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从吾
冯从吾(1556年—1627年),字仲好,号少墟,陕西长安(今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官至工部尚书。
冯从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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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工部尚书 | |
籍贯 | 陕西长安县(今西安市)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仲好,号少墟 |
谥号 | 恭定 |
出生 |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 陕西长安县(今西安市) |
逝世 | 天启七年(1627年) 陕西长安县(今西安市)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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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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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万历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九年八月授河南道监察御史。巡视中城,有宦官求见,但被他拒绝。礼科都给事中胡汝宁奸诈狡猾,多次弹劾不去。冯从吾揭发他作奸犯科之事,遂被调往外地。当时正值考核外官政绩之时,冯从吾严格巡查,贿赂受请之事便不再发生。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冯从吾上疏告戒明神宗:“陛下郊庙不亲,朝讲不御,章奏留中不发。试观戊子以前,四裔效顺,海不扬波;己丑以后,南倭告警,北寇渝盟,天变人妖,叠出累告。励精之效如彼,怠斁之患如此。近颂敕谕,谓圣体违和,欲借此自掩,不知鼓钟于宫,声闻于外。陛下每夕必饮,每饮必醉,每醉必怒。左右一言稍违,辄毙杖下,外庭无不知者。天下后世,其可欺乎!勿以天变为不足畏,勿以人言为不足恤,勿以目前宴安为可恃,勿以将来危乱为可忽,宗社幸甚。”神宗盛怒,想要在大殿之上杖责冯从吾。恰逢仁圣太后寿辰,加上阁臣们竭力化解才得以幸免。随即便告老还乡,后被起用为巡查长芦等地盐政。冯从吾洁身自好,任内惠利商人,违法乱纪之事均有所收敛。不久,冯从吾返回京师,适逢神宗因军政之事大罢谏官。冯从吾也因而被革职,仍然是因为之前上疏谏言的缘故。冯从吾生性纯朴诚实,有志于濂、洛之学,受业于许孚远。罢官归乡后,闭门谢绝客人来访,拿来古代贤人可以作为人们行为规范的言简意赅的语句,体察考验自己的身心,学问造诣更加精深。在家闲赋了整整二十五年。
万历四十八(1620年)明光宗登基。冯从吾被起用为尚宝卿,后晋升为太仆寺少卿,因为兄长去世而未赴任。不久改任大理寺少卿。天启二年(1622年)擢左佥都御史。不到两个月,又升任左副都御史。廷议梃击、红丸、移宫等三大案,冯从吾说:“李可灼以至尊尝试,而许其引疾,当国何心!至梃击之狱,与发奸诸臣为难者,即奸人也。”自此以后朝中群小皆畏惧他。不久,与邹元标共同创建了首善书院,召集志同道合的人在这里讲学,给事中朱童蒙上疏诋毁书院。冯从吾说:“宋之不竞,以禁讲学故,非以讲学故也。我二祖表章《六经》,天子经筵,皇太子出阁,皆讲学也。臣子以此望君,而己则不为,可乎?先臣守仁,当兵事倥偬,不废讲学,卒成大功。此臣等所以不恤毁誉,而为此也。”于是冯从吾再次称病求归,明熹宗温言安慰挽留。但是给事中郭允厚、郭兴治又相继努力诋毁邹元标。冯从吾又说:“臣壮岁登朝,即与杨起元、孟化鲤、陶望龄辈立讲学会,自臣告归乃废。京师讲学,昔已有之,何至今日遂为诟厉?”于是再次上疏请求归乡。
天启四年(1624年)春,起任南京右都御史,都接连推却不任。被熹宗召见授予工部尚书。恰逢赵南星、高攀龙等人相继离开朝廷,冯从吾连续上疏,极力请辞,熹宗遂同意其致仕。天启五年(1625年)秋,魏党张讷上疏诋毁冯从吾,冯从吾被革职。同乡人王绍徽向来对冯从吾怀恨在心,等到他成为吏部官员,就立刻派遣乔应甲任陕西巡抚,想搜集各种罪证获罪于他,但都没有收获。于是便毁掉了书院,推倒了圣贤塑像,将其扔到了城墙边角。冯从吾不能忍受心中怒火,得病去世。崇祯初年(1628年)明思宗恢复冯从吾官职,并追赠其太子少保,谥恭定[1]。与邹元标、锺羽正等人并称“西台三正人”[2]。
著作
编辑著有《关学编》、《冯恭定金集》、《陕西通志》等。
注释
编辑-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43):“冯从吾,字仲好,长安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御史。巡视中城,阉人修刺谒,拒却之。礼科都给事中胡汝宁倾邪狡猾,累劾不去。从吾发其奸,遂调外。时当大计,从吾严逻侦,苞苴绝迹。二十年正月,抗章言:“陛下郊庙不亲,朝讲不御,章奏留中不发。试观戊子以前,四裔效顺,海不扬波;己丑以后,南倭告警,北寇渝盟,天变人妖,叠出累告。励精之效如彼,怠斁之患如此。近颂敕谕,谓圣体违和,欲借此自掩,不知鼓钟于宫,声闻于外。陛下每夕必饮,每饮必醉,每醉必怒。左右一言稍违,辄毙杖下,外庭无不知者。天下后世,其可欺乎!愿陛下勿以天变为不足畏,勿以人言为不足恤,勿以目前晏安为可恃,勿以将来危乱为可忽,宗社幸甚。”帝大怒,欲廷杖之。会仁圣太后寿辰,阁臣力解得免。寻告归,起巡长芦盐政。洁己惠商,奸宄敛迹。既还朝,适帝以军政大黜两京言官。从吾亦削籍,犹以前疏故也。从吾生而纯悫,长志濂、洛之学,受业许孚远。罢官归,杜门谢客,取先正格言,体验身心,造诣益邃。家居二十五年。光宗践阼,起尚宝卿,进太仆少卿,并以兄丧未赴。俄改大理。天启二年擢左佥都御史。甫两月,进左副都御史。廷议“三安”,从吾言:“李可灼以至尊尝试,而许其引疾,当国何心!至梃击之狱,与发奸诸臣为难者,即奸人也。”由是群小恶之。已,与邹元标共建首善书院,集同志讲学其中,给事中朱童蒙遂疏诋之。从吾言:“宋之不竞,以禁讲学故,非以讲学故也。我二祖表章《六经》,天子经筵,皇太子出阁,皆讲学也。臣子以此望君,而己则不为,可乎?先臣守仁,当兵事倥偬,不废讲学,卒成大功。此臣等所以不恤毁誉,而为此也。”因再称疾求罢,帝温诏慰留。而给事中郭允厚、郭兴治复相继诋元标甚力。从吾又上言:“臣壮岁登朝,即与杨起元、孟化鲤、陶望龄辈立讲学会,自臣告归乃废。京师讲学,昔已有之,何至今日遂为诟厉?”因再疏引归。四年春,起南京右都御史,累辞未上,召拜工部尚书。会赵南星、高攀龙相继去国,连疏力辞,予致仕。明年秋,魏忠贤党张讷疏诋从吾,削籍。乡人王绍徽素衔从吾,及为吏部,使乔应甲抚陕,捃摭百方,无所得。乃毁书院,曳先圣像,掷之城隅。从吾不胜愤悒,得疾卒。崇祯初,复官,赠太子太保,谥恭定。”
- ^ 清·赵吉士、卢宜等,《续表忠记》(卷1):“明天启初,冯从吾为宪副,与总宪邹元标、佥宪锺羽正一时称西台三正人。”
参考书目
编辑-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 赵吉士、卢宜等,《续表忠记》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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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长祚 |
明朝工部尚书 天启四年(1624年)上任 |
继任: 黄克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