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简称领事局)是中华民国外交部所属机关,成立于1992年,主要业务为核发中华民国护照、办理外国护照签证、文件证明、提供出国旅游参考资讯及旅外国人急难救助服务,是外交部为民服务的窗口。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 MOFA(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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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机关类型 | 中央三级行政机关 |
所属部门 | 中华民国外交部 |
年度预算额 | 新台币12.10亿元(2013年) |
授权法源 | 外交部组织法、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组织法 |
主要官员 | |
局长 | 何震寰 |
副局长 | 周中兴、 |
任命者 | 外交部部长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92年 |
联络信息 | |
局本部位于行政院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北栋(左) | |
地址 | 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北栋 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2之2号3至5楼 |
网站 | www |
历史
编辑历任局长
编辑任别 | 姓名 | 就职时间 | 卸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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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陈经铨 | 2010年9月 | 2013年9月 |
10 | 龚中诚 | 2013年9月 | 2016年9月 |
11 | 陈华玉 | 2016年9月 | 2017年12月 |
代理 | 锺文正 | 2017年12月 | 2018年1月 |
12 | 陈俊贤 | 2018年1月 | 2020年1月 |
13 | 叶非比[1] | 2020年1月 | 2023年1月 |
14 | 何震寰[2] | 2023年1月 |
组织
编辑下设四组、四室、三小组、五办事处
- 室(局内行政事务)
- 秘书室
- 主计室
- 人事室
- 政风室
- 组
- 护照行政组:负责中华民国国民之护照行政业务。
- 签证组:负责外国护照的外交、礼遇、居留及停留等签证业务。
- 文件证明组:负责文件证明业务、旅外国人急难救助之协调联系及综合侨务。
- 护照制发服务组:受理中华民国护照的申请、核发与护照各项加签业务。
- 国会联络组:负责国会协调联系及服务业务。
- 资讯小组:负责综理规划电脑与资讯业务。
- 法制小组:负责领务相关法令规章之研拟修订、解释、审议及法制作业事项。
- 办事处
- 台湾桃园国际机场办事处:专门办理外籍人士落地签证业务及旅外国人急难救助联系。
- 外交部中部办事处:位于台中市南屯区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办理护照、签证、文件证明等领务事务,公众外交及与各国驻华分支机构之联系等。
- 外交部云嘉南办事处:位于嘉义市东区行政院云嘉南区联合服务中心,业务内容同上。
- 外交部南部办事处:位于高雄市苓雅区行政院南部联合服务中心,业务内容同上。
- 外交部东部办事处:位于花莲县花莲市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业务内容同上。
参考文献
编辑法规连结
编辑- 外交部组织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民国 111 年 01 月 19 日
-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组织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民国 100 年 11 月 14 日
-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组织条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民国 81 年 01 月 22 日
-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民国 52 年 04 月 24 日
-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组织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民国 100 年 11 月 14 日
-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处务规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民国 101 年 08 月 23 日
- 驻外外交领事人员任用条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 民国 107 年 01 月 17 日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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