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
臺灣法律學者
廖元豪(1968年3月2日—),中华民国反歧视法学者、政治评论员,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马英九文教基金会现任董事、创会董事[1]、二十一世纪基金会公创中心顾问,曾任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公法中心主任、公共电视独立董事、总统府人权保障咨询委员、行政院公投审议会委员、行政院经建会亚太营服中心副研究员、台北市政府人权保障咨询委员、《月旦法学杂志》副总编辑、台北市中小学辅导与管教学生督导委员、移民/移住人权修法联盟顾问、泰劳抗暴法律后援会召集人[2]、野百合学运声援人士。
廖元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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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 | Bruce Yuan-Hao Liao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68年3月2日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母校 | 美国印第安那大学布鲁明顿校区法学院 私立东吴大学 |
职业 | 学者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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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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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豪长年撰文批评民进党限制言论自由,诸如2019年认为“武统”言论“碍著谁了”[3]、同年认为民进党立法院团提出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修正草案,禁止台湾人为中共作政治宣传的如同威权政府[4]、2020年认为中选会应容忍被批评为“忠犬会”[5]、2022年批评数位中介法“让人看了毛骨悚然”[6]等,认为即使是“武统”台湾的言论也应该受到保护。
2023年,廖元豪随马英九访问中国大陆后,回台于个人社交媒体发表“对着公安的警车‘反攻大陆’,拍照后才发现里面有人”。图文遭中国大陆的网友批评,廖元豪删文并道歉,表示会“深切反省”[7][8]。
经历
编辑著作
编辑- 《竞选经费管制策略之研究:自愿公费选举制度之提出》:东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1995年
- 《传播法规》: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
- 《“海纳百川”或“非我族类”的国家图像?—检讨民国九十二年的“次等国民”宪法实务》: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
- 《“我们的”法律,“她们的”命运—台湾法律如何歧视外籍与大陆配偶?》:左岸文化公司,2005年
- 《灾害救助与现代型损失补偿—宪法与政策层次之检讨》: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
- 《美国法学院的1001天:廖元豪的留美札记》: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7年3月1版1刷,ISBN 978-957-11-4621-8
- 《既无效率,又不学术,更不办教育——新自由主义下一无是处的大学》:台湾社会研究杂志社,2007年
- 《仪式性质的听证权--从正当程序观点检讨“陈述意见”与“听证”之制度及实践》:元照出版公司,2009年
- 《全球化趋势中婚姻移民之人权保障:全球化、台湾新国族主义、人权论述的关系》:台社出版公司,2009年
- 《法与政治》:元照出版公司,2010年
- 《从全球化观点省思平等权之意义与适用》:元照出版公司,2010年
- 《从全球化观点重省宪法平等权》:永然文化,2011年
- 《政府业务外包后的公共责任问题研究--美国与我国的个案研究》:元照出版公司,2011年
- 《禁止事业第二春?────公校退休教师转任私校被停领月退之合宪性研究》:元照出版公司,2019年
- 《政府可以违约吗?────美国有关削减退休给付宪法争议之判决分析》:元照出版公司,2019年
参考文献
编辑- ^ 司法院. 法人登記公告. [2018-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3).
- ^ 泰劳抗暴法律后援会. 抗暴無罪,搶救司法正義 「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成立記者會. 苦劳网. 2005-08-31 [2016-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3).
- ^ 廖元豪. 廖元豪觀點:我們與戒嚴的距離. 奔腾思潮. [202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3).
- ^ 廖元豪. 新版「刑法一百條」: 民進黨與威權時期國民黨一個樣. [202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1).
- ^ 廖元豪. 廖元豪》同溫層悶死了言論自由. 中时新闻网. [202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3).
- ^ 记者:中国时报张薷. 6成3民眾不同意《中介法》 學者:條文讓人看了毛骨悚然. 中时新闻网. [202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1).
- ^ Bruce Yuan-Hao Liao. 【道歉】. 2023-04-09 [202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09).
- ^ 许秩维. 隨馬英九訪中貼假踹警車照惹議 廖元豪道歉. 中央社. [2023-04-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