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國旗始於1849年,啟用於1902年5月20日。是一面由三條藍線(象徵環繞古巴的海洋)白 (象徵純潔和愛國情操)相間的橫條、一個紅色等邊三角形(象徵被為國捐軀者鮮血染紅的天空)和一顆白色五角星(象徵獨立)組成的旗幟。

古巴
用途海陸通用國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1:2
啟用日期1902年5月20日
形式五個藍色水平條紋與白色交替,紅色等邊三角形基於提升側,中間帶有白色五角星。
設計者米格爾·圖爾貝·托隆英語Miguel Teurbe Tolón納西索·洛佩斯
用途古巴共和國主席旗幟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啟用日期1904年1月15日
第一面革命旗幟
用途艦首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啟用日期1869年4月10日

本旗在古巴革命後仍然使用,亦是僅有兩個不帶任何共產主義標記的社會主義國家國旗之一(另一個為寮國)。

國旗和國徽均由米格爾·圖爾貝·托隆設計。1906年4月21日,古巴第一任總統托馬斯·埃斯特拉達·帕爾馬頒布法令,正式確定了國旗和國徽的設計規格。[1] 此後,國旗一直沒有改變,甚至在1959年古巴革命期間和之後也沒有改變。 2019年,古巴推出了「國家象徵法案」。官方新聞稿稱,該法案「將在法律界定的、受尊重的框架內,更靈活地使用這些物品,以期促進它們在社會中的更大存在」。[2]

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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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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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歷史上使用的國旗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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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共和國國旗(1902年—1906年;1909年—1959年)[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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