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元朝一级行政区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陕西行中书省),为直属元朝中央政府的一级行政区,简称“陕西”或“陕西省”,在当时民间多简称为陕西省、陕西行省。陕西行中书省为元朝中国本部的10个行中书省(不含征东行省等)之一,辖境包括今陕西全部、甘肃南部、四川北部等,南与四川等处行中书省接壤。
历史
编辑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了大蒙古国,1234年在蒙古的征讨下,金国灭亡。
陕西等处行省正是在金国西部故土上设立的,其范围在今陕西,甘肃小部、四川东北部等。
《元史》记载中统元年(1260年),立秦蜀行省(也称陕蜀行省等)于京兆。中统三年,改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治京兆。至元三年,移治利州。十七年,复还京兆。十八年,分省四川,寻改立四川宣慰司。二十一年,仍合为陕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立行枢密院。陕西,四川彻底分设行省。陕西省所辖之地,惟陕西四路、五府,首府京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