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子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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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子成婚即先孕后婚,又称先有后婚,亦有“先上车后补票”之谑称,指的是伴侣双方因婚前性行为而有意或无意使一方怀孕,之后因为道德责任、舆论面子或让子女能在完整的核心家庭成长等文化因素而缔结的婚姻,多数案例是因为不安全性行为所致。现时不少同居伴侣则是有计划地在一方怀孕后才正式结婚,有些甚至在子女出生后才结婚。
在英文中同义词是“霰弹枪婚礼”(shotgun wedding),原因传说是过去在美国如果女方未婚先孕,女方的父亲为了防止男方逃婚不肯承担责任,会拿着霰弹枪威逼其娶女儿直到婚礼完成为止。
古代有奉旨成婚(依照皇帝下达的圣旨而结婚)或媒妁之言(从前的婚姻多由双方父母操办决定)的先例,由于“子”和“旨”音相近(广东话等更是同音),故人们说笑地把“旨”改做“子”,演变成现今的“奉子成婚”这个词语。另一个同类的词语——“先有后婚”来自与“先友后婚”(先做朋友然后再恋爱结婚)的说法,因为日常口语里“有了”指怀孕,而“友”、“有”同音,故“友”被改成“有”,用以表示先怀孕后结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