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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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英语:Office of the Unofficial Members of the Executive and Legislative Councils,缩写UMELCO)是香港行政局和立法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于1963年成立。[1]办事处成立目的是促进两局非官守议员与市民之间的联系,市民可到办事处就公众利益事宜提出意见,或对香港政府各部门作出投诉。 [2]
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 | |
Office of the Unofficial Members of the Executive and Legislative Councils | |
机构概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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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63年 |
解散时间 | 1993年 |
后继机构 | 行政事务申诉专员公署 立法局秘书处 |
机构类型 | 组织 |
机构驻地 | 英属香港中环于仁大厦(1963-1965) 英属香港中环太子大厦(1965-) |
上级部门 | 香港行政局 香港立法局 |
办事处1963年8月在中环于仁大厦(今遮打大厦)成立,初期只聘请速记员和接待员。1964年9月16日,办事处聘请了一名正式秘书,连同聘请一名文员,一名打字员和一名传信员。1965年5月8日,办事处迁至太子大厦。1970年前,办事处直属于政府,由政府协助非官守议员处理申诉制度的运作,以及提供内部会议的秘书服务。当局通常会从政务主任、检察官、行政主任和新闻主任等政府人员中借调到办事处工作。其后于1970年起,办事处脱离政府独立运作,由两局非官守议员自行领导。[3]
在1985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和立法局的间接选举后,办事处在1985年更名为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办事处。1988年,立法局通过《行政事务申诉专员条例草案》,翌年制定《行政事务申诉专员条例》,办事处的申诉功能转移至新成立的行政事务申诉专员公署(COMAC)(2001年起更名为申诉专员公署)[1] 。1991年8月2日,办事处注册为担保有限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成员由两局首席议员及不多于9名其他非官守议员组成,办事处的职能亦改为为正在履行公职的两局非官方议员提供行政支援及服务。1992年,港督彭定康决定整合立法局秘书服务,时任立法局副主席施伟贤等人开始着手研究,于1993年4月20日向立法局内务委员会提交报告,建议成立新的立法局秘书处,接管立法局秘书办事处及两局议员办事处的职能。随后,内务委员会通过建议。1993年5月20日,两局议员办事处正式改名为立法局秘书处,完成历史任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