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

香港法院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英语:The High Cour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是香港司法机构的一个常设法院,由原讼法庭上诉法庭两部分组成。本院前身为英治时期香港最高法院(英语:The Supreme Court of Hong Kong)。

高等法院
The High Court
设立1997年
前身(广州:英国驻华司法院,1833年8月
香港:香港最高法院,1844年)
司法管辖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
所在地 香港中西区金钟道38号
高等法院大楼
设立法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回归前:英皇制诰皇室训令
上诉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庭
香港终审法院
(香港回归前:英国伦敦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网址http://www.judiciary.gov.hk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现任潘兆初首席法官
首长上任时间2019年12月18日
香港高等法院位于法院道的入口
位于金钟道入口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
香港各级法院位置图

原讼法庭是香港最高级的原讼法院,有无限的司法管辖权,除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外交国家行为[注 1],可聆讯香港任何的民事刑事诉讼,还处理来自各区的裁判法院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淫亵物品审裁处的上诉案件。此外,如果被告在裁判法院案件中保释被裁判官拒绝,被告可以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提出保释申请,由法官去决定是否批准保释申请。

上诉法庭是香港除终审法院外最高级的上诉法院,专门处理来自原讼法庭、区域法院土地审裁处上诉诉讼,还处理来自各级法院由律政司提出的刑期复核申请,而上诉法庭的上诉案件则会转至终审法院。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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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年8月英国率先在广州成立英国驻华司法院,由英国驻华商务总监兼任法官陪审员由12名广州英国侨民担当,处理当地涉及英侨的各类纠纷。1841年英国开始统治香港后,英国驻华司法院便由广州迁来这里,改由首任香港总督砵甸乍与副总督德忌立兼任裁判官,以英国军法审理案件。[1]

直至1844年,由伦敦派一名司法官接掌,司法官到埠后当局公布《高等法院条例》,废止军法,改组英国驻华司法院交由司法官主持,同时声明辖区中国居民刑事诉讼可依《大清律例》加以审理[1],香港最高法院(英语:The Supreme Court)同年正式成立[2],为香港最高级法院,但不具有终审权(英治时期香港的终审权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此外,英国方面于1865年在上海另成立英国在华及在日最高法院,以管理中国及日本的司法上诉案件。

第1代最高法院大楼位于中环毕打街华人行现址。1912年,中环昃臣道的第2代最高法院大楼建成,最高法院搬迁到新址。1978年,受到地铁遮打道工程影响,最高法院大楼结构受损,需要关闭进行紧急复修。最高法院其后迁往维多利亚地方法院(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1984年再迁往金钟法院道现址,是为第3代最高法院大楼。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香港成立自己的终审法院,最高法院改名为“高等法院”,英文名称亦由“The Supreme Court”改为“The High Court”。旧时的高等法院改称为原讼法庭,而上诉法院则改称为上诉法庭

科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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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时高等法院大楼5楼的第7庭,司法机构特地设立科技法庭,旨在使法庭服务能够配合现今社会不断转变的需求;好让法庭使用者与法律界人士能够借助设于科技法庭的崭新科技,帮助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死因研讯一般会在西九龙法院大楼进行。若然该聆讯的审讯过程/结果会在社会预期会有重大的回响而听审人数亦会预期众多,该等死因研讯会移师至该法庭举行。马尼拉人质事件的死因研讯为其中一例。

休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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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会在农历新年复活节佛诞圣诞节香港公众假期休庭,日期由法院规则订明。[3]

法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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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须由行政长官提名,立法会通过方能任命。同时根据《高等法院条例》第9条(法官的专业资格),只要在香港或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执业为大律师(或法官)最少十年,该人就可以受委任。

法官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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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首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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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任期
陈兆恺 1997年7月1日-2000年8月31日
梁绍中 2001年1月1日-2003年7月13日
马道立 2003年7月14日-2010年8月31日
张举能 2011年6月20日-2018年10月24日
潘兆初 2019年12月18日-现任

现任法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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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兼上诉法庭庭长
潘兆初庭长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
麦机智副庭长 关淑馨副庭长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
张泽祐法官 袁家宁法官 朱芬龄法官 鲍晏明法官
彭伟昌法官 薛伟成法官 区庆祥法官 潘敏琦法官
林云浩法官 周家明法官 彭宝琴法官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冯骅法官,GBS 张慧玲法官 夏利士法官 欧阳桂如法官
杜丽冰法官 陈庆伟法官 陈美兰法官 陈健强法官
吴嘉辉法官 朱珮莹法官 陆启康法官 邱智立法官
黄崇厚法官 金贝理法官 李素兰法官 陈嘉信法官
黄国瑛法官 潘兆童法官 吴美玲法官 李运腾法官
高浩文法官 杨家雄法官 陈静芬法官 陈仲衡法官
黎婉姫法官 郑蕙心法官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
谭允芝女士,SBSSCJP 黄继明先生SC 冯庭硕先生SC 万崇理先生SC
许绍鼎先生SC 薜日华女士SC 林欣琪女士SC 王鸣峰先生SC
杜淦堃先生SC 许伟强先生SC 毛乐礼先生SC 陈乐信先生SC
鲍进龙先生SC 黄佩琪女士SC 陈政龙先生SC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
邝卓宏先生
高等法院高级副司法常务官
何志贤先生

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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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电影〈香港小姐写真〉便以当时的香港最高法院做为电影的故事终结,以及背景画面。

重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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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现址位于香港岛金钟金钟道38号,与金钟道政府合署为邻。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2017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及,与司法机构达成共识,将高等法院重置于中环新海滨的五号用地,以解决法院的长远需要[5]。2024年,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发展局表示,原计划在中环新海滨五号用地重置高等法院,现改为使用金钟道政府合署现址,待有关政府部门迁移往北部都会区后,重建为新高等法院综合大楼,而高等法院现址会继续保留,原址重建后,作为新高等法院综合大楼的一部分。[6]

附近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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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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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列表
港铁
巴士
专线小巴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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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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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香港掌故 子羽编著 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8月第1版 书号11111.160
  2. ^ G. B. Endacott, John M. Carroll, 2005, 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P. 66.
  3. ^ 香港法例第4章《高等法院条例》第29条
  4. ^ 法官和司法人員名單. 司法机构. 2018-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行政长官2017施政报告
  6. ^ 新高等法院综合大楼金钟原址兴建 发展局重新检视中环海滨预留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01,2024年1月22日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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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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