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
法國新聞社(法語:Agence France-Presse),簡稱法新社(AFP),是總部位於法國巴黎的國際通訊社,是法國最大的通訊社,前身可以追溯至1835年的哈瓦斯通訊社。
法國新聞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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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ce France-Presse | |
公司類型 | 通訊社 |
成立 | 1835年 |
創辦人 | 夏爾-路易·哈瓦斯 |
總部 | 法國巴黎 |
產業 | 媒體產業、Q112165983 |
網站 | www |
歷史
編輯法新社前身為1835年立的哈瓦斯社,最初是在巴黎承擔廣告的翻譯代理業務,當時只有夏爾-路易·哈瓦斯和他的兩名員工保羅·路透和伯恩哈德·沃爾夫,後來兩名員工都成了他的競爭對手,分別在倫敦和柏林成立了路透社和沃爾夫社。為了減少間接費用和開發利潤豐厚的廣告方面的業務,哈瓦斯的兒子成功地於1852年分別和路透社和沃爾夫社簽署協議,讓每一個通訊社有獨家新聞。這種安排一直持續到1930年,當時的無線短波改善和降低了通訊費用。為了幫助哈瓦斯擴大範圍,應對複雜的、緊張的國際局勢,法國政府資助了高達47%的投資。1940年,當德國軍隊占領法國時,更名為法國新聞辦公室(FIO);哈瓦斯只保留私營廣告公司名稱。
1944年8月20日,盟軍占領巴黎,一群記者在FIO報道法國抵抗運動,並首次發表了盟軍如何攻下每一座城市。法新社作為一個國有企業,戰後,法新社專門向開發中國家派遣記者,其中最先報道的西方人物是史達林。1953年3月6日,法新社渴望擺脫其半官方的地位。1957年1月10日,法國議會通過了一項法律,確立法新社的獨立性。從那時起,法新社來自政府部門的投資逐年下降。
目前狀態
編輯目前,法新社擁有來自81個國家和地區的2000多名雇員,其中900人左右在國外工作,及覆蓋全球165個國家和地區的124個辦事處,它們分設在五個大區[1]:
- 北美區(5個),總部華盛頓;
- 拉美區(18個),總部蒙德維的亞(烏拉圭首都);
- 亞太區(26個),總部香港;
- 非歐區(57個),其中法國境內19個,歐洲(不含法國)29個,非洲(不含北非)9個,總部巴黎;
- 中東區(18個),總部尼科西亞(賽普勒斯首都)
法新社是一個由1957年特別法 ,特許授權的非營利性的自治公共組織。它是商業化的操作,並且獨立於法國政府,它由一位執行長和15位董事組成的董事會管理。
- 8位法國出版社的代表,
- 2位法新社的代表,
- 2位廣播和電視公共服務部門的代表,
- 3位來自向通訊社捐助的公共服務部門的代表(一位是由總理指定的,另一位是由財政部長,還有一位是外交部長)。
董事會三年選舉一次執行長。
法新社還有一個上級的部門管理,以確保通訊社的是按照它的法令運作的,它的命令是獨立和中立的。
法新社的主要客戶是法國政府,為法新社的各種服務提供捐贈。實際上,這些捐贈相當多地做為法新社的補助金,法令規定:法新社禁止接受直接的政府補助。
亞太業務
編輯中國大陸
編輯法新社在中國大陸的業務,按照中國媒體的習慣,分為文字和新聞圖片兩部分。文字部分由法新社駐中國北京的辦事處和香港的亞太區辦事處負責經營。
法新社的新聞圖片部分,長期交由中國國家通訊社新華社代理銷售,並從中收取代理費用。新華社於2006年也規定,所有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大陸銷售新聞,必須由新華社批准及按照新華社指定選擇代理機構,否則違法。[2]
與此同時,法新社將其新聞圖片銷售給雜誌、期刊、出版類媒體用戶的權益交給中國上海一家圖片公司「東方ic」(又名中國圖片庫、ImagineChina、icpress、ic傳媒等)代理。該公司掛名於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上海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實際擁有的政府網站《東方網》之下,主要經營國際通訊社在中國大陸的新聞圖片代理銷售業務,如美聯社、歐洲新聞圖片社(EPA)、瑪格南圖片社等均由該公司負責銷售。
台灣及香港
編輯法新社網際網路中文版新聞經法新社授權由中央通訊社獨家代銷。目前Google新聞(包括中國版)、MSN台灣、雅虎香港和Yahoo奇摩新聞中的法新社中文新聞均由中央社提供。
香港《南華早報》常採用法新社的報導。
日本
編輯2007年建立日本語版(AFPBB News)。
參考文獻
編輯- ^ AFP in the world. AFP.com. [2020-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8).
- ^ 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應經新華社批准並指定機構代理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