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委員會
共產黨的常設行政機構
中央委員會或中央執行委員會,是部分社會團體設置的中央行政機構,多由政黨採用,尤其社會主義政黨、共產黨與列寧式政黨,一般以「黨中央」、「中央黨部」或「中央」稱之,且不管其執政與否,例如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就一直被簡稱為「中共中央」[1]。在政黨內部,中央委員會由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執政的共產黨中,中央委員會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黨的事務,有時負責選舉中央政治局成員。而非執政的共產黨,一旦民主集中制的程序導致意見一致的情形,中央委員會通常被黨員理解為決策中最終權力部門。
政黨以外的各種組織也可能有中央委員會,例如門諾派和匿名戒酒會,以及「為良心拒服兵役中央委員會」。在美國,民主黨和共和黨都有中央委員會,他們擔當著領導國家組織/行政層面組織的職責,如同各郡和州當地民主黨或共和黨政府內,個別的地區委員會一樣的地位。或萊茵河航運中央委員會此類機構。
在中華民國政黨當中,主要政黨皆以中央委員會或中央黨部做為最高行政機構。而「黨中央」一詞除了指中央委員會外,有時也指各政黨的「中央常務委員會」(簡稱「中常會」),由中央委員會成員中選出數名中央常務委員(簡稱「中常委」)組成,參與政黨內部的核心事務,功能類似共產黨的政治局類似。
相關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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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鄭軒主編. 简明党建常识一本通. 北京:東方出版社. 2016年3月: 70. ISBN 978-7-5060-8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