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法则(英语:Jordan Rules)是一个篮球战略,由底特律活塞开始,专门为了防守迈克尔·乔丹而设计。1988年由扎克·戴利伊塞亚·托马斯设计,底特律活塞其他球员执行,乔·杜马斯丹尼斯·罗德曼为防守主力。其重点在于“强韧的跟他玩,用肢体去挑战他,快速改变防守方式,让他在失去平衡下投球”(to play him tough, to physically challenge him and to vary its defenses so as to try to throw him off balance)。在1980年代晚期至1990年代初期,底特律坏孩子军团用这个方式成功防守了迈克尔·乔丹,让芝加哥公牛无法获得东部冠军。

乔丹法则针对的是公牛的体系,公牛的进攻都是围着乔丹转的,他是公牛球员里,球权最多的,因为90年代有非法防守这条规定,因此球星可以非常轻易获得单打机会,所以只要彻底切断乔丹这个点,公牛的进攻就会溃散。

其重点有两个,孤立乔丹和防守乔丹,为一对一防守。而根据乔丹在不同位置持球进攻,乔丹法则会有不同的应对方式。 当乔丹在45度角时,对位球员(通常是杜马斯)会将乔丹逼往罚球线附近,而活塞会在那设立包夹,逼迫乔丹失误或把球传出去,且因为重点一:孤立乔丹,因此通常会失误居多。 当乔丹在底角时,对位球员(通常是罗德曼)会封住往底线的路,逼迫乔丹往中路进攻,让禁区球员一起防守。 当乔丹在三分线外持球,离他一步半的距离,防止他切入进攻,假如切入了,周围球员就会一起防守乔丹。

而这很类似现代的区域联防,当然,这在90年代是非法防守,乔丹法则也被吹过违例,但部分时候,裁判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放到现代NBA中,就是所谓的人墙战术,著名例子就是2020年时,迈阿密热浪防守字母哥时所使用的战术。而乔丹倒在这个战术手下三次。

坏孩子对于防守乔丹会十分积极,甚至赔上犯规来阻止乔丹进攻,但也有疏忽的时候,例如包夹没有设好,使乔丹溜进禁区,放了底线的路线,使乔丹切入得分,虽然防守粗鲁,但是也会赔上犯规,常常活塞球员3犯、4犯,而绑手绑脚的防守,限制了乔丹法则的发挥。

在教练菲尔·杰克逊三角战术带入芝加哥公牛后,因为球权不再集中在迈克尔·乔丹身上,迈克尔·乔丹透过传球,得到队友更多的支援。比尔·兰比尔说过:“在乔丹学会团队合作前,我们一直把他打爆,直到三角进攻进入公牛” 而联盟也出台恶意犯规这项新规定,使活塞无法有效防守乔丹,乔丹法则便已失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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