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2007年1-6月

关于吴语,粤语版块的问题

请问可以解释一下在中文版块存在的前提下,吴语,粤语版块还有建立的必要性吗? 另外想知道这些版块是在那些人的怎么样的建议下建立起来的。 谢谢! --Tiktik

可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询问。--Isnow 19:27 2006年11月25日 (UTC)
吴语粤语和现在的中文(普通话)在语言学上本来就是不同的语言(距离比丹麦语挪威语的差异还大),因此只要有足够的人提议并愿意参与就可以成立了。同样是非官方语言,欧洲语言早就成立很多维基百科版本了,光意大利境内的语言(和意大利语的差距远远小于吴语和普通话)就有9种维基百科版本了,其他很多欧洲国家也是。。--ffaarr (talk) 02:42 2006年11月26日 (UTC)
有需求就有供给。这又不是分裂国家,根本无所谓。 ffaarr将粤语等称为和中文“不同的语言”,这是错的,“语言”这个词在中文中不是这么使用的。--民国九十五年 09:51 2006年12月19日 (UTC)
同样讲中文,却有人说“语言”不是这样用,倒很想请楼上发表高见--Bellenion 10:10 2006年12月19日 (UTC)
我不想发表高见,因为我不确定你是否明白我在上面说的话的意思。语言这个概念在中文(中文是一种语言,粤语是一种方言)中是如何使用的,请查词典。--民国九十五年 10:16 2006年12月19日 (UTC)
抱歉现在才发现意见。也许很多人把粤语视为方言,但不觉得这种习惯称呼就比较有意义。这种习惯称呼有可能是基于一种误解而产生的。--ffaarr (talk) 00:49 2007年1月19日 (UTC)
粤语是“方言”抑或“语言”,这归根到底是个定义问题,无关紧要。--81.64.120.58 01:00 2007年1月19日 (UTC)

管理员有权利将网友对条目的编辑称为“排泄”么?

请各位欣赏下面的对话:

  • “把其他网友的编辑称为“排泄”,这是一个有起码教养的人应该说的话么?”?--民国九十五年
  • “一般意义上的排泄是生物体新陈代谢的必要功能,这个词属正规书面语,我觉得使用这个词不涉及教养问题。至于说到什么样的文字可以被称作排泄,我想各人理解会有不同。”--munford

Talk:毛泽东 本条目既然已因为有争议而被保护,为何Munford可以滥用管理员权限,对其随意编辑?

中文维基的少数“管理员”的素质亟待提高。--民国九十六年 00:06 2007年1月19日 (UTC)

的确

抗议Jasonzhuocn的双重标准

Jasonzhuocn删除了Talk:薄一波里和维基百科无关的讨论,但是回退了删除Talk:龙应台中与维基百科无关的讨论。

为什么Mountain等人可以讨论和维基百科无关的政治内容,别人的类似的讨论就要被删除呢?

维基百科到底不是政治论坛?

我抗议Jasonzhuocn的双重标准!

--67.15.183.5 17:54 2007年1月23日 (UTC)

维基百科不是政治论坛,但不禁止发表政治相关内容。明显是为了阐述政治观点而引发政治争议的言论,不断遭到社群成员投诉为不妥的讨论内容,可能会遭到删除。当然,维基贡献量较少的id的意见获得社群信任度可能较其他用户为低,尤其是在维基仅发表投诉与表达特定立场内容的留言,较少参与编辑贡献,意见被社群接受的可能性可能较低。之前删除的内容多为多位参与维基百科多时的社群成员反应某些言论不妥,管理员依社群主流民意在不违反方针的前提下将不合适的内容删除。以上意见仅供ip 67.15.183.5用户参考,谢谢。--Jasonzhuocn 17:08 2007年1月25日 (UTC)

再次投诉Jasonzhuocn和Louer实行双重标准

Talk:薄一波Talk:龙应台就有不同的对待。维基百科,哪里有什么自由?只有当权者的自由。

--67.15.151.80 12:32 2007年1月25日 (UTC)

  1. Talk:龙应台:原为Wikipedia:聊天内容,后存档到相关条目的talk页。龙应台的文章是刊载于2005年的中国时报,后由Mountain Alexcn Hamham hunry Formulax Panda 虎儿 泅水大象 金翅大鹏鸟 Louer KT兄参与了该次的讨论,讨论的过程平和理性,参与讨论的伙伴们对其进行理性论述,社群并没有对如此于Wikipedia:聊天的行为表示不满,讨论从发起至终结约10028字,讨论的主题也获得充分的交流,最后也借由该次的讨论提升了龙应台的条目品质
  2. 民国九十五年发表的Talk:薄一波的内容虽然可以让参与薄氏的编辑伙伴获得不少的资讯,但其内容用词比较激烈,极有可能引发对立不愉快的讨论,经某些伙伴以不公开管道表示其内容偏离了讨论的主旨,故援引维基百科不是政治论坛为由删除内容。
  3. 对管理上来说,面对类似[1]的内容时,删除是比较直接且有效的方式,但有些伙伴似乎有不同的意见。维基百科的方针属于社群全体参与者所拥有,前人制定的方针也许随着维基百科的成长需要一些改变,请社群提供意见...弥补管理团队在管理方式上的不足,包含对管理工作执行上的缺失该如何改进与叮咛。管理员们需要倾听社群的意见,谢谢。-- Jasonzhuocn 18:08 2007年1月25日 (UTC)

建议对shizhao停权24小时

参阅上文:Shizhao近日处理一个模板的删除工作时,扰乱了投票机制的正常运作。我从善意推想背后原因,包括他是否只是一时大意,又或是否出于其他法律考虑,因而保留有关模版,但查Shizhao已非首次有此情况,过去两日他亦拒绝回应。此举有违维基方针,建议向shizhao停权24小时,以示公允。--Yau 19:31 2007年2月3日 (UTC)

Wikipedia:封禁方针订明:“封禁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罚性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维基百科遭到破坏。”Yau建议的“停权以示公允”,恐怕不符合维基百科的这项根本方针政策。如果对SYSOP操作有投诉,请具体利用编辑历史改动的URL,指明删除哪个模板、违反了哪项Wikipedia:破坏方针。-- tonync (talk) 19:42 2007年2月3日 (UTC)
Yau 对封禁方针有所误解了,建议回头看看本版于2006年某用户对民国九十五年投诉时,泅水大象兄对封禁方针分享的意见。--Jasonzhuocn 19:45 2007年2月3日 (UTC)
管理员屡次管理失误 (太明显了吧), 亦拒绝就事件回应, 维基是怎处理的? 现在看来, 还是息事宁人--Yau 19:49 2007年2月3日 (UTC)
如果是误会一场,Yau是不是该表示一下对事主的歉意呢? --Jasonzhuocn 20:21 2007年2月3日 (UTC)
就维基百科的政策,以及这次shizhao的处理方式,我已经回应你了,如果你对这次的回应没有异议,并认为是一场误会,或许你应该表示歉意,大家会体谅你的。--阿仁 20:29 2007年2月3日 (UTC)
上述内容颇奇怪,而此时阿仁尝试修改wikipedia:删除守则,务求令外界以为删除该模板是错误,这有点输打赢要,详见下文讨论(分页处理)。--Yau 20:52 2007年2月3日 (UTC)


近日{{cnPublicationLaw}}的去留问题,引起争议,当日投票的结果是--6票保留;12票删除,亦即2/3人认为要删除。结果,该模版被保留。以下是讨论内容:--Yau 20:56 2007年2月3日 (UTC)

关于该模板的问题,以目前维基百科的条规,票数必须超过2/3方能顺利通过,所以时昭并没有错,到了1月31日,因为该投票只有刚刚好2/3而已,所以不能有任何最终决策出现,因此时昭管理员并没有违背或扰乱本百科的投票机制。希望你能了解本百科的条规才提出诉讼。我会恢复该模板。--阿仁 20:03 2007年2月3日 (UTC)

阿仁说法有误, 不是要“超过2/3”, 而是“达到2/3”。因此, Wing决定删除该模板, 是按照Wikipedia:删除守则进行, 阁下恢复则属违反投票方针。 若希望修改有关规定, 请于互动客栈另文提出, 但未修改前, 敬希尊重守则。--Yau 20:23 2007年2月3日 (UTC)
你可以自己阅读本百科的投票规则,wikipedia:投票Wikipedia:删除守则其实也应该根据投票条立,我想当时写Wikipedia:删除守则的人可能也误写了。因为文中一直等到至少有一个人提出了意见或者某一个意见达到了大多数(例如2/3),这样的写法只是要举例子而已。我会立刻修正这个问题。--阿仁 20:29 2007年2月3日 (UTC)
你混淆了wikipedia:投票wikipedia:删除守则,前者明确指明那种“发起投票前必须已经进行充分的讨论,投票的目的是寻求或确立多数共识,而不是简单的投票或挑逗社群”、“必须先募得10位或更多符合见习编辑或以上资格的维基编者的连署发起方可开始”的投票,若你认为此一守则凌驾了wikipedia:删除守则,后果是很灾难性的,因为过去一年来,删除提名的投票中,99%投票都不符合上述标准。而若你坚持,我亦会协助,把删除投票中所有提名,全数关闭。--Yau 20:40 2007年2月3日 (UTC)
 另外,你刚刚把wikipedia:删除守则中有关“达到2/3”的说法,改成“超过2/3”,我认为任何修改应先在互动客栈提出,此时作有关修订亦不适当。这会让人觉得,你是为了支持自己恢复一个模板,而蓄意修改有关内容。--Yau 20:44 2007年2月3日 (UTC)
原来的规则中,没有“达到2/3”的说法,文中只是用了例如一词而以,请不要随便制造条例。请详细阅读。另外,这不是凌驾的问题,而是当时的Wikipedia:删除守则的投票原则含糊不清,在这样的情况下,维基百科的投票条例又有明确指示,所以以本百科的投票原则为标准,对于这次Wikipedia:删除守则中的投票原则含糊不清而造成误会,因而造成你误解以及不必要的麻烦,我带大家向你道歉。本维基百科的众多页面,包裹规则页面,还处于发展阶段,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难免会造成误会,以后希望您以后能多多包含并能指点,谢谢。--阿仁 20:53 2007年2月3日 (UTC)
(失笑)阁下似乎不知道维基所有文献,都是有纪录的。
2004年6月25日由 Shizhao所储存的wikipedia:删除守则说:“如果有2/3的大多数人同意删除,页面将被删除”;
2006年9月23日由LG4761 修正的最后版本指“对于提请删除...一直等到至少有一个人提出了意见或者某一个意见达到了大多数(例如2/3),才能够做出决定”
不过,今日你悄悄修改当中的内容,变成“超过2/3”,以令自己恢复已删文章的决定看来是正当。这些纪录太清楚了,包括你“忽然窜改”的内容(怎会有人傻得拿这些东西辩 -sigh-)。按照守则,你恢复Wing已删除的模板,已违反wikipedia:删除守则。太明显了。 --Yau 21:10 2007年2月3日 (UTC) 

yau:请不要随便移动别人的发言,扰乱整个讨论的先后,谢谢合作。--阿仁 21:16 2007年2月3日 (UTC)

加入分题,何来移动,你都挺搞笑的。--Yau 22:25 2007年2月3日 (UTC)
2/3并不是定论,投票的目的在于获得一个共识,但是假如依然有争论的话也可以继续讨论。在删除守则中也只是将2/3作为一个例子。这个守则是一个引导,不是法律。不同管理员在看这个守则时可以按照自己的见解有一定的灵活性。--Wing 21:43 2007年2月3日 (UTC)
噢,原来是这样,那就请阿仁勿悄悄把wikipedia:删除守则中“达到2/3”的说法,改成“超过2/3”,这样会很滑稽的。看来wing对维基守则亦不太熟悉,你真要跟你师兄阿仁学习了。此外,按照上述说法,我发现过往很多条文是错误被删除,请管理员有空处理。--Yau 22:25 2007年2月3日 (UTC)
阿仁与我是否师兄弟关系不是这个讨论的内容。阿仁与我均可以将这句话当作污辱和人身攻击。因此特此警告。--Wing 19:13 2007年2月4日 (UTC)
请yau注意言行,不要做人生攻击,否则依法办理。--阿仁 20:01 2007年2月4日 (UTC)
我的意见原本发表在互助客栈/其他,在这里重贴一下。
“这就是维基没有绝对的规则这政策上场的时候。就是投票已有(或多于)2/3投删除,但只要某人提出了确切、足够、或再没有人驳倒的理由,或经过讨论认为有这种需要(例如为了守法,需要压制纳粹言论),或有人同意改善(条目内容以至自己的行为),投票成了政治倾向等很多例外时,所有规则都可以(可能)变通执行。在这种状况下,管理员如果认为少数那边有理,是有空间可以网开一面(不删除,不封禁等)。吉米‧威尔士这段演讲里面,就提过一次删除投票中,18票删除对2票保留而结果是保留,和一次新纳粹团体发动投票删除正常条目(结果失败)的例子。”--Computor 00:04 2007年2月4日 (UTC)
根据yau的logic,是不是只要有足够票数便可以删除。题外话,建议所有方针页面半保护。zzz....很困 找我 02:21 2007年2月4日 (UTC)
这提问是错误的, 因为我们难以按照个人意愿处理此问题, 这亦是当日大家订立wikipedia:删除守则的原因, 以避免个人logic的原因。 守则指, 2/3认为要删除内容, 应当删除。至于 Computor 提出的理由似乎忽视了一个事实: 要跨越投票数目时, 应先行讨论, 但在整个投票中, shizhao从未说明; 事后, 有用户两度向他查询, 但他亦拒绝回应。而翻查资料, 模版是由 Shizhao所创、他亦大力要求保留, 他进而决定跨越投票决定, 而将文章保留。如果这事竟不觉有问题, 实在无言了。但正如我之前所说, 266名active user 中, 85人是管理员, 我又应期望什么回应呢 --Yau 09:21 2007年2月4日 (UTC)
我只想知道一个问题,须要达到2/3删除票,还是超过2/3删除票,删除提案才能成立?
另外,对于事件其中主角shizhao,为什么到现时为止仍不作任何解说,也许连澄清也懒得做?
我十分讨厌对条目进行第二次提请删除,但因第一次提请删除结果太有争议性,各个维基人对保留和删除都说不准,我决定再一次提请删除,只要投票结果清楚表示,无论结果是去是留,我都会全盘接受社群共识。--Iflwlou 18:16 2007年2月4日 (UTC)
我已经将删除守则清楚化,明确表示管理员的权限以及管理员在删除投票中的角色。--阿仁 20:01 2007年2月4日 (UTC)
问题在于,你如何有权利替维基百科社群明确守则?守则的形成应该是在维基社群的共识下达成的。我可以任为你修改的删除守则并不具有效力。还是把分歧拿出来大家讨论吧。--用心阁(对话页) 05:18 2007年2月5日 (UTC)
非也,我只是综合当前维基的个项基本原则,大家平时的惯性,以及参考英文版和jimbo说过的话,综合了之后,并配合原来的规则,将条规更清楚化而以,目的是为了减低因文字意思含糊不清而造成的争议,所以我修改过的部分都是在维基某处曾经共识过的,不然就是英文版那里引进来的,不然就是jimbo自己说过的话...如果大家觉得有异议,当然欢迎重新搬出来的讨论。。--阿仁 06:03 2007年2月5日 (UTC)
非也,是把分歧拿出来讨论,形成共识后再来‘配合原来的规则,将条规更清楚化’,不要偷渡成作了修改后再来‘欢迎重新搬出来的讨论’。讨论要以原来的条文为基础,而不是以你的‘综合’为基础。用心阁问的是‘你如何有权利’做此事,请就此回答。上面一堆你如何做此事的解释是文不对题。67.103.245.50 03:22 2007年2月6日 (UTC)

User:Shizhao滥用权限,非法进行CheckUser,经本人在元维基举报,已经被停权

请至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User:Shizhao滥用权限,非法进行CheckUser,经本人在元维基举报,已经被停权进行讨论,不要一文多开,造成管理困难。--Theodoranian|虎儿 =^-^= 03:41 2007年2月8日 (UTC)

有关管理员Munford的情况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早前毛泽东一文被封锁后,管理员Munford删除当中部分图片,并指这是按照“参与讨论者的共识”而做,但我反查资料,有关讨论只有两人参加,一人认为要删走图片,另一人认为毋须删走图片,不知道管理员所指的共识是怎样得来呢? 虽然管理员是义务承担维护维基的责任,但其工作的素质往往会影响一众使用者对维基的观感。若Munford未能胜任有关工作,又或对维基方针感到迷惘,或许可自行暂停管理员的权限,避免因一时的个人问题,影响整个社区。--Yau 17:24 2007年1月28日 (UTC)

  • 有关此事请参考上面的讨论。[2] --Munford (留言) 16:08 2007年1月31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两个月了,谁出来负责?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如此有争议的事项显然是没有共识的,怎么会通过的?未经过适当讨论的全站更改举动,五六个发起人仅三天自说自话的“讨论”后并没有征取反对意见就立即投入投票过程(并不再接受讨论),使得反对意见没有阐述的机会,等于强行通过,请问这是遵循了什么程序?足足两个月的发言说明了这件事情处理得非常不当,到现在还是悬在那里,有哪位管理员出来为这些丑事负责?TTTT 09:33 2007年2月3日 (UTC)

您言重了,又不是政治责任,倒是讨论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比找人负责来的重要。--Jnlin讨论) 09:40 2007年2月3日 (UTC)
TTTT,每一管理员只是执行者;他的责任和你我的责任一样大。---Hillgentleman | 09:44 2007年2月3日 (UTC)
不对,管理员不是人人都可以当的,申请当管理员的条件之一就是他们对维基程序的了解。执行者看到不妥当的事情有特殊义务出来纠正,不然还要分出管理员干吗?我要批评是因为不批评就等于任类似事件以后屡屡发生。
我们当然要找到好的解决办法,所以我才不厌其烦地在这里讨论,听取各方意见,直到要么有共识,要么证明讨论不能得到共识。到时候我还准备拿到更显眼的页面去宣传,越多的人参与讨论越好。投票是最蠢的下下策。为什么这里没有显眼的告示页?TTTT 09:55 2007年2月3日 (UTC)
管理员为社群所信任之执行者。所有决定须来自社群。Wikipedia:管理员:

管理员并没有丝毫特殊权威的光环,在编辑责任方面,他们与其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部分维基人认为“管理”或“站长”是一种误称,因为管理员只是一群维基百科的用户,由于他们看起来值得信任并提出了善良请求,而将基于正常运作及安全考量的某些功能限制从他们身上解除。应当指出的是,管理员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别权力,唯一能做的是实现社群讨论后所得的共识。

----Hillgentleman | 10:00 2007年2月3日

(UTC)

我没说管理员有特权,我说他们有特别的义务。这义务就是来自用户对他们的信任,信任什么?就是信任他们有能力有经验来按照维基百科的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行动,包括指出违反程序的举动并引导一个纠正的过程。TTTT 10:07 2007年2月3日 (UTC)
  • “越多的人参与讨论越好”<----善甚。---Hillgentleman | 10:03 2007年2月3日 (UTC)

多设一个标签等于多吸收一个华文地区的使用者,不知道是哪里碍到大陆同胞了。--WiDE 09:49 2007年2月3日 (UTC)

同意不同意是一回事,你的意思是你根本不知道反对意见是什么?
如果你还不知道,那就是你没理解或者讨论得还不够。请问,在有人对反方意见是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可以就开始投票吗?这就是10月底发生了的事。TTTT 10:02 2007年2月3日 (UTC)
建议TTTT对维基百科有过一段时间的参与过后,再来分享意见比较适合。维基需要花费时间去熟悉的。--Jasonzhuocn 10:07 2007年2月3日 (UTC)
建议不要随口猜测我参与维基百科的经验,因为你是错的。TTTT 10:17 2007年2月3日 (UTC)
没有投入编写参与的账户,要如何让社群信服了解网站的运作呢? 维基百科不是吵架的地方,如果怀抱着改善维基的热情,请先从贡献条目内容开始。--Jasonzhuocn 10:26 2007年2月3日 (UTC)
  • 我再次提醒,不要猜测你不知道的事情。没建立用户档案不等于没有贡献过内容,倒是代表没心思挂名出风头。多说这个一点也没意思。你还是对题回应吧,除非你想证明这样的运作是合理的。TTTT 10:40 2007年2月3日 (UTC)

我的“不知道”是一种反讽。(下文如有冒犯或是误解,尚请原谅)我甚至觉得各位大陆同胞是来闹的,只愿意承认中文有简繁之分,不肯正视用词差异。个人实在很厌恶有政治色彩的学术讨论,有些心里话一直不想提出来,但是这几天观看讨论,发现有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呼吁统一中文同词,并且强烈抨击用词分区的都是简体用户。本来我一直是很景仰中国大国风范的,但是要真照大陆同胞急欲“统一”语言的方法,那新港台的同胞还不如自立山头,让大陆自己去玩统一的游戏。--WiDE 10:13 2007年2月3日 (UTC)

抱歉,我只是表达自己的看法,针对上面那段话我不再作任何回应。--WiDE 10:20 2007年2月3日 (UTC)

讨论期

  • TTTT, 那次投票结果:Wikipedia:投票/增加“香港繁体”转换标签“讨论期经过延长后,支持一方已详细解释清楚反对一方提出的质疑,但反对一方却没有新论点作出反驳。” 你可否提出新论点或分驳?---Hillgentleman | 10:24 2007年2月3日 (UTC)
    • 具体一些行吗?据我所知,支持一方并没如你所说的把质疑解释清楚了。TTTT 10:32 2007年2月3日 (UTC)
      • 例?---Hillgentleman | 10:42 2007年2月3日 (UTC)
        • 先告诉我你的“延期”指的是哪一段日期,然后我来给你举例。TTTT 10:45 2007年2月3日 (UTC)

我的回应

1. 首先,我要指出投票发起者在没有充分讨论也没有征取反对意见的情况下就发起投票,相当狼狈地在投票期间因为反对意见过多,被迫“延期”,这已经充分验证了当初讨论不充分的问题,我不用证明这点。但是,讨论真正的延期了吗?没有。我们来看一下发起者是如何定位这个所谓的“延期”的:

投票结果经主持人复检,的确如上,技术上投票已被通过。但由于有维基人建议投票暂缓和延期,加上看到有反对者还是不明白加入zh-hk的影响,故此现在将继续开放讨论一星期,投票结果则暂缓执行。 -- Kevinhksouth (Talk) 05:58 2006年11月11日 (UTC)

2. 其次,是不是反对意见都有机会被阐述和充分地讨论?没有。由于11月11日“延期”一星期时投票已经技术上结束,而发起者把继续讨论的性质定性为解释已经发生了的投票,许多意见根本没得到阐述和讨论的机会,看长长的这篇就知道了。比如以下关于字形转换和用词转换区分的意见就没有在一周的“延期”时间截止之前被讨论过:

字形转换还是用词转换?繁简转换应当是用于字形的转换,而不是不同用词的转换。现在的问题是把不同的用词与不同地域之间的不同用词等同,而不同地域之间使用的字形又有不同。这些问题纠缠在一起,使得问题看上去很复杂。如果把字形和用词的问题分开来看,可能简单一点。很明显,中文世界只存在两种字形,或者叫书写方式:一个是简体,一个是繁体(或者叫正体,无所谓)。而不同的用词不仅仅存在于简体体系和繁体体系之间,也存在于这两个书写体系内部,比如大陆不同省份之间,大陆与新加坡,港台之间,甚至不同的人对用词也有自己的选择。所以,用词不同的问题是独立于繁简两种书写体系的。用繁简转换的办法来处理不同用词这一并不相关的问题,是不合适的,因此造成现在这么多争执。在没有繁简转换的时候,或者在同一书写体系内部,我们对于不同用词的处理原则是“先到先得”。为什么我们对于不同的用词不继续采用这个早就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现在的转换标签的争吵,本质上说就是把字形的不同和用词的不同这两个问题混淆起来再加上地域中心的思维导致的。我的建议:繁简(简正)转换机制只适用于字形的转换;用词不同的问题用“先到先得”政策处理。对不同的问题以不同的政策处理,回归问题的本源。--Alexcn 07:05 2006年12月2日 (UTC)

还有一系列关于标签名称,标签增减程序,怎么归类地区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根本没有讨论过。 本页面里更是有大量从未被讨论过的问题,比如替换表没有规范的问题,替换表适用范围的问题,内容替换是否受维基百科过程约束的问题,管理上回存在的问题,不转换版本没有简繁两种的问题。可见,这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非常深的改动,要至少经过几个月的讨论才能知道各方意见的事情(后来几个月的讨论为证),这些顾虑和反对意见都在“延期”截止之前被讨论过了吗?显然没有,也不可能!

3. 最后,投票期间提出的有限数量的反对意见都解决了吗?没有。例:

“这个投票让我想起公共选择理论告诫的教训,考虑到无厘头的直接民主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或许就是为什么维基不容许民主试验场的原因。此例一开,马来中文、新加坡中文、xxx标签大概都跑不掉了,既然某地区的使用者多便能在界面标签上占个一角,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政策的垮台也就指日可待了。繁体字仅限于台港两地吗?这种转换要负起怎样的风险和资源呢?最后的后果只不过是替公共选择理论添上一个活生生的教训,人们照样重蹈覆辙。Lecter 咖啡馆♨ 01:34 2006年10月31日 (UTC) ”

“我认为在增加“香港繁体”转换标签之前,应先使条目名称在zh-tw与zh-hk之间能转换顺畅,现在不是很多时候能成功转换。--Khris 10:21 2006年11月2日 (UTC) ”

“鉴于反对票过少,我带着疑问投下此票,希望能有所警示。 英文维基百科(en.wiki.x.io)也要弄几个加拿大英语、澳大利亚英语、美国英语、英国英语、印度英语、南非英语等等的转换标签吗?那既然需要香港中文的转换标签,那是否也应该增加新加坡中文、马来西亚中文等的转换标签呢?Eastsea 08:38 2006年10月29日 (UTC)”

“将中文定义复杂化,本人认为有碍维基之发展。现时中文维基所用的繁简选择,已足够让不同地区的华人理解所查看的资料。要照顾所有地区的文法差异可能吗?举个例:如何照顾美洲、欧洲华人的文法差异?--18164 01:23 2006年10月30日 (UTC)”

都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连接: 简短讨论和投票时的争执 投票情况 未结束的争执 TTTT 11:08 2007年2月3日 (UTC)

回应

  •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看起来好像是客观的文字实际可能已经包含了主观的意念,而这正是与维基的中立观点政策相违。。。”,不见其直接关联。该方针指的是要避免“我国”、“本港”、“岳飞是抗金名将”、等假设读者来自某地之语。
  • 这和用字取名无直接关系。;一位俄国人可以学“美国口音”,这不表示他认同美国文化;一位印度人可以学“牛津腔”英语;住在英国中部的人也可操约克腔调。---Hillgentleman | 12:00 2007年2月3日 (UTC)
  • 亦不见地区用语转换抵触wikipedia:中立观点。中立观点指描述各观点而不判断,非“无观点”。其精神为 客观、多元、兼容并包,以容各观点同场出现,以减编辑战,以作千万人合作贡献知识之基础,亦让读者自由选择。---Hillgentleman | 12:21 2007年2月3日 (UTC)
    • 我不想和你争论这件事,因为你我都不是提出问题和回答问题的当事人,但我可以回答你。我已经指出过,如果所谓的“台湾正体”里把“大陆”替换成“中国”或“中共”算不算地域中心?
    • 不知道你在回答什么。
    • 多元观点和条目命名无关。条目命名有“条目命名分歧”的处理规则。不受全体中文维基人约束的用词转换,就是地域中心和非中立观点的潜在陷阱和广告牌。TTTT 12:43 2007年2月3日 (UTC)
      • TTTT, “把“大陆”替换成“中国””这是执行时的问题,不能因而否定整个概念;据我所知,早已纠正。---Hillgentleman | 12:49 2007年2月3日 (UTC)
        • 草人论述,我哪里否定整个概念了?但是,不讨论执行规则,整个概念又是怎么得到肯定的?依你的逻辑,原本的每个用词分歧都是执行问题,凭什么否定之前不分区域词只分繁简的概念?TTTT 12:55 2007年2月3日 (UTC)

我们不必在这上面纠缠不清。词语替换需要有限、有规则、接受常规内容都接受的维基过程作为编辑准则。我引述了这些言论,不是为了辩论这些,是为了证明你要我证明的,就是当初没有解决反对的意见,没有怎么讨论,就进行了投票,整个过程不符合维基百科的运作规则,结果立即就缺乏正当性。这是一个坏先例,管理员默认了这种东西却不提出质疑,没尽到责任。还是着重弥补这些问题吧。TTTT 13:07 2007年2月3日 (UTC)

现在都是马后炮。大家都看得到我上面提出的界面示意图和后端修改建议,至少一个Jnlin认为可以,WiDE觉得差不多。技术页上的自由主义者也说:
“目前的转换我问过mountain,有实现繁简与地区分开的基础,但这类改动要小心从事。—自由主义者 ☎ 2007年2月2日10:37 (UTC+8 2月2日18:37) ”
我想扩大知情者的范围,然后实现这个。请协助征求各方意见(台面上台面下我管不着),达成共识,然后做事。TTTT 13:28 2007年2月3日 (UTC)
注解一下,只要保留{{noteA}}这个标签功能,画面怎么变我不在意。--WiDE 14:57 2007年2月3日 (UTC)
保留功能。虽然我个人意见并没有改变(反对用那玩意儿),但你瞧我提出的方案里始终是妥协的。请信任。TTTT 15:17 2007年2月3日 (UTC)
如果您愿意,可以向管理员询问如何帮忙修改转换用程式,这问题不就解决了?如果说您认为还没达成共识,那我们继续讨论便是。--Jnlin讨论) 15:30 2007年2月3日 (UTC)
管理员有很多,有管理员清单吗?还有我们这里基本上是达成共识了,但其他人呢,至少要给个告知,留一段时间收集意见。这是我的作风。TTTT 15:44 2007年2月3日 (UTC)
可以参考Category:维基百科管理员。--Jnlin讨论) 15:51 2007年2月3日 (UTC)
系统自动生成的列表在Special:Listusers/sysop。--Isnow 16:03 2007年2月3日 (UTC)

这段话的意思不就是说,这项投票延期并非因为“有争议”,实质早就“合法通过”,只是看在反对者还搞不清楚状况,所以宽宏地延期一下,让反对者搞清楚状况。--WiDE 11:23 2007年2月3日 (UTC)
合法通过个头啊,我敢说那次投票是无效的,说得更难听点应该撤销。如果你不信我的鉴定可以拿到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去问问看。我打赌我会胜诉的。只是这里不是法院,我也无意把这里弄成法院,没建设性。但真相就是如上这样,很失败的一个事件。TTTT 11:48 2007年2月3日 (UTC)

怎么解决

  • 就事论事,我说的“负责”就是协助解决问题,不是写检讨书。这里的管理员认为这件严重的不妥的事情,应该怎么解决?现在我们在上面讨论,下一步是什么?谈点建设性的。TTTT 10:32 2007年2月3日 (UTC)
    • 过程本身:可完善、实行Wikipedia:共识
    • 词语转换:先抄前议 (Jnlin)
    我認為至少有三件事情應該可以先做(在技術允許的情況下):

   1. 開始減少全局轉換表的使用。
   2. 增加繁簡公板
   3. 討論增加(撤銷)地區用詞標籤的條件

實行過一段時間後,才來討論下一步。妄想一步登天是不切實際的,而且也不尊重各地區的使用者。--Jnlin(討論) 10:16 2007年2月2日 (UTC)

---Hillgentleman | 11:36 2007年2月3日 (UTC)

      • 作为“第一步”,就有“第二步”,这些做了之后,还必须要维持讨论,扩大讨论的参与者范围。讨论才刚刚开始。TTTT 11:56 2007年2月3日 (UTC)

管理员无责任说

你说管理员不比用户责任更多。今天头上的那个丑框框又改样了。原来的“简体”现在变成了“大陆简体”。据我所知,这些只有管理员才有权限改动。请问今天的改动又承哪条程序,经过了何等讨论使得管理员觉得有事情要“落实”去了?还是管理员自己随心所欲的想改就改?这地方无法无天了还是怎么?TTTT 12:17 2007年2月3日 (UTC)

如果您不善意推定,那我想我也没有继续留言讨论的必要了。--Jnlin讨论) 12:35 2007年2月3日 (UTC)
请你帮助善意推定一下这件事。TTTT 12:43 2007年2月3日 (UTC)
我所看到的是,许多用户(或管理员)努力的在让界面变得更好看,加上大陆简体也是为了跟其他地区形成对比,这虽然不一定是正确或好事,但他们的出发点是良善的。您今天说“丑”那是您个人看法,我不与置评。若您觉得他们的出发点是要让维基百科分裂成数份,那我无言以对。不要认为所有的改动都是故意跟民意(有的话)作对的,若您觉得不好可以提出,但绝对不要抹煞他们想让维基百科更好的这分心意。在我看来,您上面的言词就是这样,也没有就是论事,试着解决繁简转换的政策问题。--Jnlin讨论) 14:43 2007年2月3日 (UTC)
这和管理员的心意和最终结果美不美一点关系也没有。管理员既然不是民意代表,只是执行者,那凭什么擅自操作这种事情?我对“大陆简体”彻头彻尾都没评论,只问一个程序上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今天的这个改动,是谁授权执行的?TTTT 14:58 2007年2月3日 (UTC)
如果您觉得这样程序不合格,那大可直接提出,但绝对不应该完全抹煞其他人的贡献。有错可以改,但请不要浇熄别人的热血,用无法无天或是丑这种用词是我无法接受的。我只针对你用的字句给我的感觉,就是不善意推定。--Jnlin讨论) 15:27 2007年2月3日 (UTC)
好,接受,不谈这些了。怎么实现上面所说的?把简繁体转换和词替换分开来处理也不是我一个人说的了,今天我在这里考古发现上几个月就有其他人同样提出过。怎么广而告之,怎么提上议程,你了解吗?TTTT 15:40 2007年2月3日 (UTC)
您可以编辑公告栏,将您想要调查的题目加上去。格式可以参考前几次调查作为范例,而这个公告栏会在最近更改展示。--Jnlin讨论) 15:47 2007年2月3日 (UTC)
致谢。
这上面没看到谁提出这个改动,或告知一般用户如何可以改它。TTTT 13:19 2007年2月3日 (UTC)
最后,我认为讨论管理员有没有责任,或是该投票有没有效果都是不重要的。请回到主题:要怎么让繁简转换做的更好?--Jnlin讨论) 15:33 2007年2月3日 (UTC)
我看不出这里有什么责任不责任的。又不是说“一改定终身”,改了以后你就不可以继续批评了。有好的建议可以继续提啊。如果说,wiki没有一个严格的“执行程序”,那也是和它没有严格的“反对程序”相对应的。管理员执行时候有相当随意性,但你反对的时候更可以随心所欲。wiki的执行理念,可以有三种选择。一种是有严格的“执行程序”,却无严格的“反对程序”,这样会导致wiki的瘫痪,因为没人愿意去执行了。一种是严格的“执行程序”和严格的“反对程序”,这会使wiki成为小圈子的精英政治。还有一种是宽松的“执行程序”和宽松的“反对程序”,也就是导致wiki现在成功的理念。所以,在“问责”,最好能先体会一下wiki的理念。--的的喀喀湖上的幽灵(talk to Louer) 16:17 2007年2月3日 (UTC)
说得如此轻松!你随便改一改花一分钟,我坐在这里写两三天的批评都等于零,除非找到个管理员做我的恩主。管理员可以什么也不做,也可以又管人又管系统,如果不是个有义务感的人,我是求不动的。 TTTT 18:20 2007年2月3日 (UTC)
你就不想想为什么你“写两三天的批评都等于零”呢?因为没几个人觉得你批评对了啊。--的的喀喀湖上的幽灵(talk to Louer) 23:41 2007年2月3日 (UTC)
没几个人里的“人”不就是指管理员吗?难道非管理员觉得批评是对的,并也在这里写两三天的意见就不等于零了?凭这效率的悬殊,大部分人就却步了,还谈何共负责任。TTTT 03:24 2007年2月4日 (UTC)
问题是:管理员的这样做,是否根据共识而做?共识有了没?是的话就真的“没有责任不责任”,须知改动界面并非小事。(你们长篇大论,恕我未能全部读完,如果错漏,敬勿见怪。)Srr 22:19 2007年2月3日 (UTC)
Srr说得不错。遵循程序不是说着玩的。Louer说“没几个人觉得你批评对了”的“没几个人”是怎么得出的我也不知道。把正门的门槛做得高高的,自己从敞开的后门走进衙门,然后说有事随便提,又捂着耳朵说外面没事,我靠!TTTT 03:24 2007年2月4日 (UTC)

都是中文,依照同义词办理

地区用词有异的问题,依本质来看,都是同义词的问题。中文本来就有同义词的问题,各地区用词就照同义词办理,如马铃薯社会自由主义立方氧化锆等处理就好。

关于如何处理同义词,我与Kyris也已经给出了不少建议,请回看我们的建议,Wikipedia:命名常规中也有相关规定,我不否认还不完善,但只要继续探讨下去,相信完善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只要抛弃看到其他地区用词不顺眼的地域中心心态,只设简繁二体标签绝对是可行的。

问题就是卡在地域中心心态而已,所以我才会一提再提地域中心,并非如某些人所说的要吵架,因为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地域中心也并非如某些人所说的只在写条目时适用,亦能用来形容一种态度,请看wikipedia:文明的内文。

英文维基已经为不同地区用词问题的解决做出很好的示范,例子Kyris也已经说了。希望中文维基不要因为某些人的地域中心思想而成为最失败的维基。现在只设大陆简体、台湾正体、马新简体、港澳繁体四标签,好象是告诉其他地区的人,中文维基不欢迎你们。--真实事求是() 10:03 2007年2月5日 (UTC)

真实事求事,请解释何谓“地域中心”。我找不到你所说的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之直接关系。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要求的是避免“我国、本港、岳飞是民族英雄”等已假设读者来自某地之用语。---Hillgentleman | 10:55 2007年2月5日 (UTC)
文明的内文有:“扩展地讲,任何人数居多的群体都保证不会侵害其他的个体——维基人谨慎地避免诸如中国中心、汉族中心、男性中心、异性恋中心等等的各种倾向;同时任何人数占劣势的群体都保证不会无故怀有受迫害的心理,也不应该要求额外的权利——中国海外人士、少数民族、女性和同性恋人士等等不会仅仅因为人少而觉得受到排挤和歧视。”
文中举例了各种中心,而其中,“中国中心”就是一个地域中心的例子,当然台湾中心,香港中心也为地域中心。可见在维基,避免XX中心是处理各种事项的原则之一,不单只是写条目时的依照这么狭隘。在处理不同区域用词时,也当依照避免地域中心的做法,不要只想到自己地区的利益,要照顾维基的规则,前途,其他地区的使用者等,而且看其他地区用词不顺眼的心态,就是一种地域中心,更准确地讲是地域用词中心,由于这种心态而做出的任何要求,包括设地区用词分页,我认为在维基是不应受理的。
而且,即使避免地域中心只是写条目的规定,界面与条目内容也应当统一,不能条目就避免地域中心,界面就拼命地域中心。--真实事求是() 11:43 2007年2月5日 (UTC)
真实事求事,仍然不明:何谓“地域中心”观点?每人皆来自某地,总有偏好。此原则要求我们常从多种角度、别人角度观察事物。这与用语转换系统有何直接关系?---Hillgentleman | 14:26 2007年2月5日 (UTC)
英语也有美式、英式之分,用字、文法皆不尽相同,甚至Native speakers也看不顺其他non-native speakers写的东西。难道英语维基也需要因应某地偏好,转换出“美式英语”、“英式英语”、“黑人英语”、“港式英语”?我明白情况不能全然类比,但我强烈认为,除非原本的用字会令其他地区的人“有明显的阅读困难”,否则都不应使用地区词汇替代。欢迎到Wikipedia talk:关于改革字体、地区词转换功能的调查讨论。Srr 15:01 2007年2月5日 (UTC)

在维基,地域中心一词似乎没有明确定义,而在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wikipedia:文明中,都出现了相关概念,在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中,专注于纠正地域中心对编辑条目时的负面影响;在wikipedia:文明中,则以维基人相处的角度来谈地域中心带来的负面影响。由于之前没有转换标签的问题,当然不会有规定列出地域中心对设转换标签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这不代表二者完全无关。

我没时间长篇大论,简单说明地域中心对转换标签问题的影响。就如Hillgentleman所说“每人皆来自某地,总有偏好。”但这种偏好有强弱之分,若强得完全无法接受其他地区的用词,要他使用其他地区用词就会受巨大心灵创伤,就认为其他人要对付他,就是大中国主义,就是统战,一定要用所谓的纯地区用词才看得舒服,这就没有必要了。

要知道能否只用简繁公版,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大家能否接受其他地区的用词,若多人地域中心重,完全无法使用其他地区用词,那只用简繁公版的建议当然是永远不可行的,解决方法只能是设无数地区用词分页。

前面我已经说过,看不懂的问题不严重,地区用词的本质就只是同义词的问题,所以只用简繁公版的建议最大的阻力就是某些人的地域中心心态而已。只要那些地域中心强列者展开心胸,能接受其他地区的用词,只用简繁公版是完全可行的。--真实事求是() 11:12 2007年2月6日 (UTC)

真实事求事,Wikipedia:文明 未曾确实定义“地域中心”,惟要求多数人不 挤压、侵害 少数人。用词转换之存在挤压、侵害那一群少数人?亦请问你心中“地域中心”之定义。--Hillgentleman | | 2007年02月06日( 二 ), 11:02:46.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其实也未确切定义“地域中心”,你的问题在上面我已经说得够清楚了,无需重复。
我不是一再说现状严重违背了文明吗?又再问。再次说明,现在的设计确实侵害了某些人,请问那些没有地区分页者要上哪里?用繁体的大陆人,新马人要上什么页面?这些人人数加起来可能比香港还多,不算少数。--真实事求是() 10:09 2007年2月7日 (UTC)
  • “现在的设计确实侵害了某些人,请问那些没有地区分页者要上哪里?”<---你到底反对现在设计还是整个概念?若不满意现况,请到Wikipedia talk:关于改革字体、地区词转换功能的调查参与讨论。--Hillgentleman | | 2007年02月07日( 三 ), 10:02:51.
  • 以我理解,你认为:只因现时未能照顾用繁体的大陆人,新马人,不如谁也不照顾,这种系统也不应开发。但我们已有方案处理此事,技术也正开发。--Hillgentleman | | 2007年02月07日( 三 ), 10:02:01.
不好意思,我上面的语气不太好。其实什么是地域中心,若要详细说可以写一本书了,并不简单,我也是研究中阶段。
我认为的地域中心,简单来说就是“非常偏爱某地域的心态”。解释一下,每个人都会有所偏爱,对偏爱的事物当然会认同、注意及关怀等,非常偏爱就会很认同、注意及关怀,而人对某事物很认同、注意及关怀,自然就会对相反或无关的事物冷漠、反感,甚至敌视,这就是所谓的XX中心。
个人认为XX中心一强,就会出现“自大”及“排外”二种现象,会以“反客观”、“耍权谋”的方式来维护其XX中心。要仔细说明我认为的XX中心非长篇大论不可,我认为没有必要去阐明XX中心的定义,毕竟我已简单说明地域中心对设立简繁公版的影响了。
我反对整个概念,认为根本不需要设地区用词分页,反对整个概念就是反对现状,这是一至的。
我举大陆,新马也有人用繁体的例子,是要表明“设地区用词分页”的做法,会让维基增加很多标签,也表明“设地区用词分页”的做法缺少深思熟虑,很是轻率。--真实事求是() 11:09 2007年2月7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管理员改革需要、方案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上面的讨论,TTTT带出一个基本的问题:究竟我们对管理员有何期望?谁有资格当管理员?我认为,维基管理权已出现越来越大的问题,最终令新人大量流失,旧人一个一个离开。 

上个月起,我停止参与所有编辑工作,原因是我看见一个个不寻常的现象:

  • 每四个新人登记,原因有三人会离开。
  • 这个号称全球最大语言人口支撑的中文百科,原来只由266人经营, 每月80% 编辑次数,都是由这 266 人所做。
  • 假设266 人中,包括全数85 名管理员,我们几乎可以肯定,维基已经是“管理员天堂”。 

新人不断流失,留底的人大多只有管理员,又或一心成为管理员的人,难怪我们常听见以下言论:

  • 管理员是义务的--我们当然也肯定每位贡献内容的人,都是义务的,你的义务又为何较高级呢?下文解释。
  • 管理员与大家是平等的--这显然过于理想,早前管理员就文章被 {{protected}}的情况下,继续享受编辑的乐趣。这亦说明,既有admin 权,就很难谈上什么平等。
  • 管理员只是执行者--但此话忽略了管理员是要树立榜样,他们的一举一动已 de facto 更深地影响站友,因此我们对管理员,往往有更高期望。

既然管理员任重道远,选举机制理应更为严谨,但是我们都看见以下问题: 一、滥发管理员职衔:只要站友热心版务,编辑数目达一定指标,就可轻易获得“管理员”头衔,误把“管理员”当成荣誉勋章。 二、管理员素质不明:不少管理员根本不熟悉维基的标准(要例子大可提出,我可以开名说明),自行删走其他用户对他的文章的编辑,大不了还可封锁文章,谢绝他人编辑,然后私下自己编辑;错误删文、删图,被要求改善时拒作回应。 三、几张投票亦可当选:要当一名管理人员,一般需要十多票就行,当选后,他们就可以拥有封锁文章权、查封用户权,并且担任管理员--即亦管束处理维基的站务问题。但我们是否能信任一名热心的人,必然可以公平、公正,处理维基问题呢?

“热心”只是管理员必要条件之一,但肯定不是唯一的。

  • 他是否熟知维基运作?
  • 他是否有高EQ避免骂战(很多管理员没有此耐性)?
  • 他是否有协助他人的童军精神? 

对一个有如此影响力、决定维基事务的人,有这种要求,不是“苛刻”,而在于“是否必需”。

这里有不少管理人员,其实误以为管理员是一份荣誉勋章,根本忽视背后的影响力(也可能是乐在其中)。

  • 站务了得,明明应该是获得“站务大师”,却偏偏跑去申请做管理员;
  • 写内容好的人,叫“内容大师”明明已足够,但大家又认为内容大师必然有条件担任管理员。

老实说,这里有一些管理员,应当够资格担任管理员,但余下的人,又有多少认为自己真的能胜任呢? 

我建议,若管理员真的只是“执行站务”,应有以下改革:

  • 1.转名:避免采用“管理员”一名,以免予人“管束”之意,可改称为“站务义工”。
  • 2. 取消终身制:现在只有提出罢免,才可撤走管理人员的资格,这有伤和气;我们大可以叫人每半年重选管理员,若有管理员的言行不当,自然会少人投票;这也可提醒众人,管理员的资格不是“必然”的。
  • 3. 鼓励投票: 由“不具管理员资格”的人,选出“最受尊敬”的管理员,以此表扬他们对站务的贡献。

--Yau 18:47 2007年2月3日 (UTC)

关于上面的建议,建议1在先前已被提出过且获得大多数发表意见的用户之支持,唯该改用什么名字并未有定论;建议2已在一大规模的讨论与投票中遭到否决;建议3倒是可行,但需要有人跳出来规划经营。--泅水大象 讦谯☎ 18:14 2007年2月3日 (UTC)
给一点补充资料:Wikipedia:投票/关于管理员任期的投票。当然此一时彼一时,昨日的立场不等于今日的观点。不过还是请大家先看一遍才讨论,尤其当中各方陈述的观点,以便超越之前的意见有更多新的见解,以完善整个制度。--Charlotte1125 18:21 2007年2月3日 (UTC)
那场投票我也有参与,当时很少上维基,而我亦投下“反对”票。不过,以维基主要由266人经营,当中又有85名管理员计算,这里投票其实真没有什么好投。 --Yau 19:00 2007年2月3日 (UTC)
很对,我也是投票者之一,当年“含泪”投下反对票。在这里小圈子已经形成,争拗管理员的权利根本没有意思。说一句公道话(我觉得),其实管理员权力其实有限,有很多事都能透过讨论解决,有时经理论之后,不少(不是全部)都从善如流,我深信不少管理员都是讲理之人。但我十分明白,就算申诉的人认为自己有理,不过有理也未必说得清,维基圈子这么小,根本什么办法都救济不了,与其搞一些不痛不痒的机制,例不如维持现状。我认管理员“屡犯不改”的话,就该推动罢免,不应该说什么伤和气,搞什么任期也作用不大。
最重要的是,将管理员当选门槛提高。管理员真的要这么多?维基真的需要这么“有效率”的“强政”吗?我觉得争端多数源自管理员过度热心和太“有为”而引起。至于什么管理员“恶言相向”、“态度欠佳”,其实与管理员的身份无关,非管理员一样可以恶言以对,我建议站友宽恕别人,这尤如宽恕自己一样。还有,Yau提出一点值得注意,受全保护的文章,管理员竟能私自更改?这真的乎合现时维基的准则?如果真的话,大家应该考虑明文禁止,这么又可以少一点争拗。Srr 21:05 2007年2月3日 (UTC)

刚才我把意见贴在消息那边,现在于这里重贴。

——

怎么又来了?上一次这个提案已经被否决,我不认为今次会能通过。也许您该到这里看看反对的意见,再跟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要支持。

在我看来,管理员没有任期,是因为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其实也是这个方针的核心),是防止维基政治化的重要措施,避免大量某个地区或特定意识形态的使用者,以选票赶走不合他们意的管理员,左右维基的管理。再说,在您说冲突里,到底是哪一方有理?如果管理员的做法无理,那和滥权没分别。维基人是监察著管理员的行为的,如果您觉得某位管理员无理或不值得信任,欢迎您把事实向社群反映,社群会通过罢免把他赶下台。管理员和法官、公务员一样,只能按既有的条例或规则运用权力,不像当选的政治家一样能推行自己的政策。哪有国家的法官或公务员要定期由公众选举的?没有,因为他们不介入政治,维基的管理员就是这样。这是我的看法,也是我对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的理解。

--Computor 22:03 2007年2月3日 (UTC)

yau说到管理员和非管理员与及其所连带的观感、文化问题;实不便轻率做出决定。zzz....很困 找我 02:20 2007年2月4日 (UTC)
  • Srr, 管理员义工越多越好。多则每一义工有时间处理问题,有时间讨论,大家更冷静,避免滥删或冲突。--Hillgentleman | 03:40 2007年2月4日 (UTC)
    • Hillgentleman, 问题就是太多人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效率=/=管理人数多寡,过分“有为”只会激化更多反弹。不是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就会天下太平,如果你当过警察或者管理阶级就会明白。况且滥发管理(我认这工作的名目如何,根本不重要,改名都只是粉饰执法者拥有一些特权,好像疑似增加管理员的合法性和显得劳苦功高而已),这么多人拥有删文、封禁、保护条目的权利,恐怕日后不只“编辑战”,还有“管理战”。(笑)Srr 06:47 2007年2月4日 (UTC)
  • Computor, 元维基上亦有 半正式之 Steward 确认程序,若无甚反对,或反对不过半则连任。如此亦助淘汰不活跃、每几个月用一次 Steward/sysop 工具者。User:Kysrie 提出之“系统偏差”亦值考虑。长期由同一批人主持,会否产生系统偏差?---Hillgentleman | 03:40 2007年2月4日 (UTC)
    • 窃以为,Meta的Steward和维基百科管理员有本质的分别,不能比较。Meta不是百科全书,有它自己的规则(连Meta上面的管理员都是任期制的),“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的政策已经不再适用。--Computor 05:28 2007年2月4日 (UTC)
    • 另,同一群法官判案几十年,同一群公务员办公几十年,会不会产生“系统偏差”,要把他们换掉?不会,只要忠实的执行既有规则就是称职,反而在经验累积和社会监督下,偏差会越来越少,除非因为健康/理智/过失等问题不能继续担任。维基百科管理员也是一样。--Computor 05:41 2007年2月4日 (UTC)
“Practice make perfect”是理论不是现实。但我不赞成任期制,有罢免机制就够。Srr 07:31 2007年2月4日 (UTC)
      • 最高法院法官不会把大批本国人赶走;维基人之行为却可把大批人赶走,“物以类聚”,成系统偏差。---Hillgentleman | 01:43 2007年2月5日 (UTC)
我认为最易吓退新手的就是,部分管理员在缺乏共识之下行事,而且缺乏解释,当新手发现原来一班人拥有编辑优势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感泄气离开。Srr 12:04 2007年2月5日 (UTC)
  • 我刚刚进来一个半月就有过几次争议,而这几次的争议有70%跟现在管理员有关。其实不需要Yau来找我也时时都在注意这几天大家的发表。只是因为除了现在有个条目正在伤脑筋以外,我这两天因为过年快到了,工作也忙不过来所以都还只是观望程度。其实华文地区这么多,文化、水平与环境根本也都无法一致,要达成一个共识不算是简单的事情。我将上述三点的个人意见说名如下:
    • 一、管理一职属服务大众,改不改名并不是很重要,不过为了避免有很多人误以为管理一职权大如天(事实上就是有这样的新人出现),为了避嫌,建议即使还没有讨论出正式名称前也先以其他名称来替代,等候讨论出共识再改比较适当,而以服务、义工等正确的涵义词句较为妥当。
    • 二、终身志工其实是没有问题的,在这里每位参予编辑的人都是志工,是否要终身服务,这点我相信没有任何限制。但是有管理服务的权限者,确实不宜终身服务。荣誉可以跟随着一位志工一生,不过管理一职如果采终身制,那会有很多影响。毕竟这里不是属于某些人或是哪些人的地方,如果采用终身制,加上罢免门榄又高,那只会造成管理员越来越多,素质也会参差不齐的大问题,而且人数同时达到一个极限时,其他的参予者根本也没那机会提升来汰旧换新。所以个人认为管理一职理应有个期限,届期可以再选,并且需要讨论出共识制定连任机制,例如一任为多少时间,而最多连任可以多少次,是否断续之后可以再次提名申请,时间是如何等,不能永无止境。
    • 三、是种荣誉、奖励能有鼓励管理积极并且做得更好,应该早日开始执行。这种荣誉才是一个人是否德高望重的象征。但是需要注意哪些人可以提名跟参予投票,因为我不认为一个才进来一、两个月或是在互动页面活动较少的人能懂得哪些管理员好,好在哪里?还有需要非现有管理职的人参与才是,以免有相护之嫌。但是要如何让更多人积极参予投票?以及多少票数才有效这些也都需要注意。

之前还曾经看过有人提出“你做了什么贡献值得让我信任”之类的文,这真的是一篇好的文章,但是很可惜个人认为意义的局限有点狭义!天下人管天下事,不是只有曾经或是现有在此加入的维基人才有资格与否,因为不能去否定一位时常出没在此浏览的人也是一名参与者。所以资格只要是能懂,有意想参予,都应该大方说出自己的看法,不能去考虑有没有资格或是年资是否长还是短!就像投票中有关定需要见习资格,但是一样不能轻忽非见习资格以上者的意见。中立不是管理员才应该有的态度,而是每一位参予者都该有的心态。--by--阿佳真的很啰唆! 21:43 2007年2月4日 (UTC)

我认为管理员应该越多越好,以防止破坏与不当人身攻击等。另外我也不赞成任期制,但可以考虑把罢免门槛降低(但不得在一段时间内提出连续罢免)。--Jnlin讨论) 01:04 2007年2月5日 (UTC)
认同Jnlin的说法。老实说除了这些用户以外,还有很多无名英雄,而且他们有他们的日常生活,我不想听到有人因为编辑维基百科失去了一份工作、失去了女朋友,这是不明智的,而且我们都是义务,因为没有人从编辑维基百科获得了实际的收入(最近有新闻提及某大企业招聘枪手改写维基百科的条目,该人从而被永久封禁),当然除了极少数在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受薪员工。所以在此提醒,别因为在维基百科做了少许错事在WP发泄,这是对社群不好的。--费勒姆 费话连篇 09:33 2007年2月5日 (UTC)
个人非常认同Jnlin与费勒姆所说的,我想可能有人误会了我上面的内容,而且那些内容只是我针对Yau这个讨论主要内容的看法,因为他里面的论点都没错,所以我没理由反对。不过Jnlin与费勒姆两位将这内容提升到实际执行与否以及可能现象,我就也来发表一下谬论,请大家参考。在发表之前,我先说我遇到的几个现象。我曾为了提出删除一事向书生请教过,书生曾经指导过在下说道,我们去对一个条目的内容研判然后投下一票是属于对条目的尊重与负责,相同的在提出适当删除讨论的人也是对中文百科整体的一个尊重与负责。这一点让我感到很有道理,在中文百科里活动,无论是哪一种性质,即使只是参予投票,即使只是发表意见,甚至于即使只是进来抱怨…等,全部都是属于对中文百科的贡献,任何人发表他的意见都会有他的想法或道理,大家可以一起参予,但是最要不得的就是在某些人去认为‘他有什么贡献?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批评?’或是‘他有这么多时间批评,怎么不会利用这些时间去改善条目?’要知道,没有心的人根本没必要花时间来这里讨论,就像一些业务最常自我安慰所说的‘会嫌的客人才是有兴趣的客人,没兴趣他还鸟你什么?’所以我个人非常不认同某些人将这当作什么战争!要真的引起争战,也是那些说的人去引导大家,大家试想这有必要吗?抒发自己的看法与意见希望中文百科能更进步,这绝对是好的现象。当然,并不排除有人是有心想要利用这样的机制来针对某些人,但是我相信来这里的大家不会都是盲目而没有思考的人,加上要先以善意来面对别人,所以我会凭良心认为Yau这个讨论的观点正确,而发出上述的内容。这一段也是我同时对于费勒姆所说不要在WP发泄(应为发泄)这句话有不同意见,请先不要以为人人都只是为了发泄,也同时就算是发泄,只要有道理都应该去面对,而非指责他,没必要的指责才是对社群不好的,还请您参考一下。--by--阿佳真的很啰唆! 14:27 2007年2月5日 (UTC)
Jnlin与费勒姆两位说到了真正的重点“实际状况”,所以我也并不认为有错。人数是会持续增加的,人多条目多肯定要更多的人来管理,几位管理员与否这跟Yau所提的三项并不抵触。不过有个严重问题会发生,那就是当管理员越来越多时,难道真的要一个一个提出来通通个别认定?一百位、两百位或许勉强还可以,再多的情况时又该如何?难道每年就为了新旧管理员来浪费时间去选吗?我相信这是不可行的。所以在下认为首要是管理员这个词句用在这里真的非常不妥当,应该由此先下手改掉这样的称呼,例如以服务员、引导员之类的称呼,那会比较适合,而且有几位就几位,犹如Jnlin所说越多越好才对,同时也犹如费勒姆所说我们都是义务,编辑条目是出发自个人本身的意愿与兴趣,协助服务以及引导更是出发自个人的意愿,大家都是义务性质,根本就没有素质好坏的分别。哪位服务人员作法有瑕疵,觉得有错就提出来讨论寻求共识,并且改善,只要不是太过严重的违反中文百科的守则,都不应该影响其对服务义务上的权责。所以在下认为,大家其实只是太过着重‘管理员’一词的争议,如果真的那么想当一个真正的管理员,那很简单自己架设一个网站不就好了?这样的软件也都属于开放原码,架设服务器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何苦在这里为那些虚名搞呢?--by--阿佳真的很啰唆! 14:27 2007年2月5日 (UTC)
至于第三点我就认为这就是个很好提议了,好的服务员就该受到大家的肯定表扬,当然因为是关系到义务服务员,投票方式或是什么勋荣都应该更详细检讨,这不但是服务者的一个荣耀,更加可以作为让服务品质更好的一个机制,我觉得这真的就应该要慎重考虑了。--by--阿佳真的很啰唆! 14:27 2007年2月5日 (UTC)
另外,Yau上面所说的部分我没提及的部分,一来我其实并还没准欸在这时候跳出来啰唆,二来有些内容我并不是很认同,所以就没提。尤其是由266人经营这个数字根本就有问题!因为我去看过,那第一行写的是10月统计的数字,下方有 正式条目数:110,979,本月总编辑数:116000次,我怎么算都无法算出为何那266人如何编辑出1000次以上?可能是我理解能力不够吧,实在是不知道那最少15万次飞去哪里了?所以不予置评!--by--阿佳真的很啰唆! 14:27 2007年2月5日 (UTC)
看到阁下所言,也觉得很困惑,于是去了一趟,又思考一下,结果我明白了,Yau 所指的是累积的数据,据我写本文的时候的数据,过千次编辑的甚至有396人。不过以累积数据来讨论的话,Yau 的意见仍是成立。莫论这些数字,我觉得问题是越来越多人因管理员可以在最后一刻以自己的判断行事,甚至超过投票结果而感到不受尊重(如果是可以的话,当初的投票有如浪费时间)。维基要选择不向民主走的话,也请不要向独裁走过去。有一些管理员予人的感觉,就是有以自己意见行事的迹象,这才可怕。要信这不是独裁,要建基于互信,但香港的电视剧其中一句使我印象深刻,可以拿来讲一讲,就是“不只要公正,而是要看得见的公正”。或者是现在一些管理员的公正未能使人看得见吧,但这还是必须的,我觉得订定明确的规则正是其中一途。-- Cosferia讨论) 15:22 2007年2月5日 (UTC)
上面的数据看似不合理,但是如果各位听说过1%规律的话(如果一个群总共在线100人,那么将会有1个人新建内容,有10个人回应(评论或者修改补充),而剩下的89个人只是浏览而已),我想就不会太惊讶了。大家或许可以看看我以前对wikipedia上的一些用户数据的分析。基本上目前这种状况,恰恰说明了中文版正处在一个正常的运转状态。如果各位有雄心壮志,力图突破这个1%规律的话,就要好好动动脑筋了,这恐怕也是所有用户创造内容型网站都在苦思冥想的一个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00:56 2007年2月6日 (UTC)
那如果一个群总共在线100人,会有几人使用skype或讯腾或whatever?67.103.245.50 04:29 2007年2月6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管理员职衔及职能改革动议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经上述讨论后, 现动议一项有关管理员头衔的改革动议。

  1. 更改“管理员”为“站务义工”名字
  2. 改变“义工”的权限: 一、可以封锁、二, 删除文章; 但撤回禁止用户的权限
  3. 禁止用户权限留给“行政员”(可视为资深管理员), 确保查封是由有管理经验的人员

现时行政员共有 8 位, 大多是极积参与维基工作; 另有 85 位管理员, 当中有数位应已够资格进升成行政员。 若此方案初步被认为可行, 可先投票增加行政员的数目至十多人。之后, 我们可以发起投票, 以正式投票评估此方案的可行性 --Yau 08:40 2007年2月4日 (UTC)

  • (+)支持分为一般管理者与行政员,现在管理员太多做成不少问题。--Onsf 10:49 2007年2月4日 (UTC)
    • 管理员义工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活跃者。太少所以无时间听讨论,无耐性,所以会自作主张。若增加管理员义工人数,亦会减少其特权感,好好做其扫地工。--Hillgentleman | 22:49 2007年2月4日 (UTC)
  • 以前我建议过建立一个“管理员作业标准程序”来让管理群执行管理员权力时能有一致性的标准,至今我仍认为这是个好方法。因为我觉得问题很单纯,仅在于管理员权力中的“删除”、“保护”、“封禁”这三项而已。这三项是绝大多数争议的起源,所以只要让这三项权力依“管理员作业标准程序”来执行应该就足以避免大多数的磨擦。Yau兄对改革事务很热心,不妨起草一下,付诸社群决议,不过前提是社群要同意“管理员作业标准程序”一定会实施,不然起草是做白工。
    我最初是希望由管理群草拟,交付社群审议后实施,不过可能大家都不愿意花时间编写,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百楽兎 12:53 2007年2月4日 (UTC)
(+)支持:但愿解决管理员名称引起的误会后, 可以留住多些新人, 现在 75% 人流失, 不少管理员亦不常参与编辑文章, 这实在无助解决中文维基人气不足的问题。--Yau 15:59 2007年2月4日 (UTC)
  • (-)反对此意见。现在的政策并未造成什么问题;“资深管理员”的封禁就真的毫无问题吗?恐怕只会变成按某人的意思封禁或谁也不敢封禁吧!现在的管理员封禁造成了什么问题呢?恐怕只是封禁了某位当事人吧!如果管理员有错,罢免他不就可以了吗?您能保证每天都有“资深管理员”在线吗?那么一旦来了大规模的IP破坏者,有封禁权的都不在,恐怕我们会瘫痪吧!百楽兔兄,您是关心维基前途的人;但您对Yau兄的评价,我不敢苟同。--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13:23 2007年2月4日 (UTC)
  • 这个提议对于管理员及行政员的角色可能有所误解,维基百科采用管理权分散的方式,除了被保护页面外,几乎人人都有管理百科内容的权限,因此也可以说是“人人都是管理员”,而管理员彼此之间也是平等的,在管理员较多的语言版本,甚至会出现管理战,但编辑战或管理战并不是维基所鼓励参与者抱持的态度。人人都可以对管理员提出批评与建议,但管理员也是人,我想管理员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并不会特定针对某些个人,请大家无论要提改革方案也好、要让维基更好也好,都能把握有礼貌的态度,人难免犯错,甚至多做多错,但是维基不怕错,因为你错了我可以改,我错了他可以改,抓到某一点小辫子就穷追猛打,搞不好会给人“鸡蛋里头都要挑出骨头”的感觉,也无助于沟通。百楽兔兄所提出的作业标准程序,无论是从规范管理员的行为、管理知识的传承等方面来看,都是很好的计划。至于要留住新人,我想跟这里的讨论气氛很有关系,虽然我已经不是新人了,但当初会留下是因为维基跟其他地方比起来不那么“杀气腾腾”,而我也确实在维基交到不少有共同理想、彼此客气相待的朋友,这是让新人走不掉的方法,谨供各位参考。--Theodoranian|虎儿 =^-^= 17:05 2007年2月4日 (UTC)
  • 挑骨头这种字, 很常用来辩护的。错一次, 叫做小错误; 错两次, 算了吧; 错了数十次后, 明眼人 (当然不是盲眼的既得利益者) 大概也会觉得, 鸡蛋里已无骨头可挑, 余下的只是一只臭蛋。“人人都是管理员”, 唉, 似乎现在的讨论已越来越超现实, 真是无话可说。 不过, 我现在发现, 当管理员最佳方法, 就是拒绝回应, 反正犯错的人, 一般不会开口, 自有笨人出手。 --Yau 18:36 2007年2月4日 (UTC)
(-)反对,我认为不需要那样做,而且上面的措施也不解决问题。我已经加入了“对管理员的限制”,参见Wikipedia:管理员#限制,明确禁止管理员删除,保护,以及封禁与自己相关的页面和用户。另外,我觉得比起修改管理员的称呼,更有效的减少争议的手段是增加对管理员的监督,以及增加对管理员投诉的渠道。参考民主制度中的三权分立,管理员相当于政府,普通用户相当于议会(制定方针),谁来担当法院(监督管理员的操作)一职呢?我觉得应该有这么一个渠道,把受到管理员不公正(至少用户自己认为是这样)对待的意见反映出来,并得到大家的关注,也同时让当事的管理员了解。这样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不至于“你死我活”的斗争,而可以心平气和的讨论,其他维基用户可以当陪审团,一段时间之后做出裁决,谁胜谁负,如果被管理者胜,则管理员应受到谴责或制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从“警告”到“取消管理员资格”,如果管理员胜,则维持原判。这个“法庭”应该叫做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投诉。-下一次登录 22:23 2007年2月4日 (UTC)

请User:下一次登录看一下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里面的纪录,对Shizhao等人的投诉有多少?那还只是冰山一角,因为很多人都不知道有那个页面,你也可以看看Shizhao等管理员的对话页记录,你以为大家都是吃饱了没事干去找那些人的麻烦呀?管理员从来都是管别人的,哪有被管的?还有你说的什么民主制度、三权分立,没听过维基百科jimmy的圣旨吗?早就否决啦。--72.52.66.10 22:34 2007年2月4日 (UTC)

首先名字怎样改, 都是同一样东西. 其次管理员职务不能随便改, 职务见meta:Administrator. 行政员是meta:Bureaucrat, 与Administrator是完全两回事, 不要搅乱两者.-- 23:00 2007年2月4日 (UTC)

  • 那也许是我的理想吧,毕竟Wales是“皇帝”,他自己也封自己为所谓“善意的”独裁者,72.52.66.10,你能帮我找到jimmy的“圣旨”在哪里吗?“维基不是民主试验田”?如果是这个,虽然维基不是民主试验田,但维基显然可以借鉴很多民主制度的有益做法,比如三权分立。我一直认为,“公平、公正、公开”,对维基百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特别是公开,明人不做暗事,管理员的行为更应该受到监督。最后,为维基百科辩护一句,如果有人对维基百科的根本规则有意见,比如反对“维基媒体理事会有独裁权”(可以不顾共识而单方面发布方针),那这些人唯一的选择恐怕是不参与维基的编辑。-下一次登录 00:54 2007年2月5日 (UTC)

那个jimmy的最高指示在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里面有原始手谕的链接,一帮子的法源就在那个email里面。--72.52.66.10 20:06 2007年2月5日 (UTC)

  • 分权:可以行政员管义工,义工管用户,用户管行政员。惟须禁止行政员紧急时以外长期兼任义工。---Hillgentleman | 01:02 2007年2月5日 (UTC)
    • 义工”这个名字怎么听怎么别扭,普通用户就不是“义工”吗?改为:“系统员”,“操作者”,“站务员”,“维护者”等任何一个名字都更好一点。你的建议也不错,不过我更喜欢:用户和jimmy定规则,规则限制管理员,所有人的行为受他人监督。-下一次登录 01:18 2007年2月5日 (UTC)
改名是上述有人要改的。是, 所有写维基百科的人都是义工. 我个人的观点是名字怎样改, 职责都是一样。只是呃自己的行为。难道我不是义工么?!-- 03:27 2007年2月5日 (UTC)
  • (-)反对修改管理员权限(事实上也许也不能修改)。(=)中立管理员改名事宜。--Jnlin讨论) 04:13 2007年2月5日 (UTC)

管理员职衔及职能改革动议分段

  • 管理员权限的改变是技术人员的工作,或许还涉及到整个wikimedia计划相关政策的改变,因此这不仅是中文自己的事情。如果讨论这方面的问题,最好在邮件列表或者meta上讨论。

管理员权限的授予只是基于社群的信任,而不是说管理员就应该多做维护工作(当然维护工作对管理员来说有道义上的责任)。因此,理论上,大部分熟悉wikipedia运作,认同wikipedia理念、得到社群信任的用户迟早都应该是管理员。而且所有wikipedia的用户都可以进行维护工作,这并不是管理员的专利。

另外,关于行政员我有些不太明白。行政员只是多了一个授予其他用户管理员身份的权限,他甚至没有撤销管理员身份的权限。因此,行政员的产生,应该只是社群对这个用户信任的再次确认。也就是说,行政员同样是多多益善的。但是中文版似乎赋予了行政员一些特殊的职责,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在我看来,行政员和管理员除了权限上存在的唯一差别(管理员身份的授予权限)外,并不存在其他任何的差异--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41 2007年2月5日 (UTC)


有关“站务义工”一名

就“站务义工”一名,现有如下修正意见:
1.不赞同‘义工’一字,因为来此的人绝大多数都是义工。(阿佳)
2. 改为:“系统员”,“操作者”,“站务员”,“维护者”。(下一次登陆)

我觉得“义工”只是中性一点的名字,但的确每个人也是“义工”。若选一个中性名字,会不会“站务员”好一点呢? --Yau 18:50 2007年2月5日 (UTC)

  • “维基百科编者自治会常务执行授权代表”这个头衔不错吧。-- 百楽兎 14:30 2007年2月6日 (UTC)
哈哈。如果要印名片,字体可能要印小一点。--winertai 19:14 2007年2月6日 (UTC)
我们的“授权代表”效率奇高,不到20分钟就将一个破坏的人封禁、回复破坏,甚至“不错”两个字都不放过一并删掉,好象人间蒸发一样。管理员或可改名为“维基百科特种部队”。Srr 18:00 2007年2月6日 (UTC)
我要插句话,Yau的许多看似健康的建议会使人视而不见,会让人反弹,Yau要付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责任,怪不得别人。我也要抱怨一下,就是Yau太过执著偏激且对人不对事的许多做法,让一些别人发起的良性“在野”制衡总失去焦点。我也很没立场的请Yau收手一下,用另一种方式去表达你的看法,例如沉默的进行擅长的删除投票审视或投票,等大家忘记你的恶行,再出来讲话。等那时候,我若还留连中文维基,你若竞选管理员,我投你一票。--winertai 18:27 2007年2月6日 (UTC)

user:winertai确也为Yau提供了一条可以参考的行动意见。但是“恶行”一词在下不能苟同。作为旁观者,我觉得Yau虽然有个别时候出言激愤,但其所作所为皆是为了造福维基百科,其德也善。--67.15.151.90 18:34 2007年2月6日 (UTC)

请回正题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请管理员遵守投票机制下的结果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 台湾护照 (日治时期)台湾国民身份证 (日治时期)于日前投票的结果为五票保留两票删除,一票移动。[7]。但是管理员R.O.C却不尊重投票机制下的结果,擅自更动内容与条目名称,并删除原有条目等。因为这条目非生人传记或侵权等例外条目,因此请管理员尊重投票结果吧!!!!另外,我再度强调,管理员在与自己主要编辑条目的利益相冲突的争议条目上,应该慎重使用非管理员无法使用的功能。最后,这种不尊重维基程序的删除,不但会让条目创作者气馁,也因为此条目牵涉政治因素,恐会被怀疑政治审查取向。--winertai 16:21 2007年2月4日 (UTC)

Winertai兄是否可以就R.O.C兄在删除投票中最后大段论述表示一下“同意与否”的意见?因为“日本帝国海外旅券 (台湾)”这样的命名方式,Sangye、Jasonzhuocn及R.O.C都认为是可接受的名称。--Theodoranian|虎儿 =^-^= 17:18 2007年2月4日 (UTC)

    • 两者比较下来,个人认为台湾护照 (日治时期)较理想。我理解R.O.C兄,对于现今国际将中华民国护照通称台湾护照的事实较无法等同身受,可是我强调的是,台湾护照与中华民国护照于1911年-1945年有着多年的不同。当初我立意只是单纯是想把台湾护照从原本中华民国护照重定向分离出,其动机跟我将台湾法律分离自中华民国法律台湾宗教分离自中华民国宗教的单纯,也与写中国护照史条目的动机一样纯净。请R.O.C兄明察,别太多条目外的解读--winertai 17:51 2007年2月4日 (UTC)
虎儿为管理员辩护时, 尝试说“其实人人都是管理员”, 现在, 似乎是删除者才是管理员, 而其余人(指投保留票的人) 的话就不受重视了。尊重投票, 算是很基本的要求。原来投票结果可以如此飘忽, 大家投票都倒向沟渠了。--Yau 18:30 2007年2月4日 (UTC)

你的说法不对,管理员可以凭自己的最佳判断决定该条目的去留,在这事件中,以“日本帝国海外旅券 (台湾)”为名称其实是最符合本百科的最佳做法,就算在这投票中,100个人赞同保留,而只有3人赞同删除,管理员可以自行分析本次投票结果,做出最佳判断,在本事件中,台湾护照 (日治时期)的确不太符合该条目内容的条目命名。“日本帝国海外旅券 (台湾)”是一个正确的名称,也更能反映出该内容的名称。--阿仁 20:33 2007年2月4日 (UTC)

请问User:Seasurfer说的“管理员可以凭自己的最佳判断决定该条目的去留”的依据在哪里?管理员哪里来的这么大的权力?其他用户的意见就无足轻重了吗?--72.52.66.10 20:56 2007年2月4日 (UTC)

请各位看一下这个指引: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不要忘了删除讨论的过程主要目的是为了达成共识。--Theodoranian|虎儿 =^-^= 00:35 2007年2月5日 (UTC)

我觉得参与讨论的管理员与执行决策的管理员应该要是不同人。--Jnlin讨论) 00:58 2007年2月5日 (UTC)

这个我已经在Wikipedia:管理员#限制中写明了:“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下一次登录 01:12 2007年2月5日 (UTC)
这条文是必须,但未能解决问题。因为Wikipedia:管理员#限制对管理员亦未见有约束力,管理员是可以根据“个人判断”,决定是否接纳有关限制。我觉得,当管理员不停指出他们“有权...”什么时,应先签订一份约章,代表他们接纳这职衔时,能同意及遵守一份平衡用户及站务利益的约章,避免自由诠释引起的争议。--Yau 19:03 2007年2月5日 (UTC)
保留与合并等应该都要包括在内。--Jnlin讨论) 01:27 2007年2月5日 (UTC)
但保留和合并并不是管理员的特权,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所以不应该写在管理员的页面,而应该写在“删除投票”页面。-下一次登录 04:40 2007年2月5日 (UTC)
下一次登录兄有所不知,管理员可以利用删除条目的权限,方便于移动条目的进行。例如删除原本重定向页,再行移动另一主条目至此。这种移动,常会出现意外的疏失。例如我的台湾护照 (日治时期)的编辑历史与DYK评选过程,就被搞的面目全非。这种摧残,简直要我的命(害我暗谯好久。)--winertai 14:49 2007年2月5日 (UTC)
  • 为了避免编辑战与参酌各位维基人的意见,该条目我勉为同意现今日本帝国海外旅券 (台湾)的条目名称。不过,我对某些管理员拒绝讨论就径自移动及删除条目的傲慢感到不悦。我再说一次,“别以为维基发展非你莫属,也别以为管理员讲的话就是真理。”。另外,我回应虎儿兄的看法,删除投票结果虽不能代表共识,但是讨论后的共识结果的认定,也不是管理员说了算,多少也要参酌讨论过程的“共识”。(R.O.C的抉择是日本帝国海外旅券,而非现今的日本帝国海外旅券 (台湾))最后,个人认为某些维基人为了维基重返中国,而以政治考量为主的作成选择性删除或关注,在某程度已经构成自我审查之嫌。--winertai 02:58 2007年2月5日 (UTC)
    • 现在这个结果(条目名称是日本帝国海外旅券 (台湾))是当时讨论时的选项之一,现在显然大家也都同意这个名称,这样似乎可以称为共识了吗?或是要有另外确认共识的程序?恳请明示。另外维基重返中国一事,并非维基人一厢情愿即可达成,依我观察,没有人因为抱持这个愿望而采取自我审查的动作,请明鉴。--Theodoranian|虎儿 =^-^= 03:30 2007年2月5日 (UTC)

  • 请明察,原条目台湾护照 (日治时期)“并未删除”,而是依照AfD的讨论结果,给予“保留”并“重命名”至日本帝国海外旅券,因此产生的重定向(台湾护照 (日治时期))亦都予以“保留”。winertai兄的描述,恐有疏忽或失实。
  • 亦请明察,前述这些操作,并不涉及管理员特权。
  • 亦请留意,维基百科的AfD,仅管延续使用了最初的名字“删除投票”,但AfD并不是投票,而是讨论。除附议意见外,用户给出不同意见时应给推理或解说。而讨论结果的判读,最关键的是看讨论的内容与成果,而不是仅仅看投票的票数。
  • 我承认,一般情况下,对自己参与过讨论或修订的条目,管理员应避免执行操作,而是留待其他管理员处置。此点我会多加注意,并感谢各位的指正及宽待。
  • 有关傲慢之描述,本人之前毫无感知,亦非本意。由于本人有其他个人及维基事务需要忙碌,未能每日查看中文维基用户页或互助客栈,因此可能导致您有被怠慢之感受,对此谨表歉意。
  • 亦请体认,此事件没有政治取向问题(至少就我本人来讲),维基也没有政治审查问题。维基与维基人的目标,是“协力建设最佳的自由百科”;与之对应有若干基础方针:协力:WP:CIV, WP:C, WP:OWN、建设:WP:IAR、最佳:WP:NPOV, WP:V, WP:NOR、自由:WP:C, WP:OWN, WP:NOT、百科:WP:NOT,这些方针都概括在WP:5P,值得我们每个人在花时间于维基之前,细心体认。
  • 维基不是政治论坛或宣讲台,也不做政治工具。在协力建设最佳自由百科的过程中,我们维基人“保持开放的头脑,向事实不断靠近”,而不是高举或坚举任何团体或个人的旗帜,也不是要迈向任何特定的政治标的。重复讲,没有个人的政治取向问题,也不存在维基的政治审查问题,因为维基人或维基,都不是为政治做,也不应被政治扰。
  • 厘清winertai兄多次忧虑与提涉的政治问题,让我们回到并专注百科编修问题。对于这本护照的百科命名,具体说明已详细并重复解释,恳请耐心参阅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1月27日Talk:日本帝国海外旅券 (台湾)之存档。若时间不充裕,亦可迳赴览阅这本护照的图片(亦在条目中)。

对于政治诉求或辩论,抱歉本人或维基没有兴趣。有关的不同意见,请限于百科事实之专业编修,或维基计划之永续建设。对于各位对本人之建设批评与帮助、及对维基百科之专业编修的体认、专注、奉献,本人亦谨表十分感谢!--roc (talk) 04:07 2007年2月5日 (UTC)

    • 恕我文字敏感度不够,对R.O.C兄的的解释看不太懂,不过我不喜欢跟人争辩,我欣然接受R兄的解释。不过,我还是相当质疑所谓R兄在此争议,没有使用管理员权限的说辞,(至少R兄为了“移动方便”使用了“删除条目”的这种权限。)另外,那条台湾国民身份证 (日治时期)呢?讨论没有提及,投票赞成保留下,条目的最后该做删除动作吗?维基方针一再强调,删除或移动是很重大的事情,恕我直言,维基事务繁忙应该不是缺少沟通与解释就擅自移动或删除的理由。最后,我还是相当遗憾管理员有着扩大且擅自解读“结论过程共识”的权利。不管怎,共识显然是A,管理员做出结果是B行为,那就是逾越本分。不管怎,若某管理员每回关注的条目都牵涉到政治,且做出逾越本分的处置,那就难脱政治意识与目的之嫌,若是每回做出结果都是偏颇于每地区的官方法律与政治意识标准,那就是自我审查。我知道你没有,但是请避嫌。--winertai 06:20 2007年2月5日 (UTC)
  • 这两天我去图书馆查了些资料后,有了一点不同的意见。如果这条目的目的是专写台湾总督府核发的这张旅券,是否有专用的名称用以别于其他的“日本帝国海外旅券”?如果有,那么使用那个名称为主要的条目名,其他的作为重定向,我认为会好过使用“日本帝国海外旅券 (台湾)”,目前我看到的专指的名称有“台湾护照”(来源见Talk:日本帝国海外旅券 (台湾))、“支那渡航旅券”、“渡华旅券”等。--Sangye 12:36 2007年2月6日 (UTC)
建议讨论稍微缓一下,然后回到百科编写的角度来立论,也许现在会称呼那个是日本时代的台湾护照,建议保留那个名称的重定向(那也不算错误的名称,方便检索也好),而以那样东西当时正式的名称来命名比较妥当。为了避嫌...顺便重申,这是个人意见,无关管理员身份,中间的讨论文我没有详细的阅读,只是分享我的意见。--Jasonzhuocn 10:38 2007年2月7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Prank?

I noticed that the Chinese national flag got replaced with a red spot. Is this a joke or something. Hope this kind of tasteless thing won't happen again. The one who did this is not welcomed here, should show off its "talent" somewhere else. Thanks!

http://en.wiki.x.io/wiki/Chinese_language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Xwdl对话贡献)加入。

如此中文维基管理员。我呸!


  • 求助
  • Jasonzhuocn 屡次滥用权限,非法封锁user 民国九十五年的帐户并非法删除别人在Wikipedia:互助客栈的留言,掩盖他自己的不当行为。在user民国九十五年提出取消其管理员权限后,他更是恼羞成怒,不断非法连续封禁user 民国九十五年的帐户,在2007年1月25日17:19 ,Jasonzhuocn更疯狂地以莫须有的所谓“ 在Wikipedia:互助客栈辱骂Droxiang、snowyowls、Jasonzhuocn ,屡劝不止。并使用分身账号洗版、破坏其他页面”的名义查封“User:民国九十五年”长达两个星期。 而 user 民国九十五年在在Wikipedia:互助客栈上针对Droxiang、snowyowls的言论完全没有任何“辱骂”的成分在内,正相反,是Droxiang为自己的行为而在User:民国九十五年的对话页面上进行道歉。Jasonzhuocn 对user 民国九十五年“使用分身账号洗版、破坏其他页面”的指称完全是彻头彻尾的诽谤和诬蔑。 我在这里对Jasonzhuocn的非法行为提出最强烈的抗议! 我请各位管理员立刻解除Jasonzhuocn对user 民国九十五年的帐户的不正当封锁。谢谢! --九十六年 18:06 2007年1月25日 (UTC)

在2007年1月24日;Jasonzhuocn非法封禁本人账户后,我以九十六年 Jiushiwunian(九十六年的汉语拼音)为账户名对Jasonzhuocn的不肖行为提出了抗议。然而,其他中文维基管理员与Jasonzhuocn狼狈为奸,对本人的抗议未作出任何调查和处置,任由Jasonzhuocn滥用权限,非法封锁他人的帐户。 Jasonzhuocn继而更在连续封禁本人账户,删除本人留言,让本人无法作出声辩的情况下,对本人进行恶意诽谤诬蔑,将他人揭露他的发言算到我的头上,参见 以此来达到破坏本人名誉的目的。

参见: 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Jasonzhuocn


我在此声明:

  • 本人在中文维基注册的第一个正式账户是“美国计生委”,因为该用户页面屡遭不肖之徒破坏,所以后来又使用了“中国大陆用户”及“民国九十五年”两个账户,这些在本人的对话页面上有过澄清,没有秘密可言 (参见本人的对话页面 )。
  • Jasonzhuocn 对我“使用分身账号洗版、破坏其他页面”的指称完全是彻头彻尾的诽谤和诬蔑。
  • Jasonzhuocn 对本人帐号的非法封禁及其对本人的肆意诬蔑已经妨碍了本人的正当民事权益并涉嫌触犯刑律,我保留在适当的时候对其提起告诉的权利。
  • 我要求包括Jasonzhuocn在内的中文维基管理员们立刻停止相互包庇,随意诽谤他人的不肖行为。--民国九十六年 17:49 2007年2月12日 (UTC)

民国九十五年讨论 | 贡献)违反维基百科方针事项举隅。

  • 未遵守维基百科方针,于停止编辑权限期间使用多重分身账号违规发言
  • 屡次修改他人的用户页内容,但却不是颁授维基荣誉或协助分类等工作(例:User:Yau的用户页)
  • 侵害版权(例:张贴侵权条目王建民同名人物多条)
  • 人身攻击

除以上违反方针以外,还有以下不被鼓励的行为

  • 违反维基百科礼仪。
  • 意图引导社群不同地区用户参与争议性讨论。
  • 收到提醒与劝告时与管理员发生意见冲突,谁出面就骂谁。

请遵守社群制定的规范--Jasonzhuocn 20:44 2007年2月12日 (UTC)~


关于user:Jasonzhuocn对我继续进行诽谤的说明

  • user:Jasonzhuocn,你不要再继续血口喷人了好不好? 关于你诽谤我的事情,我已经在上面解释得很清楚了,民国九十六年讨论 | 贡献)、民国96年讨论 | 贡献)、当然是我的帐号,这还用你来发现? 我注册这几个帐号是因为你伙同与你狼狈为奸之徒非法封禁了我的帐号,我当然要另外注册帐号才能对你的行为作出抗议。根据维基百科的正式政策,每个人都有权利使用不同的ID来发言。 至于绿狗讨论 | 贡献)、IOPSD讨论 | 贡献)、科隆大教堂讨论 | 贡献)、白莲花讨论 | 贡献),它们的历史纪录我看了,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血口喷人也太离谱了吧? 另外,对你有意见的人好像不止我一个吧? 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劝您注意自己的言行。--民国九十六年 21:41 2007年2月12日 (UTC)
      • [9]由管理员讨论后向元维基申请Checkuser,证实以上账号为同一ip拥有-- user:Jasonzhuocn
  • user:Jasonzhuocn,你还要不要脸???谁在什么地方证实什么?你所谓 “由管理员讨论后向元维基申请Checkuser,证实以上账号为同一ip拥有”,在那儿???? 哪个管理员,哪个元维基,哪儿???你撒谎也需要给你自己留点余地吧?你是否对别人性骚扰,关我鸟事? 你以为自己是王建民,值得我关注阿??? 冤有头债有主,你和谁有冤仇,就去找谁,别来烦我。我劝你赶快辞去管理员,别再继续害人害己了。谢谢你了。--民国九十六年 21:46 2007年2月12日 (UTC)
  • user:Jasonzhuocn肆意造谣诽谤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并为报复而随意封禁他人帐号,在我指出他撒谎的事实后,他又胡搅蛮缠转换话题,这种管理员及与其狼狈为奸之徒的存在是中文维基的耻辱。--民国九十六年 12:52 2007年2月16日 (UTC)

我常在WP:AFD看到这样子的状况 (引用自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2月6日):

Image:Kodakumi secret.gif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项目因没有提供版权或来源讯息,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没有来源,版权不明--Wing 10:36 2007年2月6日 (UTC)

加上delh、delf过后,表示这个删除请求已经处理过了。但问题是使用者难以了解是谁做了这个决策,因此个人希望每个管理员在做完决策之后能够在最后面加上处理结果,并签名,像这样(这只是一个举例,这张图像不是我删的):

Image:Kodakumi secret.gif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项目因没有提供版权或来源讯息,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没有来源,版权不明--Wing 10:36 2007年2月6日 (UTC)


符合快速删除条件,快速删除。--笨笨的小B | 20巷 18:11 2007年2月12日 (UTC)

我的一点意见。--笨笨的小B | 20巷 18:11 2007年2月12日 (UTC)

===台湾共和国护照===
有些维基人过于坚持自己的政治立场。该文章从“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所自行印制的护照”被改到变成“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实在太过火了,绝对不是维基写作的规范。目前回退至登上首页的版本,并请求暂时予以保护。--Koika 16:02 2007年2月18日 (UTC)
*完成--Wing 16:07 2007年2月18日 (UTC)
“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有任何错误吗?
事实:
  • 定义:玩具护照:以任何不存在国家名义发行,印制不犯法,但是以“护照”为名的文件。
  • 大前提: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玩具护照,(en:Camouflage passport
  • 小前提:台湾共和国护照是玩具护照,(难道是真的护照吗?)
  • 结论: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
如果我自己发行“台湾共和国护照”,请问郭树人或是任何台独份子有办法在任何国家告我吗?他们可以在美国申请禁制令要我不印刷“台湾共和国护照”吗?他们可以在中华民国申请假处分要扣押我印刷的“台湾共和国护照”吗?当然不能。只要我不侵犯他们的著作权,中华民国政府不会管我,美国政府不会管我,郭树人不能告我。
事实:光是郭树人就弄出两种“台湾国/共和国护照”。这个东西完全没有独特性。
User:WingUser:Koika回退后五分钟内就动手。不是不可能,但是政治运作也太明显啦。剩下的讨论请看:Talk:台湾共和国护照#不应删除的资讯删除投票有人说“条目内容算明显的写出假护照跟法定护照不同之处,没有混淆的问题”。这是我一直加入,也一直有人回退的内容。如果没有我加入这些正确的质疑标示,这个条目会只剩下发行人的自言自语:“我们得到签证,台湾人哇啦哇啦”,还有外交部说的几句话。这个条目会沦落为可耻的政治宣传。
请不要因为你们的政治立场就滥用管理员权力。 -- Toytoy 17:38 2007年2月18日 (UTC)

玩具护照没有公法效力,政府不在乎谁印。玩具护照也没有私法效力,要印完全是个人自由。第一句是绝对必要的基本知识。删除以后反而会让人误认为“台湾共和国护照”就等于郭树人在2001年据说申请签证的版本。这反而是政治宣传者的希望建立的印象。

User:Koika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说的:

  • (:)回应,其实我反对称该护照为“玩具护照”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camouflage passport”绝不能译作“玩具护照”,所以造成条目准确性有争议。不过既然玩具护照由该页面消失,转为(+)支持。--Koika 11:05 2007年2月16日 (UTC)
  • (:)回应:页面消失了“玩具护照”四字,是阁下所做的是吧?的确有网页译camouflage passport作“玩具护照”,况且争议未有定论,为何变成“绝对不能”?正如阁下所说,阁下又是怀着什么所谓政治立场?条目已挂上NPOV模版,究竟是否有效推荐都成疑问。User:Srr 14:12 2007年2月16日 (UTC)

 

事实:护照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护照。其他看起来像是护照,但是根本没有法律效力的东西,就可以叫“玩具护照”。“玩具钞票”也是(犯法的叫“伪钞”,不犯法的叫“玩具钞票”)。这是中文社会里已经有人用的用法。如果因为某些“玩具护照”是政治团体印的,就说不是“玩具护照”,这是才叫做政治意识。User:Koika的行为便是如此。User:Wing利用管理员权力“保护”“台湾共和国护照”是滥权。 -- Toytoy 17:38 2007年2月18日 (UTC)

部分编辑用户对该条目的内容产生强烈分歧,属于Wikipedia:页面保护方针范围:
--Isnow 19:45 2007年2月18日 (UTC)

User:Koika先做出不适当的回复,然后再保护,藉以保持不适当的内容,这是英文版里面很多奸诈的管理员的做法。 -- Toytoy 23:32 2007年2月18日 (UTC)

请不要忘记假定善意。在此案例中User:Wing的保护是符合方针的。--眼镜虎 (讨论|贡献) 01:30 2007年2月19日 (UTC)
在假定善意的前提下我可以不批评User:Wing的保护。但是User:Koika先做出不适当的回复,然后再要求保护,这里还是不当的。 -- Toytoy 02:04 2007年2月19日 (UTC)

先大幅回退,后快速保护,再自行修改,是否合宜

这些行为主要是针对管理员团体而来的,在客栈的方针和其它都有人抗议,但是只有Jasonzhuocn肯参与讨论,我想可能是发错地方,所以再重发再这里来,希望有更多管理员针对“先大幅回退,后申请保护”在保护时间又“自行修改”这两项行为是否合宜进行解释(发生于争议条目台湾共和国护照)。
我认为这充份表现管理员行事粗糙,神经太大条,缺乏尊重其他编撰者的态度,刚好跟下一次登录的那篇“管理员真的没什么”形成讽刺对比。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2:49 2007年2月25日 (UTC)

建议在编辑页面增加“引用杂志”和“引用网页”两个模版的标签

目前在编辑页面上的“同项注释”标签其实实用性不够强,中间的内容要自己填,五花八门。如果加上这两个模版的标签,资料来源的格式就显得统一很多,也正确很多。同时也可以大大方便编辑,否则我每次都要找一个条目,如贝多芬,点编辑然后复制这个模版,在返回,非常麻烦。还有一个好处,这样两个图表可以提醒作者要注重列出来源。

格式分别为,举例:

<ref>{{cite journal | author = Hershey A, Chase M | title = Independent functions of viral protein and nucleic acid in growth of bacteriophage | url=http://www.jgp.org/cgi/reprint/36/1/39.pdf | journal = J Gen Physiol | volume = 36 | issue = 1 | pages = 39-56 | year = 1952 | id = PMID 12981234}}</ref>


<ref name="sym 9 Aufführung">{{cite web | publisher=arcor.de | title=Sinfonie Nr. 9 | url=http://home.arcor.de/rww2002/rww2002/beethoven/s9.htm | accessdate=12 January | accessyear=2007}}</ref>

好像显示不出来,请点击编辑看源代码。

dgg32 15:37 2007年3月9日 (UTC)dgg32

那其他类型的引用模板呢?--Isnow 21:42 2007年3月9日 (UTC)
统一性和灵活性的平衡:
  • 引用模板里有很多各种格式的引用模板,若单使用这两种格式,可以达到一定的统一显示的效果,但这是不是代表的维基社区推荐这种格式?
  • 目前的<ref>代码是不带显示格式的,给于编者注释时的灵活性,包括纯粹的解释,比如注音。
--Isnow 18:46 2007年3月24日 (UTC)

(:)回应:弄一个下拉式的注释窗口不就可以解决灵活性问题了吗?添加这两个模版图标没有坏处的呀!

如果不能人人都享有这种戴着两种图标的窗口,哪能不能在我的用户参数里面添加在编辑页面加入模版一项呢?起码我是急着要的。dgg32 09:00 2007年3月25日 (UTC)

讨论User_talk:Fdcn#私人编辑工具。--Isnow 09:13 2007年3月25日 (UTC)
Isnow的意见是对的,公用编辑按钮不能有选择性地应用某类模板中的一二个。
针对dgg32的要求,我在User:Dgg32/editplus.js中把这两个模板加入到编辑按钮工具的“条目属性”下拉菜单中,你可以在自己的monobook.js里加入
importScript('User:Dgg32/editplus.js');
来生效。— fdcn  talk  2007年3月26日15:16 (UTC+8 3月26日23:16)

特权浮滥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3日20:47留言

下一次登录说过:“我猜测Wing认同Koika的回退是回退到编辑战发生之前的“清洁版本””

不对。

回去看编辑历史就可以清楚发现,user:Koika的回退是从16:46 2007年2月17日 Sangye退到14:00 2007年2月16日 Srr。这个版本并不是“编辑战发生之前的“清洁版本””。事实是所谓的“台湾共和国护照”并没有“清洁版本”。这个没有价值的烂文章始终有人有意见。

从编辑历史可以发现,user:Koika所做的一直都是删除“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他对“玩具护照”有意见,就把回退版本之后一直维持的“玩具护照”杀掉(经历 Toytoy, 水水, Aplay, WiDE, Sangye 十次编辑总共维持两天),换成05:25 2007年2月16日被 Aplay 删除,维持半天的“护照”。

关于“玩具护照”的用词,我已经写过很多说明了,我不想浪费时间。事实是反对者从来没办法举证推翻,他们也举不出更好的用词。有一次说是“虚拟护照”,事实上他们把所有从 "virtual passport" 翻译来的项目都算进去。user:Koika的回退不是退回“清洁版本”,而是退回一个他自己刚刚改过,接下来 Srr 并未大幅更改的版本。他不是在行使中立的管理员职权,而是自己加入编辑战。然后他再叫user:Wing在短短八分钟内保护。

  • user:Koika自己加入编辑战,然后回退到有利自己的修改版本。
  • user:Wing在短短八分钟内保护user:Koika的回退。
  • user:Jusjih又滥用管理员特权加入有明显政治倾向的文字。

这三个人当中,至少总有一两个人有问题吧?user:Wing在2004年2月7日成为管理员,2005年6月30日成为行政员,user:Jusjih是2004年9月23日成为管理员,user:Koika是2005年11月8日成为管理员。这几个人都有经年累月的“管理”经验。三个管理员加行政员会出这么明显的不当行为吗?为什么他们的不当行为不是表现在政治光谱的另一端?中文版是不是该开始检讨一下浮滥发给特权的政策?请他们放弃使用管理/行政员的特权会很过分吗?

还需要我继续挖下去吗? -- Toytoy 02:06 2007年2月27日 (UTC)

在我看来,User:Koika的回退是不对的,刚开始我没有注意到他是管理员,如果是管理员(有经验的维基编辑者),不应该进行这种不尊重他人贡献的行为。但所谓“诚实犯错”,“串通”,从您给出的证据和编辑历史我得不出类似的结论。我认为这些是编辑战一方对另一方带有偏见的指责,而且User:Koika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使用管理员特权,而是提请其他管理员进行保护操作。至于登上首页时的编辑是不是“清洁版本”,这个存在争议,您认为不是,但也可能有支持意见,我个人认为在“新条目推荐”投票期间的版本比“登上首页”时更“清洁”。最后,请尽量把讨论放在一个主题下,谢谢。-下一次登录 2007年02月27日04:06留言
我原来还想尊重User:Koika这个人,所以我春节期间没查他的诚信问题。但是这个人闹了十天,事情做完一直不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解释,我已经不想要再尊重这个人了,所以我花几分钟发现他有严重的诚信问题。既然这个人很可能不诚实,我已经不能再尊重他的判断了。
另一个重点是为什么他要用“恢复到登上首页时的编辑”指称自己回退的版本?他是不是想要隐藏自己到底回退到那个版本?前一次回复他可以说“恢复到WiDE的最后一次编辑”,下一次回退就不能把自己回退的版本说清楚吗?我真的怀疑他是不是想隐藏自己的意图。用一个看起来没有价值判断的说法,用来掩饰自己的价值判断。
如果你再看刚才一小时内他对我诚信质疑的回复,就不难发现这个人确实一直在转移话题,不想解释自己不当的回退,也不想解释为什么自己所说的话倒底是不是谎话。表现出这样的人格,我真的无法苟同。如果不能给个合理的解释,或者是认错道歉,他还能当管理员吗? -- Toytoy 05:01 2007年2月27日 (UTC)
(:)回应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表示:“如果这些规则阻碍你提升或维持维基百科的质量,那么忽略它们。”如果某管理员本来基于单纯善意的编辑保护页面,任何用户可以善意指教其妥当性。对于Toytoy的意见,这可以说,你认为我不妥,可以善意指教,但不宜动辄说“滥权”。“统治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哪里不对?“台湾政府”,现在可能是中华民国政府,也可能是台湾省政府。本员若习惯滥权,何以成为八大维基网站管理员?担任八大维基网站管理员,在别处当然有发生冲突的时候,但本员涉及冲突是鲜少发生的事情。例如,在维基共享资源与另一管理员涉及commons:Commons:Deletion requests/Berlinare Flickr photos by Howie Berlin相关想法冲突时,很简单,本员暂停删除问题图像,由其他管理员解决,最后没事。对于台湾共和国护照条目,要质疑,很简单,本员就回避不过问,况且本站尚有大量未标示版权图像待解决,包括适当删除,用不着争论单一条目。总之,有正当理由时,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优于一般方针,但绝对不是鼓励滥用。--Jusjih 15:22 2007年3月1日 (UTC)
正当理由呢?我见到User:Koika介入编辑战,用尽各种方法保护自己的版本,在这个情况下,他可以提出什么正当理由?前面一堆人不只我一个指出User:Koika的回退+寻求保护不正确,他难道都没看到?User:Koika没有资格引用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如果这个规则可以在User:Koika的情况下使用,那世界上没有事情需要追究责任了。你自己的编辑还不是照样被其他人认为不妥,最后回复成之前版本? -- Toytoy 15:31 2007年3月1日 (UTC)
这种情况下,搬出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是否太苍白无力了。有问题就是有问题,错了就是错了,疏忽了就是疏忽了。在假定善意和尊重每一个人的贡献的大前提下,回退导致一些人的贡献被删除是不应该的;在保护页面是为了停止编辑战和破坏的事后行为的原则下,在未发生编辑战时应用保护手段是不应该的;在管理员没有特权,管理员应按共识使用权力的原则下,修改被保护页面是不应该的。 任何人,不管是管理员,还是IP用户,有了错就承认,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随着规则的不断完善,和对管理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员应该更为谨慎,在行为上成为维基百科人的表率才是,才不辜负信任。这时候搬出忽略所有规则,岂不是辜负了维基社群的信任。还是一句话,认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用心阁(对话页) 05:02 2007年3月2日 (UTC)
还黑体强调他是八大维基网站管理员,错不了,好威风。
在保护状态下,不经讨论,径行对自己认为合适的字句(“台湾政府”根本没有错误),使用管理员特权修改保护页目,事后高调自认没错,我认为这的确就是滥权。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5:06 2007年3月2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3日20:47留言

管理员User:Koika可能使用管理员功能回退的举证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3日20:51留言
User:Koika兄,自己不能罢免自己,这不合选罢精神,因为选罢的提案人都是基于认为某人应当选或应罢免的明确动机而为提案。如果自己认为自己不适任,正常的方法是请辞,当然我想这不合你的动机。-- 百楽兎 02:15 2007年3月1日 (UTC)
说实话,这位管理员的做法,我认为,除非他想维基挽留自己,而上演一场大戏码,否则这就是愚蠢的行为。所以我如他所愿,支持罢免。Srr 08:35 2007年3月1日 (UTC)
对于这种闹剧,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有错就道歉。
  • 没错就尽快用适当的方法解释。
  • 不能用更多谎话圆谎或是隐藏事实。
  • 不能用党羽围事。
如果处理合宜,前面的作为都是可以接受的。我也不会继续追下去,反而挖出更多User:Koika可能说谎的不利证据。其实我对他有利不利的事证都考察了,也都明白说清楚。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行为怎样,却选择用哗众取宠的方式硬拖下去,而且看起来像是继续说谎或是硬拗,我不咬他还咬谁?
我希望搞Wikimania 2007的人能跟User:Koika暂时画清界线。虽然我挖到一堆不利事证,现在他还有自清的机会。用个活动当借口,逃避自己的责任,你们希望Wikimania 2007是给人当避风港用的吗?你们认为管理员有权力要求用户无条件信任吗?你们对管理员到底有什么最低的道德与诚信要求?如果你们的标准这么低,那我也不多浪费时间了。 -- Toytoy 15:20 2007年3月1日 (UTC)
其实重点就那四个,可是他认为他没有错,那怎么办?小胡子 -(对话) 15:40 2007年3月1日 (UTC)
“没错就尽快用适当的方法解释”你没看到吗?都已经这么多人说不适当了,他自己都没看到?一皮天下无难事? -- Toytoy 15:51 2007年3月1日 (UTC)
愈扯愈远,你要针对一个管理员处置不当,甚至有严重错误也就算了,现在还把年会搞进来,还加上不能用党羽围事,照你的用词,你扯个X啊,不能把事情和重点集中,你是想要干麻?你以为你代表的就是全部的正义?明明一件可以让维基的管理可能有更好的改进的机会,被你搞的乌烟瘴气。--cobrachen 15:45 2007年3月1日 (UTC)
我早说过有错就道歉,没错就尽快用适当的方法解释。User:Koika的处置这样,是我搞到乌烟瘴气吗? -- Toytoy 15:51 2007年3月1日 (UTC)
哪你扯年会干麻?还加上个党羽又是什么用意?扩大打击面就可以寻求改善?扩大打击面就是搞的乌烟瘴气,失去焦点。--cobrachen 16:16 2007年3月1日 (UTC)
有没有动用党羽我当然不可能知道。但是任何人都该有“我在介入纠纷的时候,不该动用保皇党”的基本认知。上面的四点是正确的处理方式,这是一般性的建议。列入不呼朋引伴聚众滋事是错的吗?
扯年会是User:Koika的行为。我谴责他用年会当借口。“而Wikimania 2007将近,我也没时间多费唇舌,还是让大家决定我的去留最快”你没看到吗?告诉你,这在他自己建立的罢免投票第一段,请看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我当然要谴责他用年会当借口。你没看也可以说这么多? -- Toytoy 16:41 2007年3月1日 (UTC)
网络上谁和谁是朋友你怎么知道?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这等于是打击其他人发表不同意见的方式,你现在就很有借口把任何不同的意见说成是党同伐异。他讲他在办年会,让大家投票决定他的去留,那你就要继续把年会扯进来?他办年会和他有没有做好管理员有什么关系?而且一连串下来你的用词愈来愈激烈,打击面还在扩大,你的焦点究竟是什么?为什么非要搞成这样?--cobrachen 16:57 2007年3月1日 (UTC)

没人喜欢被辱骂,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人身攻击会破坏这个社群。所有不理智的行为不仅仅是个人素质的反映,而且也会让非维基百科用户当成维基百科的反映。诚心希望不要让讨论延伸的发展破坏了互助客栈讨论的气氛,有话好好说。-- Jasonzhuocn 22:34 2007年3月1日 (UTC)

那实问虚答算什么?装聋作哑算什么?戴帽子又算什么?不妨看看是谁先把事情搞成这个样子的,对,就是管理员User:Koika先生:
  • 2007年2月16日 13:38 台湾共和国护照修订历史:Koika:“不应随意加上引号 不符合维基行文格式 也隐含写作者政治立场”
  • 2007年2月18日 16:02 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 Koika:“有些维基人过于坚持自己的政治立场。该文章从“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所自行印制的护照”被改到变成“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实在太过火了,绝对不是维基写作的规范。目前回退至登上首页的版本,并请求暂时予以保护。”
  • 2007年2月18日 17:06 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 Toytoy:“请不要因为你们的政治立场就滥用管理员权力。”
  • 2007年2月25日 13:21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07年2月#管理员请守规矩 Toytoy:“你的回退有用,但是不重要。这里的重点是有管理员滥权,而且还不只一个。我无法臆测他们之间是否有关连,我也不想评论他们的政治倾向。重点是滥权,就这么简单。”
如果这里的管理员User:Koika先生稍微自爱一点点,我就不会发飙。选出这么一个不像样的管理员不先开除,你们也好要求我? -- Toytoy 01:31 2007年3月2日 (UTC)
到现在你还搞不清楚,别人的错误不是你犯错的理由,也不代表你有任何犯错的正义。你只是让整件事情失去焦点,成为焦躁的谩骂和情绪横流,而会造成这样的情势,你要负至少一半的责任。如果你要继续用这种态度,那么,你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不被指责,请你自己想清楚。--cobrachen 17:02 2007年3月2日 (UTC)
废话。一般人的错误标准跟管理员的错误标准是不同的。一般人可以违反交通规则,第二天照样上班。但是如果╳╳市交通大队队长严重故意违反交通规则,还对每个人说谎,他第二天还要不要去上班?我一半的责任?笑话。我可没叫User:Koika先生说谎啊。但是他的行为就像是行为不当以后又说谎对不对?我教他自己可以决定去留,我不会穷追猛打。我教他的是:
  1. 有错直说,一切好谈。
  2. 没错解释,但是不要说谎。
我没教他行为不当可以赖着不走。我没教他借着罢免成功率低,自己发动罢免希望蒙混过关。我有错可以停权啊。你们又不是没有封锁用户的特权?怎么不用?头在这里给你砍你还不砍?难道你也要我去发动一个罢免我自己用户资格的投票? -- Toytoy 17:25 2007年3月2日 (UTC)
才说呢,又出现了,别人说的就是废话!是谁在把气氛搞愈加紧张和情绪化呢?别人犯错不表示你可以情绪化的骂人,也没有给你任何正当的理由扩大打击面。还有勒,看清楚再写,什么你们我们的?我是管理员了吗?连这都不看清楚,你只是把事情搞的更糟糕的家伙,整件事情走下坡,你要负最大的责任。还是说你不知道责任是啥啊。--cobrachen 19:38 2007年3月2日 (UTC)
世界上有两种人:
  1. “这个问题很好,值得大家深思,我会带回去研究”,说完就扔掉。
  2. “废话”。
世界上有第三种人吗?废话。
你没有管理员身份,但是跟我杠上的有多少管理员?你不去检举,他们也不是瞎子(干,我又说了不该说的话)。我这么明目张胆撒野,他们就不会整治我吗?
有时候我猜想。如果他们整治我,那User:Koika的行为就不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比较好的做法还是让他们整治我好了,看看他们敢做多少。我也可以索性知所进退,自己滚蛋(要我消音吗?)。反正这里对我没有意义。我既不认同这里,这里也不认同我,知所进退对我没有损失,还少浪费时间对琴弹牛(大家看我也会说好话耶)。
你只要回答一个问题就好,我的撒野不算,User:Koika够不够资格继续保有管理员特权。请参加投票。如果你投赞成票,那以后其他管理员出状况又赶不走的时候,别怪这里的先例。因为先例是你们创造的。 -- Toytoy 23:02 2007年3月2日 (UTC)
很好,继续闹嘛,继续模糊焦点,继续搞的乌烟瘴气,这句话刚好符合你的表现:俗语说得好:一皮天下无难事。。--cobrachen 01:48 2007年3月4日 (UTC)
呵呵,大家别那么严肃,恕我说的题外话‘如果台北市交通大队队长违反规则,他第二天还要不要去上班?’关于这点我想我可以回应‘要上班’。另外,看过这几天大家的讨论,说句良心话User:Koika不算滥权,只是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有不好的作为,我在这事之前也曾为了他删除我编辑的某项条目部分内容而有些讨论,他喜欢将别人问他的问题回应在自己的讨论页面,让人感到回应的诚意有些许瑕疵之外,其实他并非真的是无法沟通,而且好好的说如果有理,他应该也不像是会坚持己见的人。每个人多少都会有些自我保护的心态,有时候真的会很自然在下意识之中遗忘自己的行为详细内容,我想请Toytoy是否就先暂时打住,大家都退一步吧,既然User:Koika都对自己提出撤销管理一职,看看大家对于他的自我撤销管理职讨论结果如何?您似乎也还没投票呢。有很多时候是无法尽如人意,您只求能不愧己心是否也能足够呢?毕竟您的意见大家已经都看见了,我相信已经很多人都能懂您的主诉是什么了,多余的对话真的没必要再多说什么了,虽然我不算什么东西,不过由衷的希望您能冷静参考一下我的意见,感谢您。--by--阿佳真的很啰唆! 17:42 2007年3月2日 (UTC)
从很久以前我发现 Wikipedia 是个物以类聚的环境。很多人因为相信参加,也因为真的相信而继续参加。认同的另一面就是被绑架:好比认同品牌的人,就愿意浪费钱买商标。当然也有人聪明到利用别人的被绑架而为所欲为。因为检验一个人的时候,就等于检验整个环境的逻辑。我以前发现很多小语言版本像是一言堂,他们的文章不可能得到充分检验。但是很多人选择相信。他们说以后一定会变好,其实是空泛的原则跟大道理,毫无实际资料佐证。因为检验这个前提,以后就会有人检验另一个前提,总有一天会连自己崇拜的偶像也一起检讨。最好什么都不检验。
其实自我保护的是整个 Wikipedia 的群体。表面上这是个不断扩张的开放团体。我却很怀疑这里的扩张其实是蛋塔店的扩张。几年前台湾流行蛋塔,街头巷尾都是蛋塔店。但是蛋塔店最多可以扩张到什么程度?绝对不可能扩张到排骨饭的等级。因为会吃蛋塔的只是社会上的少数人,而大多数人都要吃排骨饭。如果蛋塔店扩张到超过蛋塔的消费人口,一下子就会垮台。
在团体里面应该也有这样的心态:就是愿意进来牺牲奉献的人很少,所以一个也不能走。在这个情况下,有些人就可能恃宠而骄。不但一再回避说明,最后还拿 Wikimania 2007 当借口拒绝收拾自己的烂摊子,利用罢免的超低成功率自己推自己的罢免,希望一个礼拜后风头过了又是一条好汉。当然团体的主流也乐于继续视而不见,用来维系这个日益同质化的团体。Wikipedia 里面有理工有人文有各种国家民族的人,三教九流都有,就是找不到一个“你滚反正不差你一个”的人。
因为根本没有罢免规则,没人能说什么行为一定要滚蛋,所以User:Koika的罢免,说不定我自己也投不下赞成票。因为这个团体没有对管理员的容忍底线。我只能诉求对君子的知所进退。如果当自己是个君子,会弄成这个情况早就该走了。 -- Toytoy 23:36 2007年3月2日 (UTC)
那么您觉得,在达到什么效果时您认为可以接受?您又觉得在最佳情况下,您可以得到什么样的效果?据我不成熟的估计,第三者在种情况下(假设您所说皆成立)所能作出的最公正作为是‘同时压断两人长剑’,而且我得招认,如果犯错的是我的朋友,我连这点都做不到,最多是闷不吭声。当然我善意推定各位都是君子,不会像我这么护短啦.....不过toytoy大人,假定您遇上的就是我这样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您是打算把今人当王朗骂到死呢,还是只要不情不愿的蹦出几个字您就愿意网开一面?67.103.245.50 01:42 2007年3月3日 (UTC)
没必要自己累死,还免费送人一个烈士光环。 -- Toytoy 12:46 2007年3月3日 (UTC)

就一个很晚才注意到这件事的旁观者立场讲几句感想。一大群人吵了几天下来,有两点始终没有厘清:

  1. Toytoy 认为User:Koika用了管理员特权回退,但User:Koika则否认,并给出了一段“明眼人一定知道…明眼人一定知道…”云云的解释。好吧,那么就User:Koika的标准来说,我大概是个瞎眼人了,因为他那段解释我完全看不懂。不过这可能是因为我对维基某些技术方面的内情并不熟悉,更有可能是因为我不是管理员,所以看不到某些只有管理员才看得到的界面。这没关系。我分析可能有三种情况:
    • User:Koika在说谎。
    • Toytoy在说谎。
    • 两个人都没说谎。但是因为Toytoy不是管理员看不到某些界面,所以他基于误会,对User:Koika作出了不实的指控。
      重点是,像我这样的瞎眼人应该还不少。在这样两方坚持各说各话,而有许多用户因受种种限制无法判断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的的情况下,那些User:Koika口中的“明眼人”,是不是有义务对社群解释一下,到底真相如何?你们只需要告诉我们,User:Koika那一段“明眼人一定知道…明眼人一定知道…”云云的解释,到底是不是真的?是真的、不是真的、或是无法判断,这三种情况总该有一种成立吧?到底是哪一种,“明眼人”们,请说清楚讲明白。连这点真相都不厘清,还谈什么罢免管理员投票,那不是开玩笑?
  2. User:Koika申请,而由User:Wing对条目施行保护。这保护到底是有什么正当理由?基于哪条维基方针?从前有IP用户质疑为什么互助客栈被保护时,都还见到管理员出面解释呢。这次的风波程度严重得多,可怪了,不但申请保护的User:Koika、施行保护的User:Wing双双都没给出保护理由;参与此事件讨论的大多数用户也少见追问这一点,仿佛对保护条目提不出正当理由是件小事一样。不对,对保护条目提不出正当理由是件很严重的事。再重复一次请问两位管理员,这保护到底是有什么正当理由?基于哪条维基方针?说清楚讲明白,有这么难吗?事情闹得这么大,还不说清楚讲明白,社群能不觉得、能不怀疑其实这保护并没有正当理由吗?没有正当理由却在和别的非管理员用户的编辑战中保护条目,就是滥权!User:Koika连这件事情都不说清楚讲明白,就儿戏般地开个罢免自己的投票,User:Wing连瓜田李下都不顾就紧接着去投反对票支持User:Koika,这未免太难看也太荒谬了。

上面有很多人对Toytoy的态度穷追猛打。没错,Toytoy的讲话态度一向极端不客气,我从前甚至于曾经为了要保护被他这样对待的一个未成年用户而正面呛过他,所以大家批评Toytoy的态度不佳,我完全同意。可是,然后呢?只因为Toytoy的态度不好,这件事就可以不了了之吗?我上面提出的两点就可以不用说清楚讲明白吗?

Toytoy的态度穷追猛打、却对我上面提出的两点视而不见的用户们,你们在主观上也许无心,但客观上已经成功地转移此事焦点。这会为以后类似的管理员滥权质疑事件立下什么先例?只要被质疑滥权的管理员人气够旺,或是提出质疑的用户人缘够差,那么事实真相就可以不必搞清楚,有滥权嫌疑的管理员不用理会质疑继续不动如山,是这样吗?

不希望维基往那个方向堕落的用户们,请帮忙暂停批评Toytoy的态度(反正他上面被骂得也不少了),回归这件事的焦点。Toytoy的态度只不过是他个人的礼貌风度问题,而且相信他若不改,以后还有得吃亏的;但是管理员滥权则是影响到整个维基的大问题,不能为了前者而牺牲后者。

再问一次,针对我上面提出的两点,说清楚讲明白,有这么难吗? --醉洛阳 (寒夜客来) 02:44 2007年3月4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3日20:51留言

再一次不跟共识处理

User:Jasonzhuocn没有依照社群投票的明显共识将以下条目移动或合并,而是以其个人意愿凌驾于社群共识把它删除。 请User:Jasonzhuocn解释原因及作合理的处理!--千无一用是书生 05:32 2007年3月17日 (UTC)

请该条目的原作者User:千无一用是书生,依社群讨论将文章转到维基文库词典,谢谢。--Jasonzhuocn 06:32 2007年3月17日 (UTC)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黄景仁的一句诗而已,缺乏重要性,而且wikipedia也不是名人名言的收集处--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46 2007年3月10日 (UTC)

  • (○)保留: 请勿欲盖弥章,这是择自著名诗人黄景仁诗篇,作为对后人警世谚语成语寓言。Google 有69,100搜寻结果。我看不出有任何被删除的理由。而阁下的环丁砜只有18搜寻结果。道重要与否,显而易见吧。--千无一用是书生 14:25 2007年3月10日 (UTC)
  • (►)移动维基词典,现今的内容只有解释意思而已。--Jnlin讨论) 14:31 2007年3月10日 (UTC)
  • (×)删除,即使这首相当值得记载,也该记载其诗名而非其诗句为题。再者,这是属于谚语还是诗词?目前内容来看不过是一首清朝时期的诗句,是否另外有关此诗历史文化背景的内容?没有的话以目前状况建议删除。另外,搜寻结果只能参考,不能代表什么。否则只打一个单字“是”有1,060,000,000以上的结果出现,那我就该做个“是”的条目吗?--by--阿佳真的很啰唆! 14:40 2007年3月10日 (UTC)
    • 我想你的辩驳也非常勉强吧!这句成语是有喻意的,而“是”字可有喻意呢?所有成语亦是择自其诗词而后被独立使用, 以成为重点句语。请问阁下如引用某句成语,会否也将全首诗也一并念出呢? 如是的话,便如阁下的理论一样,长篇大论,却没有重点。--千无一用是书生 15:19 2007年3月10日 (UTC)
      • (:)回应,请您看清楚在下并非辩驳,而是提出个人看法,接受与否全随阁下自由判断。至于“是”字是个姓氏,也同时有形容之意,为何它无意?《论语》中即有“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这个字在中文占着很重要的角色与地位。不过您认不认同都是自由,这里也非评论该字义之处。毕竟在下只说自己的观点,阁下愿意接受就接受,觉得是不是重点都随您自由。--by--阿佳真的很啰唆! 16:18 2007年3月10日 (UTC)
  • (×)删除, --Munford (留言) 16:06 2007年3月10日 (UTC)
  • (►)移动维基词典 - 内容主要是说明句义及文学上的出处 --Mewaqua 16:40 2007年3月10日 (UTC)
  • (►)移动维基词典,是不是玩针对﹖--Iflwlou 17:28 2007年3月10日 (UTC)
    • 请注意,这根本是常用的成语,文章的内容可有针对任何人? 完全是描述这成语的解释及出处。某人喜欢以此作为名称,我可管不了。 亦没可能因此而不写此条目吧!--千无一用是书生 18:26 2007年3月10日 (UTC)
  • (►)移动维基词典:中文维基百科目前收不收成语简短的介绍还颇有争议,成语也是维基词典收录范围。--Jasonzhuocn 20:12 2007年3月10日 (UTC)
  • (×)删除:
  1. 诗人作家的成名炼句那么多是不是都要立条目?
  2. 立条目也要以诗名为主,怎么会以单单一句就做为条目名字呢?
  3. 建议原建立者若有能力可以丰富黄景仁这个条目。--布学吾树(talk) 00:00 2007年3月11日 (UTC)
  • (±)合并黄景仁(!)意见:赞同 布学吾树 兄的意见。另外还是希望大家用些善意推定,不要别人立这个条目就说人“玩针对”,有人喊要删了就说人“欲盖弥彰”。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04:46 2007年3月11日 (UTC)
    • 我很欣赏你的客观性,但却不太认同你的意见。因这句成语已被独立使用,合并并不太适合。因多数都是因成语而认识作者,而非因作者而认识成语。--千无一用是书生 05:36 2007年3月11日 (UTC)
      • (:)回应:“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云想衣裳花想容”,以上各诗精句也已单独使用,可列成语否?如果只是要查这些精句,使用 Google or Yahoo! 等搜索引擎便可,百科全书单独列为条目实在是没有意义!当然,如果能力好可以把所有诗词的精句列出当条目,或许大家可以再讨论讨论。但是要了解成语,最好还是能知晓这句成语的来龙去脉、典故,才不致于死背硬记,产生望文生义,断章取义的现象。--布学吾树(talk) 11:11 2007年3月11日 (UTC)
        • 咀边经常挂着“如果能力可以”,以为阁下有何高能力。原来阁下的“能力”只不过是编写一些小作品,更要被怀疑是侵权!阁下的能力可想而知!--千无一用是书生 15:03 2007年3月11日 (UTC)
          • (囧rz)回应:我能力是不足啦,所以也只是尽量对事讨论,不像阁下能力这么好,可以对人事物。--布学吾树(talk) 22:38 2007年3月11日 (UTC)
            • 嗳! 终于肯自已动手写几只字! 有进步,总比重Copy & Paste好!--千无一用是书生 17:32 2007年3月13日 (UTC)
              • (Orz)囧应:^◎^ 你真的很逗!先前一定没看 temp 档。很抱歉,没想到你对“如果能力可以”这句话这么反感。我能力不够,只能尽量就事情来讨论,请海涵。但是真的觉得“百无一用是书生”没有单独列为条目的条件,仍是建议你可以放到“黄景仁”此条目中。(Orz)╮╯_╰╭ --布学吾树(talk) 05:27 2007年3月14日 (UTC)
      • 我很不欣赏你这样主观的说法,诗跟成语是有分别的,而且多数都是因成语而认识作者,而非因作者而认识成语是谁说的?像李白我就知道这个诗人,可是我学识很烂,除了床前明月光以外,他其余的诗我都不熟。像这个项目黄景仁我就知道,但是我从不知道shizhao所用的称呼就是他的诗,你说你是个没用的书生,难道不懂分什么叫做成语、什么叫诗么?这样喜欢自作主张的书生我还是第一次看到。JEFF
          • 应该是你的表达能力问题,之前各人的意见我也很明白,惟独是完全不知阁下在说什么???--千无一用是书生 06:30 2007年3月11日 (UTC)
      • (:)回应:谢谢您的回应。这句是不是成语我也不太知道。而且条目有引录全诗,如果不合并到作者,那就把诗另立条目再将你写的(±)合并进去。恕我坚持,但即使合并,我打“百无一用是书生”仍可以看到句子的意思、出处,技术上这和保留分别不大。而且合并的条目还可以知道全诗的主旨或者背景资料。这比将一句独立成篇会好一些。原投票已改为意见。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06:20 2007年3月11日 (UTC)
  • 移动到《杂感》、移动到黄景仁或移动到维基词典 Hello World! 06:10 2007年3月11日 (UTC)
  • (►)移动维基词典--Marcus 08:39 2007年3月11日 (UTC)
  • (►)移动--Wing 14:39 2007年3月12日 (UTC)
  • (►)移动或依照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连结需要,改写成百无一用是书生 (人名)。--winertai 04:08 2007年3月13日 (UTC)

已删除 Jasonzhuocn03:14 2007年3月17日 (UTC)

User:Wing 的不当保护讨论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7日05:52留言

由于User:Wing留下的记录少之又少,很难事后审查他的保护。这次的争议保护只花了五分钟就完成,很多人认为不当。

资料来源: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保护存档,但不包括资料太多的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存档

台湾共和国护照

  • 16:02 2007年2月18日 (UTC) 申请保护
  • 16:07 2007年2月18日 (UTC) 保护完成(5 min)

从最近的保护记录看,保护确实有在半小时内完成的,最短还有八分钟。但是大部分保护至少要几个小时的时间。有时候还包括讨论,以及管理员对保护范围的限缩。

我无法臆测User:Wing如何在这么快的时间内完成保护的评估。这里提出几种解释。

  1. User:Wing事先已经注意这个条目。
  2. User:Wing信任User:Koika的判断。
  3. User:Wing可以很快分辨破坏。
  4. User:WingUser:Koika串通。

(1) 是比较善意的推定,但可能性也许很低。

如果是 (2),那User:Wing等于是怠忽职守。因为规则明白说清楚,管理员不能自己保护自己的版本。既然要另一个管理员保护,就意味另一个管理员必须实施判断。要不然就让管理员自己保护自己算了。规则的目的就是

(3) 似乎并非如此。因为除了我以外,还有别人也不赞同User:Koika的版本。

(4) 缺乏证据不考虑。我只能希望管理员不要用私人管道勾结。

保护记录

为篇幅整洁,记录被折叠,单击展开→

Template:Userbox

  • 15:46 2007年2月21日 (UTC) 申请保护
  • 02:01 2007年2月27日 (UTC) 保护完成(6.5 days)

释星云

  • 07:02 2007年2月13日 (UTC) 申请保护
  • 07:30 2007年2月13日 (UTC) 保护完成(28 min)

二二八事件、民主进步党

  • 12:28 2007年2月27日 (UTC) 申请保护
  • 14:09 2007年2月27日 (UTC) 保护完成(1.5 hours)
  • 14:28 2007年2月27日 (UTC) 保护不适宜,解除保护

游锡堃

  • 08:56 2007年2月7日 (UTC) 申请半保护
  • 12:33 2007年2月7日 (UTC) 保护完成(3.5 hours)

统一教

  • 15:53 2007年2月13日 (UTC) 申请保护
  • 10:05 2007年2月15日 (UTC) 再度申请保护
  • 10:32 2007年2月15日 (UTC) 建议不保护(1.5 days)
  • 16:24 2007年2月19日 (UTC) 再度申请保护

中文维基百科、维基百科

  • 16:07 2006年11月7日 (UTC) 申请保护
  • 10:06 2006年11月8日 (UTC) 半保护完成(18 hours)

Template:DivInfo

  • 07:53 2006年10月24日 (UTC) 申请保护
  • 08:34 2006年10月24日 (UTC) 保护完成(41 mins)

新竹车站

  • 03:00 2006年10月16日 (UTC) 申请保护
  • 03:39 2006年10月16日 (UTC) 保护完成(39 mins)

香港模拟铁路联盟

  • 17:37 2006年10月16日 (UTC) 申请保护
  • 10:06 2006年11月8日 (UTC) 申请驳回(23 days)

电车、九铁Comeng电动列车、九铁川崎电动列车、九铁Goninan电动列车

  • 05:21 2006年11月12日 (UTC) 申请保护
  • 05:41 2006年11月12日 (UTC) 保护完成(20 mins)

通用拼音

  • 13:03 2006年11月22日 (UTC) 申请保护
  • 13:11 2006年11月22日 (UTC) 保护完成(8 mins)

战斗陀螺

  • 10:42 2006年12月27日 (UTC) 申请保护
  • 10:46 2006年12月27日 (UTC) 附议
  • 14:30 2006年12月27日 (UTC) 封禁破坏用户(4 hours)
  • 13:39 2006年12月28日 (UTC) 保护完成(27 hours)

琉璃厂

  • 10:19 2006年12月16日 (UTC) 申请保护
  • 15:14 2006年12月16日 (UTC) 保护完成(5 hours)

中华成棒队

  • 10:53 2006年12月8日 (UTC) 申请保护
  • 00:50 2006年12月13日 (UTC) 申请驳回(4.5 days)

苗栗车站

  • 05:36 2007年1月12日 (UTC) 申请保护
  • 07:48 2007年1月12日 (UTC) 保护完成(2 hours)

纽约地铁区间线的条目

  • 20:25 2007年1月30日 (UTC) 申请保护
  • 02:38 2007年1月31日 (UTC) 保护完成(6 hours)

九龙巴士269C系路线

  • 22:11 2007年2月3日 (UTC) 申请保护
  • 03:56 2007年2月4日 (UTC) 保护完成(6 hours)

从以上证据不难看出保护可以很快,但是通常都要花好几小时以上。 -- Toytoy 05:50 2007年3月4日 (UTC)

延续我在上面“管理员User:Koika可能使用管理员功能回退的举证”一栏的论点,这保护到底是有什么正当理由?基于哪条维基方针?请两位被质疑的管理员不要再闪躲。特别是User:Wing还身为维基行政员,言行应该作为其他维基人的典范,理当受到更高的标准来检验。说清楚讲明白,如果真有疏失认个错,有这么难吗? --醉洛阳 (寒夜客来) 07:02 2007年3月4日 (UTC)
Wikipedia:管理员#避嫌规定是我在最近才加入的,在此之前,维基没有明确的规定限制管理员保护自己参与编辑的条目。希望各位编辑者理解管理员不是神仙,可能不能及时掌握所有方针政策的变动。而且最重要的是,维基百科应该宽容,应该允许编辑者犯错误,其中也包括管理员犯错误,不要拿到他人的一次错误就不依不饶,一定要置对方于死地。看到以前留言中动不动就要求“永久封禁”,“罢免”等等,我觉得对于他人的错误,首先应该提醒,然后警告,最后再采取“暴力”行动,事不过三。-下一次登录 2007年03月5日01:53留言

这件事是我做错了。我对受害的维基人表示道歉,谢谢用心阁纠正了我的错误。--Wing 09:55 2007年3月5日 (UTC)

谢谢。其实大家要的就是适当的解释。我更希望看到对事实的澄清。不能总是我在前面第一点、 第二点乱猜。 -- Toytoy 12:58 2007年3月5日 (UTC)

很高兴看到这件事有了一个初步的正面发展。Wing兄能出面认错道歉,保持了行政员的风范,值得肯定。这个事件中有关Wing的部分应该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现在Wing已经承认保护不当,User:Koika还要继续闪躲吗?说清楚讲明白,如果真有疏失认个错,有这么难吗? --醉洛阳 (寒夜客来) 16:57 2007年3月5日 (UTC)

 目前他提名罢免自己的投票还在进行,依我小人之心度之,这是很大的难处。他至少得等到这项投票结束,罢免失败成为事实后才能出来表态,否则万一自白的结果导致罢免弄假成真怎么办?啊不对,善意推定,善意推定,是他至少要等年会办完,才能腾出时间处理,好在投票程序...不不不,是年会...总会结束,届时再出来表示风度,大家拍拍手鼓励鼓励,一切恢复原状,好官我自为之啰。67.103.245.50 23:07 2007年3月5日 (UTC)
阁下别酸溜溜的打边鼓,要论过错的话,讨论过程中骂人、人身攻击、迹近耍赖的Toytoy更需要道歉,我根本觉得两位管理员根本不用随着他起舞,也认为管理员这回在条目编辑过程中所犯的疏失,根本没有所谓他讲的滥权那么严重。另外,倘使一开始Toytoy没有如此气焰高张及颐气指使,好好的说,根本不会搞得如此乌烟瘴气。此事件关键在于条目编辑意见相左过程里面,“一方认为来自阶级差异的压迫欺凌”,“另一方及不少维基人认为没有此现象”的认知落差。管理员不回应虽非最好处理方式,但也未失降温另外处置方式。Toytoy不循投诉罢免及讨论页面沟通较佳途径,却选择这种利用善辩口吻及写了一大堆不该在此方针页面出现的文字的讨论,单单为了只要求对方道歉及显现自己获胜。此种态度不但无助维基发展,其心态与手法根本是严重的错误示范。不过话说回来,比起Toytoy的直爽、坚持及好胜,阁下的自以为幽默的酸溜风范,以及醉洛阳半路杀出,强逼着人道歉的态度更令人厌恶。--winertai 01:41 2007年3月6日 (UTC)
不不不,我一点都不幽默,只是习惯性的发酸,可能是过了保存期限太久的缘故,您对我的批评我概括承受。不过也因为我‘酸溜溜的打边鼓’‘自以为幽默的酸溜风范’,toytoy大人不就由‘气焰高张及颐气指使’,变成‘直爽及好胜’了吗?他的直爽及好胜是我衬托出来的,‘根本没有所谓他讲的滥权那么严重’是跟您所说过更圈圈叉叉的管理员比较出来的,‘乌烟瘴气’是跟和谐社会比出来的,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我欢迎您的厌恶,但您对别人的批评与厌恶我没有立场发言,愿您对别人的厌恶皆不及对我之厌恶。67.103.245.50 02:18 2007年3月6日 (UTC)
阁下客气了,也请你别又再度联想及利用话语无地生波的唯恐天下不乱。真诚希望你能心口合一,若是如此,我收回厌恶一词。另外,我对我不喜欢发酸气味及看不懂你高傲的无相说明,表示歉意。--winertai 02:32 2007年3月6日 (UTC)
掉文是习惯性发酸的症状之一,我本性难移啊。那一段来自老子道德经(我发誓没打算用作者的名子占任何便宜)。67.103.245.50 02:59 2007年3月6日 (UTC)
嗯。不管是吊文还是掉文,我理解你的观点看法。不过个人认为在此发言还是以促进维基良性发展为唯一理由。--winertai 04:01 2007年3月6日 (UTC)
大家拍拍手鼓励鼓励。67.103.245.50 04:53 2007年3月6日 (UTC)

winertai兄,这里除了几位当事人以外,哪位加入讨论的用户不是“半路杀出”?您之前以非当事人的身份出来发言反对Toytoy算不算“半路杀出”?照您的说法,那么绝大多数一开始没有参与某方针制定,但在其于方针页公布后加入讨论的用户都是“半路杀出”了?

我的立场向来说得很清楚。我认为在管理员没有滥权的情况下,可以给予他们最大的方便,并且对他们任何正面的贡献,无论多少,都该心存感激。所以历来一些在管理员没有负面行为下却试图限制其权力的讨论中,我都是持反对意见。但是这必须在没有滥权的前提下。管理员一旦滥权,则有害维基,那就不能不处理。

这件事我的态度是,没有正当理由,却在与别的非管理员用户的编辑战中保护条目,就是滥权。我不希望看到这个事件给维基留下“管理员有滥权争议被质疑时,只要从头到尾不正面面对质疑,就可不了了之”的负面示范。您可以说我出来讲道理以此施加压力给管理员要他们出来正面面对问题,但是“强逼着人道歉”?我在维基一无权势二无人脉,我拿什么强逼管理员?如果Wing兄自认无错,我逼得了他道歉吗?对User:Koika我说的是“说清楚讲明白,如果真有疏失认个错”。他保护条目如自认有正当理由,可以几句话说清楚啊。社群自会对他的说法有公评。

“在此发言还是以促进维基良性发展为唯一理由”。说得好。针对被质疑滥权的管理员要他们正面面对,我自认是促进维基良性发展。事情发展到现在,一开始Toytoy提出的两点争议其中一点已澄清,被质疑保护不当的两位管理员其中一位的问题已解决,比起一直在原地打转,这难道不是良性发展?相对来说,您在事情进行的中间岔开来公开表达您个人对于几位与您意见不同的维基用户的厌恶情绪,并且还要详细解释到所有的用户了解,您对他们的压恶有程度上的不同及其程度上之所以不同的原因,这比起我的要管理员正面面对问题,到底何者是更能促进维基良性发展,恐怕大有商榷的余地吧? --醉洛阳 (寒夜客来) 21:14 2007年3月6日 (UTC)

也就是说,手段暴虐与否,只要结果正确就可取?这种看法只怕对维基的伤害更多。--cobrachen 18:07 2007年3月8日 (UTC)
cobrachen兄的这种看法并非就事论事。User:Koika的回退有没有错是一回事,User:Toytoy申诉时的言行又是另一回事。如果照cobrachen兄的逻辑来走,而我又假设User:Toytoy今后仍以这种方式申诉,则结论只有“User:Toytoy,怀恨者得而无责欺负之”而已。-- 百楽兎 02:23 2007年3月9日 (UTC)
那么照你的意思,就是申诉的人可以任意的挥洒他的情绪和用词,只要结果是对的,就可以被接受?那么,对那些愿意将情绪放在一旁而以温和的态度来诉求的人,我们要怎么去鼓励他们?又要怎么建议其他的人多以这种方式行之?因此当你只论结果的时候就真的就事论事了吗?每一件事情对以后都会有或大或小的影响,而负面性质的影响往往会有较大的扩及面,不是应该更小心吗?在你生活的周遭,你是愿意鼓励和平的方式还是暴虐的手段去诉求呢?而且还没有到投诉无门的时候。--cobrachen 04:20 2007年3月9日 (UTC)
请你举证我的申诉不当。请举证。 -- Toytoy 04:42 2007年3月9日 (UTC)
cobrachen兄可能习于将一起事件中的所有问题综合起来做判断,这不但将问题复杂化也主观化。不论User:Toytoy申诉时的言行如何,并不会影响到User:Koika曾经所做过的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情有可原就是情有可原,对既成的结果做客观判断才是就事论事。User:Koika可能不满User:Toytoy申诉时的话语,如果User:Koika提出申诉,那时我们再来讨论User:Toytoy的问题。要鼓励大家温和理性,可以借由申诉用户的不当言行来达成,但不该用你说的那种方式。所以我说“User:Koika的回退有没有错是一回事,User:Toytoy申诉时的言行又是另一回事。”-- 百楽兎 04:47 2007年3月9日 (UTC)
你将事情分开来看我也可以说你是见树不见林,这是窄化事情的发生原因和影响的层面,这不但会陷入断章取义也无助于对事情的解决。很多事情之间会有相互的影响,你硬要切开并不会让解释的过程更容易,更清晰或者是更理性。
在这整件事情上,如果要表示对管理员的处理过程同意或者是不同意,或者说你认为他有做错或者是没有做错,你认为在维基的环境下能做的是什么?就是决定是不是要将他的管理员资格取消。进行取消是一两个人说了算?当然不是,那么,关键就是类似行销,要让更多的人注意和参与。
你认为什么样的语气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这件事情能不能够对往后维基的管理事务与互动有正面的影响,需要的是更多人的注意,也就是要积极的推销,你认为拿枪对着你推销商品的方式比较能够被接受?那么下次慈善机构干脆说不捐款的放炸弹是不是能够达到目的呢?而且现在所提到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普遍来讲一个团体,社群或者是社会对于哪一种推广或者市行销的方式接受度更高,这难道和语气无关?既然语气态度会影响参与的数量,对这件事的影响是好还是坏,不言可喻。要让一件对未来有正面影响的事情被这样搞砸,还是让情绪性的言词缓和之后再来推广,使更多人可以参与并且有正面的效果,请问这样的考虑又怎么样不理性?只因为看法不同于你就不理性或者是主观?
然后你可以往下看看Toytoy现在用的又是什么词汇。我只想说,这里是维基,不是讨论区。--cobrachen 15:56 2007年3月9日 (UTC)


要我自己举证自己的狂言恶语,一定会有人讲我避重就轻,故意不提自己最恶劣的部分,只挑比较不恶劣的部分。既然眼镜蛇小朋友对我的言行有很多不满,相信可以轻易找到不当的言论。请举证。还有,要举证就该举出足够判断的部分,不能断章取义。我从不否认自己口无遮拦,但我也相信这里很多人缺乏诚信。 -- Toytoy 04:56 2007年3月9日 (UTC)

问一下,你知道自己有时候说的话会伤害人,那为什么还要这样做阿?小胡子 -(对话) 12:44 2007年3月9日 (UTC)
那管理员知道自己的职位不是为了方便自己打编辑战给的,为什么还要这样做阿?伤害人?您是想要认真举证,还是跟其他几位一样模模糊糊,诉求一般人的刻板印象? -- Toytoy 12:57 2007年3月9日 (UTC)
[10]里面的编辑摘要“(当前) (先前) 22:43 2007年1月28日 Toytoy (讨论 | 贡献) (→游锡堃内阁 - 又是他妈的借口“... 泛绿阵营席次还未过半,故行政院的施政受到在野党的制约。”)”,有没有伤害到人呢?小胡子 -(对话) 13:15 2007年3月9日 (UTC)
我这里针对的是借口。用中文讲,是“不雅驯”没错,但是伤害谁?“泛绿阵营 ... 行政院 ... 制约”这句话是谁讲的?我的抨击伤害到谁?就算伤害到人,我伤害的也只是编造借口的政客。看得懂中文吗? -- Toytoy 13:41 2007年3月9日 (UTC)

其实要解决cobrachen插进来的连环套倒也简单,他既主张‘鼓励和平的方式’,自己却又‘学习’‘任意的挥洒他的情绪和用词’,那么cobrachen的言语依他自己的逻辑便是不值得鼓励,大家在讨论时把他追咬自己尾巴的这些东西跳过便是。67.103.245.50 06:57 2007年3月9日 (UTC)

任意的挥洒也不过就是对一个不认为言语暴虐会对事情有影响的IP用户示范一下,现在知道不恰当了嘛,转的很快嘛。--cobrachen 15:56 2007年3月9日 (UTC)
请您明示谁是您所说的‘一个不认为言语暴虐会对事情有影响的IP用户’,并且详列其‘不认为言语暴虐会对事情有影响’之言行。否则你就是造谣生事。虽然您很习惯噗一声之后马上转到别处,不过这次您可别又玩这种把戏,否则会变成造谣生事之后畏罪潜逃。而我也会不厌其烦时时提醒您曾经发生过的事。67.103.245.50 00:11 2007年3月10日 (UTC)

楼上的眼镜蛇,如果你对我的暴虐不满,麻烦您诚实举证,不要捏造事实,不要断章取义,找个一般人都认为暴虐的文字出来让我忏悔。如果你只是一直叫暴虐,我会怀疑你只是想抹黑我,我会怀疑你只是想转移话题替实际上行为不当的管理员开脱。请诚实举证。谢谢。 -- Toytoy 01:02 2007年3月10日 (UTC)

接着cobrachen兄的意见辩驳下去只是歧异的延伸,所以先回归到歧异点,我只想再确认cobrachen兄是不是认为只要User:Toytoy“口无遮拦”就可以不理会其申诉,即便User:Koika真的有错也可以不处理?-- 百楽兎 02:36 2007年3月10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7日05:52留言

管理员的身份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8日05:49留言

我发现很多管理员根本不知道管理员是什么,该做什么,该怎么做。

  • 老张开三十年公共汽车。有一天老张酒后驾车撞死人。老张要吊销驾照、民事损害赔偿、可能刑事还要坐牢(看老张是什么国家决定)。老张过去三十年记录良好没用,他只要酒后驾车出事一次就够了。
  • 老李当三十年收费员。有一天被发现收账有问题,公司当天就把老李冷冻起来。如果发现老李真的中饱私囊,就会告到法庭。老李没出事没用。他只要手脚不干净一次就够。

懂了吧?管理员平常怎么尽责没用。重点永远是在一次滥权、一次不当行为。一次就够了。

在 Koika 自己发动自己的“罢免”以前,我还不知道这里的罢免规则都还没有,管理员上任以后就等于是毫无约束。我当时知道好像罢免成功率很低,但不知道罢免根本就是形同虚设。我晓得很多人,包括某些管理员,把管理员的特权当成不可任意剥夺的权利。

我当时已经说很清楚,我希望 Koika 看到证据,自己知所进退。因为他继续死皮赖脸,所以我不断挖出新证据或是新疑点。结果这个人真的是一皮天下无难事。居然看罢免投票成功率很低,自己就发动自己的罢免。

我不相信罢免投票。因为投票的时候,一定很多人会投下“过去三十年都没事”的印象票或是同情票。他们多半不了解事情始末,他们也可能是直接间接被相关利益人士动员的。里面甚至还有不当行为的直接相关者投反对罢免的票。如果要用这种规则罢免,管理员真的可以卯起来干。反正只要在小地方动手,大多数人看不到就没事。

建议:罢免投票没有拘束力。但是被罢免人必须知所进退。如果罢免的举证跟意见很明确,被罢免人如果还想待下去,就该诚实完整回答罢免过程中的质疑,并且得到其他管理员的认可。如果想要逃避解释的责任,那其他管理员应该群起抵制这种死皮赖脸的货色。

  • 范例:
  • A 被罢免。
  • M, N 提出明确的举证和 A 不该当管理员的理由。
  • A 本人必须有效澄清 M, N 所提的事证。
  • 如果 A 的澄清其他管理员多半接受,A 继续当管理员。
  • 否则其他管理员就要形成压力,让 A 自己滚蛋,或是找行政员动手。

投票?你们真的以为所谓的投票能解决任何问题吗?我说的不是所有问题,而是随便一件问题。世界上真的有“一件事”是可以用投票解决的吗?

如果罢免不过,也只是形成压力,让主张罢免的人知难而退。那为什么你们管理员不能自己内部形成压力自清?给你们特权,就是让你们玩的吗? -- Toytoy 14:09 2007年3月10日 (UTC)

  • Toytoy兄,管理群并不如你所想像是个称得上组织的群体,他们之间的关系大多就和我们用户之间的关系差不多,内部形成不了压力的。-- 百楽兎 15:05 2007年3月10日 (UTC)
压力来自很多方面。例如断绝 Skype 之类的连络,拒绝参与 Wikimania 2007,拒绝接受其他方面的合作。如果我是管理员,而我又有很充分的理由对另一个管理员的行为不满,我不会跟死人一样。
照 winertai 的说法,Koika 有理由因为不爽我,而拒绝对所有人解释自己的行为。其他管理员如果不认可这样的借口,是不是可以用各种自己做得到的方法孤立 Koika?如果他们不这样做,是不是代表 Wikipedia 的管理员认可 Koika 的逻辑。以后他们也可以利用同样的借口唾面自干,好官我自为之?
断绝 Skype 连络这总可以做到吧?虽然不能禁止参与 Wikimania,但是总可以你来我走吧?好比说只要 Koika 进来,我就退出活动筹备。我在这里混了不知道多少年,管理员有多乡愿我还不知道吗?看不起他们,能怪我吗? -- Toytoy 15:43 2007年3月10日 (UTC)
跟编辑百科无关的讨论就请停止吧。-- Jasonzhuocn 15:46 2007年3月10日 (UTC)
你是想怎样,要我闭嘴就直说,不要找似是而非的理由。你们管理员得到特权不好好用就算了,现在又不要我们讨论你们自己的规范问题? -- Toytoy 15:58 2007年3月10日 (UTC)

我无意介入对立讨论,只希望互助客栈回归理性交流,大家都是为了维基好,希望好好谈,避免气氛乌烟瘴气,应该是这样吧。--Jasonzhuocn 17:00 2007年3月10日 (UTC)

一个管理员有资格回避解释吗?管理员做了对自己有利的不当行为,然后回避解释,又发动对自己的罢免,然后就置之不理,希望蒙混过关。这个时候别人施加压力,这叫乌烟瘴气?犯罪的大财阀卷款潜逃,别人不追究责任,反而骂追究的人乌烟瘴气,这算什么逻辑? -- Toytoy 17:07 2007年3月10日 (UTC)

希望好好谈,避免气氛乌烟瘴气,是想对所有关心的编辑伙伴、包含对Koika说的。事实上,条目的编辑引发的对立,我并不想介入,但是互助客栈被认为乌烟瘴气,许多人不想在此驻足留言,那么实在不是大部分的伙伴愿意见到的呀。抱歉,我必须说的清楚一些,希望好好谈,并没有任何责难的意思,期许互助客栈的讨论能够避免乌烟瘴气,放下身段,有话好好谈,透过意见的交换彼此了解,别让对方失去沟通的意愿,那么讨论会更有效果低。 -- Jasonzhuocn 17:42 2007年3月10日 (UTC)

To Jasonzhuocn及百乐兔,问题症结在Koika认为该条目处置的措施没有过失,已已解释足够,而Toytoy认为不够。而Koika也认为与Toytoy无法沟通,拒绝任何回应。
以下是Koika的回应部分,特予节录。
或许你有点误解了,修改内容及申请保护,都是一般人可以做的,并不是管理员的特权。事实上,管理员的“特权”也仅于多了保护文章、删除文章及封锁某人,而以上我都没有使用,所以不存在“特权”问题。另外,这里是方针,相关讨论请至Talk:台湾共和国护照。--Koika 03:44 2007年2月27日 (UTC)
很简单,因为其下一个的版本被你改成“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这样巨大的改写应先经过讨论,而不是自己说了算。而且最重要的,这个写法事实上已触犯原创研究,也就是百科一定要引经据典,不能写出自己想法的东西(您在讨论页中的论述,都表现出这段文字是您的想法、而非可靠的来源),所以我才回退至该版本。换句话说,这不是诚信的问题,这是你对维基百科写作不暸解而造成的误会罢了。--Koika 04:02 2007年2月27日 (UTC)
你还不明白吗?“已经解释很多次”是没有用的,建议你真的应该好好读读Wikipedia:非原创研究,尤其是“不应在文内引入一种对文章中数据、事实、观点、主张的新分析”这条。我的解释就到此为止。--Koika 04:12 2007年2月27日 (UTC)
我个人认为,Koika的这番解释足以服我,也没有任何不妥之处,而他也表明“我的解释就到此为止”。我认为,这样的沟通是足够的了,也并不认为,有哪条维基方针明白写到,沟通需要沟通到对方爽的,或者为编辑一条条目的纷争,需要道歉的,更认为所谓这纷争,与开刀致死,开车致死,陈进兴犯行等离题太远,也觉得没有严重到需要施压给Koika的绝对必要。至于这样是否会造成Toytoy看不起我,我倒是无所谓。最后我再强调,Koika与Wing在此条目上的处置上,并没有任何严重过错,他们之前或之后拒绝与Toytoy沟通的心态,就如同我现在这般。他们比较倒楣的是,这两位有具有所谓Toytoy言出必提的“管理员特权”。--winertai 04:38 2007年3月11日 (UTC)
同意winertai的解释。--Isnow 12:21 2007年3月11日 (UTC)
管理员应该是没有理由不沟通的。如果管理员不能举证自己的行为正当,或是不愿意为不当的行为道歉,要这个管理员有什么用?你们可以举证我刁难诚实举证,完整回答的人吗?你们一直讲的“假设善意”是不是只适用于保护造成争议的管理员?
如果有人能把 Koika 揪出来解释或道歉,或者是及早停权,或者是及时调查,还需要我天天浪费时间争吵吗?真正造成纠纷的,是他故意不请辞,搞个牵连所有人的罢免投票。如果你们把适当的压力加在什么都当耳边风的 Koika 身上,而不是在这里批斗我,我会发飙吗?
从来没有一次我拒绝沟通。所有的理由都说清楚,证据都摊开来。拒绝沟通的是管理员 Koika 先生。他所做的解释就是:明眼人看得出来,我要去忙 Wikimania。这种耍官腔的解释换成是你们,可以接受吗? -- Toytoy 00:49 2007年3月11日 (UTC)

Srr在事发后,转而讨论“先大幅回退,后申请保护是否正确”,以及“保护期间管理员应否修改条目,如何修改条目”,我认为这才是健康的方向。不过当初的讨论关注度很低,我想后来经由管理员们协商,先回退保护期间的修改,再解除保护,应该算是以行动说明以上这两项不可行了吧。
如果针对某人有意见,就去丰富罢免页,丰富管理员意见页,去丰富他的对话页,这里是讨论方针的页面,我希望看到对维基方针有助益的讨论。谢谢。WiDE 写于世界时间 12:51 2007年3月11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8日05:49留言

管理员:我有个建议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关于这个问题应该在哪里提出比较合适,现在发在这里了,请管理员见谅。

我发现“杭州大学”被重定向至“浙江大学”了,关于这个问题我建议取消重定向而单独为“杭州大学”编辑一个页面。虽然上世纪杭州大学已经并入浙江大学,但是杭州大学毕竟是一个拥有多年历史的高校,“杭州大学”现在作为一个历史名词而应该拥有自己独立的页面。而比如“上海医科大学”就未被转至“复旦大学”。

我建议取消包括类似的重定向条目,而可以在“杭州大学”条目下加入“浙江大学”的链接。

--HwoarangShin 18:00 2007年3月18日 (UTC)HwoarangShin

请在杭州大学编辑。--Isnow 19:31 2007年3月18日 (UTC)
您如果点击“杭州大学”被转移到“浙江大学”之后,在“浙江大学”标题下面有一行小字类似“重定向自杭州大学”,这时候再点击其中的“杭州大学”,就不会被重定向,而可以进行编辑了。另外,我支持“杭州大学”另建条目,不能因为学校合并,维基的条目也合并。-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28日21:16留言

统计页面出现问题

http://zh.wiki.x.io/w/index.php?title=Special:Statistics&variant=zh-hk 数字不能颢示,请修改,

英文版没有这个问题

建议

这个建议先前在互动客栈写过了,主要是请求管理员(或其他人)撰写一篇更简短,更易懂的编写说明,并放上首页。这主要是针对近来越来越多的新用户,和许多侵权事件。维基现在的编写指南存在过长,术语,分散等劣势,并非许多急于编写的新用户所愿意阅读的。希望意见得到采纳或给于反对性意见。--Woc2006 14:53 2007年3月21日 (UTC)一叶知秋

请从Help:目录看起。--Isnow 16:33 2007年3月21日 (UTC)
不,我的意见是:维基现在的说明文档准确性是够了,但不是每位用户都能理解。我希望单独写一份很简洁的,直接写明什么可以抄,什么不能抄;什么可以写,什么不可以。力求让理解能力不高的未成年人群,和潜在的新人都能明白维基的规则。--Woc2006 14:19 2007年3月22日 (UTC)一叶知秋
推荐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Isnow 14:26 2007年3月22日 (UTC)
嗯,这个写的很全面,但还是不能达到3分钟入门的效果,而且并没有讲述中立原则。很希望有一篇1000字左右,简短而生动的。不是为我个人,而是为广大缺少耐心又想参加编辑的维基人。难道要我们因为他们的一时冲动,抄袭了别人的东西,来损害维基的名声吗。--Woc2006 14:49 2007年3月23日 (UTC)一叶知秋
特别同意Woc2006的看法,但又准确又简洁,谈何容易。我就曾经几次想写个简单的帮助文档,不知道从何下手。-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28日21:19留言

关于对法论功条目的管理建议

建议对法论功条目及讨论页,应该由其他国家或地区比如香港的管理员管理才比较公正,因为大陆的管理员的任何管理历史都会被中共网特看到,他们只能朝中共想要的方向去管理,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可能马上就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大陆的管理员管理法论功条目和讨论页,明显是无法公正和中立的。 所以,我建议禁止大陆管理员管理法论功条目和讨论页。 222.225.244.57 16:42 2007年3月25日 (UTC)路过

这不符合维基的政策,你的担忧亦没有什么根据。— fdcn  talk  2007年3月29日15:46 (UTC+8 3月29日23:46)

对维基百科管事员的感觉

本人不知道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的管事员是否如此, 但中文维基百科的管事员则给我感觉他们自以为事。让中文维基百科美其名“广泛收录各方知识”, 其实中文维基百科只是一个收录了由少数浅薄见识的所谓“管事员”所认为是知识的知识。“管事员”这样的自把自为, 自以为是, 独裁非常, 却敢自认这个“维基”为“自由”, 更说自己是一本“百科全书”, 岂不是一大笑话? ===--Pneuma123 11:58 2007年3月26日 (UTC)

以上移动自错误命名的条目。--Jnlin讨论) 12:01 2007年3月26日 (UTC)

===没错,少数管理员自以为知识渊博,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对他人劳动缺乏应有的尊重,看不顺眼就按自己的理解给随便改动,纯粹为了编辑次数而编辑,而且喜欢州官放火却不许百姓点灯,缺乏管理员应有的公平准则。这种人的典型就是Fdcn——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他的典型作为请看条目防火长城的编辑历史。中文维基之所以发展缓慢我想除了大陆的封锁这种人的存在就是第二大原因,所谓“海纳百川 有容乃大”现在看来只是作秀而已,管理员的素质尚且如此,中文维基的现状也就不难理解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6.175.214.155对话贡献)于2007年8月5日 (日) 15:49 (UTC)加入。

Corrections

Pls. note that in the "滕姓"of the "百家姓" page(http://zh.wiki.x.io/w/index.php?title=%E9%A8%B0%E5%A7%93&variant=zh-hk#.E7.8F.BE.E4.BB.A3.E5.90.8D.E4.BA.BA), both "滕s" are wrong. PLs. correct accordingly.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Regards,

Luke Teng (User ID: Lukeiris)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0.246.135.19对话贡献)加入。

已经被Isnow修改了,我差点又改回去。-下一次登录 2007年4月4日01:54留言
参见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其他#错字更正。—Isnow 09:34 2007年4月4日 (UTC)

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4月13日地球人条目投票是谁做得最后处理?

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4月13日地球人条目投票中,有2票删除,8票保留(另有2票保留,但格式不对,若计入,则有10票),3票支持重定向,最后结果竟是重定向处理。这是怎么回事?请哪位给出合理解释。Hawyih 2007年4月20日 (五) 11:28 (UTC)

您可以看历史页面。--Jnlin讨论2007年4月20日 (五) 11:36 (UTC)

经过查看历史纪录,对地球人做出重定向处理的是User:Shizhao,而他本人恰好又在地球人投票中支持重定向。8:2:3,最后结果是重定向,我不认为这是合理处理结果。还请解释。 Hawyih 2007年4月20日 (五) 11:28 (UTC)

无论投票结果是什么,我认为Shizhao既决意背弃公意而行,事前应该作出解释。WiDE 写于世界时间 2007年4月20日 (五) 13:09 (UTC)
事前做出解释?要求这么高,其实事后都没做出解释。许多删除投票完成框下都会写出处理结果,处理理由(快速保留,删除,删除理由消失,投票比数),而这个“地球人”投票下什么都没说,连做了重定向处理都没写。Hawyih 2007年4月20日 (五) 14:38 (UTC)

对维基人投诉

部分维基人于提呈删除投票中,经常利用“非自由版权的在世人物照”为由,大规模随意删除具价值的图片,完全没有查证是否属于自由版权、公有领域、合理使用或原著,便删除;作为一本自由的百科全书,可以丰富其内容的资料是相当珍贵,故此作为监察的,应尽力保存已有的资料,而所有百科全书可以成功引用,都是由于具有由版权、公有领域、合理使用或原著,可是部分维基人却不断进行大清洗活动,有鉴情况影响深远,故建议建立有效监察机制,可以建立一个必须在投票后,经由维权的维基人进行辩论才作结论,以达致像一个国家的国会制度,若不,就像一个国家没有国会一样,由一批专政党任由控制!!! --Lollipop hk

请参见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具体操作请到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参与。—Isnow 2007年5月10日 (四) 18:21 (UTC)


Jasonzhuocn查封用户的手段需要检讨

2007年5月16日 (三) 18:55 Jasonzhuocn (对话 | 贡献) “黄毛哈巴狗 (贡献)”已被查封,终止时间为一周 (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 扰乱投票)

我认为处罚过重,对方是新手,可能不熟悉情况。而且,作为管理员,应该在查封用户前先通知对方,很有可能就避免了误会。不给对方申辩的机会是很不好的。查封该用户一周处罚过重了,建议管理员解封。—67.15.34.250 2007年5月17日 (四) 22:15 (UTC)

冒名签名是不文明的行为。—Isnow 2007年5月17日 (四) 23:19 (UTC)

这里的人tmd全是中学生!!!!!!!!!!维基百科全是acg类的废话!!!!!!!!!!!!!!!!!!!!!也不忧国忧民—falundafahao 2007年5月20日 (日) 02:30 (UTC)

请注意礼仪。—Isnow 2007年5月20日 (日) 09:19 (UTC)
user:黄毛哈巴狗是只为了骚扰出木杉的或陈述自己的观点而出现的账号,并没有任何参与编写百科的贡献。冒用签名并人身攻击等行为也不需要来申辩了。—Jasonzhuocn 2007年6月6日 (三) 07:05 (UTC)

请协助更正雅虎助手的相关信息

  hi,管理员,你好!我是中国雅虎的工作人员。在贵网站上搜索“雅虎助手”之后出现的相关信息需要进行更新和更正。

有如下几点: 1。雅虎助手是属于中国雅虎的,已经告别了3721时代的上网助手; 2。雅虎助手产品本身不是间谍软件或流氓软件,且并不存在这方面的官方定义; 3。雅虎助手的相关详情请访问官方网站:http://cn.zs.yahoo.com/start.htm ; 4。请协助更新雅虎助手的相关信息,并协助删除3721上网助手部分的内容。

--202.165.107.100

您可以编辑雅虎助手条目。—Isnow 2007年5月21日 (一) 09:27 (UTC)

关于邮箱确认

管理员先生:您好.在您给我发的邮箱确认邮件中.您所提供的连接在浏览器中无法登录.我的登录帐号:jsnf 谢谢!

不是很清楚上述问题,您可以直接问一下user:shizhao。—Isnow 2007年5月21日 (一) 19:34 (UTC)
按理说不需要邮件确认就可以登录的,邮件确认只是可选项。建议您再注册一个其他用户名试试。-下一次登录 2007年5月27日 (日) 04:02 (UTC)

仲裁委员会

英文维基有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中文版是不是也要有一个?Wooyi 2007年5月24日 (四) 01:07 (UTC)

这个问题讨论过很多次,社区意见不同意。就我个人而言,仲裁委员会是一种独裁形式,至少现阶段中文维基百科还不需要。英语维基百科之所以有,是因为他们有拥有绝对权利的威尔士,他的意见往往是凌驾于Wikipedia:共识既定方针之上的。-下一次登录 2007年5月27日 (日) 03:58 (UTC)

要求解除百无一用是书生管理员职务

提请理由:不止一次作出无理据,以及中国中心思想的乱删投票提请: 过去一周他提出的有问题提请列表如下:

1. 陈松青 2. 美国银行中心 3. 利玛窦宿舍 4. 希慎道壹号 5. 东海商业中心 6. 南洋中心 7. 福佳始终有你 8. 一张六四和香港相关照片

而他的人格,已经被多个博客以及讨论区公开质疑,故提出提请。 Martinoei 2007年6月2日 (六) 06:03 (UTC)

请参考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提出。--Jnlin讨论2007年6月2日 (六) 07:40 (UTC)

经查,陈松青、美国银行中心、利玛窦宿舍、福佳始终有你等条目,在提交删除时,条目叙述并未显现重要性;希慎道壹号、东海商业中心、南洋中心则非由shizhao提出删除。黄世泽阁下提出指控时请先查明状况,胡乱指摘若被认为诬告可视为破坏。--Theodoranian|虎儿 =^-^= 2007年6月4日 (一) 17:04 (UTC)

刚才来到这里,而看见这个议题。我赞成Martinoei的提议,大家可以到4月16日的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查看一项叫作“力虹”的讨论,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中文维基百科的某些管理员本身的确存在明显的问题。--Elegance 00:29 2007年6月5日 (UTC+8)

力虹的条目只描写了他犯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处以6年徒刑,到现在这条目还是很糟糕,我根本无法从条目中得知做为诗人他的生平、写作风格、代表作品是什么?讨论中提及维权,维权是维在哪里?现在看了条目还是无法得知知名度与重要性在哪里?—Jasonzhuocn 2007年6月6日 (三) 06:57 (UTC)
条目创建了之后,内容如何增进是另一回事,重点在于百无一用是书生以他自己偏向中共的立场,企图用“知名度与重要性不足”这种荒唐的理由删除条目。现在看了条目无法得知知名度与重要性,那就上网搜寻。--Elegance 18:28 2007年6月6日 (UTC+8)

这是原作者应该要去表明的。搞清楚!--Theodoranian|虎儿 =^-^= 2007年6月6日 (三) 10:45 (UTC)

请见Wikipedia:知名度的提议,作者有义务表明该条目的知名度与重要性,如果不能表明,应该删除。--Jnlin讨论2007年6月6日 (三) 10:50 (UTC)

如果原作者不能对条目给予足够的内容,以致于使用者居然得“另行使用其他网络资源查询”,那维基还算什么百科全书?原作者写这条目是写来搞笑的吗?什么叫荒唐的理由?在下认为这才是真正荒唐的理由! 路西法 2007年6月7日 (四) 09:45 (UTC)


十分赞成罢免shizhao!作为一个新用户,我建议罢免管理员shizhao, 此人没有经过分析和调查,就随便删除我编辑的页面。随便给一个侵权的罪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句对他们难道没有任何意义吗?不仅现在的并无任何的侵权,而且我也多次讯问 “shizhao”为何删除我的页面。居然没有任何答复。管理员做错了应该对用户说声对不起。而不是一味的删除和再删除,就像小孩子报复一样。管理员也应该对人有起码的尊重。我建议罢免作风粗暴的管理员shizhao。 —Harrywan 2007年9月6日 (四) 22:54 (UTC)

Harrywan的讨论页剪贴过来的"都是从其他网站“复制”和“粘贴”"? 我不同意. 人的经历是无法改的. 所谓 "粘贴"是必然的.难道要我重新改格式?象你们这样不分青红皂白的粗暴的删除,只会造成用户的减少.好,我再从新编辑此页.如有不同看法,请留言.我希望不再看到粗暴的删除。看样子这位使用者不太明白改写的意义和用法。人的经历无法改?举个例子,某甲担任过老师,原先有版权的文字说某甲曾经担任过老师,那么改写成某甲过去曾经在某学术单位担任教职,这样意思可以传达到,又没有侵权的问题。这不是很简单的吗?如果自己没有了解到,那这是应该先去了解的功课之一,转贴没有经过文字上的修改本来就是侵权,说管理员粗暴前也请先考虑一下你对版权有没有注意到。
至于某个使用者的老套就请不要拿出来了。因为这是维基,不是论坛,你想当乡民也垫垫自己的分量,看看场合。—cobrachen 2007年9月6日 (四) 23:17 (UTC)
补充一点,有人到现在还是搞不清楚状况,把使用者的基本权利和管理员的权利混在一起,一点功课都不作的话,除了闹笑话之外,真是让旁观者无奈。提出删除是一般使用者的权利,不是只有管理员。有人认为某个使用者提出太多删除请求?请你去找出一个共识或者是方针是可以禁止或者是限制使用者提交删除。基本规则都搞不懂,自己踩到脚的时候不要怪别人好嘛。—cobrachen 2007年9月6日 (四) 23:53 (UTC)
鄙视User:Cobrachen及User:Theodoranian等shizhao的马仔使用诸如“垫垫自己的分量,看看场合”这种话来侮辱维基新用户的行为。 中文维基不是shizhao这些所谓管理员开的,请Cobrachen及User:Theodoranian等所谓管理与在说话时注意起码的做人礼貌。—民国九十六年 2007年9月6日 (四) 23:24 (UTC)
请大家多一点善意推定,互相指骂对事件没有好处,也不可以解决任何问题的。另,就Harrywan的指责,希望你明白,维基是自由的百科,但同样版权的尊重同样重要,一切的侵权行为在维基上是不容许的,或你可看看Wikipedia:五大支柱,会对你有帮助。—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9月6日 (四) 23:37 (UTC)
对你礼貌的时候你有在乎过?你有好好的思考自己的行为和观点?当你自己都不在乎的时候,那真是一件很讽刺的事情。还有,你算新用户吗?早就不是了吧。你的鼎鼎大名和在维基的事情很多人都耳熟能详的。这些已经是很客气的在描述一些事情了。自重吧。—cobrachen 2007年9月6日 (四) 23:58 (UTC)

请管理员们留意用户宫本すぐる的行为

该用户多次滥用他得到的管理员权限,对条目进行违规修改和违规封锁、对其他用户上传的资料进行破坏性删除等等。请管理员们给予他劝告或按照合适的维基方针来执行。--Elegance 00:17 2007年6月5日 (UTC+8)

请举证。—Isnow 2007年6月5日 (二) 19:18 (UTC)
请看法轮功修炼条目的历史。还有我之前上传的用于自己的讨论页的图片,就是该用户破坏删除的。--Elegance 07:27 2007年6月6日 (UTC+8)

使用者Elegance之前把自己的页面当成法轮功宣传网页,不知为何Elegance不先说清楚这一点呢? Luciferous 2007年6月7日 (四) 05:48 (UTC)

我并不认为Elegance违反任何规定。我在英文WIKI时间一长,你们中文WIKI都成战场了。管理员滥用职权是严重问题。 Wooyi 2007年7月9日 (一) 23:04 (UTC)
好一个"你们中文WIKI"
可笑的是英文维基法轮功条目也被法轮功信徒卯起来乱改,逼英文维基编辑拼命加保护。—Mocear 2007年7月15日 (日) 03:22 (UTC)
There was an arbitration committee case about it, and the result is clear, which the anti-Falun Gong editors were held to be at fault. You should go see it here on en:Wikipedia:Requests for arbitration/Falun Gong. Wooyi 2007年7月16日 (一) 03:14 (UTC)

请管理员们对elegance采取惩罚

  • elegance在"正面支持观点"链接栏(有别于"法轮功相关网站链接")加入苹果时报"殷惠敏:法轮常转 功可敌国"就是一张截图.

1. 截图没有原文出处, google搜索里没有 出自 site:epochtimes.com 的结果.

2. http://mypage.epochtimes.com.tw/~puremind/images/Falun_Gong_surpasses_evil_regime.jpg (dot)jpg 图片由大纪元host , 个人主页:静心网 http://mypage.epochtimes.com.tw/~puremind/

3.在google里,没有原文,而转发这文章的都是法轮功的网站,无差于法轮功相关网站链接.

5. 苹果时报是否发过这文章,不得而知

4.有没有ps过,不得而知

总之,在无法查实苹果时报是否发表过的情况下,将一张不知photoshop过没有的截图,加在"正面支持观点"链接栏. 此文虽有转载确都是法轮功媒体,无异于"法轮功相关网站链接".而且图片有当事方法轮功媒体host,可信更降低.故认为elegance在故意误导读者。—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5:08 (UTC)

请问是哪个条目?--Jnlin讨论2007年6月7日 (四) 15:12 (UTC)

法轮功的外部链接,点进去真的就是只有一张图!使用者Elegance多次片面删除法轮功条目之反面说法、引起编辑战、对自身行为毫无反省之意,在下赞同Anoia的提议:该惩罚这个累犯了。 路西法 2007年6月7日 (四) 15:24 (UTC)

Sorry,写昏头了,是 法轮功—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5:45 (UTC) 。。。可能我表达能力太差,我在总结一下,elegance在了、法轮功-外部链接-正面支持观点栏加入的"殷惠敏:法轮常转 功可敌国"一“文”(图)

两个疑点:

1.原文出处不可查证

2.图片是否修改过,不可查证

涉嫌两个误导:

1.在链接上不注出是图片,elegance有意误导读者认为自己在看苹果日报的论坛,而实际是host在大纪元的一张图片。

2.这条逻辑有点乱,请让我这么写:

条件1.根据讨论页的结果,"正面支持观点"应为第三方,否则纳入"法轮功相关网站链接"。

条件2.在google结果中,没有原文,而转发这文章的皆为大纪元,明慧网,审江,人民报。

(建议大家打前几个名词时,和我一样,一个字一个字打,防止污染了字库)

所以,elegance有意误导读者认为自己在读第三方(苹果)的观点,而事实上,就是flg网站普遍力推的观点。这一条是最严重的。—Anoia 2007年6月8日 (五) 01:15 (UTC)

Elegance这家伙还把所有和他不同立场的通通当说谎、造谣、抹黑、集各种污浊谎言于一身,这种只想把维基搞成法轮功维基的编辑者有存在的意义?—Mocear 2007年6月25日 (一) 15:00 (UTC)

不要侮辱Elegance了。不明白真实情况就不要随便乱讲。到真正的网站上去看就知道实情了。Wooyi 2007年7月9日 (一) 23:08 (UTC)

真正的网站在哪?—Mocear 2007年7月10日 (二) 01:13 (UTC)

原来苹果日报有这个文章的,我看过并且可以保证是真实的,有可能网站把它archive了。大纪元没有必要用PHOTOSHOP制造假网页。你们不要在这里随便骂法轮功,一个现代的国家是应当有宗教信仰自由的。Wooyi 2007年7月11日 (三) 02:14 (UTC)
我是要你拿网站出来,不是你光出一张嘴讲“我说我有看过”。—Mocear 2007年7月15日 (日) 03:17 (UTC)

参与太困难了

参与编辑时感到比别的网站困难,技术繁琼,而指示说明的文字多半没说透,只好半猜半做,还是做错了. 希望管理员的服务包括...如果我投来的内容放错地方,请自动代为移到正确的位置 文稿的原作者一稿两投(投入两家网站﹞会有版权问题吗?应该没有?—以上未签名的意见是由王知伊对话贡献)在2007年6月6日12:34 (UTC+8)所加入的。

如果有人发现内容放错地方会代为移动的。另外,同样的内容投入两家网站时,必须在另一网站宣布同时版权为GFDL,不然不能在维基百科发表。—ffaarr (talk) 2007年6月6日 (三) 06:46 (UTC)
倒是不需要在另一网站宣布同时版权为GFDL,不过建议你先投稿到维基百科,再投稿到该网站,才不会被误会是复制别人的文章。如果你已经投稿到其他网站,那么在另一网站宣布版权是GFDL是最快的方式。--Jnlin讨论2007年6月6日 (三) 10:49 (UTC)

多谢指教!.....多谢指教! 请问1.敝人提供的王鼎钧词条,您在沙盒中的处理可以感觉到很慎重,但看不出用意何在,采用还是不用?2.张继高的一条行不行?为何放在对话盒中?

王知伊拜—以上未签名的意见是由王知伊对话贡献)在2007年6月8日01:56 (UTC+8)所加入的。

Stargate756此君很喜欢破坏、回退别人辛苦的编辑

Stargate756此君很喜欢破坏、回退别人辛苦的编辑,在最近的监视下发现只要他看不顺眼的编辑就不问原因、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回退掉,实在是编辑群的害群之马,请管理员警告他一下要求他自重,另外还发现很多人对他这个行为投诉过好几次,管理员似乎都不做出处置,任由他恣意妄为也放任不管,难道真的希望看见下一批维基人再次因为此种行为导致心灰意冷出走吗?—202.85.94.185 2007年6月13日 (三) 05:50 (UTC)

好像没有那么严重。—Isnow 2007年6月13日 (三) 10:12 (UTC)

你连搞不清楚状况的条目也乱说我破坏、回退别人辛苦的编辑,少在那造谣事非、胡说八道,也请你不要一直持续破坏,至于你是谁我已经知道了。—Stargate 2007年6月13日 (三) 14:35 (UTC)

请user:shizhao解释一下封禁User:123456789098765432123456789O的理由

User:123456789098765432123456789O是User:民国九十五年的马甲,但是这个用户并没有违反维基百科的规定。请user:shizhao解释一下为什么要以“确认为傀儡: 民国九十五年的傀儡”的理由把这个用户永久封禁?谢谢。如果没有合适的理由就封禁了那个用户,我要求user:shizhao公开向该用户道歉。—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9日 (二) 20:34 (UTC)

Category:民国九十五年的维基用户分身,他有太多的帐户被用来搞破坏,只好进行保护性的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0日 (三) 00:51 (UTC)
相关事项已经在本人的对话页上得到解释,在此不赘言。User talk:Shizhao的上述言论已经构成对本人的诽谤,本人保留就user:shizhao的上述无根据恶意诽谤的行为进行法律追诉的权利。—民国九十六年 2007年9月4日 (二) 19:37 (UTC)
提醒一下,Wikipedia:不要诉诸法律威胁中有说明应避免将争议诉诸法律追诉,希望你注意一下,谢谢—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9月4日 (二) 22:17 (UTC)

现在的维基就是少部分人独断独裁人士掌权

被冠以编辑职称的人所做的修改都会被保护,匿名用户的修改只要原编辑看不爽,就被视为破坏,每个编辑高高在上又坚持已见独断独裁,维基的宗旨是什么?给大家搞小圈圈的吗?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这些字在华人世界难道是个反讽?英文维基可没有像这边那么独断独裁,老外可很尊重人权。—匿名 2007年6月23日 16:05 (UTC)

请你不要一直对维基百科进行破坏,看看你做过什么好事,不知你居心何在?—Stargate 2007年6月24日 01:27 (UTC)

维基的守门人确有可议之处,做我相信这是必要之恶。 守门人对外沟通不足,可以改善,不要因“大忙”而推诿。太忙是事情能够做好的原因,而非做不好的理由。 守门人对各条目并非无所不知,所以只宜作技术审查,至于内容水平要信任撰者。原则上应该拒绝匿名投寄,提供条目者要用真实姓名,注明学历经历,以使审查者有凭籍。 提供知识条目似无匿名的理由—王知伊 2007年6月27日 (三) 03: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