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裁判所 (日本)

地方裁判所(日语:地方裁判所ちほうさいばんしょ Chihō saibansho */?)亦縮寫為地裁日本地方法院,通常做為司法案件第一審法院。

熊本地方裁判所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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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裁判所原則上為進行第一審訴訟的法院,然而對於由簡易裁判所日语簡易裁判所上訴的民事訴訟而言為第二審法院,此外地方裁判所亦負則各種令狀英语warrant相關手續的執行。該裁判所分為民事部和刑事部,分別負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總務課下轄負責司法行政權日语司法行政権的事務局[1]。此外民事部與刑事部分成單一法官的單獨審日语単独審系統和三位合議法官的合議審日语合議審系統(〈裁判所法˙第二十六條日语s:裁判所法#第二十六条〉),單獨審系統由裁判所支部自行負責,而合議審系統則由大量裁判所支部及裁判所本廳共同負責。[2]

地方裁判所於各都道府縣廳所在地函館市旭川市釧路市共設有50所本廳並於全日本設有203所支部,全國本廳和支部總計超過253所。其中包括支部在內各地方裁判所皆擁有該轄區之司法管轄權,但是在重大事件下可以將其更改為地方裁判所本廳負責。關於與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回路配置利用權日语回路配置利用権軟體著作權英语Software copyright有關的民事案件,則東京地方裁判所大阪地方裁判所日语大阪地方裁判所可分別擁有福井縣岐阜縣三重縣以東地區和京都府滋賀縣奈良縣和歌山縣以西地區的專屬管轄權;並且商標權、外觀設計權英语Industrial design right著作權等民事案件,在規定的轄區之外亦可於東京地方裁判所和大阪地方裁判所進行訴訟。

地方裁判所除了狹義的“審判”外,亦執行與《會社更生法日语会社更生法》、《民事再生法日语民事再生法》和破產日语破産[註 1]有關之程序。

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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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刑事訴訟的程序和民事訴訟口頭辯論皆向公眾開放旁聽,任何希望旁聽的人都可以參與。但是某些情況下會進行限制,如性犯罪,主要為保護受害者的隱私。在審訊中為了保持法庭寧靜,最好於審判開始前就座於聽證席上,並且不要在中途離開法庭,但是由於非明文規定禁止,因此在不可避免的情況下不受此限制;另外如果預計該案件由於為群眾所關注之大事件而將引起大量聽眾的湧入,則可以使用先到先得或通過抽籤等方式發放旁聽票。

日本以下為公認的旁聽要求[3]

地方裁判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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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裁判員制度僅使用於地方裁判所本廳,然而下列十個為粗字體支部亦使用裁判員制度。

北海道

青森縣

岩手縣

宮城縣

秋田縣

山形縣

福島縣

茨城縣

栃木縣

群馬縣

埼玉縣

千葉縣

東京都

神奈川縣

新潟縣

富山縣

石川縣

福井縣

山梨縣

長野縣

岐阜縣

靜岡縣

愛知縣

三重縣

滋賀縣

京都府

大阪府

兵庫縣

奈良縣

和歌山縣

鳥取縣

島根縣

岡山縣

廣島縣

山口縣

德島縣

香川縣

愛媛縣

高知縣

福岡縣

佐賀縣

長崎縣

熊本縣

大分縣

宮崎縣

鹿兒島縣

沖繩縣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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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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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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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文之破產對應為日語之倒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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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裁判所法˙第三編˙第二章˙第三十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各地方裁判所の庶務を掌らせるため、各地方裁判所に事務局を置く。
  2. ^ 〈裁判所法˙第三編˙第二章˙第二十四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一 第三十三条第一項第一号の請求以外の請求に係る訴訟(第三十一条の三第一項第二号の人事訴訟を除く。)及び第三十三条第一項第一号の請求に係る訴訟のうち不動産に関する訴訟の第一審 二 第十六条第四号の罪及び罰金以下の刑に当たる罪以外の罪に係る訴訟の第一審 三 第十六条第一号の控訴を除いて、簡易裁判所の判決に対する控訴 四 第七条第二号及び第十六条第二号の抗告を除いて、簡易裁判所の決定及び命令に対する抗告
  3. ^ 法廷内での注意事項. [2021-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