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賽是在比賽的常規時間中,因為平局(和局)而未能分出勝負,需要額外的一段比賽時間。
- 在足球比賽的淘汰賽階段,如果雙方在例行賽時間內打成平局,則進入30分鐘的延長賽,分為上下兩個半場,各15分鐘。如延長賽仍舊打成平局,則雙方輪流互射十二碼來決出勝負。國際足總曾推行驟死賽,亦即延長賽中先進球者勝,稱為「黃金進球」,但是後來取消了這個規定,再行銀球制,即延長賽上半場若其中一隊領先,就不須進行加時下半場,加時上半場領先一方獲勝,但最終銀球制亦被取消,所以按照目前規則,不論加時上半場是否有一隊打破僵局,都會進行加時下半場的比賽。另外,足球比賽還有補時的規定,需要與加時相區別。
- 在籃球和橄欖球比賽中,如果雙方在例行賽時間內打成平局,則進入延長賽。如延長賽仍舊打成平局,則再進行一場延長賽,以此類推。
- 在冰球比賽中,驟死賽法和延長賽打平則增加一輪延長賽的方法都有採用。
- 在跆拳道比賽中,如果雙方在正規時間打成平手,則進行延長賽。在延長賽中首先得分者,獲勝(即驟死賽)。
- 在棒球比賽中,如果雙方在正規的9局內平手,則加賽到雙方分出勝負的那一局結束為止,職業棒球賽事的例行賽通常在12局打完仍平分時,該場比賽為和局而結束。有時會在打到一定的局數(如12局)後改採類似驟死賽的「突破僵局制」;但到一定局數後保留比賽下場再戰或者完全沒限制最多局數的狀況亦時常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