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
母親簡稱母,或稱媽媽,是一種親屬關係的稱謂,是子女對雙親中的女性的稱呼。母親和子女是重要的直系親屬關係之一,通常具有親密關係。
一般指生育小孩的女性(即生母);但在有些狀況下,僅養育小孩(養母),或再婚配偶(繼母)、結誼長輩(義母),或是僅提供卵子讓精子與之結合(代孕母),例如:捐卵等輔助生殖技術,但並未親自生育小孩的女人也可如此稱呼。
定義
編輯在生物學上,子女體細胞中成對的染色體,有一半是由母親的卵子提供,因此可藉由DNA分析來辨別親屬關係,且父親精子與卵子結合時,只有提供細胞核的遺傳物質,因此子女細胞中粒線體的DNA皆來自母親,可由此來判別母系祖譜。
在社會學上,母親可能代表了養育與教養子女成長的女性。在法律上,女性也可以經由合法的管道,領養子女,或與有子女的男性結婚,進而成為該子女的法定母親。經領養而成為母親的稱為養母,與有子女男性結婚而成為母親的則稱為繼母、後母或晚娘。而部分法律主體由於性別平權的緣故會使用分娩者代指母親。[1][2]。
母親的稱呼
編輯在日常口語中,小孩對母親有許多不同的稱呼,包括媽、媽媽、媽咪。有些地區子女(特別是古代)對母親的稱呼是娘、阿娘、娘親,又有阿母、老媽、老媽子(粵語,北方話「老媽子」是指中年或老年女僕)、等稱呼,滿語稱額娘(滿語:ᡝᠨᡳᠶᡝ,轉寫:eniye)。
對別人稱自己的母親有家母、家慈;稱已死去的母親為先慈、先妣[3];對別人母親的尊稱是令堂或令壽堂(粵語口語中另稱伯母)。要特別注意,有時候父親或母親的丈夫(繼父)也會用兒女對母親的稱呼——「媽媽」或「孩子他(她)媽」——代表他的妻子。
子女在不同的年齡階段對其母親的稱呼也有所不同。幼兒及少兒時期,子女通常用一些較親切的稱呼,如媽媽等。青年之後,稱呼通常為媽等。
在古代中國的漢族皇族中,皇后所出的皇子和公主稱母親為母后,嬪御所出的子女須認皇后為嫡母,稱皇后為母后,稱生母為母妃或與其他庶母一樣稱為(阿)姨(有的庶出皇子成為皇帝后,尊在世生母為皇太后,即給予生母父親正妻的名分,或將已故的生母追尊為皇后,即追認為父皇的正妻),皇子、親王的子女亦稱母親為母妃。清代的皇子和公主則稱皇后作皇額娘、生母稱額娘。英語「母后」(Queen Mother)一詞是指現任國王或女王的母親,即王太后,但王太后包括並非現任君主母親的前任王后,且若國王的父親生前不是國王,國王的母親也只能按丈夫生前的封爵稱某夫人而不得稱母后或王太后。
在中國的一夫一妻多妾家庭中,父親的正室相對於庶出子女而言是嫡母,庶出子女稱嫡母為「大媽」、「大娘」。父親的妾相對於正室或其他妾所生的子女而言是庶母,子女會把庶母稱為「小媽」 、「○媽」(○為在妻妾中的排行)、「阿姨」、「姨娘」等,「阿姨」、「姨娘」的稱呼是源於一些地區對母親姊妹的稱呼。
母親角色
編輯在任何一個社會文化中,都有對於母親應扮演角色職責的期望和規範,此即母親角色(Motherhood),例如在傳統中國,母親被期望扮演為一個盡心照顧公婆、操持家務、輔助丈夫、教育子女的重要角色。
在美國1960年代的第二波婦女運動中,女性主義者開始對於西方傳統價值觀中對於母親角色的假設有所反省,認為許多對於母親角色的期望(照顧小孩、負責家務),其實是父權制度的產物。
著名的母親
編輯衍生用法
編輯在許多語言中都會將自己所屬的事物以「母」稱之,例如將自己的祖國稱為母國,畢業的學校稱為母校,出生成長所學的第一種語言為母語。
參見
編輯影視或音樂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Governor Healey Signs Parentage Act, Ensuring Equality for All Families in Massachusetts. 麻薩諸塞州政府. 2024年8月9日 [2024年8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年9月16日).
- ^ 美国麻州将通过新法 取消父亲母亲称谓. 星洲日報. 2024年8月1日 [2024年8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年8月15日).
- ^ 《禮記·曲禮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嬪。」
- ^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 《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四卷‧鄒族. 臺灣: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2001. ISBN 9576717981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