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
工部為中國古代官署名,六部之一,下轄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主建設事宜。置尚書一人、侍郎一人(唐制)。
工部 | |||||||
漢語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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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 | 工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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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語名稱 | |||||||
國語字 | Bộ Công ‧ Công bộ | ||||||
漢喃 | 部工 ‧ 工部 | ||||||
韓語名稱 | |||||||
諺文 | 공부 ‧ 공조 | ||||||
漢字 | 工部 ‧ 工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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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語名稱 | |||||||
滿文 |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ᠵᡠᡵᡤᠠᠨ | ||||||
穆麟德轉寫 | weilere jurgan |
受中國文化影響,朝鮮半島的高麗王朝也設有工部,其長官為工部尚書。至朝鮮王朝時期,改稱工曹,長官改稱工曹判書。受中國文化影響,阮朝設有六部,其中也有工部。
歷史
編輯周代屬冬官事,秦漢屬少府。曹魏自少府分置水部曹,隸尚書台,掌水利工程,兼領航運之政。晉置屯田曹、起部曹,掌農墾(軍墾由屯田中郎將領之)和水利事業。南北朝時期,南朝沿置不改,北朝損益不定。隋朝將前述諸曹合併置為部,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沿用北周工部的名稱,列為尚書省六部之一。
唐朝工部長官稱工部尚書,下置工部侍郎一人,後代相沿不改。一開始工部下屬有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個司。工部為工部頭司,掌營建之政令與工部庶務;屯田司掌天下田墾;虞部司掌山川水澤之利;水部司掌水利。各司的名稱偶有更動。惟宋代使職盛行,工部職務為諸使所奪。明朝初,工部下設總部、屯部、虞部和水部四屬部,洪武二十六年,改尚書二十四部為二十四清吏司,工部各屬部分別改為營繕清吏司、虞衡清吏司、都水清吏司和屯田清吏司,職掌、設官仍前。
參考文獻
編輯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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