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अपत्राप्यapatrāpya巴利語ottappa),佛教術語,字面意義為端正或羞恥。對於不好的行為感到羞恥,而拒絕去做,改正為良好行為,稱為愧。這是一種良好的心所,說一切有部將其列入大善地法中。

其反義為無愧(an-apatrāpya)。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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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經常與並舉。在《阿毘達磨俱舍論》中,愧可以用來指對於錯誤或罪惡的行為,感到羞耻,而拒絕去做。另一個解釋為,愧指觀察他人行為後,希望不被他人看到錯誤的行為,對此感到羞恥,而拒絕去做,稱為愧[1]

《大般涅盤經 · 梵行品第八之五》即《大般涅槃經卷第十九》云:

慚者,自不作罪; 愧者,不教他作。

慚者,內自羞恥; 愧者,發露向人。

慚者羞人,愧者羞天, 是名慚愧。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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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四:「慚愧差別,翻此應知。謂翻初釋:有敬有崇,有所忌難,有所隨屬,說名為慚。於罪見怖,說名為愧。翻第二釋:於所造罪,自觀有恥,說名為慚。觀他有恥,說名為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