也,五行取四维故也。” - ^ 陈睿宏.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筮法》論譚 (PDF). 出土文献研究视野与方法(第五辑). 2014 [2023-05-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24).
八卦之四正卦,震东为春为木,兑西为秋为金,坎南为夏为火,离北为冬为水,四隅之卦中,巽居东南为木,艮居东北为水,此由《筮法》论说四季的吉凶变化的概念中可以推定六卦的五行属性。八卦中独缺乾坤未明其四时之位……传统上本于《说卦》之说,坎水居北,北值冬季,有敛藏之性,而离火居南,南值夏季,正为万物熟稔之荣景,此方位合四时之变,亦中国早期历法的基本认识。《筮法》南北二方之用卦,正与《说卦》相反,主张坎南离北
- ^ 30.0 30.1 《五行大义·辨体性》:“木居少阳之位,春气和煦温柔,弱火伏其中,故木以温柔为体,曲直为性。火居大阳之位,炎炽赫烈,故火以明热为体,炎上为性。土在四时之中,处季夏之末,阳衰阴长,居位之中,总于四行,积尘成实。积则有间,有间故含容,成实故能持,故土以含散持实为体,稼穑为性。金居少阴之位,西方成物之所,物成则凝强,少阴则清冷,故金以强冷为体,从革为性。水以寒虚为体,润下为性。”
- ^ 《五行大义·论相杂》:“凡五行均布,遍在万有,不可定守一途。今先论五行体杂,但其气周流,随事而用。若言不杂,水只应一,何故谓五而为六?火金木土并尔,当知生数为本,成数为杂。既有杂,故一行当体,即有五义。如木有曲直,此是木也。木中有火,则是火也。木堪为兵仗,有击触之能,即是金也。木中有润,即是水也。木吐华叶子实,即是土也。……”
- ^ 32.0 32.1 郭齐勇. 再論「五行」與「聖智」. 中国哲学史. 2001, 3: 20–26 [2023-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9).
扬雄《太玄·玄数》以“仁、义、礼、智、信”配五行“木、金、火、水、土”。“信”的地位为中央,属土。
- ^ 33.0 33.1 韩星. 漢代經學與“五常”核心價值觀的建構. 中国哲学史. 2017, 4 [2023-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7).
不过,董仲舒将五行与五常相配,木配仁,火配智,土配信,金配义,水配礼,这种配法只有木配仁、金配义与后来的配法相一致,火配智、水配礼不见于后儒之说,而在土配信还是配智的问题上则一直存在着分歧。
- ^ 《汉书·艺文志》:“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今删其要,以备篇籍。……凡六艺一百三家,三千一百二十三篇。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右五行三十一家,六百五十二卷。五行者,五常之形气也。”
- ^ 闽南语台罗拼音:kim(阴平)-bo̍k/ba̍k(阳入)-suí/tsuí(阴上)-hónn/hué(阴上)-thóo(阴上)
- ^ 任海燕. 五行五时说中的生克五行与中土五行比较.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 2014, 37 (12): 805–807,824 [2019-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4).
- ^ 郑玄,《礼记正义·月令》引。
- ^ 38.0 38.1 《周易郑康成注》:“天地之气各有五,五行之次,一曰水,天数也。二曰火,地数也。三曰木,天数也。四曰金,地数也。五曰土,天数也。此五者,阴无匹,阳无耦,故又合之。地六为天一匹也,天七为地二耦也,地八为天三匹也,天九为地四耦也,地十为天五匹也。二五阴阳各有合,然后气相得,施化行也。”
- ^ 呂氏春秋. 上海书店. 1985: 126–127.
- ^ 陈元. 台北故宮藏宋元明帝王畫像與其隱喻的王朝正統性. 中国文化. 2016, (44): 137-153 [2020-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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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记·礼运》:“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月以为量,鬼神以为徒,五行以为质,礼义以为器,人情以为田,四灵以为畜。以天地为本,故物可举也;以阴阳为端,故情可睹也;以四时为柄,故事可劝也;以日星为纪,故事可列也;月以为量,故功有艺也;鬼神以为徒,故事有守也;五行以为质,故事可复也;礼义以为器,故事行有考也;人情以为田,故人以为奥也;四灵以为畜,故饮食有由也。……是故夫礼,必本于大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 - ^ 王梦鸥. 讀「月令」 (PDF). 政治大学学报. 1970, 21: 1-14 [2023-05-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18).
- ^ 《难经》:“其气以何月,各王几日?然:冬至之后,得甲子少阳王,复得甲子阳明王,复得甲子太阳王,复得甲子太阴王,复得甲子少阴王,复得甲子厥阴王。王各六十日,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岁。此三阳三阴之王时日大要也。”
《黄帝内经》:“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复而终岁,三百六十日。” - ^ 《管子·五行》
- ^ 《管子·幼官》(何如璋《管子析疑》认为“幼官”当为“玄宫”)
- ^ 《礼记·月令》
- ^ 48.0 48.1 48.2 《淮南子·时则训》
- ^ 49.0 49.1 《协纪辨方书》:“《神枢经》曰五行旺各有时,惟土居无所定,乃于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历例》曰立春木,立夏火,立秋金,立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于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合之亦为七十二日,总三百有六十而歳成矣。”
- ^ 陈久金. 陰陽五行八卦起源新說. 自然科学史研究. 1986, 5 (2): 97–112 [2018-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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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白. 《大戴禮·夏小正》所用曆法考證. 钦州学院学报. 2010, 1: 75–79.
《大戴礼·夏小正》所用历法,迄今主要有"十月太阳历"、"殷历"和"夏历"等三种观点。比较《夏小正》与《礼记·月令》,它们记载的物候相一致的情况居多;测算星宿的距度,可推知《夏小正》与《月令》记载的正月、三月、五月、六月和八月的星象皆一致。可见,《夏小正》与《月令》使用的历法大体相同。另,《月令》与《淮南子.时则训》记载的星象亦一致,且《淮南子·时则训》中斗建寅这一星象为夏历的主要标志,可见《月令》使用的是夏历,而《夏小正》所用历法亦以夏历为主。
- ^ 55.0 55.1 李零. 《管子》三十時節與二十四節氣:再談〈玄宮〉與〈玄宮圖〉 (PDF). 管子学刊. 1988, 2: 18-24 [2023-05-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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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认为彝族先民曾经使用过十月太阳历,而《七月》被认为是十月太阳历的古代文献证据之一。本文从《七月》中记载的物候、农事、民俗、宗教社会活动等现象出发,考证它们的时间,系统地分析它们与历法的对应,认为《七月》中使用的是十二月历,而不是十月历,以《七月》作为中国古代使用过十月太阳历的证据是不可靠的。
- ^ 印志远. 《豳風·七月》歲時觀念鉤沉 ——兼論文學史上的“歲暮”為秋 (PDF). 文学评论. 2019, 2: 136–144.
其实,只要将“X之日”的诗句放在一起观照……如果代表的是一天的时间,很多岁时活动存在根本上的矛盾。显而易见的是,《七月》中的“X之日”代表的是一个长时间段,在这一点上,陈久金的观点是有问题的。所以,综上分析,陈久金举出的三个论据并非凿凿铁证,《豳风·七月》并不是十月太阳历。
- ^ 58.0 58.1 陶磊. 《淮南子・天文》硏究: 從數術史的角度. 齐鲁书社. 2003: 164-168. ISBN 978753331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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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鹖冠子·泰鸿》:“东方者,万物立止焉,故调以征,南方者,万物华羽焉,故调以羽,西方者,万物成章焉,故调以商,北方者,万物录臧焉,故调以角,中央者,太一之位,百神仰制焉,故调以宫。……以木华物,天下尽木也,使居东方主春;以火照物,天下尽火也,使居南方主夏;以金割物天下尽金也,使居西方主秋;以水沉物,天下尽水也,使居北方主冬;上为大都,天下尽土也,使居中央守地。”
- ^ 林素娟. 先秦至漢代成室禮、五祀祭之性質、思維特色及禮制之轉化 (PDF). 成大中文学报. 2009, 25: 1–44 [2023-06-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6-05).
孔颖达认为鸡为木畜,羊为火畜,牛为土畜,犬为金畜,豕为水畜。配合〈月令〉春季食麦与羊,夏季食菽与鸡、季夏食稷与牛,秋季食麻与犬,冬季食黍与彘,提出户以羊,灶以鸡,中霤以豚,门以犬,井以豕的说法。对比来看,春季食象征南方的火畜,夏季食象征东方的木畜,其他季节则食当方之畜,不免显得有些混乱。并且五行与五脏、五祀、五牲之配合本不只一套,故而其所配之祭牲亦不只一种说法。故连孔颖达亦不免感叹其取象多涂,不可一定。高诱亦从五行生克进行理解,如认为春时祀户,祭先脾,乃是因为“脾属土”“春木胜土,言常食所胜”,此时食羊,乃因“羊,土畜也”亦采相胜之法。至于祀灶时,祭先肺,乃是因为“肺,金也,祭祀之肉,先用所胜”,此时食菽与鸡,乃是因为“鸡、豆皆属火之所养”。至于季夏祀中霤,祭先心。乃是因为“心,火也,用所胜”,但又引另一说认为“心,土也,自用其藏也”。秋时祀门,祭先肝,乃因“肝,木也”,采相胜之说。但冬时祭先肾,则认为因为“肾属水”,“自用其藏也”;而所食之彘,高诱认为亦属水畜。高诱注解时虽采五行生克之法,但却极不统一,有时采相胜之法,有时却又用同属性之牲畜与内脏。同时高诱羊为土畜之说与前引〈月今〉系统不同,至于中霤又有用牛牲之说。春属木,以土畜祭之,采相胜之法,但与其他经师注解并不相同,如前引孔颖达之说认为夏属火,并视鸡属木畜,与高诱所采生克之法并不相同。
- ^ 62.00 62.01 62.02 62.03 62.04 62.05 62.06 62.07 62.08 62.09 62.10 62.11 《吕氏春秋·十二纪》
- ^ 63.0 63.1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
- ^ 《大六壬心镜》:“勾陈之神,属戊辰土,旺四季月。”
- ^ 65.0 65.1 《玉函经》及其注解:“每季土王十八日,此法古今永无失。黄帝一法四分三,一法亦云三十日。随分逺近各不同,藏在玉函夸秘密。土无正形,寄王四季,是则立春节后肝木王七十二日,立夏节后心火王七十二日,立秋节后肺金王七十二日,立冬节后肾水王七十二日,脾土则寄旺四季月后各一十八日也,此亦大法。或又谓土旺在辰戌丑未月各三十日,或谓土王在立春节后一十八日,或谓土王在毎一季九十日内一十八日戊己,或谓四时以季中十八日,如此异论孰为确?然予尝观常容先生隐篇曰:土之行无乎不在,明土之行,识土之神者,得土之尽矣。是妙岂可以言宣笔陈其岸哉!无以为初学之进,故于前注论土之详矣。”
- ^ 66.0 66.1 66.2 《淮南子·天文训》
- ^ 67.0 67.1 《五行大义·论禽虫》引蔡邕《月令章句》
- ^ 《广雅·释天·异祥》:“山神谓之离敕支,河伯谓之冯夷,江神谓之竒相,物神谓之鬼(魅?),土神谓之羵坟羊,水神谓之冈𤊱,木神谓之毕方,火神谓之游光,金神谓之清明。”
《意林》卷四引王逸 《正部》:“山神曰螭,物精曰魅,土精曰羵羊,水精曰罔象,木精曰毕方,火精曰游光,金精曰清明,天下有道,则众精潜藏。”
《淮南子·氾论训》:“山出枭阳,水生罔象,木生毕方,井生坟羊。”
《国语·鲁语》:“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问之仲尼曰:“吾穿井而获狗,何也?”对曰:“以丘之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魍魉,水之怪曰龙、罔象,土之怪曰羵羊。””
《庄子·达生》:“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 - ^ 白澤特輯【附錄】《復元白沢図》之「《白澤圖》輯校」.
佐佐木聪. 『白澤圖』 輯校 ―附解題― (PDF). 东北大学中国语学文学论集. 2009 [2023-06-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4-17). - ^ 《淮南子·墬形训》:“正土之气也,御乎埃天,埃天五百岁生砄(初学记引文作“玦”)……偏土之气,御乎清天,清天八百岁生青曾……壮士之气,御于赤天,赤天七百岁生赤丹……弱土之气,御于白天,白天九百岁生白礜……牝土之气,御于玄天,玄天六百岁生玄砥”
《抱朴子·金丹》:“五石者,丹砂、雄黄、白礜(太平御览引文一作“礜石”,一作“白矾石”)、曾青、慈石也。”
《抱朴子·登涉》:“五石者,雄黄、丹砂、雌黄、矾石、曾青也。” - ^ 陈剑. 幾種漢代鏡銘補說 (PDF). 第十届汉代文学与思想暨创系六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17 [2022-04-2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9-29).
研究者已经指出,“玄砥”当指慈石(即磁石,磁铁矿石,主要成分为四氧化三铁),《神农本草经》:“慈石一名玄石。”研究者又已指出,“砄”当指雄黄,即今矿物学中的鸡冠石,主含二硫化二砷;“青曾”即曾青,指蓝铜矿石;“赤丹”即丹砂,指天然红色硫化汞矿物;“白礜”即“礜石”,指硫砷铁矿石;加上“玄砥”即慈石,以上五种,正好即汉人笔下多见的“五石”“五色石”,上引《淮南子•墬形》分别将其与五方、五行、五色、五金等相配。
- ^ 72.0 72.1 许慎《五经异义》:“今文尚书,欧阳说:肝,木也;心,火也;脾,土也;肺,金也;肾,水也。古尚书说,脾,木也;肺,火也;心,土也;肝,金也;肾,水也。”许慎案:“《月令》‘春祭脾,夏祭肺,季夏祭心,秋祭肝,冬祭肾’,与古尚书同。”
- ^ 朱震《漢上易傳》 五行數.
- ^ 熊崎氏姓名學.
熊崎健翁所提出的姓名学理论,首重数理关系,将五行直接依照笔划区分,以一、二笔划数为木,三、四笔划数为火,五、六笔划数为土,六、七笔划数为金、九、十笔划数为水。
- ^ 《太玄经·太玄数》
- ^ 《汉书·律历志》
- ^ 《洪范五行传》
- ^ 《京氏易传》
- ^ 海因里希‧贺蒙(Heinrich Hemme). 數字的秘密:數字、數目、度量衡與符號的由來. 稻田. 2015: 66-70. ISBN 978-986-594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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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河清. 從七曜說到“禮拜”、“星期”、“週”的語源. [2023-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3).
- ^ 粟特語摩尼教文書中的七曜日曆法(星期). [2023-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2).
研究书目
编辑- Sarah Allan等编:《中国古代思维模式与阴阳五行说探源》(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 王爱和著,金蕾等译:《中国古代宇宙观与政治文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 陈元,“台北故宫藏宋元明帝王画像与其隐喻的王朝正统性”,《中国文化》,第44卷,2016年,137-153页。(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Yuan Chen, "Legitimation Discourse and the Theory of the Five Elements in Imperial China." Journal of Song-Yuan Studies 44 (2014): 325-364.(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