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Gzyeah/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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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用户的问与答
紧急回应
为何勒令我停止?而且是任何都不能吗?(^_^)Moncherlsx(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12:24
请多指教
具体事例举一个好么?我尽量改善。(^_^)Moncherlsx(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13:07
反破坏工作小组
维基近卫骑士 |
欢迎一起为了维基百科的美好将来而努力,感谢您的加入。除非您被列上了当前的破坏,或者恶意作出破坏行为,否则成员资格不会被开除。您可以自由选择加入{{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User 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表格}}或{{维基近卫骑士}}模板到用户页或者用户讨论页面上。祝编安--Susan 2014年8月7日 (四) 07:38 (UTC)
MH370庄秀玲国籍问题
庄秀玲女士是定居在国外(马来西亚)、持有中华民国护照的中华民国国民。所以符合中华民国标识,而不能使用中华民国(台湾)。
请参见:1、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用于定居国外、持有《中华民国护照》的中华民国国民。
2、中华民国(台湾) 中华民国(台湾),表示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的中华民国国民身份(不适用于在台湾地区无户籍的中华民国国民) 。
详情:Template:ROC
请阁下不要再退回了。--Fxqf(留言) 2014年8月8日 (五) 07:19 (UTC)
关于“马来亚联邦”及“马来亚联合邦”
这两个名词是当地历史性的华语译名,并非Union或Federation的对译问题,更非本人所创,而是当地报章、华文学校课本都使用的名词,可以参考这些大马网站[1]、[2],都可以看见当地历史学界对这两个名词有明确的定义,决不会混淆。
题外话,可能由于当年马来人大力反对,所以Malayan Union甚至连马来文译名都没有。至于Union或Federation谁比较松散的问题,就没有答案了。
另外,新加坡人称大马人为“联邦仔”,是新加坡被逐出马来西亚之后的事,“联邦仔”中“联邦”指的就是现在的马来西亚,而不是更早的马来亚联合邦。另外,“马来西亚”(Malaysia)是这个联邦国家的法定全称,在正式场合上,只有提及联邦政府、《联邦宪法》时,才可能有“马来西亚联邦宪法”(Perlembagaan Persekutuan Malaysia)之类的词语组合出现,除此之外,其它“马来西亚联邦”之类的名称只能当作是俗称而已。就好比“大马”这个通俗简称,也是无关马来语或英语的对译问题。——♠白布¤飘扬§§ 2014年9月3日 (三) 17:25 (UTC)
您所给出谢诗坚的著作中[3]虽然是以“马来亚同盟”来翻译Malayan Union,但同时也以“马来亚联合邦”作为“Persekutuan Tanah Melayu”(Federation of Malaya)的中文名称。请细察。
由于马来亚联合邦是正式确立的国家政权,因而当地的华语译名也相对统一,而短暂又不被马来西亚官方所承认的Malayan Union,基本上就难免有点百花齐放了。
至于中港台的学术界译名,由于不是正式译名,所以在各种译名都有一定通行度的情况下,依据维基百科的《名命常规》,依然是“名从主人”优先。
其实,由于历史上“马来亚联合邦”一名在当地华文使用中最有影响力,甚至在马来西亚成立以后,也有称马来西亚为“联合邦”的情况,如马来西亚华人黄士春所编译的《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1984年出版)。——♠白布¤飘扬§§ 2014年9月4日 (四) 15:11 (UTC)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于1951年成立时的历史照片,当时名称为“马来亚联合邦华校教师会总会”(照片出处)。——♠白布¤飘扬§§ 2014年9月4日 (四) 15:30 (UTC)
疑问为何限定个别城市信息拦项目改动不能
似乎只有广州的官方语言栏特意标注限制改动,其他城市官方语言并无此安排,甚至如杭州等根本不需此项存在,个人有理由怀疑如此设定是特别针对粤地,涉嫌妨害编辑自由与限制编者权利,望予合理交代,感激不尽 -约克客(留言) 2014年10月12日 (日) 14:24 (UTC)
感谢答复,但阁下还未解释其他城市词条为何没有安排“破坏”惩罚阻吓编者甚至可容许不需配置官方语言标签的信息栏存在,望可解惑,谢谢--约克客(留言) 2014年10月12日 (日) 15:35 (UTC)
但是模板明显同级城市采用的本身是一样的,里面可以修改数据,能否解释依此词条情况是如何发起如此安排呢?是否因为城市价值差别而可以放生部分地方词条,如果惟独此词条特别对待非常不公平,要么主要编者干脆应该强制绑定所有城市语言信息栏必须显示官方语言一项而且全部附加“破坏”惩罚标注以显示有关修订操作仍然必须符合既定主流利益,以示编辑基准公平,或反之--约克客(留言) 2014年10月12日 (日) 16:03 (UTC)
个人不过希望表诉畀人睇较为明白本人需要讲既事理,粗陋认为Gzdavidwong并无正面回答疑问(不过亦感谢前辈同事耐心回复)兼且似乎带人游去第个花园,阁下不想回应有关疑问可以当我无讲过,同时希望阁下尽量理解本人文白书写,欢迎阁下意见促进改善“三及第”,我亦非常感谢两位前辈既教诲,但希望阁下同事审慎考虑翻其对本人语句见解既措辞倾向是否需要商榷,谢谢--约克客(留言) 2014年10月27日 (一) 03:41 (UTC)
Re: 客语方言之移动
印象中维基百科不支持以此为由的繁简移动,--Jimmy Xu 论 2014年11月8日 (六) 20: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