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車是極小的汽車,不同的定義有:「小於3米」和「容積小於2400 L」。典型的迷你車只有一個駕駛員座位和一個乘客座位。很多迷你車只有3個車輪。迷你車通常是為了經濟目的(節省材料,油等)而設計製造的。

梅塞施密特KR200
寶馬Isetta
司麥特Fortwo
皮爾P50

二戰後,尤其在德國歐洲的迷你車的設計興盛起來了。前軍事飛機製造商例如梅塞施密特亨克爾是主要的迷你車製造商。但懊為始終載客量太小不適合作為平價車的主要方案,只能算是機車的競爭者,當小型車微型車在五十年代中後期大量出現後,迷你車便衰微了。

直到上世紀末SMART CAR才算復興這類車,但SMART仍然擁有雙座和四座兩種版本,後者和一般微型車無異,前者嚴格上是作為機車的替化方案出現的,而且其排氣量雖小卻安裝了渦輪增壓器,但在日本推出的版本為了滿足按輕型車優惠而不使渦輪增壓器,因為競爭不過四座位的日本輕型車而停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