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羊县,是元末四川的一个县,属遂宁州(或普州),其地旧设石羊镇,明初废为石羊镇[1][2][3][4][5]。或以为明玉珍所置[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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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石羊县:元时析置,今为石羊镇”《蜀中广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卷五十四
  2. ^ “石羊城,在县东一百里,旧曰石羊镇,元时置县,明初废。”《(雍正)四川通志》(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卷二十七
  3. ^ “石羊镇在安居县,又有石羊山,去县一百三十里,昔有石羊见此因名”《舆地纪胜》(清影宋钞本) 卷第一百五十八
  4. ^ “石羊城:志云在县(普康废县)东百二十里,元置县,明初废为石羊镇,未知所据,一云石羊城在乐至县南。”顾祖禹 《读史方舆纪要》(清稿本) 卷七十一
  5. ^ “元末复置安岳,又置石羊县,属遂宁州,明洪武四年复置普州,九年废州,省石羊入安岳,属潼川府”《蜀水经》(清嘉庆传经堂刻本) 卷十一
  6. ^ 蒲孝荣,《四川政区沿革与治地今释》,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03月第1版,第353-3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