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號戰車(德語:Panzer II)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德國戰車,這型戰車是用來填補其他設計中戰車的空隙,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波蘭戰役法國戰役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到1942年底前絕大多數二號戰車已經離開第一線單位,生產線到1943年終止,然而車體繼續被改良回其他種類裝甲車輛。

二號戰車 納粹德國
類型輕戰車
原產地 納粹德國
生產歷史
研發者梅巴赫MAN克虜伯亨舍爾戴姆勒
生產商梅巴赫MAN克虜伯亨舍爾戴姆勒
基本規格
重量7.2噸
長度4.8公尺
寬度2.2公尺
高度2.0公尺
載員3人
(車長/炮手、裝填手、駕駛)

裝甲5-14.5公釐
主武器20公釐 KwK 30 L/55 Ausf.A-f
20公釐 KwK 38 L/55 Ausf.J-L
副武器7.92公釐MG34通用機槍
發動機6-cyl汽油梅巴赫HL
140匹 (105千瓦)
功率/重量15匹/噸
懸掛鋼板彈簧
作戰範圍200公里
速度40公里/小時

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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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車車身由表面硬化鋼板焊接而成,前方裝甲平均厚約30公釐,而後側方裝甲則為16公釐;炮塔亦以此製成,前緣處厚約30公釐,後側方則為16公釐。引擎室位於車體後方,動力經由戰鬥艙傳至前方ZF恆久嚙合式的手動變速箱,總計有前進六檔、倒車一檔,由離合器以及煞車來進行控制。駕駛座位於車身左前方,戰鬥艙上方為砲塔,位置略往左偏。主要武器為20公釐Kwk30機砲,能發射PzGr.39穿甲彈、PzGr.40高速穿甲彈以及Sprgr. 39高爆彈[1],全車帶有18個10發的20公釐彈匣(共180發)和1425發7.92公釐機槍彈藥。大多數車型都備有無線電。本車承載系統設計十分特別,五個路輪分別裝置在四分之一橢圓的避震葉片上;前輪位於前方、惰輪則在後方,履帶雖為窄型,但仍十分堅固。

歷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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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德國陸軍部提出發展重量10噸,裝備20公釐火炮的裝甲車輛的計劃。德國軍器局便於1935年後期分別要求MAN克虜伯亨捨爾(Henschel)及戴姆勒·賓士(Daimler-Benz)設計一種重量10噸以下、擁有一挺20公釐機炮和兩挺7.92公釐機槍的輕戰車。

亨捨爾的設計樣車稱為LaS 100H,即「100H農業拖拉機」,這是防止凡爾賽條約條款干涉的一種偽裝名稱。沒有炮塔的敞開式車體由6個小直徑負重輪支撐。MAN的設計樣車稱為LaS 100MAN(100MAN農業拖拉機),外形和英國卡登·洛伊德6」輕戰車相似,每側有5個小直徑負重輪和4個托帶輪,採用2個一組的板彈簧平衡式懸掛,同樣沒有炮塔。克虜伯的設計樣車稱為LKA2(K)LaS100K(100K農業拖拉機)。與其他兩家公司不同,克虜伯將以前自己設計的一號戰車樣車加以改進,仍使用4個大直徑負重輪(最後一個接地作為誘導輪)支撐車體,炮塔比一號戰車的大並且裝有一門KWK30型20公釐機關炮和一挺擁有大型防彈板的7.92公釐機槍,使用視野寬廣的蔡斯(Zeiss)潛望鏡。

軍方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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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戰車C型

奧格斯堡-紐倫堡機械工廠股份公司 / MAN集團最終中標,但軍方規定公司必須在新戰車上安裝克虜伯製造的炮塔。其後的開發工作由MAN集團戴姆勒·賓士合作進行。1937年7月,二號A型修正了原先部分的設計並開始出廠,是第一種量產型二號戰車。裝甲厚度增加,尤其是前緣裝甲處。承載系統和動力系統也做了改良,加大了梅巴赫引擎的汽缸內徑,使動力增加了10馬力,全身重量增加的較原先設計近2000公斤。由於沒有指揮塔而使車長觀察十分不便,進而導致射擊控制困難;為了改善這缺點,二號A型指揮塔被重新設計,而其改良型則陸續被命為二號B型(1937年12月投產)和二號C型(1938年6月投產)。並提升了其防護性能,在駕駛室前部和炮塔前部也加裝了20公釐的附加裝甲(用螺栓固定),同時也換裝了較大馬力的引擎和新型的齒輪組與履帶。

 
二號戰車F型

由於早期二號戰車在火力、防護和機動性方面都遜色於捷克Panzer 38(t),軍方於是向廠家提出了進一步修改的要求,進而設計出二號F型。該戰車是由C型的基礎上改裝的,F型設有車長指揮塔,從而更好地保證了觀察的安全性。駕駛室前部裝甲改為35公釐並一體化、側部增至20公釐,解決了以前臨時附加裝甲結構不牢固的問題,但車重也增加到9.5噸。車體前部裝甲再次改為平直型並經常掛有備用履帶作為防護。F型後期改裝了威力更強的KWK 38型60倍口徑20公釐機關炮並在炮塔後部加上了工具箱。

後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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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戰車L型

1941年6月蘇德戰爭爆發時,二號戰車已明顯落後於時代,因此在1941年3月至1942年12月生產了524輛F型後,標準二號戰車開始退出現役,到戰車學校用作訓練、改裝成指揮車之類的特種用途車、發給警察和親德組織掃蕩游擊隊。部分二號戰車A~F型改進了發動機和冷卻設備以適應沙漠戰,這些德意志非洲軍使用的二號戰車稱為A~F(Tp)型。二號戰車的底盤被用來改裝成不同用途的特種車輛,如Luchs「山貓」裝甲偵察車(配備裝甲偵察部隊),105公釐的自行榴彈炮,比較有名的是Marder II 黃鼠狼 75/76.2公釐自行式火炮,主要用來裝備步兵師的反戰車炮團;二號戰車還發展出兩棲戰車和裝甲搶修車等。

衍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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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號戰車D型、E型 Panzerkampfwagen II(2cm) Ausf D, E, (Sd.Kfz.121), LaS 138

以騎兵部隊對象而產生的速度特化型。由戴姆勒朋馳公司以農業用拖拉機138型的名義秘密開發,不過生產則是與過去的型號一樣由MAN公司來進行。雖然砲塔跟A~C型相同,但是車體則是全然不同的設計,底盤部分改為使用大型轉輪與及扭力桿式的懸吊。1939年開始生產的E型,則變為使用和半履帶車一樣的濕式履帶。本車型雖然在波蘭戰役投入實戰,但是越野時的機動性卻比過去的型號來得差,1940年5月起就被排除在部隊編制之外。後來有部分車體被改造為火焰放射車,另外有一部分後來則被改造為黃鼠狼II驅逐戰車(7.62 cm Pak36(r)搭載型)。

  • 二號火焰放射戰車 Panzerkampfwagen II Flamm, (Sd.Kfz.122)

通稱 Flamingo。由前述的D型或者E型的底盤改造出來的火焰放射車。

  • 二號自走重歩兵砲 15cm sIG 33 auf Fahrgestell Panzerkampfwagen II(Sf)

亦被稱為Sturmpanzer II Bison。將二號戰車的車體加以延長、搭載15cm歩兵砲sIG 33的車型。

  • 二號戰車G型 Panzerkampfwagen II Ausf G, VK901

以提升速度為主要目的的發展型,主砲也同時變更為新型的20mm KwK38。在本型之後的二號戰車,多採用跟豹式、虎式相似的扭力感以及交疊式的轉輪。 在製作了12輛試作車之後,量產計畫被終止,沒有配備到部隊的紀錄。至於原本製作出來要當作本車砲塔的剩餘零件,則被轉用為要塞陣地用的火砲。

  • 二號戰車J型 Panzerkampfwagen II Ausf J, VK1601

與一號戰車F型(VK1801)同様,是以強化裝甲為主軸的發展型,正面裝甲最厚達到80mm,側面也有50mm。一共製作了22輛,在1943年時配備到第12裝甲師、在東部戰線參加了實戰。

  • 二號戰車L型 Panzerspähwagen II Ausf L, (Sd.Kfz.123), VK1303

通稱Luchs(山貓),僅在1943年9月~1944年1月少量生產了100輛。雖然編號上被歸類為II號戰車,但其實在設計階段開始就可說是完全不同的產物。主武裝只有一門20mm主砲,而且裝甲厚度只有30mm,不過在輕量級的車身上卻安裝了180馬力的大出力發動機,因此最高時速可以達到60km/h。底盤部分則使用了由扭力桿支撐的交疊式大型轉輪。

 
陳列於德國戰車博物館中的黃蜂式

以二號戰車車體為基礎開發出來的一款105mm榴彈自走砲

以二號戰車的底盤為基礎,加裝上76.2mm(俄製)或者75mm(德製)反戰車砲製作而成的。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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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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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Scheibert, H. (1994). Panzer II. Atglen, PA: Schiffer Pub. 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