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石溪(1909年6月29日—1995年9月25日),字公皎。辽宁省沈阳市人。民国37年(1948年)在教育会东北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赵石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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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字公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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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09年6月29日(宣统元年五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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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95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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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朱霁光(继室:孙瑞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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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 | 赵中孚、赵伟、赵宇、赵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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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父溥山、母陈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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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男女有别释义》、《关于解决所谓远期支票问题》、《家祭长男中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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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立东北大学中国文学系毕业
- 中国边疆文化促进会研究组副主任
- 经济部专员
- 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科长
- 国立东北大学教授、训导长
- ^ “赵石溪先生事略”,《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17辑,第475页
- ^ “朱家骅呈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为拟请以陈克孚胡体乾刘全忠赵石溪分任辽吉黑热四省政府教育厅长”,国民政府全宗00100000411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