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特·威爾遜

彼得·巴頓·威爾遜(英語:Peter Barton Wilson,1933年8月23日)是一名美國律師和政治家。他是一名共和黨人,曾擔任美國參議員和加州第36任州長。

皮特·威爾遜
Pete Wilson
1993年的威爾遜
第36任加州州長
任期
1991年1月7日—1999年1月4日
副州長
前任喬治·德克梅吉安英語George Deukmejian
繼任格雷·戴維斯英語Gray Davis
加州參議員
任期
1983年1月3日—1991年1月7日
前任早川一會
繼任約翰·西摩
第29任聖地牙哥市長
任期
1971年12月6日—1983年1月3日
前任弗蘭克·柯蘭
繼任羅傑·赫奇科克英語Roger Hedgecock
加州州議會議員
來自第76選區
任期
1967年1月3日—1971年1月7日
前任克萊爾·布爾根納英語Clair Burgener
繼任鮑勃·威爾遜
個人資料
出生彼得·巴頓·威爾遜
(1933-08-23) 1933年8月23日91歲)
 美國伊利諾州萊克福雷斯特
政黨共和黨 共和黨
配偶
  • Betty Robertson
    1968年結婚—1981年離婚)
  • 蓋爾·威爾遜1983年結婚)
學歷耶魯大學BA
加利福尼亞大學柏克萊分校JD
軍事背景
效忠 美國
服役 美國海軍陸戰隊
服役時間1955–1958
部隊步兵排長

威爾遜出生於伊利諾斯州萊克福雷斯特,在美國海軍陸戰隊服役後畢業於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他在聖地牙哥開設了一家法律事務所,並為理察·尼克森巴里·戈德華特等共和黨人助選。威爾遜1966年贏得加州議會選舉,1971年成為聖地牙哥市長。他一直擔任這一職務,直到1983年成為美國參議院成員。

在參議院,威爾遜支持星球大戰計劃和1988年的《公民自由法案》,而反對1990年的《綜合預算和解法案》。他在1990年贏得加州州長選舉後辭去了參議院的職務。

彼得·巴頓·威爾遜就任州長後不到一年就否決了AB 101法案,該法案旨在禁止該州的僱主因為求職者的性取向而對其歧視。威爾遜擔心該法案會增加訴訟並降低加州的經濟競爭力[1][2]。此後他又簽署了一項「三振出局法」,並支持放鬆能源管制和限制任期。他還是加州187號提案的支持者,該提案目的是阻止非法移民使用社會服務。威爾遜表示二手菸會「威脅不吸菸的州雇員的健康」。威爾遜還反對以種族為基礎的優先待遇政策。1991年加州州議會通過一項提案,要求學校畢業班成員的種族構成與全州的種族結構相一致。威爾遜後來否決了這一提案。他是1992年洛杉磯暴動期間的州長。1993年2月22日,威爾遜發布了一項行政命令,禁止人們在該州的大多數州立建築內吸菸,該命令定於12月31日生效。[3]1995年,他批准了反對在加州實行肯定性行動的公民動議提案[4]。1995年6月,加州大學及其九個分校廢除了錄取學生中平權行動。1996年11月,加州廢除了包括教育、就業、政府招標等各方面的平權行動[5]。他曾在1996年的共和黨總統初選中尋求總統提名,但很快就退出了競選。

威爾遜在擔任了兩屆州長後退出了公職。離職後,他為幾家企業工作過,並與其他幾個機構有關聯。他是保守派研究所胡佛研究所的傑出訪問學者。威爾遜還曾在2003年協助阿諾德·施瓦辛格成功競選州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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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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