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自治,即以本土文化为其主要意识,主张“本地优先”的政策,拒绝民族主义大一统思想。在大中华地区台湾香港澳门等地都出现本土主义思潮。抱有本土主义思想的人士被称为“本土派”,在香港分为左翼本土及右翼本土两大阵营。

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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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西方国家兴起,社会由传统以社区为单位的体制,转变成以国家及地区(如省、市)为单位的体制,社区在现代社会体制下,被国家及地区取代。

二十世纪中,一批学者提出地方主义,主张以社区层面建立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关系,有别于国家主义。当时地方主义并未受到重视,但在1980年代开始,美国一些地区的社会运动人士提倡以本地产品为主,优先保障当地农民的生活,以有机耕种等方式促进本土经济发展,而这种以本地为优先的价值观也在世界各地传遍出去,引伸本土主义等政治意识,抗衡全球化、国家主义等主流意识型态。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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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部分本土主义者以“蝗虫”等标签性词语贬称大陆人,而较年轻的本土主义者对中国不以为然,认为上一代的思想普遍存在大中华主义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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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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