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科
李文科(1956年7月—),遼寧綏中人,1974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農學博士。
畢業於瀋陽農學院(現瀋陽農業大學)研究生部栽培與耕作專業。歷任遼寧省農業廳糧油處、辦公室工作人員、遼寧省新民縣農業局副局長、遼寧省土壤肥料總站副站長、站長、遼寧省農牧業廳糧油處處長、遼寧省鐵嶺縣政府副縣長兼中共鐵嶺新台子開發區黨委書記、遼寧省農業廳副廳長、廳長、黨組成員、黨組書記。2000年任中共營口市委副書記、政府代市長(2001年轉為正職,2003年至2004年掛職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工程建設部副主任),2004年任中共鐵嶺市委書記,2012年任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他也是中共十七大代表以及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1]。
2017年2月28日,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組織調查[2],成為2017年遼寧兩會結束、強調拉票賄選案影響後首位落馬的副省級幹部[3]。
2017年5月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文科嚴重違紀,經中共中央批准,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移交司法機關[4]。
2018年9月13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受賄罪、行賄罪兩罪並罰,判處李文科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李文科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對其用於行賄犯罪的財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李文科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5]。
參考文獻
編輯- ^ 中国党政领导干部资料库:李文科.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7-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02).
- ^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7-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8).
- ^ 辽宁人大副主任李文科涉嫌严重违纪 成该省第三位落马人大副主任. 大公網. [2017-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8).
- ^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文科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7-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11).
- ^ 辽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文科受贿行贿获刑十六年 处罚三百万元. 中國經濟網. [2018-09-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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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姚輝 |
中國共產黨鐵嶺市委員會書記 2004年3月-2012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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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孟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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