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街事件,常称罗素街血案,是香港英属殖民地时期的一次警民冲突,地点是铜锣湾罗素街香港电车铜锣湾电车厂内(时代广场现址)。

起因

编辑

1949年12月2日,电车工人向电车公司提出五项要求:

  1. 每1职工每天生活津贴增加3元;
  2. 司机每天底薪由3元7毫半加至4元零5仙;
  3. 如有司机逝世,公司应发放1次性500元抚恤金;
  4. 年终分派花红、生活津贴及月薪应一视同仁;
  5. 以上各项,由12月1日起生效[1]

资方于12月24日凌晨5时仍未答允劳方要求,由当日开始电车工人实行怠工,售票员不对市民售票,市民可免费乘坐电车。[2]

至12月28日凌晨5时,电车公司突关闭罗素街电车厂,并开除所有售票员。[3]

经过

编辑

1950年1月30日晚上9时,电车工会及三十八个团体在罗素街电车厂向电车工人举行慰问会,其间警员要求电车工人拆除街上扩音器,惟电车工人拒绝,并阻止警员前进,警方增派人手到场,另阻止街上其他电车工人入回电车厂,双方发生冲突,工人利用木棍作武器,增援警员带上防毒面具,发放催泪弹驱赶工人,事件中有数名警员及三、四十名香港电车职员受伤。[4]

事后

编辑

事后警方将3名工会代表逮解出境。[5]

电车于2月10日恢复行车。[6]

在事件过后,电车公司于1950年7月初以“曾犯虚报事实”、“威胁雇员”等理由,拒绝承认亲共工人成立的“香港电车职工会”,并于1952年8月承认亲中华民国港九工团联合总会下辖的“域多利电车自由工会”。

受伤人数

编辑

根据政府新闻处数字,受伤人数共90人

相关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工商晚报, 1949-12-02 第4页
  2. ^ 工商晚报, 1949-12-24 第3页
  3. ^ 香港工商日报, 1949-12-29 第5页
  4. ^ 香港工商日报, 1950-01-31 第5页
  5. ^ 香港工商日报, 1950-02-02 第5页
  6. ^ 工商晚报, 1950-02-10 第4页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