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总队
負責保護中央政府機關、外國駐臺使節等的保安警察單位。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0年5月30日) |
此条目或其章节极大或完全地依赖于某个单一的来源。 |
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总队,简称保六总队,是隶属于内政部警政署的保安警察单位,负责保护中央政府机关。
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总队 Sixth Special Police Corps, MOI | |
---|---|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所属部门 | 内政部警政署 |
主要官员 | |
总队长 | 廖材桢 |
副总队长 | 林志盛 |
主任秘书 | 林沐弘 |
组织编制 | |
内部单位 | 4科4室1中心4大队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90年1月1日 |
前身机关 | 台湾省政府警务处特务大队 台湾省政府警务处直属警察大队 |
联络信息 | |
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总队总队部厅舍 | |
地址 | 台北市中正区南昌路一段10号 |
电话 | +886 2 2393-3364 |
网站 | www |
任务
编辑此外还有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核能研究所及警察机械修理厂之警卫安全任务。
历史
编辑前身为台湾省警务处特务大队,民国48年 (1959年) 改组整编台湾省政府警务处直属警察大队。民国79年 (1990年) 1月1日,改隶内政部警政署。
组织
编辑设总队长、副总队长、主任秘书各一名。警务科、督训科、后勤科、保防科、勤务指挥中心、秘书室、人事室、主计室等9个幕僚单位。[1]
- 第一大队
- 负责保护行政院、立法院、警政署、原子能委员会、核能研究所及警察机械修理厂等机关。
- 第二大队
- 第一警官大队
- 第二警官大队
- 负责中央政府宪政机关首长及其他特定人士之警卫安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