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性金融機構
存款性金融機構(英語:Deposit financial institution[1]),是指通過吸納各種存款而獲得可利用資金,並將之貸給需要資金的各經濟主體,或投資於證券等以獲取收益的金融市場中介機構。其亦為套期保值和套利的重要主體。其主要類型包括:儲蓄互助社、信用合作社和商業銀行等。
按資金存款來源分,可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和非存款性金融機構。
類型 | 資金來源 | 資金運用 |
---|---|---|
商業銀行 | 存款 | 抵押、貸款、信用卡、私人財富管理、財務顧問、金融產品銷售代理、投資銀行 |
儲蓄銀行 | 存款 | 抵押、貸款 |
儲蓄互助社 | 存款 | 抵押、貸款 |
信用合作社 | 存款 | 信用借貸 |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language.chinadaily.com.cn. [2018-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來源
編輯- 書籍
- 李, 庚寅. 货币银行学. 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 2011-09 [2018-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18) (中文).
- 李, 庚寅. 货币金融学. 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 2018-05-05 [2018-12-29]. ISBN 978755042668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13)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