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冯敬恩
Hoising在话题“冯敬恩当兵问题”中的最新留言: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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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敬恩曾于2016年8月4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此条目为第十四次动员令大动员令的作品之一,是一篇达标条目。 此条目亦有完成第十四次动员令之改善工程,提升了条目的质素。 |
以下用户曾撰写此条目或熟悉其所涉主题,或可解答内容查证与参考来源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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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 哪位前香港大学学生会会长因在2016年1月冲击大学校务委员会会议涉嫌刑事恐吓,被香港警察拘捕?
- 说明,该条目为重写条目,在1日的修订期内扩充量超过原文3倍。内容保持中立持平,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摩卡·贺昇 2016年7月27日 (三) 02:06 (UTC)
- (+)支持,符合标准。--沉迷酒色的人(留言)2016年7月27日 (三) 02:16 (UTC)
- (+)支持:符合标准。-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6年7月27日 (三) 16:08 (UTC)
- (+)支持:符合标准。--Tai8(留言) 2016年7月27日 (三) 16:44 (UTC)
- (+)支持:达到标准。--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 2016年7月27日 (三) 18:16 (UTC)
- (+)支持:符合标准。--2015leon(论·献) 2016年7月28日 (四) 00:35 (UTC)
- (+)支持:达到标准。--B2322858(留言) 2016年7月28日 (四) 02:05 (UTC)
(=)中立,@Hoising:来源请求:“1.但由于冯因铜锣湾书店股东及员工失踪事件后害怕与李波一样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失去外国领事保护权而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失去参选资格。2.然而,最终本土派所有名单上亦没有冯的名字。”1.来源[1]没有有关句子的描述;2.没有来源。--Iflwlou [ M { 2016年7月29日 (五) 15:18 (UTC)- (:)回应,在原文中的句子为“他又笑言,如他有一天我被捕,不会存在‘首先我是中国人’,著公众帮他作证。”当中用到的的“首先是(我)中国人/公民”等句式,是香港的流行语,可参考852邮报、端传媒、热血时报及AM730等媒体直接使用此短语的方式,出于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对铜锣湾书店股东及员工失踪事件中李波的双重国籍的中方角度形容。“害怕”一词改成“考虑到有机会”。摩卡·贺昇 2016年7月30日 (六) 10:14 (UTC)
- (:)回应,至于2.的问题源于“没有就是没有”,故现时只可以用立场新闻的统计。选举事务处在抽签完成后会有名单的网上版本。摩卡·贺昇 2016年7月30日 (六) 10:19 (UTC)
- (!)意见,@Hoising:,可否提供冯敬恩有意参选立法会的来源,否则全句皆属多余,应删除。--Iflwlou [ M { 2016年7月31日 (日) 13:23 (UTC)
- (:)回应,原有来源中的片段内容有所提及,文字没有列出。摩卡·贺昇 2016年7月31日 (日) 15:37 (UTC)
- (!)意见,@Hoising:可否直接提供来源,我找不到他有意参选事项,我只找到他有意成为老师或律师的来源[2],而非立法会议员。--Iflwlou [ M { 2016年7月31日 (日) 17:03 (UTC)
- (:)回应,其实原句并没有指冯有意参选,不明白有什么需要删除。你是否用了你未曾投票前的旧版本?摩卡·贺昇 2016年8月1日 (一) 09:50 (UTC)
- (!)意见,条目内容为冯本人没表态但有与本土派成员等讨论名单,相信阁下理解了其他错误意思。摩卡·贺昇 2016年8月1日 (一) 09:56 (UTC)
- (:)回应,另,阁下有没有需要其他辅助软件收声参考连结内的片段?摩卡·贺昇 2016年8月1日 (一) 09:56 (UTC)
- (!)意见,@Hoising:我相信如果你“直接提供来源”[3]给我,我不会有那么多疑问,不过我自己已找到来源,感谢你的耐心解答,改(+)支持。--Iflwlou [ M { 2016年8月1日 (一) 14:02 (UTC)
- (:)回应,你没看清楚注脚有连结,又没看到网页有片段,再没留意片段内容,还再理解出错,4重错误可以怪谁?但下次讨论紧记更新页面。摩卡·贺昇 2016年8月1日 (一) 15:01 (UTC)
- (!)意见,@Hoising:保持耐心,冷静,不是特别针对你,是我愚拙,我就是希望你回应我,令我更充分理解你的大作,如果有疑问想你回应是罪,连提供来源给人都懒,会令你怪我的话,下一次我就算见到你条目出了很多问题,我不出声,照投支持,你满意了?--Iflwlou [ M { 2016年8月2日 (二) 06:29 (UTC)
- (:)回应,请下次先“阅读文章及注脚参考资料”,读文也需要“耐心”、“冷静”,读文绝不可以“懒”。在维基百科内扭曲他人观点,可能构成诽谤,的确是罪行。摩卡·贺昇 2016年8月2日 (二) 06:37 (UTC)
- (!)意见,既然没有看过文章,就不应指出有问题,因为你根本不可能判断是否有问题。摩卡·贺昇 2016年8月2日 (二) 06:41 (UTC)
- (!)意见,@Hoising:既然你认为是诽谤,欢迎投诉我,告我,自有公论,不要说了不做。冷静一点,自己既然去推荐,就是要解答别人的疑问,拿出证据是最基本的要求,自己拿不出证据,说那么多,无疑通篇废话,然后叫人去扒文,以后维基人讨论可爽了:“你那处那处有问题,自己扒文去看。”“这里这里没问题,自己扒文去看。”“你看不到么,已经答了你,自己扒文去看。”“我扒了文,看不到,你没有做。”最好笑的是,我当然有些地方不了理解(是罪)才问你,要不留言作什么?想你跟进,问你几句你竟然向我开火,没有拿出证据不特止,然后自说自话话我没有看文章,甚至我根本不是反对你,你既然受不了质询,新条目推荐不合适你。-Iflwlou [ M { 2016年8月2日 (二) 08:33 (UTC)
- (:)回应,原有来源中的片段内容有所提及,文字没有列出。摩卡·贺昇 2016年7月31日 (日) 15:37 (UTC)
- (!)意见,@Hoising:,可否提供冯敬恩有意参选立法会的来源,否则全句皆属多余,应删除。--Iflwlou [ M { 2016年7月31日 (日) 13:23 (UTC)
- (+)支持,内容完整,但宜跟进Iflwloul提出的事项。--Clithering(10 years of service since 2006) 2016年7月29日 (五) 16:11 (UTC)
- (:)回应,感谢。已跟进。摩卡·贺昇
- (+)支持:已改善,达到标准。--Outlookxp(留言) 2016年7月31日 (日) 14:09 (UTC)
- (~)补充:中间有被Jessechi乱搞的[4][5],已去除。--Outlookxp(留言) 2016年8月1日 (一) 01:21 (UTC)
- (:)回应,感谢修复。--摩卡·贺昇 2016年8月1日 (一) 06:08 (UTC)
冯敬恩国籍问题
编辑冯敬恩因为有中国血统,作为香港居民(不论是否永久居民)即使有新加坡国籍也好,在香港回归时会获颁中国国籍。明白你所考虑的非陆港澳出生问题,但回归当时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不论是不是陆港澳出生也会得到中国政府承认中国国籍,现时有大量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国民中的香港居民(因非香港出生而为非永久居民)。来源包括加籍港人申办中国签证遭拒。--摩卡·贺昇 2016年11月22日 (二) 10:38 (UTC)
- 据入境处网页[6]
- 任何人如果是香港居民,并且符合以下条件,即被视为中国公民:
- (一)具有中国血统,并于香港或中国其他地区出生;或
-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订明的中国国籍条件。
- 如果任何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都是中国公民,就不会有以上第一项条件。而且国籍法第五条已表明父母已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QBear(留言) 2016年11月22日 (二) 10:58 (UTC)
- 此外,本人早前的推论是假设冯的父或母在他出生时已取得新加坡籍使冯出生时也取得新加坡籍,但这些现时都不清楚。由于已知的是冯现时只有新加坡国籍,但他以前可能还有英国属土公民或英国国民(海外)等身份,因此我认为应该只保留他现时的国籍。--QBear(留言) 2016年11月22日 (二) 11:35 (UTC)
- 你的说法没有错的,但因为引用资料有冯放弃中国国籍的事件。同意你的说法,保留他现时的国籍。--摩卡·贺昇 2016年11月22日 (二) 11:47 (UTC)
- 我当时亦查证了一点,就是冯的父母当时移居数年只是新加坡的居民(未有公民权),所以不算“父母已定居在外国”,但在没有清晰文献下仍须同意阁下的主张:只保留他现时的国籍。--摩卡·贺昇 2016年11月22日 (二) 12:04 (UTC)
冯敬恩当兵问题
编辑冯敬恩是否需要当兵, 或指控逃兵,似乎是WP:OR。当然亦可以用曾经有血癌 脑血管瘤来解释,但仍然是在一个OR上增加另一人的OR, 除非有可靠报章有专题报导而且得到冯本人回应, 恐怕这个OR不应在主条目出现。Matthew hk(留言) 2017年1月14日 (六) 07:42 (UTC)
- 新加坡政府也不愿公开免除兵役的详细资料,还要有涉及冯敬恩的来源。维基在没有新资料下,基本上写不了此部分。--摩卡·贺昇 2017年7月21日 (五) 17:53 (UTC)