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府 (南詔)
戰國、秦朝、漢朝初年皆稱「邛都」,秦朝曾略通五尺道,置吏。漢武帝派司馬相如設邛都縣,後來廢除。元鼎六年(前111年),置越嶲郡,設邛都縣。蜀漢丞相諸葛亮於建興三年(225年)南征,在此地斬越嶲高定。北周改作越嶲縣,為越嶲郡治所。唐朝為巂州。
公元9世紀,南詔改唐朝巂州置建昌府,屬會川都督,治所在今四川省西昌市。大理國時轄境約相當今四川省大渡河以南、金沙江以西、雅礱江以東,德昌縣、寧南縣二縣以北地區。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年)改為建昌路。轄境相當今四川大渡河以南,金沙江以北,大涼山、美姑縣、寧南縣以西和冕寧縣、會理縣以東地區。
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年)正月,復為建昌府,屬雲南布政司,又兼置建昌衛,屬雲南都司。之後建昌府、建昌衛改屬四川。轄境相當今四川西昌市及德昌縣、米易縣等地。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廢建昌府。
參考文獻
編輯-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元代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明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