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國旗始於1849年,啟用於1902年5月20日。是一面由三條藍線(象徵環繞古巴的海洋)白 (象徵純潔和愛國情操)相間的橫條、一個紅色等邊三角形(象徵被為國捐軀者鮮血染紅的天空)和一顆白色五角星(象徵獨立)組成的旗幟。

古巴
用途海陸通用國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1:2
啟用日期1902年5月20日
形式五個藍色水平條紋與白色交替,紅色等邊三角形基於提升側,中間帶有白色五角星。
設計者米格爾·圖爾貝·托隆英语Miguel Teurbe Tolón纳西索·洛佩斯
用途古巴共和国主席旗帜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啟用日期1904年1月15日
第一面革命旗帜
用途舰首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啟用日期1869年4月10日

本旗在古巴革命後仍然使用,亦是仅有两个不带任何共产主义标记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旗之一(另一个为老挝)。

国旗和国徽均由米格尔·图尔贝·托隆设计。1906年4月21日,古巴第一任总统托马斯·埃斯特拉达·帕尔马颁布法令,正式确定了国旗和国徽的设计规格。[1] 此后,国旗一直没有改变,甚至在1959年古巴革命期间和之后也没有改变。 2019年,古巴推出了“国家象征法案”。官方新闻稿称,该法案“将在法律界定的、受尊重的框架内,更灵活地使用这些物品,以期促进它们在社会中的更大存在”。[2]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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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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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歷史上使用的國旗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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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共和國國旗(1902年—1906年;1909年—1959年)[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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