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舊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是中華民國對應於新北地方法院轄區的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新北地檢署、新北檢或板檢(得名於舊稱),與同在大臺北地區的台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合稱「北三檢」。現址為臺灣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Taiwan New Taipei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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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礎資訊 | |
所屬部門 | 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 |
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檢察長 | 余麗貞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江祐丞 |
書記官長 | 王家琪 |
任命者 | 法務部長、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81年 |
前身機關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檢察處、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聯絡資訊 | |
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
電話 | +886 2 2261-6192 |
網站 | www.pcc.moj.gov.tw |
沿革
編輯1981年,因臺北縣(今新北市)工商盛繁,人口倍增,設置「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檢察處」,綜理板橋、新莊、中和、永和、土城、三峽、鶯歌、樹林、三重、蘆洲、五股、泰山、林口等十三個鄉鎮市內之刑事案件。
1990年改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2010年五都改制,臺北縣升為新北市,2013年更名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2018年2月8日,全國檢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直接命名新北地方檢察署。[1]
歷任首長
編輯歷任 | 職稱 | 姓名 | 任職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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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 | |||
第一任 | 首席檢察官 | 李光化 | 民國69年12月29日~73年7月19日 |
第二任 | 首席檢察官 | 張順吉 | 民國73年7月19日~79年4月 |
第三任 | 檢察長 | 盧仁發 | 民國79年4月~81年5月 |
第四任 | 檢察長 | 吳英昭 | 民國81年5月~82年7月31日 |
第五任 | 檢察長 | 鄭增銅 | 民國82年7月31日~85年1月16日 |
第六任 | 檢察長 | 林偕得 | 民國85年1月16日~86年8月5日 |
第七任 | 檢察長 | 葉金寶 | 民國86年8月5日~89年6月27日 |
第八任 | 檢察長 | 陳峯吉 | 民國89年6月27日~90年4月27日 |
第九任 | 檢察長 | 楊森土 | 民國90年4月27日~92年7月31日 |
第十任 | 檢察長 | 凌博志 | 民國92年7月31日~94年3月16日 |
第十一任 | 檢察長 | 謝榮盛 | 民國94年3月16日~97年8月1日 |
第十二任 | 檢察長 | 吳慎志 | 民國97年8月1日~99年7月28日 |
第十三任 | 檢察長 | 蔡碧玉 | 民國99年7月28日~102年10月2日 |
第十四任 | 代理檢察長 | 李海龍 | 民國102年10月2日~103年5月27日 |
第十五任 | 檢察長 | 周志榮 | 民國103年5月27日~105年7月18日 |
第十六任 | 檢察長 | 朱兆民 | 民國105年7月18日~109年3月13日 |
第十七任 | 檢察長 | 王文德 | 民國109年3月13日~110年5月5日 |
第十八任 | 檢察長 | 徐錫祥 | 民國110年5月5日~111年5月20日 |
第十九任 | 檢察長 | 毛有增 | 民國111年5月20日~112年5月2日 |
第二十任 | 檢察長 | 余麗貞 | 民國112年5月3日~ |
管轄區和分局
編輯縣/市 | 區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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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 | ||
新北市 | 板橋區 永和區 中和區 樹林區 土城區 三峽區 鶯歌區 三重區 新莊區 蘆洲區 五股區 泰山區 林口區 |
共計13個區 |
轄內分局 | ||
新北市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板橋分局 三重分局 蘆洲分局 新莊分局 永和分局 中和分局 海山分局 土城分局 三峽分局 樹林分局 林口分局(2018年1月29日新設立) |
共11個分局 |
含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第六大隊 |
機關組織架構
編輯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組織架構如下所列。[4]
本署
編輯- 檢察長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檢察官室(主任檢察官室)
- 檢察事務官室
- 法醫室
- 書記處
- 紀錄科
- 執行科
- 文書科
- 研究考核科
- 總務科
- 資料科
- 法警室
- 觀護人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