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启元

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

安启元(1933年7月—2024年4月23日),陕西临潼人;西北大学地质系毕业。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四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曾任国家地震局局长,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书记,陕西省政协主席,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等职。

安启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任期
2003年3月—2008年3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主席
任期
1998年1月—2003年1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席
任期
1997年1月—1998年1月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书记
任期
1994年12月—1997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国地震局第4任局长
任期
1980年—1988年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书记
任期
1988年6月—1990年9月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
任期
1992年10月—1995年1月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33年7月
 中国陕西省临潼县
逝世2024年4月23日(2024岁—04—23)(90岁)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籍贯陕西临潼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学历
经历

从政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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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大学毕业后,安启元被分配到松辽石油勘探局地质队任队长,参与了大庆油田的建设;历任大庆石油会战总部第一采油指挥部油矿矿长、井下技术作业处处长;后出任石油工业部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局长。唐山大地震发生后,于1977年调任国家地震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后升任局长。

1988年6月起,安启元出任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曾先后兼任中共西安市委书记、陕西省委政法委书记。1992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常务委员(至1995年1月起不再担任)。1994年12月,时年61岁的安启元再次回到家乡,出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1997年离任,并被增补为第七届陕西省政协副主席;1998年1月,当选为政协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主席;当年3月,又当选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2003年3月,当选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任职政协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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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陕西省政协主席时的安启元,同时也是全国政协的委员。他曾多次组织专家就渭河水患问题进行过专题调研。自1999年开始,七位陕西籍的政协委员均提出提案,建议将渭河综合治理规划纳入国家“十五”规划。此后,安启元曾经五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发言,呼吁加强渭河综合治理。特别是在2003年渭河华阴段发生五十年来最严重的洪灾,有人甚至呼吁停用三门峡水库确保黄河。就此,安启元曾表示,“渭河清了我才心安”[1]

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前后提案连续八年之久,终于,2005年12月国务院批复了《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该计划提出,用大约10年时间初步建成渭河流域防洪减淤体系,改善渭河干流及支流水质等问题。中央将拿出人民币155亿,透过该项规划对陕西投资;占整个计划总投资近七成 [2]。安启元并没有就此满意。此后,他又联系其他陕西籍全国政协委员,督促政府真正落实计划,保证资金到位。

除了关注治理渭河的问题,安启元在担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期间,还就其它多项问题,向政协会议提交了提案。这包括,

  • 关注贫困山区弱智儿童的问题[3]
  • 有关农民负担的原因和解决对策[4]
  • 构建石油战略储备体系迫在眉睫[5]
  • 呼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贫困人群问题[6]
  • 建议国家建立汉丹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7] 等。

2008年2月,即将届满退休的安启元接受了英国《金融时报》记者的采访,就过度使用水资源所带来的社会和环境危险发出了严厉警告,并再次提到了清除黄河水利发电工程,特别是停止黄河三门峡水库蓄水发电的建议。由于2008年奥运会而向北京供水,安启元认为这种做法严重影响了周边省份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中央政府应该对此作出补偿。[8]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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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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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前任:
周雅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主席
(第八届)

1998年1月-2003年1月
继任:
艾丕善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张勃兴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书记
1994年12月-1997年8月
继任:
李建国
前任:
霍世仁
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0年9月-1993年4月
继任:
杨 烈
前任:
董继昌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书记
1988年6月-1990年9月
继任:
程安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邹瑜
中国地震局局长
1980年-1988年
继任:
方樟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