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立佛·哈特

奧利弗·西蒙·達西·哈特(Oliver Simon D'Arcy Hart;1948年10月9日),擁有美國與英國雙重國籍經濟學家。他關注契約理論企業理論公司金融法律經濟學等研究領域,是契約理論現代廠商理論公司財務理論的創立者之一。

奧立佛·哈特諾貝爾獎得主
Oliver Hart
出生奧立佛·西蒙·達西·哈特
Oliver Simon D'Arcy Hart

(1948-10-09) 1948年10月9日76歲)
英國倫敦
居住地美國麻薩諸塞州劍橋
國籍 英國
 美國
母校劍橋大學國王學院B.A.
華威大學M.A.
普林斯頓大學Ph.D.
獎項諾貝爾獎得主諾貝爾經濟學獎(2016)
科學生涯
研究領域法律經濟學
機構哈佛大學
麻省理工學院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

生平

編輯

哈特在英國出生,1969年獲劍橋大學國王學院數學學士學位,1972年於華威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74年在普林斯頓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後成為倫敦經濟學院的教授以及劍橋邱吉爾學院研究員。 1984年,他回到美國,曾任教於麻省理工學院,1993年以來任教於哈佛大學。2000年到2003年任哈佛大學經濟學系主任。他是經濟計量學會會員、美國文理科學院院士,以及英國國家學術院會員。他還擔任美國法律與經濟學會會長,美國經濟學會副會長,並擁有多個榮譽學位。2016年,哈特憑藉「在契約理論方面的貢獻」與芬蘭經濟學家本特·荷姆斯特羅姆共同獲得當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1]

著作

編輯

專著《企業、契約與財務結構》是其代表作,書中他進一步發展了產權理論,提出了「不完全契約」理論。他認為,契約雙方不可能完全明晰所有可能情況中的權利與義務,這會影響到權利和控制的配置。他認為,企業財務契約與結構安排只有在這種理論下才能最合理的分析,財務工具可視為產權安排的工具。這個理論與舊產權理論有著重要不同,也引發了很大爭議。[2]

參考資料

編輯
  1. ^ The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 2016. Nobelprize.org. [2016-1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10). 
  2. ^ 宋宇著. 現代西方經濟學名著導讀. 北京市:中國經濟出版社, 2013.07. 頁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