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敏
王学敏,江西临川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永乐辛丑进士,官监察御史。
王学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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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行在福建道监察御史 | |
籍贯 | 江西临川县 |
族裔 | 汉族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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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永乐十九年(1421年)辛丑科进士[1][2]。宣德七年(1432年)任监察御史[3]。正统二年(1436年)七月,任行在福建道御史的王学敏,收受巡检陈永证贿赂,委托行在工部郎中崔镛荐升其为知县,事发,被杖一百,枷示各衙门三月,谪戍辽东边卫[4]。
参考
编辑- ^ 陈文新. 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年9月: 319. ISBN 978-7-307-07097-4.
- ^ 朱保炯. 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 全3册.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年2月: 2437.
- ^ 陈文新. 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年9月: 401. ISBN 978-7-307-07097-4.
- ^ 《万历野获编·卷十九》:正统二年七月,行在福建道御史王学敏,纳巡检陈永证赂,托行在工部郎中崔镛,荐升知县,事发,上命杖一百,枷示各衙门三月,谪戍辽东边卫。其年九月,兵科给事中金昭伯、户科给事中吴绘,俱受廷试明经儒士赂,辄入午门代为文字,诏用大枷枷于长安门一月,发辽东充军。事在一年两月之内。台琐清班,俱膺三木,虽其罪皆自取,然辱言路甚矣!至正统六年,遂以枷项及大臣户部尚书刘中敷等,未几复官视事,十二月又下狱。又未几王振用事,遂及儒臣国子祭酒李时勉,戚臣驸马都尉焦敬而极矣。天顺得辟后,坐法荷校者,遂不可胜纪。盖锦衣门达,动以诇事酷暴得上眷也。直至惠宗嗣位,而缙绅之祸稍解-{云-}。
王学敏事,先见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