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晟(1730年—1810年),光宇杜薌江蘇元和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姜晟
姜晟像,为苏州《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一
姜晟像,为苏州《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一
大清工部尚书
籍貫江苏元和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光宇,号杜芗
出生雍正八年(1730年)
江苏元和縣
逝世嘉庆十五年(1810年)
江苏元和縣
出身
  •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丙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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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中進士,授刑部主事,累遷郎中,擢為光禄寺少卿,转太仆寺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出任江西按察使。次年超擢刑部侍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授湖北巡抚,任內為臺灣戰事輸送軍餉。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因荆州江堤崩潰牽連,被褫革顶带。不久,又召授刑部侍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出任湖南巡撫,任內善於治軍,圍剿盜匪。嘉慶二年(1797年)兼署湖廣总督。嘉慶四年(1799年)冬,因剿滅苗民起事有功,加太子少保嘉慶五年(1800年)实授總督,不久調任直隸總督。次年,京師周邊久雨成災,永定河決口,因奏报迟延被革職逮問,發河工效力。竣工後,授主事銜,在刑部行走嘉慶七年(1802年)授刑部侍郎嘉慶九年(1804年)兼署户部侍郎,擢刑部尚书嘉慶十一年(1806年)以年老多病乞休,朝廷慰留。因刑部事物繁雜,特調工部。奏章再上,奉命解職在養病。其後,因以前在直隶時失察藩库虚收之事,降為四品京堂。不久歸里,卒於家。《清史稿》有傳。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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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52》,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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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史稿·卷三百五十二》
官衔
前任:
馮光熊
湖南巡撫
乾隆五十六年四月-嘉庆五年正月
(1791年5月-1800年2月)
繼任:
祖之望
前任:
顏檢(護理)
直隸總督
嘉慶五年十月-嘉慶六年六月
(1800年-1801年)
繼任:
熊枚(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