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玘
董玘(1483年—1546年),原名董元,字文玉,號中峰,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弘治乙丑榜眼,官至吏部左侍郎。
董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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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
原名 | 董元 |
字號 | 字文玉,號中峯 |
諡號 | 文簡 |
出生 | 成化十九年(1483年)八月十七日 浙江會稽縣 |
逝世 |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浙江會稽縣 |
配偶 | 娶潘氏 |
親屬 | (父)董復 (婿)陳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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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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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董玘自幼聰穎異常,有神童之譽。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第二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董玘年僅23歲連中會元(會試第一名)、榜眼(殿試第二名),授翰林院編修進士[1][2]。
正德年間,宦官劉瑾把持朝政,排斥異己,董玘被貶成安縣知縣,升刑部主事,改吏部。劉瑾伏誅後,董玘復舊職,擢侍讀,充經筵講官,升侍講學士。嘉靖六年(1527年)十一月,升吏部左侍郎。嘉靖九年(1530年)十二月,董玘父親去世,董玘未能及時上報朝廷,丁憂守制,被御史胡明善揭發,世宗詔命其以原官致仕回鄉。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董玘在家鄉病卒。[3]
家族
編輯曾祖董孚言;祖父董敬,贈監察御史;父董復,知府。前母章氏(贈孺人);母婁氏(封孺人)。具慶下。兄董冕、董旒。弟董軏、董龍[4]。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7621:董玘 ,字文玉,號中峯,會稽人。弘治十八年進士,嘉靖初修武宗實錄,玘以焦芳所修武宗實錄,變亂是非,多不可信,請一並發出,重為校勘。疏上,士論翕然。其諸經筵陳奏,據經議禮,亦多類此,官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以憂歸。為胡明善、汪鋐論劾,遂不復出,年六十四卒,諡文簡。有《中峯文選》傳世。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