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Xiaojeng/國旗
全部內容請參見: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6年5月7日。
- 好奇:Wikipedia:2005年大英百科接管維基媒體基金會中為什麼陳水扁和呂秀蓮沒有任職?我想加一個,但發現該條目被保護了。如果不加他們兩個,達不到惡搞的效果。-無名無形(留言) 00:50 2006年5月9日 (UTC)
- 如果愚人節的笑話傷害了一些用戶,但被另一些用戶所津津樂道,那麼維基的處理應該是怎樣的?那些所謂捍衛「自由」的人就這樣殘忍的看著其他用戶被傷害嗎?這能夠達到娛樂的效果嗎?注意,使用這個圖片的惡搞文章不符合很多維基方針。-無名無形(留言) 07:16 2006年5月9日 (UTC)
- 「捍衛自由」無非是要求寬容,「寬容」是一種「殘忍」嗎?霍姆斯說過:「思想自由的原則,不是有自由支持那些和我們持相同觀點的人,而是有自由思考那些我們所痛恨的東西(The principle of free thought is not free thought for those who agree with us but freedom for the thought we hate)」。喬治·歐威爾說過:「如果自由意味著什麼,那它就意味著有權告訴別人他們所不願意聽的東西(If liberty means anything at all it means the right to tell people what they do not want to hear)。」(見英文版「言論自由」)。--鳥甲 07:44:26 2006年5月9日 (UTC)
- 問題是這個圖片有什麼觀點嗎?維基到底在捍衛什麼呢?如果我們所痛恨的東西是真實的,當然可以捍衛,但惡搞的內容也要捍衛嗎?-無名無形(留言) 11:39 2006年5月9日 (UTC) 有問不答非禮也。修正發言中的離題用詞。-無名無形(留言) 01:28 2006年5月10日 (UTC)
- 問題是這個文章有什麼觀點嗎?維基到底在捍衛什麼呢?如果我們所痛恨的東西是真實的,當然可以捍衛,但惡搞的內容也要捍衛嗎?-無名無形(留言) 11:39 2006年5月9日 (UTC)
- 觀點很明顯,就是對中國政府進行嘲諷。這種明顯的政治性表達,屬於表達自由的核心保護區,當然應該捍衛。嘲諷政府和政治人物在台灣綜藝節目中很常見,比如全民大悶鍋,這個惡搞的電視節目還得了台灣電視金鐘獎。 --鳥甲 12:41:59 2006年5月9日 (UTC)
- 原來你是通過惡搞文章達到政治目的呀!這真的是愚人節的妙用呀!問題是維基到底允許不允許?如果允許,我明年4月1日就放一個Wikipedia:台灣被大陸攻占,陳水扁被處死的惡搞條目如何?我也一樣「捍衛」一下。-無名無形(留言) 00:02 2006年5月10日 (UTC)
- 觀點很明顯,就是對中國政府進行嘲諷。這種明顯的政治性表達,屬於表達自由的核心保護區,當然應該捍衛。嘲諷政府和政治人物在台灣綜藝節目中很常見,比如全民大悶鍋,這個惡搞的電視節目還得了台灣電視金鐘獎。 --鳥甲 12:41:59 2006年5月9日 (UTC)
- (我修改了我的問題,現在已經不存在離題的問題了)問題是這個圖片有什麼觀點嗎?維基到底在捍衛什麼呢?如果我們所痛恨的東西是真實的,當然可以捍衛,但惡搞的圖片也要捍衛嗎?-無名無形(留言) 11:17 2006年5月10日 (UTC)
- 到底是誰對誰殘忍?不是寬容者對自由者殘忍,而是正相反。這種被要求的寬容往往是一種殘忍。-無名無形(留言) 11:21 2006年5月10日 (UTC)
- 請搞清楚,所謂「寬容」,就是要容忍那些冒犯性和討人厭的言論,如果是人見人愛的言論,還要您寬容幹什麼? --鳥甲 12:15:57 2006年5月10日 (UTC)
- 維基是不是有這麼寬容呢?如果人們不寬容呢?怎麼辦?如果條目是真實的,是符合維基方針的,當然可以保留。但如果圖片是惡搞的,是愚弄人的,為什麼要對它寬容?它值得我們對它寬容嗎?-無名無形(留言) 01:30 2006年5月11日 (UTC)
- 請搞清楚「觀點」和「事實」的區別。這個圖片表達的是一個「觀點」,它本身不是一個「事實」,它只是在表達對中國政府的一種嘲諷。比如,某人說他「討厭某政府、厭惡某領導人」,並惡搞這個政府和領導人,都是一種「觀點」。一個觀點可能是基於某種事實,比如這個政府或領導人的行為,但「觀點」本身不是「事實」。言論自由保護的不僅是事實,也保護「觀點」。言論自由所要求的「寬容」的,往往說的正是要「寬容別人的觀點」。 --鳥甲 12:02:02 2006年5月12日 (UTC)
- 維基是不是有這麼寬容呢?如果人們不寬容呢?怎麼辦?如果條目是真實的,是符合維基方針的,當然可以保留。但如果圖片是惡搞的,是愚弄人的,為什麼要對它寬容?它值得我們對它寬容嗎?-無名無形(留言) 01:30 2006年5月11日 (UTC)
- 請搞清楚,所謂「寬容」,就是要容忍那些冒犯性和討人厭的言論,如果是人見人愛的言論,還要您寬容幹什麼? --鳥甲 12:15:57 2006年5月10日 (UTC)
- 我認為惡搞不應該傷害別人的感情,我們是一個社群,我們中一部分的人的惡搞如果傷害了另一部分人的感情,我覺得可以刪除。我認為該圖像並非原則性的,也沒必要像捍衛真理一樣捍衛該圖像存在的權利。惡搞如果真的傷害了別人,我對此抱歉,因為我也是參與者。--用心閣(對話頁) 02:27 2006年5月10日 (UTC)
- 我同意用心閣的觀點。並且在這種極具爭議的內容方面,維基是有刪除先例的(而且是條目)。我找找相關連結。-無名無形(留言) 03:24 2006年5月10日 (UTC)
- 找到了,因為是聊天,被刪除了,參見歷史[1]。條目在en:Brian Peppers。-無名無形(留言) 03:37 2006年5月10日 (UTC)
- 我的基本觀點已經在「為什麼」那一段中清楚的表述。欲辯者可以從那裡開始(說明一下最主要在於多重身份)。今天我又將其中最重要的觀點表述了一遍,同樣的話對人說三遍就沒有意思了。我後天、大後天中午再辯論兩次,事不過三;最後投票的結果我絕不看。一個月後通過jh_shubei#hotmail com 寄給我(現在還沒有激活)。我一定會遵守那個最後的聲明。--刻意 05:27 2006年5月10日 (UTC)
- 您在「為什麼」里的核心理由是:「……而在於生活在這面旗幟下的人們被這面旗幟代表著。無論從哪個位置上看,都可能被認為是對被代表的人們的侮辱。(儘管不是每人都這樣看,但沒有人可以否認。)」這樣說吧,很多人也覺得自己「被」「中國政府」代表著,或者「中國領導人」代表著,或者「全國人大」代表著(差不多三個代表了)(儘管您可能不這樣看,但您也不可以否認),所以,任何諷刺這些「代表」的行為都是對自己的侮辱,必須嚴加禁止。呵呵,這是很多大陸人的想法,特別是80年代後出生的大陸人(您可能不是,但您也不可以否認)。可是,惡搞自己政府和政治人物的全民大悶鍋卻得了金鐘獎,從中我看到了大陸和台灣的最大差距。--鳥甲 06:51:07 2006年5月10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